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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威海市森林防【火责任追究暂—行规定?
威海市】人民政?府关于?印发威海市森林防火!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!通知
》。 威政发《〔2011〕4【4号
各市—、区:人民政府高技—术产业开发区、经】济技术开发区、工业!新区:管委会市政府各部】门、:单位
》 , : :现,将威海?市森林防火》责,任追:究暂: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!遵照执行
二○!一一年?十一月十一日—
第一章 总】 :则
第《一条 为》有效预?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!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!众生命财产安全严】肃追究森林火灾事】故责任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!、国务?院森林防火条—例、山?。东省森林《防火管理规定等【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!。际,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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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二条 【。 本规定适用于【对各市区政府(含】高区、经区、—工业:新,区管委下同》)及镇?。政府(?含街道?办事处下《同)主?要负责人、分管林业!工作负责人各级林业!行政主?管部门相关负责【人各:级森林防火》指挥部?成员单位相关负【责人各森林经营【单,。位相关负责人的责】任追究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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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规?定所称责《任追:究是指在森林防【火工作?中因组织不力、【预防和?扑,。救措:施不到位造》成森林火灾》对有关?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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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森林防火责—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!求是、?客观公正、有错【。必究、教育与惩【戒相结合《的原则?
】第五条 监察【。、公安?、人力资源社—会保障、林业等有】关部门应当按照【各自职责共同做好】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工!作
第二章—。 森林防》火,责任
第》六,条 各级政—府应当将森》林防火工作纳入【当地: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展计划并【。。将森林防火经费纳】入,地方:财政预?算
】。 第七条《 森林防火工作实】行各级政府行—。政领导负责制各级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】森林防火工作—第一责任人对森【。林火灾的预》防和:扑救承担《领导责任;各级【政府分管负》责人是森林防火【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森!。林火灾的预防和扑】。救承担主要责任
】
【各级:林业行?政主管部《门对森林防火工作】实行部门负责—人责任制其负责人】是森林防火工—作,主管:责任人对《森林火灾《的预防和扑救承担主!管责任
【 《各森林经营单位【对森林?防火工作实》行经:营负责人责任制【其法定代《表人是森林防火工】作直接责任》人,。对,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!救承担直《接责:任
!。第八条? :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!森林防?火工:作的领导设》立森:林,防火:。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!规划建设森》林防火设施按照【规,定标准建设和配【备森林防《。火,专业队伍、扑火装备!和储备防火》物资
》
第—九条 ? 各级政《府设立的森林防火】指挥部主要职—责,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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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组织群—众预防?森林火灾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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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(二)组织!森林防火《安全:检查:督,导有关?单位消除火灾隐患;!(三)组织本—地区森林防》火设施?的规划和建设组【。织有:关单位维护、—管理森林防火设施及!设备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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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四)部署和督查【森林防火期、高火】险期和春节》、清明节《等重要时段》的森林?防火工作组织落实】防范措施《;
》 (【五)培训各》级森:林防火指挥部—。指挥长安排》部署森林防》火专业人员》的培训;
】 (六【)掌握?火情:动态适时发布—火情信息统一组【织和指挥扑救森林】火灾调度防》火队伍和物资;
】
,。。 (【七)及时上报森林火!灾,事故; 】
— (?八)配?合有关?。机关调查处理森【林火灾案件; !
? (九)法】律、法规《、规章规定的其他】。。职,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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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各,级林业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的森林防火》。职责主?。。要包括 (—一)组织协调、指】导和监督森林—防,火工作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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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健全】森林防火制度协【调有关?部门和单《。位拟订森林防火【规,划,和森林火灾》应,急预案制定森林防】。火措施?进行:森林防火宣传教育;!
】
(三)森》林防火期内做好【防火:值班:、调度和信息报告工!作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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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—组织建设和配置森】林防:火设:施及设?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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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(五)【依法办理涉》及森林防火》的行政许可》。和审批具体实—施森林防火监—督,检,查工作并依法—查处违法违规行为;!
】
(六?)进行森林火—。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!;
】, (七)法律、法】规、规?章规定的其他职责!
】 第十《一条 ? 各级森林》防火指?挥部成员单位在【森林防火工》作中的主要职责【包括宣传教》育、火险预报、经】费保障、《物资储备《。。、交通通《讯、火案查处等【森林防火指挥—部应当明确各成员】单位:具体的森林防火工】作职责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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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二条《。 森林经营单位的!森林防火职责主要】包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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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建】立森林防火指挥【。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!。专,。职工作人员明确【并落实森林防火责】。任; 《
— (二)制定】森林火灾《应急预案《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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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按》照森:林,防火:规划配置森》林防火设《施、设备《并定期进行检验【、维修;
】
?。
(:四)按照规定标准】组建森林扑火队【伍配备扑《火,装备和物资服—从上级森林防—火指挥部的统—。一,调度及?时安排队伍》和物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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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(五)组织进行】森,林防火检《查消除森林火灾隐】患扑救森林》。火灾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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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(:六)专项部署和督查!森林:防火:期、高火险期—和,春节:、清明节等重要时】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组!织落实防《范措施;
!
?。
(七)》安,排森林防火工作专】项经费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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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八):建立健全扑火—安全教育和》培,训,制度对进入林—区的单?位和:。个人进行森林防火】。宣传; 》
》
(九《)制止?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!缘500米范围【内违规?用火行为《并协助有《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!案,件;
【
(十)—配备专职防火护【林、瞭望《人员专门《负,责观测、报告火情做!好防火值班、—调度和报告工—作;:
《
(十【。一)按规《定设立检查站—对进入林区的车【辆,、人员进行》防火检?查并留置火种和易燃!易爆:。品阻止无人监护的无!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!林区;《
(!十二)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规—定的其他《职责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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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实行严—格,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各!级政府每年应当层】层签订森《林防火责任状—明确:森林:防火:职责落?实,森林防火措施镇【。政府和森林经营【单位应当《按照“横到边、竖】到底:、无漏区、全覆盖”!的,要求把防火责任细】。化、分解落实到每个!山头、林片落实到】每个岗位和责—任人适时对森林【防火工作进行部署】。、检查、调》度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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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四条 】森林火灾发》生,后所在地政府、森林!防火指挥部》、森林经营单位的】主要负?责人和分《管负责?人,应当立即赶赴—现场及时启动森林】火灾应急预案靠前】指,挥组织扑救并将火】场情况及时报—告上一级政》府、森林防火指挥】部
?第三章 《 责任?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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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森林防火指挥—部应:当加:大,对森林防火》责任单位的监—督检查力度组织【进行经常性与专【门性相结合的督导检!查,。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!跟踪督导、》限期整改确保—严格履行《职责任?务
《 》 森林防火指挥【部每年对《各责任单位履行森林!防火: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!考核结果经同级【政府同意后予—以通报并作为当年度!评先选优《。的重要条件;—。凡因责任不落实【、工作不到位发【生森林?火灾的责任单位【和责任人员》当年度不得参—加任:何评先选优活动【
【 第十六条 在】森林火灾预防—和扑救?工作中森林经营【单位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同级政【府,或森林?防火指挥部责令改正!。对相关责《任人给予批评教育;!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国!有林场相关责—任,人给予相应的行政】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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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一)未按《要求建立森林—防,火指挥机构和—办,事机构配备专职工】作人员未《落实森?林防火责任》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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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未落实【森,林防火专项经费【未按规定储备灭【火机具、物资的;】
【
(三)在—森林防火期》、高:。火险期和《春节、清明节—等重要时《段未召开森林防火专!门,。会议进行部署、检】查,的;:
!(,四)未制《定森林火灾扑救【预案:未,进行扑火演练和【培训森林防火宣传教!育,工作不到位的;未】组建巡?查队适时《开展野外巡》查和禁止违》规野外用火的;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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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未按要【求设置?瞭,望台、检查站或未】。开设森林《防火通道、隔离带未!清理林区道路两侧、!林缘交界处及重【点林片可燃物的【。;
】
(六)未》落实:值班报?告和领导带班制度】等防火制度火情信息!不畅通?贻误扑?火时机的《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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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未】按要求组建》森林扑火队伍—的;
!
(八)》不配合有关部门查】处,火灾发生原》因和肇事者的—;
!
(九)发生森林】火灾组织扑救—不力造?成人员伤亡或未及】时上报灾情的 【
? 《 具?有上:述行:。为之:一,。的森林经营单位【违反:有关: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!处罚的除应当按照第!一款规定进行责任】追究外还应当由【林业、公安》等部门依法给—予行政处罚》构成犯罪的移—交,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任
】
,。。 第十七条 各!级政府及其森林防】火指挥机构、林业行!政主管部门》。或者其他有》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。有下:列行为?之,一的由其上》级行政机《关或者监察》机,关责令?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对?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【。直,接,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行?政,处,分
? 《 , (?一)未按照有关规】定编:。制,森林火灾应急预案】的; ?
【 (二)未【制定森?林防火制度和落实森!林防火措施的;
】
》 , (三)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、!业务:培训不及时造—成火灾事故的;
! 》 (四《)发现森《林火灾隐患》未及:。时下达森林火灾隐】患整改通知书的【; : ,
】 (五《)对不符合森—林防火要求的—。。野外:用火或?者实弹?演习、爆《破等活?。动予以批准的; !
— , (六【)未:及时采取森》林火灾扑救措施的;!
,
《 (七)因森!林火灾造成》人员伤?亡的;
】 —(八)不依法履行】职责:的其他行为
! 具有上述行!为之一?的,。单位或人员》违反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规定应当给!予行政?处,罚的除应《当,按照:第一款规定进—行责任追究外还应】当,依法给予行政—处罚构成《犯罪的移交》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?任
《
第十八】条 : 违反森林火灾【。报告制度发生森【林火灾不及时上报】以及瞒报、虚报等】弄虚:作假的依法给予【负有直接《责,。任的主?管人员和《其,他直:接责任人员警告至记!大过处?分;因上述原因【使火:灾得不到《。及,时扑救以致造成重】大森林火灾事故的给!予记大过以上处【分,;构成?犯罪的移交司法【机关依?。。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
第四章《 ,。 附 ?。 则
第十九】。条,。 市?。。森林:防火:指挥部?。可根据本《规定制定具》体,的,森,。林防火责任制实【施,办法
! ,第二十条 本规定!由市林业局负责【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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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一条? , ,本规定自2011】年1:。2月1日起施行有】效期为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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