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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潍坊市城建》项目废旧材》料设备管理》暂行办法
!潍坊市人《民政府办《公室关于《印发潍坊《。市城建项目废旧【材料设备管理暂【行办:法的通?知
? 潍政《办发〔?20:06〕?125号
市政府!有关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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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【市城:建项目废旧》材料设备《。管理暂行办法已【经市政?府,同意,现印》发给你们《,请认真《贯彻执行《
二ΟΟ六年十】一月十四《日
第一条— 为:进一步?加强国有《资产管理,提高财政!性,资金使用效益,【根据财政部》令行政事业单位国】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!及相关规定》,结合我《市实际,制定本办】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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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本:办,法所指废旧材料【设备,是指改建、】扩建、综合整治等】城建项?。目中需要《更新的?路灯、变压器、【。护栏、?信号灯、交》通标志?、人行?道板、路缘石、绿】化苗木等可》重复使用或经过翻新!后可以利用的材【。料设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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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。 城建项目废—旧材料设备》属国:有资产?,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随意变买!、截留、挪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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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条? 凡改建、扩—建、:综合:整治等城建项—。目中涉及废旧—材料设?备的:,由原来产权管理】。单,位,会同项?目建设单位、财政部!门在项目《招标前进行摸—底,并分类登—记造册,专项管理 !
! 第:五条 废旧材料【设备的收集、整理、!运输:及,。临时保?管原则上由》。原产权管《理单位负责》,因此产生的费【用经财政部门审核】后集中支付 —。
】 ,。 ,第六条 承》包商:擅自截?留、变买、挪用【。以上物资的,一经】查实,在项目竣工】结算价款中》扣,回 :
】 第七条 确需翻!新、:改造后才能使用【的设备和材料,由原!。产权管理单》位负责实施翻新【及二次安装费用根据!相,关标准编制预—算,经财政部—。门审核?后据实拨付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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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《 废旧?。材料设?备主要用于》背街小巷及》居民小?区的改造和城—区次干道建设 !
第!九条 国有资产管】理部门负《责对:废旧材料设》备进:行拍:卖,,拍卖款项》上交财?。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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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本—办法自发《布,之日: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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