安全验证
— , 威海市【住宅:工程质量分》户验收管《理,暂行规定 】 市建?。委关于印发威海市住!宅,工程质量分户—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!通知: 》 发布文《号 威建发〔—2008〕 8号 ! 各市、《区建设局高》技术产业开发区、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】设局各有关单位 】。   为贯彻】落实建?设部:关于转发北京市建设!委员:会〈住宅工程质【。量,。分户:验收管理规定—〉,和〈关?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!分,户,验收工作的指导意】。见〉的通知》(建质质函》〔2006〕1【。7号)精《。神加强住《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!。。竣工房屋使用功能】。根据国务院建设工】程质量?管理条例、建设部】房屋:建筑工程和市政【基,础设施工程竣工验】收暂行规定及国家有!。关工程?质量验收规范、标准!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!威海市住宅工—程质量分户验收【管理暂行规》定现印发《给,你们请认真遵—照执行    【   ? 二○○八年三【月三十日 第一】条 :为了加?强住宅?工程质量管理保【证竣工房屋使用功】能根:据国务院《建设:工程质量管理条【。例、建?。设部房屋《建筑工?程和:。市政: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!收暂行?规定及国家有关工】程质量验收规范、标!准结: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规定 第【二条 本《规定所称住宅工【程质量分《。户验收是指在施【工单位?提交:竣工报告《后单位?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!。国家工程质》量验收规范、技术】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!的施:工图设计文》件对每一《户及单位工程公共】部位按照本规—定进行的专门验收 ! 第三条 本—市行政区域》内的:住宅:工程:质,量分户验《收及其监督管理适】。用本规定 第四】条 分户验收工作由!。建设单位负责—组织实施分》户验收?合,格后方可进行组织】单位工程《竣工验收《 第?五条 住宅工程【质量分户验收应在】确保工程地基基【础和主体《结构:安全可靠的基—础,上以:检查工程观感—质量和主要使用功】能质量?。为主主要包括—以下检查内容 【 ,    (一) ! 楼地面《、,墙面和天棚面层【质量;  —   (二) !门窗安装《质量; 《    《。。 (三) 栏】杆安装?质量;  — ,  (四) —。 防?水工:程,质量;   【  (五) 】室内空间尺寸; 】     (六) ! 外墙保》温质量;    ! ,(,七,) 《给排水、采暖系统】安装质?量;     (!八) 《 室内?电气工程安装质【量;   —  (九) — 其他应进行分】户验收的《内容 ? 第?六条: 住宅工《程,质量分户验收应【按以下要求进行 】    — (一)分》户,验收由?建设单位项目负【责人组?织专业技术》人员、?。施工单位项目—经理:、,项目技术负责人【、项目质量负责【人和:监理单?。位,的总监理工程—师、专业监理工程师!和专业分包单位质】量负:责人等进《。行验收?    》 已选定物业公司】的物业公司应当【参加住宅《分户验收工》作 ?    (二)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】。人应认真组》织分户验收》。。。。工作实?施,验收前?应,组织施工《、监理单位》共,同编制分户验收【。。实施:方案:明确各方职》责确定每套住宅和】。公共部分《验,收,项目、内容、数量落!实质:量检查人《员和检查工具 】    (三)分】户验收前《应在:建筑物上《标识好?暗埋水、电管—线,的走向(精装—修房:可附图标识)  !。   (四)—分户验收应》逐户、逐间进—行并做好记录分户验!收分:户内和公共》部位两部分验收具】体内容?应,按照住宅工程质【量分户?验收内?。容及:要求(表1)进行 !。 ,    《分户验收合格的应及!时,填写住宅工程质量】分户验收记录—(户内部分》)(:表2)及住宅工程】质量分户验收记录】。(,公共部位《部分)(表》3) ?     精装【修住宅?工程:分户验收经建设、施!工和:监理单?位协商可《自行确定验收项目】和制定验收》表,格     分】户验:。收不合格的》须,经,整,改符合?要求后方可》。重新:组织验?收 第七条 单】位工: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建!。设单位应《。及时将住《宅工程质量》分户验收情况—进行汇总并形成住】宅工程分户验—收汇总?记录(表四》。) 第八条 住】宅工程?质量分户验收记【录应作为住宅—工程质量保证—书的附件在房—屋交付?。时一并交给住户 !第九条? 住宅工《程竣工验收七个【工作日前建设单【位在向质量监—督机构报送竣工验收!联系函和竣工验【收方案时应将住宅工!程分户验收》汇,总记录作《为附件同时》报送 第十条 住!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!收组: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!筑工程和《市政基础《。设施工程《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!行并应对一定—户数的分户验收【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!。质量监?督机构对验收过【程进行监督抽—查数量应不少于单位!工程总?户数的5%且—。不少于3户 【第十:一条 住宅工—程竣工验收》发现验收条件—不符合?相关规定、分户【验收记录内容—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!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!量,问题:时,应终止验收》、责令改正符合要】求后方可《重新组织《竣工验收 —第十:二,条 :分户验收中》。弄虚作假、降—低标准将不合格【工程按合格工程验】收的对责任单—位和责?任,人,。给,予不良行《为记录情《节严重的按照有【关法律法规对责【任单:位进行行政处—罚 ?。第十三条 本—规定自2《008年5》月1日起试行 第!十四条 本》规定由威海》市建设委员会负【责解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