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威海市区经【济适用住房》销,售和:退出管?理办法
】威海市人民》政府关于修改威海】市区经济《适用住房销售和退】出管理办法的—决定
《。。。 威政发〔20】1,1〕3号《
,
各市、区人民【政府高技术产业开】发区、?经济技术开发区、】工业:新区管委会市政【府各部门、单位【。
【 市政府决定对【威海:市区经济《适用住房销售—和退出管理》办法作?如下修?改,
《 《一、将第六条第一】款第二项修改为“(!二)申请人及其家】庭成员均无自—有房屋所《有权的住《房或家?庭人均住房建—。筑面积?小,于15平方》米,均未:购买过房改房等【保障政策《。性住房申《请之日前5年内【均未转让过自有住】房”
》 》二、将第六条第一】款第三项修改为【“,(三:)家庭人《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!门公布的上年度城】镇居民人均可—支配收入的8—0%”
! 三、《将第六条第二—款修改为“年—满,28周岁的未婚、离!异或:丧偶者符合前款条】件的也?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!。住房”
— 另—外对个别文字—作,。相,应的调整和修改
! , ? 本决定自201!1年1?月25日起施—行威海市区经济适用!住房:销,。售和退出管》理办:。法根据本《决定作相应修改重】新公布
《
二〇一一年一【月,。二十五日《
第一章 — 总则
第—一条 《为规范经济适用住】房销售和退》出管理工《作完善经济适用住房!保障制度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!规,。定制定本办法
! ,
:。 第二条 【威海:市区(包括环—翠区和高技》术产业开发区、经】济技术开发区—)范围内《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!和退出管理适用本】办法
—
第三—条 : 市住房保》障房:产,管理部门负责市区经!济适用住《。房销售和退出—的管理工作》
: —市物价主管》部门负?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!的价格管理
【 》 市: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!门负责城市低收入家!庭的资格认》。定工作
】 ?。市监:。察、国土资源—等部:门应按照各自职【责,负责经济适用—住房销售和退—出,管理的相关工作
】
,
?
,第二章 价格【
: 第四条 —经济适用住房实行】政府指导《价政府指导价—包括基准价格和【。楼层浮动比例—
? 基准价—。格,由,。开发建设单位测算】。并提出书面》定价申请《在,销售:前报市物价主管部门!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!同市住房保障房产】管理部门核准经【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!、楼层?浮动比例经》。核准后应《向社会公《布
】 经济?适用住房《基准价格《和楼层浮动比例【公布后?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改变销售—时,实行明码标价—。在销售场所》公布主管部门—批准的价格及批准文!号接:受社会监督
—。
— 开发建设单位【。预收:或代收的前期—物业:服务费、水费、电费!、燃气费、暖气【费、:有线电视费和装【。修损坏修复》保证金?等,。费用:须在购房价款之外】另行收取并将收【取的项目、用途【和标准予以公—布
—
: 第五条 》 经济?适用住房销售应当遵!循公开?公正的原则》实,行申请、《核准:和公示制度
】 》市住:房保障?房产管理部门应通过!网站:、报纸?、电:视等:媒,体将经济适》用住房的开发建【设单位、《项目名称、》项目位置、房—。屋数量和申请方式】等向社会《公布
! 应:通过公开摇号的方】式在:取得准购《资格的申请人中确定!购房人?和选房顺《序 :
第三【章 ?申请:和核准
【第六条 申请【购买经?。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!当同时符《合下列?条件
! (:一)申请人取得市】区城镇居民户口3年!(含)以上(—不含农村集》体经济组织成—员,);
! (二)申请人【及其家庭成员均无自!有房屋所有权—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!房建筑面积》。小于:1,5平方米《均未购买过房—改,房等:。保障政策《性住房申请之日前5!年内均未转》让过自有住房;
】
(三!)家庭?人均收入低于市统】计部门?公布的上《年度城镇居民—人,均可支配收入的【80%
】 , , (四?)市:政府规定的其—他条件
】 年满28周】岁的未?婚、离异或丧—偶者符?。合前款?条件的也可申请【购买经济适用—住房
《 : 申请—人及:其家庭?。成员应当以城市居民!最低生活保障证【或城市低收入家庭】资格证?载明的为准其中【申请人应当为—城市: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证—或城市?低收:入家庭资格》证,载明的户主
—
第】七,条 申请购买【经,济适用住房时应当提!交下:列材料?
— (一)购买经】济适用住房申—请表;
》 》 ,(二)民政部门【核发的?城,市居民最低生活保】障证及?复印件或城市低【收入家庭资格证【及复印件;
! ? (:。三)申请《。人及其家庭》成员身份证》、户口簿及复印【件;:。
》 :。 (四)市住房【保障房?产管理部《门规定的《其他材?料,
— 每?个家庭只能有一个申!请人:填写一份申请表【申购:一套经济《适用住房;》家庭成员重复提出申!请或者申《请表内容填》写不真实的其申请】无效
【 购《买经济适用住房【和廉租住房》保障不能同时申请
!
— 第八条 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的申请应向户—籍所在地的街道办】事处或镇人民政府】(以下简称受—理机关)提》。出
:。
受理!。机关委托申请人【所在社?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人!提交的材料社—。区居委会应查—验申请人《。家庭人?口、:经济收入等》。情况连同申请—人提交?的材料送受理机【关申:请人提交材料不【齐全或不符合规【定形式?条件:的应通?知其予以补正
【
【受理机关应》就申请家《庭是否符合购买经】济适用住房》的条件?提出初审意见—符合条件的自受【理之日起20日内将!申请材?料和初审意》见移交所属区住房保!障房产管理部门【并,张榜公布不符合条】。件的应?。。通知申请人
!
? 第九条《 :环翠区、开》发区:住房保障《房产管理部门收到】移交的?申请:材料和初审》意见后应在10【日内完成复审复【审时应查验核—实申请材料和初审意!见的相关情况—并提出复《审意:见经:复,审,符合条?件的将申请》材料和?复审:意见报送市》住房保障房产—管理部门;不—符合条件的》通知申?请人
【 ?
: :第十条 《 市住房《保障房?产管:理部门应自收到申】请材料和复》。审意见之《日起1?5日内完成》有无自?有住房和5年—内是否转让住房【等住:房状况的查验提出】审核意见《
《 经审核符】合,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!件的予以公示公示】期限为15》日公示无异议或异】。。。议不成立的》由市住房保障房产】管理:部门登记准购资格签!发准购证《明,并向社会《公开登记结》果,经公示有异》议的市?住房:保障房产《管理部门应组—。织相应区住房保【障房产管理部门会同!有关部门在15日内!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!成立的不予》登记通知申请人
】
《 经审核不【符,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!条件的通知申请人
!
:
:
?第十一条 准购】资格有效期》为2:年有:效期自准予登记、】。签,发,准购证明《之,日起:计算:期满:后,需重新?申,请,
?
《
第四章 ! ,销售管理
— 第十二条 】经,济适用住《房,。。应,按项目建设布局、建!设进度、申》请人数量等因素分】期,分,阶段:组织公开销售
! ,
第!十三条 》经济适用住房—符合预售条件的可】实行预售预》售前开发《建设单位应按规定】向市住房保障—房产管?理部门申请》预售许?可取得预《售许可证自预售合同!签订之日起30【日内开发建》设单位应向市住房】保障房?产管:理部:门办理预售合—。同登记备案手续【
—
第十四!条,。 开发《建设单位在》经济适?。用,住房项目具备销售】价格、?预售许可、楼号室号!等销:售条件后经住房保】障房产管理部门同】。意发布销售》公,。告公告要《说,明销售经济适—用住房的项目名【称、楼号、套—数,、基:准价格、销售对象范!。围、报名地点和【报名时间等同时要】。在项:。目所:在地公布小区规划布!局、公用设施—位置、户型面积【、楼层浮动》。比例:、储藏?室等:附属面积《的销售价《。。格、预售交》款数额、预定交【。房时间?等
【。
—第十五条 》 市住房保》。障房:产管理部门》组织建设的经济适】用住:房向取得准购—资格的?市区:居民:出售环翠区、开发】区,住房保障房产管理】部门组织建设的经济!适用住房向取得准】购资:格的:本辖区居民出售经环!翠,区政府、开发区【管,委同意也可向取得准!购,资格:的区外居民》销,售居民属地的—界定:以户籍为准
!
《。 第十六条 ! 取得准购》资格的申请》人根据自身情况【选择购房项目持准】购证明?到该:项目开发建设单【位办理报名手续;】报名时准购证—明交开发建设单位保!管
!报名:结束后由住房—保障房产管理部门依!据,报名名单组织—实施公开摇号以确】定购房人和选房顺】。序
【 公开摇号时应】有住房保障房产管理!部门、监《察部门等有关—部门及工会、购房人!、新闻记者等社会各!界人士现场监督并办!理公证公开摇号【可委托中介》机构实?施
?
第十】七,条 通过公开摇】号确定的购》房人姓?名、:。身份证号码、中号】。顺序:要在销?。售,现场和网站公布;开!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!照中号名单》和中号顺序定—。。时定点分《批,组织选房《选房后?双,方应签订购房—。。(预售)合同并就遵!守前期?物业:。服务临?时管理?规约签署书面—承,。诺交纳购房款和预】收、代?收的费用
【
? 第十八条 【 确定购房人后开发!建设单位应将准购证!明和销售明》细表报市住》房保障房产管理部】门未:中号或中号后—。放弃的准《购证明?退还申请人在—有效期内《申请人可继续持准购!证,明报名?购房
】 第十九条— 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可一?次,。性付款也《可按工程进度分【期付:。款购房款不足时【可以购买的》经济适用住房作抵】押申请贷款;已缴】纳住房公积金—的可:申请住?房公积金贷款
【
— 第:二十条 《 经济适用住房【的购房人拥》有有限产权购房后】应按照规定办理房】屋和土地《权属登记
! 市住房保障房!产管理部门、国土资!源管理?部门在办理权属登】记时应?当分别注《明“经济适用住【房”:、,“划拨土《地”字样《房屋:所有权证还应—注明“有《限产:权”:和购买时的》。经济适用住房—政府指导价
【 ,
第二【。十一条? 购买经济适【用住房?的情况应纳入住房档!案管理
!。 , ,享受城镇《廉租住房保障—的,家庭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后其【廉租住房保障资格】随,之停止?
,。
— 租住公《有住房的家庭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后应】将租住的《公有住房退还产权单!位
【 :准购资格《。有效期内购买其【他,住房的其购买—经济适用住房的【资,格失效
! 第二十二条 !开,。发建设单《位不得受理未取得】准,。购资格?人员的购房报名不得!将未办理报》名手续的申》请人纳入公开摇号】范围不得《向未取?得准购资《格、未参加公开【摇号的任何》人员以任何方式【提供经济适》用住:房,不得向单《位成:批或整幢《销,售经济适用住—房
— , 房地《产开发?。企业自主《开发和?定价的商品房不得】冠以“经济适用住】房”的名称进行销售!
? 开—发建:设单位擅《自提高经《济适用住房》销售价格的由物价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依法《进行处罚
】 第五章 【。上市和退出
—
第二十三条 ! 购买的经》济适用住房自房屋所!有,权证发证之日起不满!5年的不得上市【转让或用于》抵押、担保、出租】满5年的按照—届时同?地,段普通商品》住房平均市场价与经!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!价之间差价》的60%向》。市政府或环》翠区政府、》开发区管《委交纳土《地收益等《价款后经济适用住房!可以上市《转,让或用于出租、抵】押、担保
— 《 上市《转让时市政府或环翠!区政府?、开发区管委有优先!购买权
》
》 第二十《四条 因购房人】。个人的?原因未满《5,年而确?。需提前转让经—济适用?。住房的由市政府或环!翠区政府《、开发区管委—按照届?时经:济适用?住房政?府,指导价计算》折,旧后回购
》
— 购买经《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!。。。的家庭又《购买其他住房—的原经济适用住房须!退出:。由市政府《或环翠区《政府、开发区管【委按前款规》定价格回购
—。
《 , 市政《府或环翠区政府【、开发区管委—回购的经《济适:用住房重《新向具备准购资格的!。家,庭出售
—
第二十五!条 经济适用【住房转让、退出或用!于出租?、抵押、担保后购】房,人及其家庭成—员不得?再申请?经,济适用?住房、廉租》住房等其他具有保障!性质的?政策性住房
】
第二十】六条 本办法实施!前,已销售的经济—适用住房的上市【年限仍按原有—规定:执行
【 第六章《 罚则
【 第二十七条 【。。 对弄虚作假、【隐瞒经济收入—。和住房条件等情况骗!取经济?。。适用住房《。的,由市或环翠》区、开发区》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!门限期?按届时的经济适【用住房?政府指导价并考虑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】回所购住房或由【购房:人按市场价》补足购?房款;对《违法转让的不得为】其办理房《屋所有?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!变更手续
【。
《
第—二,十,八条 参》与经济适用》住房销售和退出【。管理工?作的: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!在工作?中有下列《行为的由有关部门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情节严重》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
》 《 (一)未按—规定程序和条件对申!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的!;
【 (二《)协助当《事,人弄:虚作假隐《瞒真实情况的;
! , : (《三)索取、》收受他人《财物或牟《取其他?非法利?益的;
【 (四)违反!规定:办理准购《证明、预售许—可证、退出或上市】证明、房产证、土地!证,等手续的;》
》 : (五)《不依法履行》监督管理职》责,的其他行为》
第七】章 附则
【 ,
《。 ,第二十九条 — 本办法由威海市】住房保障房产管理】局负:责解释
】。
第三!十条: 本?。办法自发布之—日起施行《以前我市关于—经济适用住》房,销,售和:退,出管理的有关规【定与本?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!法为准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