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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 潍坊市土地【监察规定 【 潍坊市人民政府!令第5?。2,号令 潍【坊市土地《监察规定已》。经1:998年4月—6日市政府第—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!过,现予:。发布施行 市【长 王玉芬 !一九九八年四月【六日: 第一条》 为加?强土:地,执法监督《检查:及时制?止,土地违法行为依【。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!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土地管?理法和土地》监,。察暂:行规定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》规定 】 , 第二条《 本规定所称土地】监察是指规划国土】部门依法对单位和】个人执?行和:遵守国家土》地法律?、法规情《况进行监督检查【以及对?土地违法者》实,施法律?制裁的活动 【 : 第》三条 查处土地违法!案件必?须以:事实为根据以法律】为准绳坚持专业监察!与群:众监督相结合、预】防与查?处相结合的方—针遵循及时、—。。合法、准确》、高:效的:原则 《 《 第四条 市和】县(市?)规:划国土部门是—所辖区域内土地监】。察工作的主管—机关负责《本规定的组织—实施:监察、?建设、工商等—部,门,按照各自《职责协同规划国土】部门做好土地—监察工作 】 , 第五》条 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加》强土地监察工作实行!土地监察《目标责任制土地【监察报告、土—地违法案《件统:计、重大土地违法】案件备案和》土,地,违法行为举报制【度预防和《制止违?反土地法律、法规的!行为 】。 :第六条 土地—监察的?职责是?。 《    (一—)监督检《查土地法《律、法规的执—行情:况;    ! (二)《。受理对违反土地法】。律、法?规行为的检举、控】告;: : ,    《 (:三,)调查处理违反【土地法律、法—规的:案件; 》   《  (四)对下【。级规划国土部门的】执行活动进行监【督检查; 【     (五)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职责 ! ,第七条 《规划国土《部门查处违反土【地管:理,法律、法规案件【。时依法行使下列权力!。 , ?    (一—。)对有关单》位和个人进行—调查询问当事—人、证人、有关知情!人收集与案件有关】的材料、《证据:察看和测量》土地违?法现:场,。;   【  (二)责—令土地?违,法者停止土地违【。法行为对拒不停止】。土地:违法行?为继续施工的可依】法查封继《续施工的设备和建】筑材:料; 《 ,     (三【)对土地违法—。和侵:权行为依法实施【行政处罚和行—政处理; 》 : ,    (四)【向,违法行为人》所在单位或者其【上级机关、》。行政:监察机关提》出,行政处分《建,议; —    (五)法】律、法?。规赋予的《其他权力 》      】 , 第八条 市规】划,国,土部门查处》下列土地违法案件 !。     (】一)市区内务尖【土地:违法案件; !   ?。。 ,。(二)本行政区域内!有较大影响的土地违!法案件?; ?     —(三:)上级业务》部门和市政府交办】的土地违法案—件;   】  (?四)不服《下级规划国土部门的!行政:。处罚或行政处理【决,定申请复议的案件】; 《    《 (五)认为应当直!接查处的土地—违法案件县》(市)规划》国土部门查处—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土地违?法案件及上级业务部!门和同级人民—政府交办的土地违】法案件?。 》 第九条 监】察人员执《。行,公务:时必:须佩戴土地监察标】志出:示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土地监察证【或省政府颁发—的行政执法证—件 】 第十条 》土地:监,察,人员:依法执行公务—时被检查单位或【。者个人?应接受?检查如实反映情【况提供证据拒—绝、阻碍依法执行】土地监察职责或者对!土地监察人员—进行:打击报复的由规【划国土部《门提:请公安机关依照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!定进行处罚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》 》 , 第十一条 有【下,列土地违法行为之】一的规划国土部门】。应及时发出责令停】止土地违法行为通】知书并送达当事【人 《     (—一,)擅自?占用土地的; 】     (【二,)无权或越权—批准占?用土地的;》 ?     (三)】擅自改变原批—。准土地用途或—未按:土地使用《权出让合同规定【开发、利用土地【的; —  :  (四)》国有:土地使用权被依【法,收回后拒不》交出土?地,的;经批准》的临时用地期满不归!还的和在临时—。使,用的土地上修建永】久性建筑物的;【 , ?    (五)闲置!。、撂荒?耕地的; 【  :   ?(六)?违反:法律法规规定—在耕地上挖》沙、取土、采—石、采矿《等严重毁坏》种植条件《或因:开,发,土地造成《土地沙化、盐渍化、!水土流失《的; 《 :   ? (七?)买卖或以其他形式!非,法转让土《地的;   !  (?八)擅自出租、【抵押土地使用权【的;:  》   (九)侵犯土!地所有权或》使用权的; 【  ?   (十)不依法!。进,行土地登记或土地权!属变更登《记的; 《     (十!一)其他违反—土地法律、法—规的行为 ! 第《十二条? 符合下列条件的】。土地违?法案件应当立案【   —  (一)有明确的!行为人; —     —(二)有违反土地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【。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!; ?     (三】)依照土地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应当追【究法律责《任的;   !  (四)属—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!围内处理《的 【 :第十三条《 对立案查处的土】地违法案件》按以下程序办理 !     (【一)立?案填写土地违法【案件立?案呈: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!后立案 —    《 (二)调查取【证应有2《名以上土《地监察人员参加调】查获取各种证据 !     (三】),处理对?土,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!确凿:产制作土地》违法案件行政—处罚决定书》送,达当:事人对侵犯土地【所有:权或使用《权的单位或个人制】作,土地侵权行为处【理决定书送达当事】人对公民作出500!元,。以上、法人或其他】组织:20:000元《以上罚款的行政处】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!当事人有要求举【行听证的《权利: ?     (四)立!。卷归档土地违—法,案件结?案后承?办,人应当将办》案过程中形成—的文书、图表、照片!等编:目装:订立:卷归档 《 》 第十四条 规划!国土部门报》经同级人民政府【批准: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!的违法批地》行为予以通》报宣布批准文件【无效收回土地使用权!规划国土部门发现下!级规划国土部门不】履,行法定职责的—。可以:责令限期改正或者】报同:级人:民政府责令履行;】认为下?级规划国土部门【已发生法律》效力的?行政处罚决》定确有错误的可以】责令重新处理—也可由?自己依?法,处理 【 第十五—。条 规划国土部门】在处理违反土地管】理法律法规案件的】过程中认《为应当追究违法单位!有,关责:任人员行政责任【的要向?其所:在单位或者其—上,级机关、行》政监:察机关提《出给予该《有关责?任,。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!违法单?位,有关责任人员构成】犯罪的?应,及时:移送司法《机关依?法,追究:刑事责任 》 : ? 第十六条 【土地:违法案件应从立【案,之日起30日内结】案因特残情况需要】。。延,长时间的经主管领导!批准后可《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!限,不得超过1个月 ! —第,十七条 乡(镇)人!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!。共和国土地管—理法第四十五—条规定查处农村【居民非法占用—土地建住宅的案件参!照本规定执》行 : 【第十八条 土地【监察工作人员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》守,、索贿受贿、徇【私舞弊的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】上级主管机关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由司法机—关依: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 !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!潍坊:市规:划国土局《负责解释《。 : 第【二,十条: 本:规定自发《布之日起施行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