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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威海市》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!行,规定
《。
威《。海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威《海市森林防火责任】。追究暂行规》定,的通知?
: , ,威政发〔201【1〕4?4号
各市、区人!民政府高《技术产?业开发区、经济技术!开,发区、工业新区管委!会市政府《各,部门、单《位
》 现将威海】市森林防火责任【追究暂行规定—印,发给:你们:请遵照?执,行
《二○一一年十一【月十一?日
第一章— 总? 则
第一条 ! 为有效预防和【扑救森林《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!人民群?众生命财产安全严】肃,追究:森林火灾事故责任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。国森:林法、?国,。。务院森林防》火条例、山》东省:森林防火管理—规定:等法律、法规—。、规章?规定结?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!定,
第!。二条 本规—。定适用于对各市区政!府(:。含高区、《经,区、工业新区管【。委,下同)?及镇:政府:(含街道办事处下同!)主要负责人、分管!林业工作负责—人各级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】。各级: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!单位:。。相,关负责?人各森林经营单【。位相关负责》人的责?任追究
【
: :第三:条 本规定所称】责,。任追:究是指在森林—防火工作中因组织不!力、:预防和扑《救措施?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!对有关?。人员的责任进—行,追究
【
第《。。四条 —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应!当遵循实事求是【、客观公正、有【错必究、教育与惩】戒相:结合的原则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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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 监察、【公安、人《力资源社会保障【、林业等有》。。关部门应当按—。照各自职《责共同做好森林防】火责任追究工—作
第《二章 ? 森林防火责任
】
第六条《 各级政府应当】将,森林防火工作纳【入,当地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展》计划:。并将森?林防火经费纳入【地方财政预》算
:
》。 第?七条 森林防火工】作实:行各级政《府行政领《导负责制各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!森林防火工作—第一责任《人对: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!救承担领导责任;各!。级政府?分管负责人》是森林防《火工作主要》责任人?对,森林: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承!担主要责任
【 》 各级林业行政主】管部门对森》林防火工作实行部门!负责人责《任制其负《责人是森《林防火工作主管责】任人对森《林火灾的预防和【扑,。。。救承担主《管责任
! 各森林经营单】位对森?林防火工《作实:行经营负责人—责任制其《法,定代表人是森—林防火工《作直接责任人对森林!火灾的预《防和扑救承担直接】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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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—条 : 各级?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!防火工作的》。领导设立森》林,防火指挥机构—和办事机构规划建】设森:林防火设施按照规】。定标:准建设和配》。备森林防火专—业队伍、《扑火装备和储备【防火物资
【
第九【。。条 各级政府【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!部主要职《责包括
》 (一)!组织群众预》防森林火灾;—
,
》 (二)组织森林!防火安全检查督导有!关单位消《除火灾隐患;(【。。三):组织: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!。。的规划和建》设组织有关单位维】护、管理森林防火】设施及设《备;
— (四)部!署和督查森林防火】期、高火险》期和春节、清明节】等重要?时段的森林》防火工?作组织落实防—范措:施;
—。 , 《 (五)培》训各级森林防—火指挥部指挥长安排!部署森林防火—专业人员的培—训;
!。 (六)掌握火】情动态适时发布【火情信息统一组织和!指挥扑救森林—火灾:调度防火《队伍和物资;
】 —(七)及时上报森林!火灾事故《;
! ,。 (八)配合!。有关机关调查处【理,森林火?灾,案件;《
— (九)法律】、法规、规》章规定的《。其,他职责
】
《
第十条《 ,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!部,门的森林防火职责】主要包?括 (一)组织】协调:、指导和监督森林】防火工作;
!
》(二)健全森林防】火制度协调有—关部门和单位—拟订森林防火—规划和森林火灾【应急预案制定—森林防火措施进行】森,林防火宣《传教育;》
】(三)森林防火期】内做:好防火值《班、调度和》信息报告《。工,作;
》
(—。四)组织建设—和配置森《林防:火设施及设备;】
》
(五)依【法办:理涉及森林防—火,的行政许可和审【批具体实施森林防】火,监督检查工作并【依法查?处违法违规行为【;
!
,(六)进行森林火】灾统计建立火灾【档,。案;?
】(七)法律》、法:规、规章规定—的其他职责—
?
第十!一条 各级森【林,防火:指挥部?成员单位在》森林:防火:工作中的《主要职责包括宣传】教,育、火险预报、经费!保障、物资储—备、交通通》讯、火?案查处等森林防【。火指挥部应当—明确各成《员,单位具体的森林防】火工作职《责
】
:第十二条 森林】经营单位《。的森:林防火职责》主要包括 —
》 (一)建立森】。林防火指挥机构和】办事机构配备—专职工?作人员明确并—落实森林防》火责任;
】
:。
《 (二)制》定森林?火灾应急预案;【
】
(三)《按照森林防》。火,规划配置森》林防火设施》、,设备并定期》进行检验、》维修; 》
(四】)按照规定标准组】建森林扑《火队伍配备扑火装】备和物资《。服从上级森林防【火指挥部的统一【调度:及时:安排队伍和物资;】
【
(五)组织进行】森林防火检查消除森!。林火灾隐《患扑救森林火灾;】 : ,
?
(六)专项部!署和督查森》林防火期、》。。高火险期和》春节:、清明节《等,重要时段的森林防火!工作组织落实防【范措施;》 ?
,
《
(七)安排森【林,防火工作专项经费;!
】。
(八)建立—健全扑火安全教育】。和培训制《度对进入林区的单位!和个人进行森—林防火宣传;—。。。
【
(九)制止在森!林内或距《森,林边缘500—米范围?内违规?用火行为《并协助有关机关查】处森林火灾案件;】
【
(十?)配备专职》防火:护林、瞭望》人员:专门负责《观测、报告火情【做好防火值》班、调?度和:报告工作; 】
?。
(十一—。)按规定设》。。立检查?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!、人:员进行?。防火:检查并留置火种【和,易,燃易爆品阻》止,无人监护《的无民事行为能【力,。人进:入林区?;:
】(十二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的其【他,职责
!
第》十三条 实行【严格的森林防火责】任制各级政府每年】应当层层签订—森林防?火责任状明》确森林防火》职责落实森林防火】措施镇?政府和?森林经营《单位应当按照“横到!边、竖到底》、无漏区、全覆盖”!的要求把《。防火责任细化、【分,解落实?到每:个山头?、林片落实到每个】岗位和责任》人适时对森林—防火工?作进行部署、检【查、调?度
】
第十四—。条 ?森,。林火灾发生后—所在地政府、—森林:防火指?挥,部、森林经营单【位的主要负》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!当立即?。赶赴现?场及时启动森林【火,灾应急预案靠前【指挥组?织扑救并将火场情】况及时报告上一级】政,府、森林防火—指挥部
第三【章 责任追—究,
第十五条】 :森,林防:火指挥部应》当加:大对森林防火责【任,单位:。的监:督检查力度组织进】行经常性与专门性】相结合?的督:导检查对查出—的隐患和问题—跟踪督?导、限期整改确保】严格:。履行职责任务
】
, 森林防!火,。指挥部每年对各责任!。单位履行森林防火】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!考核结果经同级【政府同?意后予?以通报并作》为当年度评先选【。优,的重要条件;凡因】责任:不落实?、工:作不:到位发生森林火灾】的责:任单位和《责任:人员当年度不得参】。加任何评先》选,优活动
》 :
第十六条 ! 在森林《火,。。灾,预,防和扑救工》作中:森林经营单位有【下列:行为之?一的由?同级政府或森林防】火指挥部责》令改正?对相关责任》人,给予批评《教育;可根据情【节,轻重对国《有林场相关责任人给!予相应的行政处【分
(一!)未按要求建立森】林防火指挥》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!专职:工作人员未落实森林!防火责任《的;
—
?(二)未《落实森林《防火专项经费未按规!定储备灭《火机具、物资的【;
!
(三)在森林防火!期、高火险期和【春节、清明节—。等重要时段》未召开森林防火专门!会议进行部》署、检查的; !
》
(四)未制定【森林火灾扑》救预案未《进行扑火《演练和培训森林【防火宣传教育工【作,不到位的;》未组建巡《查队适?。时开:展野外巡查和—禁,止违:规野外?用火的?;
—
(五)未按!要求设置瞭望台、检!查站或未《开设森林防火—通道、隔离带未清】理林区道路两侧、】林缘:交界处及《。重点林片《可燃物?的; 《
(六】)未落实《值班报告和领导带班!。制度:等防火制度火情【信息不畅《通贻误扑火时机的;!
!(七)未按要—求组:建森林扑火队伍的】; 《。
—(八)不配合有【关部门?查处火灾发》生原因?和肇事者的;—,
?
》(九)发生森林火灾!。。组织扑救不力—造成人员伤亡—或,未及时?上报灾情的 【
【 ,具有上述行为之一的!森林经营单》位违反有关法—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—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!的除应当按》照第一款规定进行责!任追究?外还应当由林业【、公安?等部门依法给—予行政处罚构—成,犯罪的移交司法机】关,依法追究刑》事,责任
《。
—第十:七条 《各级政府及其森林】。防火指挥机构、林业!行,。政主管部门或者其】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!行政机关或》者监察机关责令【改正;情节》严重的对直》。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
【 (一)未按照】有关规定编制—森林:火灾:应急预案《的;
】 (二)】未制定森《林防火制度》和落:实森:林防火措施的;【
《 (—。三)森林防火宣【传教:育、业务培训—不及时造成火灾【事故的;
》
, 《 , (四《),发现森林火灾隐患】未及时下达森—林火:灾,。隐患整?改通知书的; 】
:
(!五)对不《符合森林防火要求】的野外用火》或者实弹演习、【爆破等活动》予以:批准:的; ? :
?
— (六)未及【时采:取森林火灾扑救措】施的;
《
: :。 (七)因】森林:火灾造成人员—伤亡的?;
》 (】。八)不依法》履行:职责的其他》行为
?
》 具有上述行为】之一的?单位或人员》违反有关法》律、:法规:、规:章规定应《。当给予行《政处:罚的除应当按照第】一,款规定进行责任【追究外还应当依【法给予行《政处罚构成犯—罪的移交司法机关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】第十八条 违【反森: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!森林火灾不及时上报!以及瞒?。报、:虚报等弄虚作假【的依法给予负—。。有直接责任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警告至记【大过处分;》因上述?原因:使火灾得不到及【时扑救以致》造,。成重大森林火灾事】。故的给?予记大过以上处分;!构成犯罪的移交司】法机: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,
第四章 — 附 则
第!十九条? 市森林防—火指挥部可》根据本规定制定【具体的森林》防火责任《制实施办法》
: :
第二十条 ! 本规定《由市林业局负责【。解释
《
》 第二十一条 】本规定?自,2011《年,12月1日起施行】有效:期为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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