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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山东省城市橙线管理!办,法(试行) ! 第一条 为了加!强城市公益性公共设!施用地和《保障性住房用地管】理保障城《市公共?设施的正常、高【效,运转维护公共利益】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!谐社:会根据中《。华人:民共和国城》。乡规:划法等有《关法:律、法?规和技术规范—制定本办《法 《 》第二:条 在本》省,行政区域内设市【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!在地镇的规划区范围!内制定和实施—城市规划确定城【市橙线范围适用本办!法 : 【第三:条 本办法所称】城市橙线是指对城市!发展全局和公共利益!有影响的、城市规】划中确定的、必须控!制的城市公》。益性公共设施用地】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!控制:界线 】 , 第四条 本办】法所称?城市公?益,性公共设施指—居住区及居住区级】以上:的行政、文》化、教育《、卫生、体育等公】益性公共服》务设施以及居住小区!中,独立设置的公益性公!共服:务设施具体包括 】 :     》(一)市属》机关如人大、人【民政府、政》协、法?院、:检察:院、各党派》和团等行《政办公?机,构; 《     —(二)农贸市—场;    ! (三)省、市【、区属文化艺术团体!各级广播电台、电视!台和转播台》、差转台公共—图书馆、博》。。。物馆:、科技馆、展览【馆和纪念馆电影院、!剧场、?。音乐厅、杂技场【。文化:宫,、青少年宫》、老年活《动中心等文化设【。施; —    《(,。四)高等院校—中等:专业学校《聋,、,哑、盲人学校及【工读:学校等教育》设,施,。;  —  : (五)医院—、卫生防《疫等医疗《卫生设施; 【  ?   (六》)体: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!地等体育《设施; 【   ? (七)养老、殡】葬、:救,助,等社:会福利设施;— ?    《 (八)《居住小区中独—立设置的高中、九年!一贯制学校、初中】、小学、幼托—、老年公寓、行政】。管理等公益性公共服!务设施; 【     (九)】其他对城市发展全】局有影响的》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! 》 第五条 】本办法所称城市保障!性住房指廉租住房和!经济适?用住房? : 第六】条 省城市规划】行,政,主管部门负》责,全省:城市橙线管理工作】   —。  县?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府城市规【划行政主管》部门: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城市橙线—的管理工作 — 【第七条 任何单】位和:个人都有保护—城市公益性》。公共设施和保—障,性住房?用地:、服从?城,市橙:线管理的义务有监】督城:。市橙线管理》、对违反城》市橙线管《理的行为进行检举】的权:利 《 》第八:条 ?城市橙线是城—市规划的强》制性:内容应当在编制城】市总体规《划和城?市详:细规:划时:划定与城市》规划一并《。报批: ?。 》第九条? 城市规划组织】编制单位应当根据不!同规划阶《段的规划《深度要求负责组织】划定城市《橙线:的具体工作城—市橙线的划定应当遵!循以下原则 — ,     (一】)与同阶《段城市?规划内?容及深度保持一致;! :     (二)!控制范围界》定清晰?; ?     (三)!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!。准、规范 !。 : 第十条 编制】。城市:总体:规划应当《根据规?划内容和深度要求合!理布置城市主—要公益性公》共设施和保障性住】房用地确定其用地】布局标定橙线 】。。 , 《 第十一条 — ,编制城?市控制性详细规划】应当:依,。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!城市公益《性公共设《施,。和保障性住房用地】。的益和?面积划定橙》线规定城市橙线范】围,内的控制《指标和要求》   —  编制《城市控制性详—细规划应对》城市橙线《内的用地提出—兼容性控制要求【确,定适建、《。不适建或者》有条件?地,允许建设《的用地?类型 ! 第十二条 — ,。编制城市修建—。性详:细规划应当依据城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具!体,落实城市公益性公共!设施和保障性住【房的用地控》制界线并《标明:。城市橙线的地理坐】标和相应的》界址地形图》作出城市公益性公】共设:施和保障性》住房的规划布局方】案 ? 》 第十三《条 城市橙线报】送审批前城》市规划?组织编制单位应当依!法将城市规划草案】予以公告并采取论】证会、听《证会或者其他—方式征求《有关部门和专家、公!众的意见公告—的,时间不得少于三【十日 《  ?   规划》组织编制单位应【当充分?考虑有关部》门和专家、公众的意!见,并在报送审批的【材,。料中附具意见—采纳情况及理由【 — 第十四条—。 城?市橙线经批准后【应当与城市规划一】并由规划组》织编:制单:位予以公布;但【法律、法《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!外 ?。 ? 第十五条 】。 城市?橙线一?经批准不得擅自【调整  【。   因《城市发展和城—市功能、布局变化】等确需调《整城市橙线的应【按以下规定进—行 : ,  ?  : (一?。)取:消城市橙线、缩减】橙线内用地规—。模,的应当依法修改城】市规划并按照—法定程序报》批;:   —。  (二)调整【。城市总体规》划阶段城市橙—线的:应当依法修改城【市总体规划并按【照法定程序报批【;     !(三)按照城市控制!性详细规划》关,于城市橙《线内用地兼》容性:。控制要求调整为不】适建用地类型;或者!虽,然调整为《适建:或者有条件地—允许:建设的用地类型但】在本街坊《内不:能满足橙线内用地规!模占:补平衡的应》当,依法:修改城市控制性详】细规划并按照法定】程序报批;》 ,  《  : (四)按照城市控!制性详细规划关于城!市橙线?内用地的兼》容性控制要》求调整为《适,建建筑类型或—者有条件地允—许,建设的用地》类型且在本街坊内】满足橙线内用地规】模占补平衡的可【由城市规划》。行,政主管部门在街坊】。内调整城市橙线 】    — ,。街坊在编制城市【控制性详细》规,划时划定 【 第十【六条 在城—市橙线?内进行建设活动应】当贯彻安《全、高效、经济的】方针处理好近远【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!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!实施 【 第十七条 】 在城市橙线—范围:内,禁,止进行下列活动 】。  《   ?(一)违反城市【规划要?求进行建筑物—、构筑物及其他设】施的建设; —    —。 (二)违反—国家有关技术—规范和标准进行建】设;    ! (三)未经—批准改变橙线内土地!用途或?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及其?。他设:施使:。。。用性质的; 】     》(四:)未:经批:准拆除、迁建、【扩建和改建原—有建筑物、》构筑物?及其他设施; !   ?  :(五)其《他损坏或《。影响城市公益性公】共设施和保障—性,住房安?全,和,正,。常,使用的行为 ! : 第十八条— 县级以上地【方,人民政府城》市规划主管部门【应当定?期对:城市橙线管理—情况进行监》。督检查 》 ? 第《十九条? 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有下列行《。为之:一的依据城乡规【划法等法律、法规予!以处:罚 : :     (—一,)对依法应当—划定城市橙线而未组!织划定或者未按法】定程序划定、审【批、调整城》市,橙线的?;     !。(二)委托不具有相!应资质?等级的单位编制【城,市规划划定城市橙线!的;    ! (三)违反城【市橙线管理和控制】。要求做?出规划?许可的; 【。 ,。    (四—。)擅自改变城市橙】线,内土地?用途或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及其他设施的使】用性质的; !    (五—)擅自拆除、迁【建城市?橙线内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及其他设施的】; 》   ?。 (六)未》依法:。取得规划许可—或者未按规划—许可在橙线内进行】建设的?;   【 , (七?)其:他违反城市规划法律!、法规?的行为? —第二十条 本【办法自2009年】。5月1日《起试:行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