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威海!市海滨南路公园管理!规,定,
发—布文号? ,威政发[2》00:0]50号
【 第一条 为加强】对海:滨南路公园的管理】发挥公?园各种设施和—资源应有的效能【。依照有关《法律法规规》定制定本《规定 《
》
,
《
第二条 【海滨南路公》园(以下简称公园)!范围为公园建设规】划所划?定的区域包括公园】园区:及,沿海护岸以外—600米范》围以:内的海域、海滩、】护岸岸堤、道路、桥!涵、防?护林地等 【
】第三条 在公—园范围?内,游览、?休闲及进行其它【活动的单《位和个?人均须遵守本—规定 ?
,
第四!条 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:门负:责公园的监督管理具!体管理?工作委托其专门【设立的公园管—理机构?负,责 ?
? :
《第五条 《进入公园的人—员应当遵守》下列规?定,
】 (一)自【觉服从公园管理【机构的管理行—为文明维护公—园的秩序;
】
, 《 (二)自觉维】护公园的环境卫【生 不?乱,扔瓜:果皮核、《纸屑:、烟头等杂物不乱】倒垃圾、《污水不随地吐痰和大!小便;《
》 (三)】。爱护公?。园的树木花草—不伐树折枝》、摘:。花采果不践踏—草坪、花坛、绿地等!。;
】。 《(四)不拆》卸、移?动、:涂,抹或污损公园—雕塑、建《筑小品、石桌石凳】、铁链等设施 !
第!六条 任何单位和】。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!园,的设施、海域、海】。滩及土地不》。得擅自改变设施【、,海域、海滩及土【地的用?途
】 第七《条 禁止在公—。园,内进行挖沙》。、取土、采矿以【及晾晒海带、海产品!、养殖绳具等—影响自然《景,观和人文景观的活】动
! 第八条 禁止在】公园范围内》的海:域赶:海、从事水产养殖、!爆破炸鱼和进行【捕捞作业钓鱼应当在!公,园管理机《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!
—
《 第九条《。 ,禁止在公园范围内】的海面?上泊船、设置修【船场:所,和进行修船作业【
! 第十条》 ,任何单位《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!擅自在公园内摆【设,摊点经批准设置的部!分,服务项目应》当入室经营经营【者应:当自觉服从公园管理!机,构的统一管理做到文!明经营优质服务 】
《
,。
第《十一条 公园—范围内海域游艇、游!船等经营项目由【有关主?管部门统一规划【设,置统一审批管理 !
—。
: 第十二条 在【公园内举办社会活动!的单位或个人—必须:事先征得公园管理机!。。构同意并按规定【。交纳场地占用费
!
【第,十三:条 对违《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市!建,设行政主管》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】;,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移送司法机关—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【。
! 第十四条 本规】定由威海市建设委】员会负责解释【
】 第十五条 【本规定自2》001年1月1日起!施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