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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威海市城市绿【线管理规定 【 发布文号 威!建发[2002]】20号? :各市、区建委、【高技术产《。业开发区《、经济技术》开发区建设局市直有!关部门、单位—     】现将威?海市城市绿线管理】规,。定,印发给你们请认【真贯彻实施 二0!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! 第一条》 为维护城市【生态环境《和自然景观切实加】强城市?绿化保护《管理严格实施城【市绿地系统规划【推,动城市绿化工—作根据国务》院城市绿《化管: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城!市绿化建设的通【知(国发[2—001?]20?号,)等有关法律—法规:特制定本规定 !。 《 第二条 按照城!。。市,绿化的现状、风【景名胜、《自然地貌以及已批准!的城市总体规划、】城市绿地系统—规划和城市规划区】内,各,类绿地及《市域范围《内对城市生态和景观!产生积?极作用的区域实【施“绿?线”:管理明确界定各类绿!化用地的《周,边线并对“》绿线”控《。制制度实《施“绿章”(—即“城市绿化规划】审批管理专》用章”?)管理各级绿—化行政主管部—门在对建设工—。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!方案:进行审?批及行使管》理时都须签盖“绿章!”以保证绿线管【制制度的有效—实施    【 本规定所称的【城市绿?线是指城市绿化【管理和城市规—划管:理工作中各类城市绿!化用地?范围的控制线也【是在城市绿地系统】规划、有关详细规划!和现状地形图—中,。界定各类城市绿【化用地的周》边线城市各》类,绿化用?地涵盖了城市所【。有绿:地类型?既包:括公园、街》头绿地、居》民区绿?地、防护林》带等也包括了—单位庭园绿地以及城!市,规划区?内不宜建设》的荒:地、湿地绿线—可以分为《现状:绿线和规划绿—线两种情《况对:现状绿线来说它【是一个保《护线绿线范围内【不得进行《非绿化建设;—。对规划绿线》。来说:它是一个控制线【绿线范围内将按【照规划进《行绿化建设或—改造 ! 第三条 》 威海市《城市绿化《行,政主:。管部门负责全市城】市绿线的《管理工作 —     各【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城市绿化行政—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规?定范:围内的?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!    —。。 中心城市城—市主次干道》两侧的建设项目、】成片开发的》住宅小区、》市重点工程、建筑面!积1万?平方: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全!市范:围内占地面积2【公顷以上城市绿【地及其他市》属工程项目必—须经: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。审批加盖《“威海?市城市?绿化规?划审批管理专用【章”;各市、区按照!各自的职责和范【。围负责本辖区内的绿!化审批工作其—他任何部门和—单位都无权审批 !   《   第四】条 城市绿线【由城市人民》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化!的现状、风景名胜、!自然地貌以》及已批准的》城市绿地系统规【划,划定草案《后,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》对草案进行审核按规!定程序纳入城市绿】地系统规《划并:。通过有?效形:式向社会《公布:接受社会监督— — 第五条 下】列区域应界》定,城市绿线 》   》  (?一)、现有的公【共绿:地、居住区》绿地、?防护绿地、单位附属!绿,地、生产绿地—、风景林地、道【路绿:地; ?  《   (二)、【规划:的公共绿地、居住区!绿,。地、防?护绿地、单位附【属,绿地、生《产绿地、《风景林地、》道路绿地; — ,   《  (三)》、城市规划区内的】河塘:、,鱼池、湖《泊、山坡《、河道、海岸线、林!地,以及不宜建设的【荒地、湿地等;【     】(,四):。、城市规划区内【的风景名胜区、古】树名木规定》的保护范围等; 】     (五!)、其他对城市【生态和景观产生【。积极作用的区域【 》 第六条 【 ,绿化“?绿线”与《建,筑“红线”具有同等!地,位都是城市建—设管理?的“高压线”任何单!位和个人《不得:随意违反《和侵犯界定》为城市绿线范围的】土地任何单位、个】人不得占用》、征用和毁》损不得用《变,相的:方式改作他用不得进!行,经营开发 【 ? 第七条》 城市绿线内所】有树木、绿地、【植被、绿化设—施等任?何单位、个人—不得擅自移》植,、砍伐、修剪、【侵占、?损坏:。和挖掘 《 第八!条 城市绿线内】不得新建不符—合绿:化规划要求的各【类建筑?物、构筑物或—其他地上《设施现有《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!建筑、构筑物及其设!施,应逐:步,迁出临时建》筑及其构筑物—应限:期予以拆除 】 第九条 ! 任何改造、—。改建、扩建》。、新建?。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划!要求:建设绿地不得损坏】绿,化及其设施不得【改变:绿化用地性》质在城市绿线内现】。有的房屋不得—参加房改或出—售房产、房》。改,部门不得办理房产】、,房改等有关手续对在!控,制区内因特殊情况需!要迁出的确有困难】的应经城市》绿,化行政主《。管部门、城》市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》、房屋?管理行政《主管部?门审核?报城市人民政府批】准 : : 第十【。条 城市规划【区内:各类建设项目建【设单位在按照基【本建设?程序:向规:划部门申请》建设用地许可证前必!。须在:取得规划主管—部,门用地范《围,红线图和《规,划设计条件》的同时取《得城市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绿化“绿线】”图和设计条件及】要求认真搞好—绿化:规划方案绿化—规划:方案经?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:部门审查通过发【放“建?设工程绿化规划【审批书?”并在申报图纸图】签处加盖《“绿章”后方—可到规划《部,门办理用《地许:可手续;未通过审查!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!。建设工程《规,划许可证工程项目】在,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!须同:时报审绿化施工图纸!不经审查通过—不得办理施工—许可手续项目建【成后配套绿化必须同!时验:收合格方可办理验】收备案手续并—投入使用《同,时,城市绿化管理部门】要加强对绿》化工程?实,施过程中的跟踪【管理及时《查处变?更绿化?。设计和无资》质绿化施工行为在控!制区内因重点工程建!。设等:需要确需占用城市绿!线内的绿地、损毁】绿化及其设施、砍】伐,。绿化种植或改变【。其用地性《质的经?市绿:。化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审查?并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方》可实施 !。。 第?十一条? 因?规划调整和》管理需要等原因进行!树木抚育更新绿【地改造、扩建的【应经城市绿》化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查报城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实施 【 第十二!条 在城市绿【线范围内禁》止下列行为》。 ?。    《 (一?)倾倒?。废弃物;《 ,。。。  《   (二)攀折、!损毁植物种植;【 《    (》三)擅自搭建临时设!施或永久性建筑物】、构筑物; 【     (四】)倾倒垃圾、—排放污?水、堆放杂物; 】  《   ?(五:),擅自挖山钻》井取水拦河截—溪取土?采石;?。  》   ?(六:)有损生态》和景观的《其他活动 — 第【十三:条 违反本规定】有,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依—法予:以处罚造成》损,失的应?给,。予赔偿造成树木、植!树死亡的责令其补】种并处以3-—5倍苗?。木,。补偿费   !。  (一)擅自移】植树木;  !   (二》)擅自砍伐树木【、破坏植被的;【。     (!三)损毁花》、木、绿《化植被的; !。   ? ,(四)损《毁绿化设施的; !   《  (五)距林【木2米范围内挖坑取!土 】。 第十四条 —。 ,违反本规定》有下列?行为之一《的由:城市绿化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依法予?以处罚并《责令限期退还—恢复原貌、赔—偿损失?     (!一)占用、征—用和损毁绿地的【;,   —  (?。二)改变绿化—用地性质《的,; — 第十五条 】 违反?本办法第十二—条规定的由城市绿】化行:政,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!为限期采《取补救措施予以改】正并处罚款造成【损失的责令其予以赔!偿 《 ? 第十六条 【。 临时建筑》物、:构筑物在规》定的时间内》尚未拆除的由—城市绿化《行,。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拆除并处罚款 ! 第十】七,条 破坏绿地【、树木及其设—施违反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治【安管理处《罚条例的由公—安机关给予处—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机关:依,。法追:究刑:事责任 【 : 第十八》条, 城市绿化—行政主?管部门、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工作人?员玩忽职《守、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违】反本办法规》。定或致?使,绿地、树木损—。坏或:者死亡?。的由:上级主管部门对【该管理部《。门主管领导》及其工作人员给予】处分; 【情节严重、构成犯】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《事,责任 ? ? 第十九条 ! ,本办法由威海—市建设委员会负责】解释: —。 :第二十?条,。 本办法自20】02年3月1日起施!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