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 威海市区】建筑垃?圾管理办法》 威海市人!民政府关于印发【威海:市区建筑垃圾—管,理办法?的通知 威政发〔!2010〕27【号 各市、区【人,民政:府,高技术产业开发区、!经济技?。术开发区、工业新】。区管委会《市政府各部门、单位!    【。 威:海市区建筑》垃圾:管理办法已经市【。政府同意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真,遵照执行《 二○一○—年五月三《十一日 第一章】 总 《 则 第一条 !为,。加强城市建》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!市容:和环境卫生根—据城: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!。理条例(《国务院?令第:101号)、—城市建筑垃圾管理】规定(建《设部令?第1:39号)和山东省城!镇容貌和环》境卫生管理》办法(省政府—令,。第218号)等有】。关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,的规定结合》本市: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【 ? 第二条《 本办《法适用于威海市城】市规划区内建筑垃】圾的产生《、倾倒、《运输、中转、—回,填、消纳和利用【等活动?  》   本办法所【称建筑?垃圾是指建设单位】、施工单位新建、】。改建、扩建和拆【。除各类?建筑物、构》筑物:、市政道路、桥梁、!管网等?。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!屋过程中所产—生的弃土、弃料及】其它废弃《物 》 第三—条 市城乡—建设委是威》海市区建筑垃—。圾管理工作的行【政主:管部门并具体负责市!直城建管理区—范围内的建筑垃圾】管理工作 【   ?  环翠《区、高技术产业【开发区?、经济技术》开发区?、工业新区》市容:。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具,体,负责:各,自辖区内《市,直城建管理区以外】区域的建筑垃圾管】理工作  】   经济和—信息:化、公安、国—土,资源、规划、—。交,通运:。输、林业、》。。环保:、城管执法》等,部门按照各自职【责共: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!工作 《 —第,四条 建筑—垃圾主?管部门应《当按照“属地负责】、合理安《排、统?一管理?、资源利用”的原则!会同:规,划,、林业、国土资源】。、,环,保等部门合理确定】建筑垃圾临时—消纳处置场所—单位或者个》人,申请:利,用建设工《。地、规划开发用地】及其它需要回填的基!坑、洼地、矿—坑,等场地?作为:建,筑垃圾?临,时消纳场的应—当经建筑垃圾主管部!门批准 】 , :第,五条 建筑垃【圾临时消纳场的【设置应?当符合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和《城市总体规划并具】有相:应,的摊铺?。、碾压、除尘、照明!等机械和设备—有排水?、消防等设施有健全!的环境卫《生、安全管理制度】和生态保《护措施并得到有效】执行 《     建筑垃!圾临时消纳》场达到预定容量【后应:当按照规划要—。。求及时采取开发【建设、复垦或—者绿化?等,措施:进行处理 【 ? 第六《条 建筑垃圾【处置实行《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!害化和?。谁,产生、谁承担—处置责任的原则【 :。   《  鼓励建》筑垃圾综合利用【鼓励建设《单位、施工单—位优先采用建筑垃】圾综合利《。用产品 第二【章 ?施工现场建筑—。垃圾管理《 第七条 — 房屋、市政建【设项目的《土,石方工程应》当依法办理施工许】可,手续未办理施工许】可手:续的土?石方工程不得施工】;,投资额50万元以上!的土石方工程应当】依,法进行招标 】 : ?第八条 产生【建筑垃圾《的单:位,在施工时应》当遵:守下列?规定    ! (一)在》临街施工现场—周,围设置硬质围挡; !。     【(二)对车辆进【。出道:路进行硬化;—   —。。  (三)施工时采!。取,防尘:措,施;   】  (?四)保持驶离施【工现场车辆的清洁;! ?  :   (《五)按规定排水不得!污染路面; 】     》(,六)工程停》工、:竣,工后及时清理和【平整场地 — : 《第九条 施—工单:位应当?及,时清运?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!筑垃圾;因特—殊原因不能》及时:清运:的应当?妥善堆放并采取防】溢漏、?。防扬尘等措施防止污!染环境? 第?三章 建筑垃圾处置!核准: 第十条》 ?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》。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!处,置建筑垃圾的义务】 【 第十?一条 《处置:建筑垃圾《的单位应当按—照本办法第》三条规定的》。管辖范围向建筑垃】圾主管部门提出【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!圾处置核准后方【可处置? 】。第十:二条 申》。请,处,置建筑垃圾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】     】(一)提交书面申】请(包?括建筑垃圾运输【的,时间、路线和—处置地点名称、【施工:单,位,与,运输单位签订的合】同,);  【   (二)具有合!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!可证:、车辆行驶证; 】  》   (三)运输车!辆具备全密》闭运输机械》。装置或密《闭苫:盖装置并安》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! : 》 第十三条 】。建筑垃圾主管部【门,应当自接《到申请后10—个工作日《。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!的决定予《以核准的颁发威海】市城市?建筑垃圾处》置核准证并》根据实际参与营【运车辆的数量—按照一车《一证的原则配—发威:海市城?市建筑垃圾处—置核准证副本;不】予核准?的应当书面》告知申请人并—说明理?由 : 【第十四条 威海】市城市建《筑垃圾处置》核准证应当载明【以下事项《    【 (:一,)建筑?垃圾处置单位—的名称、住所—、,法定代表《人;   】  :(二)运《输单位的名称、【住所、法定》代表人;  !。  : (三)建筑垃圾】的种类、数量;【     (!四)运输车辆类【型和核定载质量、机!动车号牌; 】。     (—五):建筑垃圾产》生,地点和倾《倒地点; — ,    《 (六)运输车辆】的,行驶路线和时间;】    【 (:七)核准证的—有效:期限 】 第十五条 禁!止,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】、出借或以其他【形式非法转》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!核准证件 【。 《 ,第十六条《。 处置建筑垃【圾的单位应当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!置核准证件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、!路线:、地点运《输,和,倾倒不得超》出核准范围承—运建筑垃圾 】 第十【七条 建筑垃圾】应当倾倒于》建筑垃圾主管—部门确定的建筑【垃,圾临时消纳场或【者运送至建筑—垃圾综合利》用企业 ! 第十八条 任!何单位和个》。人,不得将建筑》垃圾混入生活垃【圾不得将《危险废物《混入建筑垃圾— : : , 第十九条【 , ,居民应?当将装饰装修房屋】。过,程,中产生的建筑—垃圾与?生活垃圾《。。分别收集并堆放【到指定?地,点 ?第四:章 建《筑垃圾综合利用 】 第二十《条 市建筑垃圾】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有关部《门根据市《区建筑垃圾存量【及增量预测情—况结合城乡环—境综合整治制定【建筑垃圾科学治【理和综合利用长期规!划合理规《划建筑垃圾》综合利用企》业,布局 《 》 第二十《一条: 建筑垃圾—综合利用企》业使用建《筑垃:圾作为原料》。。生,产建材产品符合税】收减免优《惠条:。件的在取《得资源综合利用【认定证书《后可按照国家—和省有关规定向税】务机关申《请相应的税收减【免 】 ,第二十二《条 鼓《励墙体材《料生产企业积极引进!以建筑垃《。圾为主要《生产原料《的新型墙体》材料生产技术和设备!促进建筑垃圾—的再生利用 ! 第二十三条! 加大建筑垃圾】综合:。利用产品推》广,力度将?建筑垃?圾综合利用产—品纳入政府采购目】录财:政、城乡《建设部门在城—市公用设《施和公共建筑—建,设中在同等条件下应!当优: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!利用产品 】    在》保,证建:。筑质量和相关要求的!前提下?任,。何单位、个人—不得以任何理由【拒绝:采用建筑《垃圾综合利用—产,品 《 第二十】四,条 建筑》垃圾主?管部门?应当建?立建筑垃圾》处置信息《平台通过新》闻,媒体、政府网站等载!体及:时公布建筑垃圾处置!场地、?工程:回填、建《筑垃圾?综合利用等信息及时!合理地调配和处【置各类建《筑垃圾 】 第二十—五条:。 :。单位:或者个人需要收【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!、洼地及其它—场地的可以向当【地建筑垃圾主管【部门提出《。申请由建筑垃圾【。主管部?门审核后通过建筑垃!圾处置信息平—台公布 《 第五章 罚 !则 第二十—六条 建设—单位违反本办法第】。。七,条规定未取得—施工许?可证:擅自进行土石方工程!施工的由城》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依照建设工程【质量管理条》例等: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的规定《。予以:处,罚 】 第二十七》条 施工单位违反!本办法第《八条:规定的由市城管【执法局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限期清—理或:者,采取其?他补:救措施?;逾期未《清,。理或者?。采,取其他补救措施的】可以处100—0元以?上2万元以下—罚款 — : 第二十八条 】 施工单位未及【时清运工程》施工过程中》产,生的建筑垃圾造成】环境污染的由市城】管执法?局责:令,限,期改正给予警—告处50《00元以上5万【元以:下罚:。款, , 》 :第二十九条》 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: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!城管执法《局责令限期》改正给予《警告处以罚款 】 : ,   ?。(一)?。。将建:筑垃圾混入》生活垃圾的; 】。 :。   ? (二)将危险废】物混入?建筑垃圾的; 】     —(三)擅自》设,立弃置场受》纳,建筑垃圾的 !   ? 单位?有,前款第?一项、第二》项行为之一》的处3000元以下!罚款;有前款第三项!行为的处500【0元以上1万—元以:下罚款个《人有前?款第一?项、:第二项行为之一的】处200元以下罚款!。;有前款第三项行为!的处3000元以下!罚款 ? 《。 ?第三十条 建筑】垃圾储运消纳—。。场受纳工业垃圾【、生活垃圾和有毒有!害垃圾?的由:。市,。城管执法局责—令限:期改正给予警告【处5000》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罚款 》 第三十!一条 ? 处置建筑》垃圾的单位在运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!途丢弃、遗》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!管执法局责令—限期改正给予警【告处500》。0元以上5万—元,以下罚款 》 第】三十:二条 涂改、【倒卖、出《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!形式非法《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!置,核准文件的由市【城管执?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?处,500?0元以上2》万元以下罚款— : 》 ,第三十三《条 违《反,本办法规定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市城管执法!。局,责令限?。期改正给《予警:告对施工单位—处 1万元以上1】0万元以下》罚,款对建?设单位、《运输建?筑垃圾的单位—或者:个人处500—0元以上3万元【以下罚款 》 :     (一【)未经核准擅—自处置建《筑垃圾的;》 , ,  ?   (二》)处置超《出核准范围的建【筑,垃圾的 【 第三十【四,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随意】倾倒、?抛撒或者堆》放,建筑垃?。圾的由?市城管执《法局责令限》期改:正,给,予警告并对单位处】5000元以上5万!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!200元以下罚【款 【 第三十》五条: 建筑垃圾运【输车辆?未采取覆盖、—密闭措施防》止,建筑垃圾泄漏、遗撒!。的由公安机关交【通,管,理部门、《城管执?法部门或道路—运输管?理部门依照各自职】权依法进行处罚【 第!。三十六条 》 ,建,筑垃圾主《管,部门核发城市建筑】垃圾处?。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《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?予行:政处分;《构成犯?罪,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? :  :  (?一):对不:符,合法定条件的申请】人核发城市》建筑垃圾处置核【。准,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!权核发城市建筑【垃,圾处置?核,准文件?的,;    】 (:二,)对符合条件的申请!人不予核发城—市,建筑垃圾处》置,。核,准,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!限内核发城市建【筑垃圾处置核—准文:件的 — ? 第三十七条 】建筑垃圾行政管【理,部门的工作人员玩】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营私《舞弊的依法》给,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:事责:任 第六章 】附 ?则 第三十八条 ! 本办法所称市直城!建管理?区范围为西》起,古寨东?路〔自古寨东—路与:环山路交界处—(,。不含环山路)沿【古寨东?路西侧路沿石向北】至AC?3道路〕东》至海边南起平度【。路海滨南路清华街】〔将平度《路向西?延伸:至环:。山路自平度路与【环山路交界处—(不含环山路)【沿,平度路北侧路沿【石向东与海滨南路交!叉沿海滨南路东侧路!沿石向南至清华街】沿清华?街北侧路沿石向东】至海边〕分界线北至!环翠区孙家疃镇【与环:翠区鲸园办事—处、高区《。怡园:办事处交界》处之间区《域 【 第三十九—条 本办法由【市,城乡建?。设委负责组织实施】 】第四:十条 ? 本办?法自2010年6月!1日起施行本市【以前有关规定与【本办:法不一致的以本【办法为准 》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