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威海市城—市绿线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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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文号 】威建发[《2002]20号】
各市《、区建?委、高技术产业开发!区、经济技术—开发:区建:设,局市直有《关部门、单位
! 现将威海!市城市?绿线管理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!真贯彻实施
二】00二年二月二十五!。日
第一条 】为维护城市生—态环境和《。自然景观切》实加强城市绿化保护!管理严格《实施: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推!动,城,市绿化工《作,根据国务院城市绿】化管理条例和—关于加强城市绿化】建设:。的通知(国发—。[2:001]2》0号)等有关法律法!规特制定《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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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按照城】。市绿化?的现状、《风,景名胜、自然—地貌以及已批准的】城市总体规划、城】市绿:地系统?规划和?城市规?划区内各《类绿地及市域范围内!对城市生态和—景观产生积极—作用的?。区域实施“绿线”管!。理明确界定各类绿】化,用地的周边线—并对“绿线》”控制制度实施【“绿章”(即“【城市:。绿化规划审》批,管理专用章》”)管理各级—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在对建设》工程附属绿化—项目:规划方案进行—审批及行使》。管理时都须》签盖“绿章》”以:保证绿线管制—制度的?有效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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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】所称的城市绿—线是指城市绿化【管理和?城市规划管》理,工作中各类城市绿化!用地范围的》控制线也是在—城市绿地系》统规划、有关详【细规划?和现状地形图中界】定各类城市绿化【用地的?周边线?城市各类绿化用【地涵:盖,了城市所有绿地类】型既包括公园、【街头绿地、》居民区绿地、防护林!带等:也包括了《。单位庭园绿地以及】城市规划区内不宜建!设的荒地《、湿地绿《线可以分为》现状绿线和》规划绿?。线两种情况对现状】。绿线来说它》是一个保护线绿【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!绿化建设;对规划绿!线来说它是》。。一个控制线绿线范围!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!化建设或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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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威海市城【市绿化行政主—管,部门负责全市城市】。绿线的管《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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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市、区?人民政府城市—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规定》范围: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!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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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中【心城市城市主次干道!两侧的?建设项目、成片开】。发的住?宅小:区、:市重点工程、—建筑面积《。1万平?方米以上的建—设,。项目:全市:范围内占地面—积2公顷以》。上城市绿地及其他】市属:工程项目《必须经?市,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批加?盖“威海市城—市绿化规划审—批管理专用章”;各!市、区按照各自的】职责和范围负责本】辖区内的绿化审【批工作其他任何【。部门和单位都无权】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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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条 —城市:绿,线,由城市人民政府城】市绿化行政主—。管部:门根据?城,市绿化的现状、【风景名胜、自然【地貌以及已》批准的城《。市,绿地系统规》划划定草《案后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对—草案: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!纳入城市绿》地系统规划并—通过有效形式—向社会公布接—受,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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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, , 下列区域应界定】城市绿线
! (一)、现】有的公共绿地、居】住区绿地、防护绿】地、单位附属—。绿地、生产》绿地、风景林—。地、道路绿地—;
!(二)、《规划的公共绿地、】居,住区:绿地、防《护绿地、单位—附属绿地、生—产绿地、风》景林地、《道路绿地《;
— (三》)、城市规划区【内的河塘、鱼池【、湖泊、山》坡、河道《、海:岸线、林地》以及不宜《建设的?荒地:、湿地等;
! (四)、】城市规划区内的风】景名胜区、古树【名木规定的》保护:范围等;《
《 (五)、】其他:对城市生态和—景观产生积极—作用的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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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 绿化“《绿线”?与建筑“红线”【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城!市建:设管理的“》高压线”任何单【位和个人《不得随?意违反?和,。侵,犯界定为城市—绿线范?围,的土地任何单—位、:个人不得占用、【征用和毁损》不得用变相的方式改!作他用?不得进行经》营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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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七,条 城市绿—线,。内所有树木、绿地、!植被、绿化设施等】任何单位、个—人不得擅自移植【、砍伐、修剪、侵占!、损坏和挖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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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城《市,绿线内不得新—建不:符合绿化《规划要求《的各类?建筑物、《构,筑物:或其他地上设施现】有的不符《合,规划要求的建筑、构!筑物及其《设施:应逐步迁出》临时建筑及其构筑】物,应限期予以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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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任》。何改造、《改,建、:扩建、?新建工程《项目必?须按规划《要求建设《绿地不得损坏—绿化及其设》施不:得改:。。变绿:化用地性质》在城市绿线内现有】的,房屋不?得参:加房改或出售房产】、房:改,。。部门不得办》理房产、房改—等,有关手续对在控制】区内因特殊情况需】要迁出的确有困难的!应经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、城市规划】行,政,。主,管,部门、房屋管理行政!主,管部门审核报城【市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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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城市规划区内各】类建设项目建—设单位?在,按照:基本:建设:程序向规划部—门申请建设》用地许?可,证,。前必:须在:取得规划主管部门】用地范围红线图【和规划?设计条件的同—时取得城市绿化【行政主管部》门绿化?“绿线”《图和设计条件及要】求认真搞好绿化规】划,方案绿化《规划方案经城—市绿:化行:政主管部《。。门,审查:通过发?放,“建设工《程绿化规划审批书】”并在申报图—纸图签处加盖—“绿:章”后方《可到规划《部门办理用地许可手!续;未通过审查的规!。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!。项目在进《行施工图《审,查时必须《同时报?审绿化施工》图纸:不经审查《通过:不,得办理施工许可手】续项目建成》后配套绿《化必须?同时验收合格方可办!理,验,收备案手续并投入】使用同时城市绿化管!理部门要加强对绿】化工程实施过程【中的:跟踪管理《。及,时查:处变更绿化设计和】无资质绿化施工行为!在控制区内因重点工!程建设等需要确需】占,用城市绿《线内的绿地、损【毁,绿化及其设施、【。砍伐绿化种植或改】变其用地性质—的经市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并报【市,人民政府批准—方可: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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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。 因规划调整和】管,理需要等原》因进行树木抚育更】新绿地改造、扩建】的应: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!部,门审查?报,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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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二?条 在城》市绿线?。范围内?禁止下列行为
】 ? (一》)倾倒废弃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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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。(二:)攀折、损毁植【。物种植;
! (三)擅【自搭:建,临时设施《或永久性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《。。;
】 (四)倾》倒垃圾、排》放污水、堆放杂【物;
》。 (—五):擅自挖山钻井取【水,拦河截溪取土采【石,;
!(六)有损生态【和景观?的,其他活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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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 违反本—规定有?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城市绿化《行政:主管:部门: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!失的:应给予赔偿造—成树木、植树死亡】的责令其补种并处以!3-5倍《苗木补?偿,费
】 (一?)擅自移植树—木;
! (二)擅自砍伐】树木、破坏》植被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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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!损毁花、木、绿化植!。。被的;
! (四)损毁绿化!。设施:的;
【 (《五)距林木2—米范围内挖坑取【土
】。 第十四《条 ?违反本规定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城【。市,绿化:行政主管部门依法】予以处罚并责—令限期退还》恢复原貌、赔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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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占用、征用和】损毁绿地的;—
【。 ,(二)改变绿化用】地性质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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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,五条 违反本办法!第十:二条规定的》由城市绿化行—政,。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侵?。害行:为,限期采取补》。救措施予以改正【并,处,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!。其予以?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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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。六,条 临时建—筑物、构筑物在规定!的时间?内尚未拆《除的由城市绿化行】政主:管部门责令》限,期拆:除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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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 破坏】绿地、树木》及其设施违反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治安管理处—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!给予:处罚构?成犯罪的由司—法机关依法追究【。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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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八条 【 城市绿化行—政主管部《。门、城市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或【其工作人员》玩,忽职守?。、,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:弊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或致使绿地】、树木损坏或—者死亡的由上级主管!部门对?该管理?部门主管领导及其工!作人员?给予处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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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情节?严重、构成犯罪【的由司法机》关依:。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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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第十九条《 , 本办法由威—海,市,建设委员会》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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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— , 本办法自》2002年》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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