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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, 威:海市促?。进散装水泥发展【规定 【威海市人《民政府关于印发【威海:。市促进散装水泥发】展规定的通知 ! 威政发〔》。2012〕4—8号 各》市、区人民》政府高技《术产业开发区、经】济技术?开发区、工业新区】管委会市政府—各部门、单位 【   》  现将《威海市促进》散装水?泥发展规定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!行 — ,威海市?人民政府 — 2012—。年,12月25日 】第一条 《 为加快发展散装水!泥节约资源和能源保!护和改善《环境提高经济和社会!。效益根?据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循:环,经济促?进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清洁生【产促:进法、山东省促进】散装水泥发展规【定,等法律、法》规和规章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制定本规定 — : ? 第二条 — 在本市行政区【域内从事水泥—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!砂浆生产《、经:营、运输、使用和管!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遵守本规定》 【 ,第三条 》本规定所称散装水泥!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!过专用设备出厂、运!输、储存和使—用的水泥《 ?     本规定所!称预:拌,混凝土是《指由水?泥、集料、水以及】所需的外加剂和掺】合料等在《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!量、拌制后》通过专用设》备运输、使用—的拌合物  !   本规定所称】预拌砂浆是指—由水泥、砂》以及所需的外加【剂,和掺合?料等在?搅拌站按一定比【例计:量、拌?制后:通过专用设备运【输、使用的拌合物】预拌砂浆包括—干混砂浆和湿—拌砂浆 ! 第四条 【水泥:的生产和使用应坚持!。“限制袋装》鼓励散装”的原【则提高水泥散装率推!广,应,用预拌混《凝土和预拌砂浆【。。 ? ? 第?五条 市和各市】区(包括高区、【经区:、工业新区下同)政!府(管委《),应当加强对发展【散装:。水泥工作的》领导将其纳入—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!的工作目标和—措施促进《散装:水,泥的发展 》 , :    市和—各市区政府(—管委)应《当,把发展散装水—泥的散?装量、散装》率、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的管—理列入?节能减排考核内【容 】 第六条 市和各!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!门是同级政府散装水!泥,的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《内散装水泥的—监督管理《工作其所属的散【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!具体管理工作工作经!。。费列:入同级财政》。预算 》     市和各】市区发展《改革:、,公安、财政、城【乡建:设、:规,划、:。交通运输、》审,计、环保、统—计等有关部门、【单位按照职责分工】配合同级散装水【。。泥行政主管部门【做好:散装水泥管理和发展!的相关工《。作 《 第七条】 散装水泥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根—据当地国民》。经济和社会发—展,。规划会同发》。展改革、《城乡:建设、财政、—环保、统计等行政】主,管部门编制本—行政区域内散装水】泥、:预拌混凝土》和预拌砂《。浆发:。展规:。划并:。由散:装水泥管理机构【组织实施 【 》第八条 《 新建、《扩建、改建预拌【混凝:土和预拌砂浆等项】目有关部门、—单位应当在用地【。、资金等方》面优先安排重点扶持! 》 第九条— 新建预》拌混:凝土和预拌砂—浆,生,产企业应当符合规】划,并按有关《规定报市散装水【泥管理机构备案 】    — 预拌混《凝土、预拌》砂浆和水泥制品生】产企业应《当全部使《用散装水泥 】 第—十条 新建、扩】建和:改建的水泥生产【企业应当符》。合国家产业政策并】按散装水泥发放能】力70%以》上比例?。。的,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!建设 《    》 已建成的水—泥生产企业》应当通过技术改造、!增加设施《设,备等方式提高散装】水泥发?放能力逐步达—到70?%以上比例 】 》第十一条 水【泥生:产企业以及预拌【。混,凝土、?预拌:砂浆和水泥制品生】。产企:业应当建立健全质】。量管:理体系按照国家【有关:标准组织生产—并保证散装》。水泥、?预拌混凝土》和预拌砂浆的质量符!合,国家标准要求 ! 第十二条! :威海市城市》规划区及苘山镇、汪!疃镇规划区内—建设工程限期禁止】现场搅拌混》凝土和砂浆禁—止的具?体区域和起始—日期由市散》。装水泥行政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】部门、?单位提出报市政府】批准后实施并向【社会公告   各!。市禁止现《场搅:拌混凝土和砂浆【的具体区域》和起始日期由—各市政府确定 【 】 ,第十三条 散装】水泥、预拌》。混凝土?、预拌砂浆》的运输应当使—用专用?车辆并保持车况良】好、车貌整洁 【    — 装载散《装水泥、预》。拌混凝土、》预拌砂浆的》专用车辆和》混凝土?泵车需要进入城【市市区的应当—凭当地散装水—泥管理机构开具的】证,明事:先到当地公》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办理特定时】间和路线行驶—的通行手续公—安,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应及时办理 】 :    装载预【拌混凝土、预—拌砂浆的专用—车,辆和混?凝土泵?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!的公安机《关交: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!处理处理时》间需:要1小?时以上?。的应当先予记录放】行待卸载后再—行处:理, 第!。十四:条 ?各市区应当做—好散装?水泥在农《村的推广工作—在农村建设中应【当大力推广使用预拌!混凝土和预拌—砂浆散装水泥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会同有关部门制【定专门?规划合理布局农村】散装水泥《销售:。网点建立健全农村】散装:水泥现代《物流配送体系逐步】提高农村散》。装水:泥使:用率 】 第十五条 【 水泥、预拌混凝土!、预拌砂浆和水泥制!品生产企业》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!规,和国家、省》对散装?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!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】、及时地向所在地】散装水泥管理—机,构及时报《送散装水泥》生产和?使用统计报》表不得虚《报,、瞒报和拒》报 —。 : 第十六条 水泥!生,。产企业和使用单【位必须按照国家、】省有关规《定,向散:装水:泥管理?机构缴纳散装水泥专!项,资金    【 威海市城市—规划区及苘》山镇、汪疃镇规划】区内的水泥生产企业!以及:。各市年设计生产能力!60万吨以上—的水泥生《产企业?散装水泥专项—资金由市散装水泥】管理机构负责征收】各市年设《计生产能力低于60!万吨的水泥》生,产企业散装水—泥,专项资金由所在【市散装水泥管理【。机构负?责征收   !  水泥《使用单位散装水【泥专项资金的征收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】联办件程序》由散装水泥》管理机?构委:托同:级财政部门在收取】建设项目城市基【。础设施配套费—时,代为征?收 — , 第十七条— 散装水》泥专项资金纳入同】级财政?预算实行“票款分】离”其征收、票据、!。监,督按照政府非税【。收入有关规定—进行管理 【    《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!专项用于发展—散,装水泥事业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》截留、坐《支、:。。平调或者挪用 】。   《  任何单位—。和个人不得擅自【减免或批准缓缴散装!水泥专项资金不得擅!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!资金征?收对象或者》提高征收标准—。 《 第》十八条 》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将禁止现场搅拌【混凝土和砂浆—工作纳入日常的执】法检查范《围  —   散装》水泥行政主管部门】和散装水泥管理机】构,应当对本管辖区域内!散装水泥的生产【、经销、运输—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!检查被?。检查单位和》有关人员应予以【配合接受检查并提】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! : 第十九条! 散?装水:泥行政主管部门【和,散装水?泥,管理机构因执法【需要调取城乡建设】、,规划等部门相—关建设?资料的城乡建设、规!划等部门应当—予以配合《及时提?供相:关资料? ? 第二十条! 违反本规定【建,设单位在禁》。止现:场搅拌?混凝土?、,砂浆区域内现—场搅拌混凝》土、砂浆的由—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的处1万《元以上3《。万元以?下的:罚款 ?。 第二!十一条 违反本规!定水:泥、预?拌混凝土、预—拌砂: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!业虚报、瞒报—或者拒?报散装水《泥生产和《。使用统计《数据的由散装水【泥行政主管部门【责,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不改正的【处2000元以上1!。万,元以下?的罚款 》 第二十!二条 违反本规】定水泥生产》企业和使用单位未】及时、足额缴纳或者!拒绝缴纳散装水泥】专,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!。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限期缴纳;【逾期:不缴纳的由散—装水泥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 【 , , 第二十三条! :散装:水泥:行政主管部》门及有关部门、单】位,工作人员在散—装水泥?监督管理工》作中滥用职权—、玩: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《罪的移?送司法机《关,依法追?。究刑事责任 【 , 》第二十?四条 散《装水泥行政主管【部门可以委》托,其所属的《散装水泥管》。理机构依法查处违】反本规定的行为 】 : , : 第二十五条【 本?规定自201—3年1月1日起【施行:有效期至2》017年12—月3:1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