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威海市》区建筑?垃圾:管理办法
【
威海市人民【。政府关于印发威海】市区建筑垃圾管【。理办法的通知
威!政发〔201—。0,〕2:7,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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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:。市、区?人民政府高技术【产,。。业开发区、经济技术!开发区、工业—新区管委会市政【府各部门、单位
】。
威海!市,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】法已经市政府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遵照《执行
二○一○】年五月三十》一日:
第一章 总】 ,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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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】强城市?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!市,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根据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管理条例(!国务院令第101】号)、城市建筑【垃圾管理规定(【建设部令第1—39:号)和山东省城镇】容貌和环境》卫生管?理办:法,(省政府令第218!号,)等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和规章的规定结】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! 第二条 本【办法适?用,于威海市城市规【划区内?建筑垃圾的产—生、倾倒、运输、中!转,、,回填、消《纳和:利用等活动
—。
【本办法所称建筑垃】圾是指建设单位【、,。。施工单?位新建?、改:建、扩建《和,拆除各类建筑物、构!筑物、市政》道路:。、桥梁、管网等以及!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!程中所产《。生的弃土《。、弃料及《其它废?弃物
】 第三条 市城!乡建设委是威—海,市区建筑垃圾管【理工作的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并具体负责市【直城建管理》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!管理:工作
《 ? ,。 环翠区、高技】术产业开发区、【经济技术《开发区、工》业新区市《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!市直城建管理区以】外区域的建筑垃【圾管理?工作
】 :经,济和信息化、公安、!国土:资源:、规划、交通运输、!林业、?环保、城《管执法等部门按照】各,自职责?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管!理工作
》
第四】条 建筑垃圾主】管部门应当按—照“属地负责—。、合:理安排、统一管理】、资源利用”的【原则会同规划、【林业、国土资源、环!保等部门合理—确定: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处!置场所单位》或者个人申请利用建!设工地、《规划开发用地及其它!需,要回填的基坑、洼】地、矿坑等场地【作为建筑垃圾临时消!纳场的?应当:经建筑垃圾主管部】门批准?
— 第?五,条 建筑垃圾临时!消纳场?的设置应当符合土地!利用总体《规划和城市总体规】划并具有相应的摊】铺、碾压、除尘【、照明等机械—和设备?有排水?、消防等设施有健】全的环境《卫生、安全》管,理制度和《生态:保护: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!
: 《 建?。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达!到预定容量后应当按!照规划要《求,及时采取开发—建设、复《垦或者绿化》等措施进行处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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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建筑!垃圾处置实行减【量化、资源化、无】害化和?谁产生、谁承担处置!责任:的原则?。
】鼓励建?筑,垃圾综合利用—鼓励建?设单位?、,施工单位优先采【用建筑垃圾综合利】用产品
第二章 ! 施工现场》建筑垃?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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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房屋、!市政建设项目的【土石方工程应当依法!办理施工《。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!许可手续的土石【方工:程不:。得施工;《。投资额50》万元以上的》土石方工程应当依】法进行?。招标:。
》
, 第八条》。 产生建筑垃圾】的单:位在施工时应—当,遵守下列规定
! (一)在!临街施工现场—周围设置硬》质围:挡;
! (二)对车辆进】。出道路进行硬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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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施工时采取防尘措!施;
! (四?)保持驶离施—工现场车辆的清洁】;
》 : (五)按—规定排水不得—污染路面;
【 (六】)工程?停工、竣《工后及时清理和【平整场地
—
《 第九条 【施工:单位应?当及时清运施—。工,过程中?产生的建筑垃圾;】因特殊原因不能【及时:清运的应当》妥善堆放并》采取:防,溢漏、防扬尘—等措施防《止污染环境
第】三章 ?建,筑垃圾?处置核准
第【十条 产生建筑!垃圾的?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】照本:办法规定履行—处置建筑垃圾的义】务
:
— 第十一《条 处置建筑垃圾!的单位应当按照本】办法第三条规定【的,管辖范围向》建筑垃圾主管部【门提出?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!圾处置核准后方可】处置
》
《 第十二条 申请!处置建筑垃》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
【 (一)《提交书面《申,请(包?括建筑垃《。圾运输的时间—、路线?和处置地点名称【、施工单位与运输】单位签订的合同);!
? (二)】具有合法的道路【运输经营《许可证、车》辆行驶证;》 ,
】(三)运输车—辆具备全密闭—运输机械《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!并,安装行驶及装卸【记录仪
》
《
: 第十三条 【建筑:。垃圾主管部门应【。当,自接到申请后10】个,工作日内作出是【否予以核准的决定予!以,核准的?颁发:威海市城市》。建筑:垃圾处置核》准证并?根据实际《参,与营运车《。辆的数量按照一车一!证的原则配发威【海市城市建筑垃【圾处:。。置核准证《副本;不予核准的应!当书面告知》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】
— 第?十四条 威—海市城市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】证应:当载明?以下事项
【 (一)建!筑垃:圾处置单位的名称】、住所、法定—。代表人;《
《 , ?(二)运输单位【的名称、住》所、法?。定代表?人;
】 (三)建筑【垃圾的?种类:、数量;
! (四)运【。输车辆类型和核定】载质量、机动—车号牌;
【 ? :(五)建筑垃圾【产生地点和倾倒地点!;
!(六)运输车—辆的行?驶路线?。和时间;
【 , , : (:七)核准证的有【效期限?
】第十五条 禁止涂!改、倒卖、出—租、出借或以其【他形式非《法,转让城市建筑垃圾】处置:核准证件
》
第】。十六条 处—置建筑?垃圾的单位》应当随车携带—建,筑垃圾处置》。核准:证件并按照规定【的时间、路线—、地点运输》和,倾倒不得超出核【准范围?承,运建筑?垃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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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 》 ,建筑垃圾应》当倾倒于建》筑垃圾主管部门确】。定,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!场或者?运,送至建筑《垃圾综合利》用企业?。
》
第十八条【。 任何《单,。位和个人不》得,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!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!混入建筑垃圾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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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【条 居民应当将装!饰装修房《屋过:程中产生的建筑垃】圾与生活垃》。圾分别收集并堆【放到指?定地点
第四章 !。 建筑垃圾综合【利用
第二十【条 市建筑—。垃圾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,根据市?。区,建,筑,垃圾存量及》增,量预测情况结合城】乡,环,境,综合整?治,制定建筑垃圾—科学治理和综合【利用长期《规划:合,理规划建筑》。垃圾综?合利用企业布局
】
《
第二》十一条 建—筑垃圾综合》利用企业使用建【筑垃圾?作为原料生产建【材产品符《。合税收减免优惠条件!的在取得《资源综合利用认定】证书后可按》照国家和省有—关规:定向税务机关—申请相应的税收【减免
】 ,。 第二?十二条 鼓励墙体!材料生产企业—。积极引进以建筑垃】圾为主要《生产原料的新型墙体!材料:生产技?术和设备促进建筑】垃,圾的再生利用
【
【第二十三《条 加大建—筑垃圾综合》利用产品推》广力度将建》筑垃圾综合利用产】品纳入政府采购目】。录财政、城乡—建,设,部门在城市公用设施!和公:。。共建:筑建设中在同—等条件?下应当优先采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】用产:品
《 》在保证建筑质量和相!关要求的前》提下任何单位、【个人:不得以?任何理由《。拒绝:采用建筑垃圾综合】利用产品
【。。。
第二【。十,四条 建筑垃圾主!管部门?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处!置信息平台通过【新闻媒体、政府网】站等载体及》时,公布建筑垃》圾处置?场地、工程回填、】。建筑垃圾综合利【用等信息《及时合理《地调配和处置各类】建筑垃圾
》。。
— 第二十五条 单!位或者个人需要收】纳建筑垃圾》回填基坑《、洼地及其》它场地的可》以向当地建筑垃圾主!管部:门提:出申:请由建筑垃圾主管部!门审核后通过建筑垃!圾处置信息》平台公布
》
第:五章 罚 【则
第二》十六:条 建设单位【违反本办法第七【条规定未《取得施工《许可:证擅自进行土石方】工程施工《的由城乡《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依照【建设工程《质量管理条例等有】关法律、法》。。。。规和规?章的规定《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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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七条 施工单位!违反: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!由市:城管执法《局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限期清《理或:者采:取其他补救措施【;逾期?未清:理或:者采取?其,他补救措施》的可以处1》000元以上—2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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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八条 】 施工?单位未及时清运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】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!境污染的《由市城管《执法局责令限期改】正给予?警告处500—0元以上5万元以】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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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九条: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!规定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由市城管执法局责令!。限期改正给》予警告处以罚款【
》 ?(一)将建筑垃圾】混入生活垃圾—的;
】 (二)》将危险废物混入【建筑垃圾的;
【
(三!)擅:自设立弃置场受纳】建筑垃圾的
【 ? 单位》有前款第一》项、第二项》行为之一的处300!。0元以下罚款;【有前款?第三项行《为的处5000【元以上?1万元以下罚—款个人有前》款第一项、第二项行!。为之一的处2—00:元以下?罚,款,;有前款第》三,项行为的处300】0元以?。下罚款?
》
第三十条 !建,筑垃圾储运》消纳场受纳工—业垃圾、生活—垃圾和有毒有害【。垃圾的由市城管执】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?处5000元以上】1万元以下罚款【
第!三十一?条 : 处置?建筑垃圾的单位在】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!沿,途,丢弃、遗撒建筑垃圾!的由市城管》执,法局责令限》期改正给予》。警告处5000【元,以上:5万元以下罚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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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二—条 涂《改、倒卖、出租、】出借:或者以其他形式非】。法转让城市建筑【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!由市城管《执,法,局责:令限期?改正给予警告—处5:000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?罚款
【
第三十三条 !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有下列情】形,之一的由市城—管执法?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!。。警告对施工》。单位处 1万元以】上10万元》以,下罚:款对建?设,单位、运《输建筑垃《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处!5000元》以上3万元以下【罚,款
:
— (一)未经核【准擅自?处置建筑垃圾的;】
: (二)!处置超出核准范围】的建筑垃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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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四条 《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随意倾倒、抛【撒或者堆放建—筑垃圾的《由市城管执法局责】令限期改《正给:予警告并对单位【处5000元以上5!万元:以下罚款对个人处】200元以下—罚款
》
第三十五!。条 建筑垃圾运输!车辆未采取》覆盖、密闭措施防】止建筑垃《圾泄漏?、遗:撒的:由公: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、城》管执法部门或道路】运输管理部门依照各!自,职权依法进行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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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第,三十六?条 建《筑垃圾主管部门【核发城市建筑—垃圾处置核》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?。罪的: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】 : (一《。)对不符《合法定条《件的:申请人核发》城市建筑《。垃圾处置核准文件】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!发城市建《筑,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!;
】 (二)对》符合条件的申请【人不予核发城—市建筑垃《圾处置核准文—件或者不在》法定:期限内核发城市建】筑垃:圾处置核《准文件的
—
》 第三十《七条 ? 建:筑垃圾行政》管理部门的工—作人员玩忽》职守:、滥用职权》、营私舞弊的依【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第六】章 附 则
】。
第三十八条— 本办法所称【市直城建管理—区范围为《西起古寨东路—〔自古寨东路与环】山路交界处(不含】环山路)《沿古寨东路西—侧路沿?石向北至AC3【道路〕东至海边南】起平度?。路海滨南路》清华街〔将平度【。路向西延伸至环山】路自平度路与环【。山,路交界处(不含环】山路)?沿平度?路北侧路沿石向东与!海滨南路交叉沿海】滨南路?东,侧路沿石向南至清】。华,街沿清华街》北侧路沿石向东【至海边〕《分界线北至》。环翠区孙家疃—镇与环翠区鲸园办事!。处、高区怡园办【事处交界处之—间区域
! 第三十》九,条 本办法由市】城乡建设委负责【组织实施
!
第四》十,条 本办法自2】010年6月—1日起施行本—市,以前有关规定与【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!办法为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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