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《 , 威海市机动车排气!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】 威海市】人民政府关于—印发威海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!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!。 威政发〔2007!〕57号 》 各市、区人民政】。。府高技术产业开【发区:。、经济技术》开发区管《委会市政府各部门、!单位    ! 威海市机动车排气!污染防治管理—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!现印发给你们望认】真贯彻执《行 : 二○○七年十二】月十四日 》 第一条 — 为有效《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!保护和改善大气环】境保障人体健康【促进社?会、环?境、经?济协调发《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大?气污染防治法—、,山东省实施<中华人!民共和国大气—污染防治法>办法等!法律、?法规:和规:章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办法 】 , 第二条【 威海市行政【区域内的机》动车: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!办法 《 第三条! 市环保部门负责!组,织,。实施本?办法对全《市机动车排》气污染防治》。工作进?行监督管理 — ?    各市环保部!门负责对本辖—区机动车排气污【染,防治:工作进行监督管理】。     公!。安、交通《、工:。商,、质监、经贸等【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职责—和本:办法规?定与环保《部门共?同做好机动车排气污!染防治的《监督管理《工作 【 : 第四条 —各级政府应当将【机动车排《气,污染防?治工作?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在!城市综合交》通规划中《体现机动车排气污染!防治的要求》。采取有效措》施防:治机动车《排气污染 ! 第五》条 各级政府应】当制定有关》政策优先发展公共】。交通体系改善交通环!境控制机动车—排气污染总量防治环!境污染 】 ?第六条 各级【政府应当制定有关】政策措?施鼓励、《支持和推广》使用:低污染燃油、替代燃!料等清洁车用能源 ! —。 第七条》 城市公共交【通企业更新的—。机动车?应当符合机》动车排气污染—控制标准现有的不】符合排放标准的在用!公交机动车应—当按要求进行—。改造或更新 ! ? 第八条《 在用机》动车所有人、使用】人应当加强对机动】车,的维护保养保—。证在用机动》车及:。其污染控制装—。置,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使!机动车排《气符合?。规定的污染物—排放标准 —  ?   提《倡机动车使用人【临时:停车时熄火》 》 第九》条 :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有权对机动车排气!污染:行为进行投诉或【举报环保部门—或相关部门接到投】。。诉或举报后应当按照!有关规?定,进行处理和答复被】投诉或举报的行为经!。查证属实的环保部门!可以对举《报人进行奖》励 ? :   ? 环保部门可以【聘任义?务监督员协助—开展机动车》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!理工作? — 第十条 市】环保部门应当—会同:市公安?、交:通、工商、质—监、经?贸,等部门建立》。机动车?排气污染防治协调制!度, , 第十!一条 《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!对机动车实施环保】标志管理制度对符】合环保标准要—求的机?动车由环保》部门:发给相应的环—保,分类:合,格标志 》 《 第?十二条 机—动车环保分类合【格标志?分为:绿,色标志?和黄色标志环—。保部门可以会同公】安,交通管理部》门对黄色标志或无】环保分类《标志的机《动车:采取限制《。区域:、限制时间行驶【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!办法由市环保部【门会同市公安交【通,管理部门另行制【定 ?  ?   禁《止伪造、变造—机,。动车环保标》志禁止使用伪造、】变造的机动车环【保,标志或者《冒用其他车辆—的环保标志 — 第十!三条 在用机动车!不符合规定》的污染物排放标【准的不得上路行驶】对违法上路行驶的公!安交通管理部—。门应当采《取,有效措施进行处理】 《    在用机【动,车必须按照有关规】定报废更新 【 》 第十四条 — 市环保部门负责建!立全市机动》车排气污染》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数!据传输网络对检测】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!。管理为有关部门执】法提供统一数据和】信息 —    市环保【部,门应: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!市和区域性机—动车排气污染监【测,情况:及,有,关数据并提供查询】服务 【 第《十五条 外—省市转入、本市过】户,和延缓报废》的机:动车排气《应当符合国家或省】规定的排放标—。准对:不符合规定》排放标准《。的,。机,动车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不予办【。。。理相:关手续? 第!十六条 交通部】门在办理机动车营】运许可或者对营运机!。动车技术性能—进行定期检测—时对不?符合规定的污染【物排:放,标准的机动车不予】。办理营运许可—或不予?办理定期检测合格】手续 ?。。 【第十七条 在威海!市行政区域内—对在用机动》车实行排气》污染定期检测—。。与维护制度》排气污染《定期检测应当与安】全定期检测同—步进行根《据国家?相关规定和》在用:机动车的用途、【载客载货《数量、使用》年限等情况可采【。用简易工《况法进行定期检测经!检测机动车超过【国家:或省规定的排放标】准的:。公安交通管》理部: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!   —。  机动车排气污染!定期检测与》维护的?具体:办法由?市环:保部门?。会同市公安》。、交通、质监等部】门制定 ! 第十八》条 环保部—门应当在《公共汽车《始末车?站和公路客运—、货运站《场等机动车停放地】对在用?。机动:。车进行排气污染抽】检 : 【第十九条《。 公安交》通管:理部门应当》协,同环保部门对—在道路上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】排,气污染抽检 !    《群,众举:报在道路上行驶【的机动车《排放黑?。烟或者其他可视【污染物的由环保【部门:负责查处公安交【通管理部门》应,当予以配合 — 《 第二十条 】 有关部门对—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!抽检时?不得妨?碍道路交《通,的安全和畅》通不得收取检测费】用检测结束后检测人!。员应当向机动车【驾驶人?明示检测结果 】 第二十!一条: 经抽检不—符合规?定的污?染物:排放:标准的机动》车由环保部》门责令限期》维修同时将该机动】车的检测结果记录在!。册输入监《督管理数据》库并予以公告对【经维修达《不到国?家或省规定排—。放标准?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强制报废环》保部门和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【应当采取措》施对:被责令限期维—修的机?动车进行跟踪监【管 《     对—经抽检不符合规【定的外地机动车市环!保部门应将检测结】果通报给车辆登记地!。环保:部门 】 第二《十二:条 : ,机动车排《气污染检《测单位(《以下简?称检测单位)—。应,当依法取得》相应的资质并—遵,守下:列规定 《    (一!)按照规定的—排,气污染检测》方法、技术规范【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!并出具检测》报告:;    】。(二:)检:测,设备应当符合—规定的标准》并经过法定计—量检:定机构周期》检,定合格;  】。  (三)建立】检,。测数据?信息:传输网络与环—保部门机动车—排,气污:染网络监控系统对】接按规定《报送机动《车排气污《染检测数据信息接】受监:督管理;  】  (四)—。按物价部门》规定的收费项—。目和标?准收取?检,测,费;:     (五!)不得从《事机动车《排气:污,染维修治理业务; !    《 (六)《法,律、法规和》。规,章规定的其》他事:项 第二十三!。条 检测》单位:应按行政区域进【行合理布局设点【 第二—十四条 环保部】门和:有关部门应当加强】对检测单位》日常检测《活动的监管并—对,。其检测过《的机动车进行抽【检 第二十五!条,。 机动车所有【人,、使用人需要—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!应当选择符合—本办法规定》。。的检测单位进—行检测并按照物【价部门规定的标【准缴纳检《测费用 《 ?第二十六条 【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!维修治理业务的【。企业应?当依法取《得相应的资》。质并:遵守下列规定—    (【一)配备机动—车排:气污:染治理?的测试设备和排【气污染维修治理【技,。术人员; 》   《 (二)测量【设备应?当符合规定》的标准并经过—法定:计量检定机构—周期检定合格—; :    》。。。 (三?)按照?机,动车污染防治的【要求和有关技术【规范进行维》修;   — (四《)建立完整的维【修档案对机动车号】牌、维修项目及维修!情况:。进行:详细记录并及时【向交通、环保—部门传输相关信息;!    (五!)实行机动车—维修竣工《出厂质量合格证制度!;     】。(六)法律》、,法规和规《章,规定的其他事项 】 第二十七条 ! 交通部门应当【加强对机动车维【修企业日常维—修活动的监管—环保部门应当—对经维修交付使用的!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!抽检: 第二十八条!。 禁止生》产、销?。售和进口不符合【规定标准的机动车】、车用?发动机?和车用燃料》 第二十九条! 违反本办法第】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!车的所?有人、使用人—拆除、?闲置、擅自》。更改在用《机动车?排气污染控》制装置的由》环保部?门责令?其改正 第】三十条 》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!第,二款:规定伪造、》变造机动《车环:保标志使用伪造、】变造的机《动车环保标志或者冒!用其他车辆的环保】。标,志的由公安部门依照!中,华,人,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法的有关规定】进,行处罚 第三!。十一条 《 ,违反本?办,法第二十二条—第(一)《、第(三)》、第(五)项规【定的由环《保部门依照中—华人:民共和国《大气污染防》治法第五十五条【的规定责令其停【止,违法行为并处以5】万,元以下罚款;—。情节严重的》由负责?资质认定的行政【管理:部门取消《。其机动?车,排气污?染检测资质 —     》违,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!第(二)项》规定的由《质监部门依照有关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!定进行查《处     违】反本办法第二十二】条第:(四)项规定的【由物价部《门依: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的规定—进行查处《 ? 第三十《。。二条 违反—本办法第二》十六条第(一)、】第(三)《。、第(四《。)、第(五)—项规定的由》。交通部?门依照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,。规章的规定》责令限期改正或进行!处罚:      【 ,  违?反本办?法第二十六条第(】二)项规定的由【质监部门依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!规定进行《查处 《 第三十三条】 违反本办—。法第二十八条规【定的由?依法行使监督—管理权的部门依照】山东省实施〈—。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大气》污染防治法〉办法】的规定责令其停止】违法:行为没收违法所【得对无法达到污染物!排放标?准的机动车、—车,用发动机予以没收】。销毁并处《。违法所得1倍—以下罚款;对不符】合标准的车用—燃料予?以没收 — ,第三十四条 — ,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实!施管理的有关—行政管理部门不【依法履行职责的应】。当对负有直接—。。责任: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》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:法追究?其刑事责任》。 , 第三十五条】 本办《法所:称机动?车是指以汽》油、柴油或者其它】可,。。燃物质作《。为燃料以动》。力装置驱动或者牵】引上道?路行:驶的供人员》乘,。用或者?用于运送物品以【及进:行工程?专项作业的轮—式车辆     !本办法所《称机动车排》气污染是《指,机动车排《放的各种污》。染物:对大气环境》所造成?的,污染包括机动车排气!管、曲轴箱、—。油箱和燃油系统蒸发!排放的污染物等【。所造成的污》染    —。 本办法所称机【动车排?气污染控制装—置是指为有》效控制和减》少机动车排气—污,染而安装的》装置如曲轴箱—强制通?风装置、机》动,车尾气净化装—置和燃油《蒸,发控:制装置等 — 第三十六条 】 本办法自2—008年1月1日】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