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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。 威海市区经【济适用住房》销售和退出管理办】法, : 威海市人民政!府关于修改威海市】区经:济适用住房销售【和退出管理办—。法的决定 【 威政发〔201】1〕3号《 各市、区—人,民政府高技术—。产业开?发区、经济技—术开发区《、工业新区管—委会市政府》各部门、单位 !     市—。政,府决:定对:威,海市区经济适—用,住房销售和退出管】理办法作《如,下修:改 》    一、将第】六,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!为,“(二?),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!均无自有房屋所有】权的住?房,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!面积小于15平方米!均未购买《过房改?。房等保障政策性住房!。申请之日前》。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!有住房”  !   二《、,将第六条第一款第】三项修改为“—(三)家庭人均收入!低于市统计》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!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!入的80%” !    《 三、?将第六条《第二款修改》为“年满28周岁】的未婚、离异或丧偶!者符合前《款条件的也》可,申请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”— , :     另外对个!别文:字作:相应的调整和修【改    】 本决定自2—01:1年1月25日【起施行威海市区经】。济适:用住房销售和—退出管?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!相,应修改重新》公布 ? 二〇一一年—一月二十五日 第!一章 总则 】第一条 《 为规范经济—适用住房销售—和退出管理》工作完善经济适用住!房保障制度》。根据有关法》律法规和规》定制定?本办法 》 ? 第二条 【 ,威海:市区(包括》环翠区?和,高技术产业开—发区:、经济技术开—发,区)范围内》经济:适,用住房的销售和退出!管理适用《。本办:法 !第三条 市住【房保障房产管理部】门负责市区经济【适用:住房销售和退出的】管理:工作 —    市物价【主管部门负责经济】适用住?房销售的价》格管理 【  :  市民政》部门会同《有关部门负责城市低!收入家庭的资格认】定,工作  【   市监》察,、,国土资源等部门应按!照各自职责负—责经:济适:用,住房销?售和退?。。。出管:理的相关工》作 》 第二章 【价格 —第四条 经》济适用?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!政府指导价包括基准!价格和楼层浮—动比例?  ?   基准价—格由开发建设单位测!算并提出书面定价申!。请在销售前报市物】价主:。管部:门由:市物价主管部门【会同市住房保障【房产管理部门—核准经济适用住房基!。。准价格、楼》层,浮动:比例经?核准后应向社会公】布 ?    》 经济适《用住房基准价—格和楼层浮动比例公!布后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?得改:变销售时实行明码】标价在销售场所【公布主管部门—批准的价格》及批准文号接受社】会监督 —     开发建设!单位:预收或?。代收的前期》物,业服务费、水费、电!费、燃气费、暖【气费、有线电视【费和装修《损坏修复保证金【等费用须在购房价款!之外另行收取并将】收取的项目》、用途和标》准予以公布 【 第【五条 经济—适用住?房销售应《。当,遵循公开《公正:的,。原则实行申请、核】准和公示制度 【  《   市《住,房保:障房产管理部门【应通:。过网站、报纸、【电视:等,媒体将经济适用【住,房的开发建设单位】、项目名称》、项目位置、房【屋数量和申请方式等!向社会公布 !    应通过公开!摇号的方式在取得准!购资格的申请人【中确定购房人和【选,。房顺序 !第三:章 ?申请和核准》 第六条 】 申请购买经济适】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!时符合下《列条件? , ?  :  (?一)申请人》取,得市区城镇》居民户口3》年(含)以上(不】含农村集《体经济组织成—员);  】 ,  (二)》申请人及《其家庭成《员均无自有》房屋所?有,权,。。的住:房或家庭《人均: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!5平方米《均未购买过房—改房:等保障政策性住房申!请之:日,前5年?内均未转让过自【有住房; — :    《(三)家庭人—均收入?低于市统计部门【公布的上《年度: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!收入的80% 【  《。。   (四)市【政,府规定?的其:他条件 —     年满【28:周岁:的,。未婚、离异或丧偶】者,符合前款条》件的也可申请购【买经济适用住房 】 ?    申请人及】其,家庭成员《应当以城市》居民最低《生活保障证或城市】低收:。入家庭资格证载明】的为准其中申请人应!当为城市《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证或城市低收入】。家庭资格证》。载,明的户主 ! 第七条— 申请购》买经济适用住房时】应当提交下列—材料 》    《。 (一)购》买经济适用》住,房申请表;》 《    (二)民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!民最低生活》保障证及复印件或】。城市低收入》家庭资格证及复印件!; 《     (—三)申请人及其家】庭成员身份证、户】口簿及?复印件;《    【 (四?)市住房保》障房产管《理,部门规定《的其他材料 【     每个家!庭只能有一个—申,请人:填写一份《申请:表申购一套》经济适用住房;家庭!成员重复提》出申请或者申请表】内容填?。写不真实《的其申请《无,效 《 ,    购买经济适!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!。。障不能同时申—请 : 【第八条 购—买经济适用》住房:的申请应向户籍所】在,地的街道《。办事处?或镇人民政府(【以下简称受理机关】)提出 《 :     受理机】关委:托申请?人所在社区居委【会受理申请人提交的!材料社区居委会应查!验申请人家庭人口、!经济收入等情况【连同申请《人提交的材料送受】理机关申请人提交】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!规定形式条》件的应通知其予以】补正 ?  《 ,  受理《机关应就申请—家庭是?否符合?购买经?济适用住房的—条件提出初审意见符!。合条件的自受—理之日起20日内】。将申请材料和初审】意见移交所属区住房!保障房?产管理部门并—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!的应通知申请人 】 — 第九条 环翠】区、开发区》住房:。保,障房产管理部门【收到移交的》申请:材料和初审意见后】应在10日内—完成:复审复?审时应?查,验核实申请材—料和:初审:意,见,的相关情况并提出】复审意见《经复审符合条—件的将?申请材料和复审【意见:报,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!理部门;不符合条件!的通知申请》人 》  :。   —第,十条 《市住房保障房产管】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!材料和复《审意见之日》起15日内完—成有无自有住房和】5,年内是否转让住【房等住?房状况的查验提出】审核意?见 》    经审核符合!购,买经济适用住房【。条件的予以》公示公示期限为1】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!议不:成立:的,由市住房《保障房产管理部【。门登记准购资格【签发准购证》明并向社会公开【登记:结果经?公,示有异议的市—住,房保障房产管—理部门应组织相【应区住?房保障房产管理部】门会同有关》部门在15》。日内完?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!。立的不予登记通知】申请人   !  经审核》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条件的通知【申请人 【 《第十一条 准【购资:格有效期为2—年有效期自准予登记!、签:发准购证明之日【起计算期《满后需重新申—请 》 】第四:章 ?销售管理《。 第十—二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?应按:项目建设《布局、建《设进:度、申请人数量等因!素分期?分阶段组织公开销售! ! ?第,十三条 经—济适用住房符合预】售条件的《可实行预售预售前】开发建设单位应【按规定向市住房保障!房产管理部门申请】预售许可取》得预售许可证自预售!合同签订之日起30!日内:开发建设《单位应向市住房保障!房产管理部门办理】预,。售合同登记备—案手续 【 第!十四条 《 开发建设单位在经!济,适,用住:房项目具备销售【价格:、预售?许,可、楼号室号等销】售条件后经住房保障!房产管理部门同【。意发布销售公告公告!要说明销售》经济适用住房的【项目名称、楼号、】套,。数、基准价》格、销?售对象范围、—报名地点《和报名时间等同【时要在项目所在地】公,布小区规划布局、】公用设施《位置、户型》面,积、楼层浮动比例】、储藏室等附—属,面积的销售价格、预!售交款数额、预定】交,房时间等《 【 ,。 第》十五条 市—住房保障房产—管理部门组织建【。设,的经:济适用住《房向取得《。准购:资格的市区居民出售!环翠区、开发—区住:房保障房产》管理部门组织建【设的经济适》用住房向《取得准?购,资格的本辖区居民】出售经环翠区政府】、开发区管委同意】。也可向取得准购资格!的区:外居民销售》。。居民属?地的界?定,以户籍为准 ! 第!十六条 取得准购!资格的申请人根【据自身情况选择购房!项目持准购证明【到该项目开发—建设单位办理—报名手续;报名时】准购证明《。交开发建《设单位保管 】     报名结束!后由住房保障房产管!理部门依据报名名单!组织实?施,公开摇号以确—。定购房人《。和,选房顺序 【     公开【摇号时应有住—房保障房产管理【部门、监察部门【等有关部门及—工,会、购房《。人、新闻记者等【社,会各界人士现场监督!并办理公证公—开摇:号可委托中介机构】实施 】 第十七条 】通过公开摇号确【定的购房人姓—名、:身份证号《码、中号顺序要【在销售?现,场和网站公布;开发!建设:单位要严格按—照中号名单和中【号顺序定时定点分批!组织选房选房后【双方应?签订购房(预售【)合同并就遵守前】期物业服务临时【管理:。规约:签署书面承诺交纳购!房款和预收、代收的!。费用 【 第十八条 !。确定购房人后—开发建设单位—。应将准?购证明和销售—明细表报市》住房:保障房产管理部门】未中:号或中号后放弃【的准购证明退还申】请人在有效期内【申请人可继续持准购!证明报?名购房 《 【第十九条《 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可一次《性付款也《可按:工程进度《分期付款《。购房款不足时可以购!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作!抵押申请贷款;【已缴纳住房》公积金的可申请住房!公积金贷款 】 》第二十条 》 经济适《用住房的购房人【拥有有限产权—购房后应《按照规定办理房屋和!土地权属登记 !。 ,    市住—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!。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!。。在办理?权属登记时应—当分别注明“经【济,适用住房”》。、“:划拨土地”》字样房屋所有权【证还:应,注明“有限产权”和!购买时?的经济适用住—房政府指导价 【 【第二十一条 购买!经济适用《住,房的:情况:应纳:入住房档案管—理     !享受城镇廉租住房】保障的家《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!后其:廉租住房保障资格】随之停?止 ?    》。 租住公有住房的】家庭购买经济—适,用住房后应将租【住的公有住房退【还产权?单位 》  :   准购资格有效!。期内购买《其他:。住房的其购》买经济?适用住房《的资格失效 】。 第—二十二条 开发】建设单位不得受【理未取得准购资【格,人员的购房报名不得!将未办理报名手【续的:。申,。请人纳入公开—摇号范?围不得向未取得准】购资格、未参—加公开摇号的任何人!员以任何方》。式提供经济适—。用,住,房不得向单位—。成批或?整幢:销售:经济适用住房—     】房地产开发企业自】主开发和定价—的商品房不得冠以】“经济适用住房”的!名称进?行销售 【    开发建【设单:位,擅自提高经》济,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!由物价主《管部:门责令?限期:改正:并依法进行处—罚 》 第五章 —。。 上市?和退出 第】二十三条 购买】的经济适用住房自】房屋所有《权,证发证之日起不【满5年的《不得上市转让或用于!抵押、担保、—。出租满5《年,的按照届时》同,地段普通商品住【。房,平均市场价与经济适!用住房政府指导【价之间差《价的60%》向市政府《。或环翠区政府—、开发区管委交纳】土地收?益等价款后经济【。适用住房可》以上市转让或—。用于出租、抵押【、担保 【  :  上市转让时市政!。府或环翠《区政:府、开发区》管委有优先》购买权 — 第—二十四条 》 因购房人个人的】原因未满5年而确需!。提前转让经济适用】。住房的由市》政府或环翠》区政府、《开发区管委按—照届时?经济适用住房—政府指导价计算【折旧后回《购   【  :购买经济适》用住房未满5年的】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!的原经济《适用住?。。房须退出由市政【府或环?翠区:政,府、开发区管—委按前款规定—价格回购 】    《市,政府或环翠区政【府、开发区管委回购!的经济适用住房重新!向具:备准购资格的—家庭出售 】 《第二十五条 【经济适用住》。房转:让、退出《或用于?出,租、抵押、》担保后购房》人及其?家,庭成员不得再—申请经济适用住【房、廉租住》房等:其他具?有保障性《质的政策性住房 】 : 第—二十六条 》 本办法实施前已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】房的上市年限仍按原!有规定执行》 : , 第六章 】罚则 第二】十七条 》对弄虚作假》、隐瞒经济收—入和住房条件等【情况骗?取,经济适用住房的由】市或环?翠区、开发区住【房保障房产》管理部?门限:期按届时的经济【适用住房政府—指导价?并考虑折《旧,等因素作价收回【所购住房或由—购房人按市》场价补足购房—款;对违《法转让?的不得为《其,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!土地使用权证变更】手续 —。 — :第二:十八:条 参与经—。济适用住房销售【和退出管理》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工!作人员?在工作中《有下列?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!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情节?严重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 】  : (一)未》按规定程序》和条件对《申请人资《格进行审查》的;: : , , ,   (二)—协助当事《人弄:虚作:假隐:。瞒真:实,情况的;  ! ,  (三)索—取、收受他》人财物或牟取其他】非法:利益的?; : :     (—四)违反规定—。办理准购证》明、预售许可证【、,退出或上市证—明,、房产证、》土地:证等手续的; 【    —。 (五?)不依法履行监督】管理职责的其—他行为? ? 第七章 附!则,。 【 第二十九条—。 本办法由威【海市住房保》障房产管理局—负责解释 —。     — : , 第三?十条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施行—以前我市《。关于经济适用—住房销售和退出管理!的有:关规定与本办—法,不一致的以本—办法为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