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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威海市海滨南!路公园管《理,规定 ?。 , 发布文号 】。威政:发[:2000]50号】。 : 第一条 为—加强对海滨南路公园!的管理?发挥公园各种设【施和资源《应有:的效能依照》有关法律法规规【定制定本规定 】   ! 第二条【 海滨南路》公,园(以下《简称公园)范围为】公园建?设规划所划定—的区域包《括公园园区及沿海】。护岸以外60—0米范围以内的海】。域、海滩、护岸岸】堤、道路、桥涵【、防护林地》等  】 , 第三条 在公!园范围内游览、【休闲及进行其—。它活动的单位—和,个人均须遵守本规】定 》 ? 第四条 市【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《公园的监督管理【。。具体管理工》作委托?其专门设立的公【园管理机构负责】  — 第五条 进!入公园的人员—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  【。     (一)!自觉服从公》园管理机构的管【理行为文明维护公园!的秩序; 》     !(二)自觉维护公】园的环境《卫生 ?不乱扔瓜果皮核、】纸,屑、烟?头等杂物不乱倒【垃圾、污水不随地吐!。痰和大小便;—  ?。     (!三)爱护公园的树】木花草?不伐树?折枝、摘花采—果不践踏草坪、花】坛、绿地《等; 《。  — ,  :(四:。)不拆卸、移动、】涂抹或污损公园雕塑!、建筑小品、—石桌石凳、铁—。链等设施 — 】 第六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【。擅自占?用公:园的设施、海域、】海,滩及土地不得—擅自改变设施、海】域、海滩及土地的】。用途 》 —第七条 禁止在【公园内进行挖沙、】取土、采矿以—及晾晒海带、—海产品、养殖绳具等!影响自然景观和人文!景观的活《。动 ! ,第八:。条 禁止在公—园,范围内的《海域赶海、从事【水产:养殖、?爆破炸鱼和》进行捕捞作业钓【鱼,应,当,在公园?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!内进行?  ! 第?九条 禁止在公园】范围:内的海面上泊船【、,设置修船场所—和进行修船》作业?。  ? 第十!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,人,未经批准不得擅【自在公园内摆设摊】点经批准设》置的部分服务项【目应当?入室经营经营—者应当自觉服从【公园管理机构的【统一管理做到文明】经营优质服》务 《 》 第十一条 公园】范围内海域》游艇、游船》等经营项目由有【关主管?部门统一规划设【置统一审批》。管,理,  — 《 ,第十二条《。 在公园内举办【社会活动《的单位或《个人:必须事先征得—公园管理《机构同意并》按规定?交纳场?地占用费 》 — 第十三》条 对违反本规【定,的行为由市》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依法予以处》罚;情节严重构成】。犯罪的移送司法机】关依:。法追:究,。。刑事责任 — , , 》 第十四条 本】规定由威海》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!释:  《 ? 第十五条 】本,规定:自,2,00:1年1月1日—起,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