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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》 威海—市城乡建设档—案管理办《法 《 威海市人民政府!关于印发威》海市城乡建》设,档,案管理办法的—通知 威政】发〔2010〕17!号 ?各市:、区人民政府高技术!产业开?发区:、经济技《。。术开发区、工业【新区管?委会市政府各部门】、,单位 —    威海市【城乡建设档案—管理办法已经—市政府同意现印【。发给你们望认真贯】彻执:行 二《○一○年三月二十】九日 ? 第一条 为】加强城乡建设档案】管,理充分发挥城乡【建设档案在城乡【规划、建设》和管理中的作—用,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档:案法、建设工—。程质量管理条—例、科学技术档案】工作条例和》山东省档案条—。例等: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?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 : 【第,二条 本办法所】称城乡建设档案(】以下简?称,城建档案)是指在】城乡规划、》建设、管理》及建设科研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!。国家和社会》具,有保存价值的文【字、图?纸、图表《。、,声,像、电子数据等不同!载体形?式,的记录材料 —。 第三!条 本《办,法,适用:于,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!。围内城建档》案的报?送、接收、》收集、保管、利用】和管理 【 ? 第四条 城建档!案是城乡规划、建】设和管理的基础【资料各级政府应【当,加,强对城建档案—工作:的领导?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!城乡建设发展规【划 【 第五条 — ,市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负责《。市城:市规划区范围内的】城建档?案管理工作业务【上接受市档案—行政主?管部门?的监督?、指导环翠区、高技!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!。技术开发区和工业】新区:城乡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按【有关职责分工负【责,各自:辖区:内的城建档案—管理工作  !   市和》环翠区、《高技术产业开—发,区、:经济技术《开发区和《工业新区城》建档案管理机构负】责城建档《案,管理的日常工作 ! 《 第六条》 市城建档案管理!。机构:依法:履行下?列职责:《     】(,一)对建设工—程竣:工档案的《整理编制、报送【移交:。工作进行指导、审查!、验收和复核; !  ? ,  (二)对城【市,规划区内的地下【管线工?程数据和资料—进行动态更》新、维护《、管理和利用; !     (三】)接收、收集和保】管,需永久或长》期保存的城建档案】资料    ! 环翠区、高技【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!技术开发区和工业】新区的城建档案【管理机构依法履行】。下列职责 】 , ,  (?一)对建设工程【竣工档?案的整理编制—、报送移《交,工作进?行指导、审查—、验收和复核; 】。。 ,  ?   (二)接【收、收集和》保管需?永久或长期保—存的城建档案资【料; 《    》 (三)按照有关规!定定期向市城建档案!。管理机构《移交城建档》。案 ? , ,。 ? :第七条 城—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!下列建?设工程档案》资料 ?     (一!)工业、民用建筑工!程档案; 【    《 (:二)市?政基础设施》工程档案; 【     (三】)公用?基,础设施?工程档?案,; :  《   (四》),交通基础《设施工程档案;【     】。(五)园《林绿化、风景名胜】建设:工程档案《;   【  (六)市—容环境卫生设施建】设工程档《案; 《  ?   (七)城市防!。洪、抗震等工程【档案;  】   (八)军【事,工程档案资料中【除军事禁区和—军事管理区》以外的穿越市区【的地下管线走—向和有关隐蔽—工,程的位置图 】     前款规】定的建设工程档案】。由建设单位于工程】。竣工验收后3个【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报送移交 】 《 第八条 建】设系统各《专业管理部门形成】的有:关城乡规划、勘【测、设计、》建管、质监、造价】、招投标、施工、监!理、园?林、风景名胜、环卫!、市政、公用、【房地产?管理等?业务管理《和专业技《术档案自形成—之日起在《本单位保《管1至5年后向【城建:档,案管理机《构报送移交 【 —第九条? 有关城乡—规划、建设及其管】理的方针、政—策、法规、计划方面!的文件、《科学研究成果—和城市历《。史、自然、经—济等方面的基础资】料其他?具有保存价值的城】建档案资料由城建】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收!。集 — 第十条 】建设:单位应当按照建【设工程文《件归档整《理规范(《GB/T《 5032》8,2001)》、建设?电子:文件与电子档—案管:理规范(《CJJ/T 1【1,72007)等文件!要,求组织勘察、设【计,、施工、监理等有关!单位开展工程档案的!收集:、整理?、归:档和编制工作并【接受城建档案—管,理机构的指导检查】 — 第十《一条 建设单【位在办理建》设工程?施,。工,许可申请手续前应】当,与城建档《案,管理机构签订建设】工程竣工档案报送】移交:责任:书城乡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?门在核发建设—工程施工许可—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单!位与城建档案管【理机:构签订的建》设工程竣工档案报】送移:交责任书《缺,少建:设工程竣工档案【报送移交责任书【的城乡?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!其补办 ! 第十《二,条 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:应当加强对建—设工程档案收集、整!。。理、归?。档,、,。编,制等情况的指导检】查属国?家、:省、市重点》城,建工程的城建—档案管理机构—应当定期《。指导检查《并视情况派专人进】驻施工现场》。 — 第十《三条 建设—单位应当于工程【竣工验收《前申请城建档案管】理机:构对工程档案进【行预验?收预验收《。合格的由城建档案管!理机构出具建—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!收意见书;预验【收发现工程档案不准!确、不齐《全的城建档案管【理,机构应当《。责令建?设单位?限期改正《建设单位未取得建】设,工程:竣工:。档,案预验收意》见书的不《得,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! ?    属于—各级政府投资—主管部?门组织或委托—组织竣?工验收的固定资【产投资?项目其建设》工程档案的验收由城!建,档案管理机构—提报档案《行政主管部门根【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!实施 《 》 第十四条 —对改建、扩建和【重,。要部:。位维: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!当组织?设计、施工》单位据实修改、补充!和完善原建设工【程档:案涉及到结构和平面!布置等改变的—工程应当重新编【制建设工程档案【并在工程竣》。工后3?。个,月内向城建档案【管理机构报送—移交 — 第十五条】 停?建、:缓,建的建设工程档【案建设单《位应当?妥善保管待》工程竣工后》按照本办法第七条】、第八条和第—。九条的规定向城建档!。案管理机构》报送移交《 《   ? 被撤销单位的【建设工程档案应当】向上级主管部—门或城?。建档案管理》机构报送移交 ! 第—十六:条 新建、扩建】、,改建地下管》线工程的单》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地!下管线专业》图进行?修改补充《并于工程竣工后【3个月内将修改补充!后的地下管线专【业图报送市》。城建档案管理—机,构 —。。 第十七条【 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应当对《建设单位报》送移交的工程竣工】档案进行认真—核验确认无误后【,办理有关移交手续!核发山东省建设工】。程档案合格》证 : 【第十:。八条: 城建《档案管?理机构应当逐步采用!新技:术、新设备、—新材料、《新工艺实现》城建档案管理—的数字化、信息【化、现代化》 — 第十九条 【 城建档案管理【机,构应当按《照城市建设档—案著录规范(GB/!T 503》2,32001)等文】件要求对收存的档】案及时?进行:登记、整理合理划】分档案密级和保【管期限并定期组织档!案鉴定发现破损【的档案?应当及时修补或复】制 《 , 第》二十条 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保管:城建档案应当有专】用库房库房内应【当保持规定的温度】、湿度?配置:防火:、防盗、防潮、防】霉、防尘、防光【、防磁?、防污染、防有害气!。体和:防有害生物等—设施并有相》应的抗震和抵御自然!灾害:的能:。力新:建或改建《。。。档案库房《应当严格执行档【案馆建设标准(【建标:1032008【) : ? , : 第二十一条 公!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可以依法查—阅、利用有关城建档!案,资,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应当定期公》布城建档案目录开展!城建档案资料—编研开发城建档案信!息资源建设共享平台!积极为全社会提【供城建档案查询【。、利用服务 】 第二十二!条 :建设单位在城市道】路、道沟《、各:种管线?附,近地段进行开挖【、爆破、钻探—等施工活《动应当先到市—城建档案《。。管理机构《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!下管线档案凭市【城建档案管理机【构出具?的地下管线技术数】据证明书办理相关】。手,。续, — 第二《十三条 《 ,城,建档案工作人—。员以及查询、利【用城建档《案的公民、法人和】。其他组织《应当遵守中华人【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城!建档案管理》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及制度不得泄】露城:建档案中涉及—的国家秘密》 《 第》二十四条 符合下!列,条件之一的由城乡建!设,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档!案行政?主管:部门等有关部门给予!表彰和奖励 !。    (一)在】城建:档案的收集、—整理、保护、利用、!管理、编研和理【论研究等工作—中成绩显《著的; 【    (二—)将个人收藏的【珍贵城建档》案资:料捐献?给国家的《。;    】 (三)抵制和揭】露,违反城建档案管理法!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行为表现》突出的 《 【。第二十五条》 :建,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!设单位未按规—定向城建档案—管理机构《报送移交建》设工程竣工档案的】。由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责:令其改正并处—1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:的罚款 】 第二十六条】 损毁、丢失、涂!改、伪造、擅—自提供、销毁城建档!案的由档案行—政主管部门依照中】华人民共《。和,国档案法《。、山东省档案条例等!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?定进行处罚》 — 第?二十七条 》 城建档《案管理工《作,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!工作:。中滥用?职权、?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的由有》关部门给予》行,政处: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— 第二十》。。八条 本办法由】威海市城《乡建设委员会组【织实施 ! 第二《十,九条 ? 本办法自》2010年4—月1日起《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