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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潍坊市?土地监察规定—。 ? :潍,坊市人民政府令【第52号令 【 潍坊《市土地监《察规定已经1—99:8年:4月6日市政府第三!次常:务会议研究通—过现予发布施—行 市长 王【。玉芬 —一九九八年四月【六日:。 第一《条 为加强土地【执法监督检》查及时制止土地【违法:行为依法查处土地】违法案件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土地【管理法?和土地监察暂行规定!结合我市实》际制定?本,规定 】 第二《条 本规定》所称土地监》察是指规《划,国土部门《依法:对单位和个人执【行和遵守《国家土地法律、【法,规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以及对土地违法者!实施法律制裁的活动! , —。 第三条 查处土】。地违法案件》必须以事实为—根据以法律》为准绳坚持专—业监察?与群众监督》相结合、预防与查】处相结合的方—针遵循及时、—合法:、准确?、高效的原则— — , 第四条 市和县】(,市):规划国土《部,门是所辖区域—内土地监察工作的】主管机关负责本【规定的组织实—施监察?、建设、工商等部】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协?同规划国土部门做好!土地监察工作 】 —第五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土地监察工作实【行土:地监察目标》责,任制土地监察报告、!土地违法案件统计】、重: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!和土:地违法行为举报制】度预防和制》止违反土地》法,。律、法规的》行为 【 , 第六条 土地】监察的职责是 】 ,     (一)】监督:检查:土地法律、法规的】执行情况; ! ,   (二)受理】对违反土地法律、】法,规行为的检举、控告!;   【。  (三)》调查处?理违反土地法律、法!规的案?件; —    (四—),对下级?规划:国土:部门的?。执,行,活动:进行监督检查;【。   —  (五)法律【。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职责 》 , 《。 第七条 规划【国,土部门查处违反【。土地管?理法律、法规案【件时:。依法行使下》列权力   !  (一)对有【关,单位:。和个人进行》调查询问当事—人、证人、》有关知情人收集与案!件有关的材》料、证据察看和测】量土:地违法现场;—     】(二)责令土地违法!。者停止土地违法行】为对拒不《停止:土地违法行为—继续施?工的可依法查封继续!施,工的设备《和建:筑材料;  !   (《三)对土《地违法?和侵权行为依法实】施行政处《罚,和行政处理; !     (—四,)向违法行》为人所在单》位或者其上级机【关、行政监察—机关:提出行政《处分:建议; —     》(五)法律、—法规赋予的其他【。权力 ?      】 第八条 市规!划国土部门》查处下?。列土地违《法,。案件 》     (—一)市区内务尖土地!违,。法,案,件,。;   【  (?二)本行政区域内有!较大影响的土—地违法案《件; 《。     (三】)上级业务部门和市!政,府,交办的?土地违法案件—;    】 (四)不》服下级规划国土部】。门的行政处罚—或行政?处理:决,。定申请复《议的案件《;,     (!五)认为应当直接查!处的土地违法案件】县(市)《规,划国土?。部门查处《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土地违法案】件及上级《业,务部门和同级人【民政府?交办的土地》违法案件 》 《。 :。 第九条 监察【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!佩戴土地监察标志】出示中华《人民共?。和国土地《监察证或省政府颁】发的行政执法证件】 第!十条 土地监—察人员依法执行公】务时被检《查单位或者》个人应接《受检查如实》反映:情况提供《证据拒绝、阻碍依】法执行土地监察职】。责或者对土地监察】人,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!。规划国土部门提【请公安?机关: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条例的有关规定【进行处罚;构成犯罪!的依:法追究刑《事责任?。。 《。 , 第十一条 】有,下列土地违法—行为之一的》规划:国土部门应及—时发出责令停—止,土地违法行为通知】书并送达当事人 !  ?。  : (一?)擅自占用土地的;!     (!二)无权或越权批】准占用土地的; !  ?   (三)—擅自改变原批—准土:。地,用途:或未按土地使—用权出让合同—。规,定开发、《利用土地的》;   【  (?四)国有土地—。使用权被依法收回后!拒不:交出土地的》;经批准的临—时用地期《。满,不归还的《和在临时使用的土】地上修?建永久性建筑—物的; —     (五)】闲置、撂《荒耕地的《; : ,。   《  (六《)违反法律法—。规规定在《耕地上?挖沙、取土》、采石、采矿等严重!毁坏种植条件—。或因开?发土地造《成土地沙化》、盐渍化、水—土流失的;》 ?。     (—七):买卖: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!让土地的; —  《   (八)擅自】出,租、抵押土地使【用权的; 》     (九!)侵犯土地所有【权或使用权》的; —  :  (?十)不依法进行【土地登记或土地权属!变更:登记的;《     】(十一)其他违【反土:地,法律、法《规的行?为,。 《 第十二条】。。 符合下列》条件的土《地违法案件应当【立案    ! (一)有明确的行!。为人;  】   (二)有违反!土地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!责任的; —     (【三)依照土》地,法,律、法?规,。的规定应当追究【法律责任的;— ?     (四)】属,本部门管辖和职责】范围内处理的 !。 《 第:十三条? 对立案查处的土】地违法案件按以【下程序办理 !    《(一)立案填写土】地违:。法案件立案呈批表】经主:管领导批《准后立案 — ,  :   (二)—调查取证应有2名以!上,土地监察人》员参加调查》获取:各种:证据   】  (三)处理对】土地违?。法事实?清楚证据确凿产【制作土地违法—案件行?政处罚决定书送达】。当事人对侵犯土地】所有权或使》用权的单位》或个人制作土—地侵权行为处理决定!书,送达当事人对公【民作:出500元以—上、法人或其他组织!。2000《0元以上罚款的行】政处罚决定之—。前应当告知》。当事:人有:要求举行听证的【权利 ?   》 , (四)立卷归档土!地违法案《件结案后承办人应当!将办案过《程中形成的文书、】图,表,、照片等编目—装订立卷归档 【。 : 》第,十四条 规》划国土部门报—经同级人民政—府批准可以对下【级人民政《府的:违法批地行为予以】通报宣?布,批准文?。件无效收回土—。地使用权规划国土】部门发现下级—规划国?土,部,门不履行法定—职责:的可以?责令限期改正—或,。者报同级人民政【府责令履行;认为】下,级规划国土》部门:已发生?法律效力《的行政处罚决—。定确有错误的可以责!令重新处理也可由自!己依法处《理 》 《第十五?条, 规划国土部门【在处理违反土地管】理法律法规案件【。的过程中认为应当】追究违法单位有【关责任人员行政责】任的要?向其所在单》位或:者其上级机》关、行政监察机关】提出给予该》有关:责任人员行政处【分的建议违法单位有!关责任人《员构成犯罪》。的应及时移》送,司法:。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! 第十六《条 土地违》。法案件应从立案之】日,起30日内结案因】特残情况需要—延长时间的经主管】领导批准后》可以适当延》长但延长期》限不得超过1个月】。 :。 第十七!条 乡(镇)人民】。。政府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土》。地管理法第四十五】条规:。定查处农村居民非法!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案!件参照本《规定执行 【。 《 第十八条 土【地监察工作人员滥用!职,权、玩忽《职,守、索贿受贿、徇】私舞弊的《由其所?在单位或《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!。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由司法机关依【法,追,究刑事责《任 ? 第十九!条 本规定由—潍坊:市规:。。划国土?局负责?解释 【 第二十条【 本规定自发布【之日: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