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审计监督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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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章 ?总 则
第一】条 :。为加强政府投—资建:设项目的审计监督】规范政府投》资行为保障建—设资金运用合法【有,效提:高投资效益根据【中华人?民共:和国审计法、—山东省审计监督【条例等有关法—律法规结合我市实】。际制:定本办法《,
第二》条 我市行政—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建!设项目应当按规定】接受: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!
第》三条: 市、县(市、区)!审计机?关是政府投》资,建设项目审计—的行政主管机关其】所属的政府投资【审,计,机构负责具体审【计工作
第】四条 审计机—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!监,督权不受《其他:行政机关、社—会团体和个人的【干涉:
《审,计,机关和审计人员进】行,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!观公正实事求是【廉洁奉公保守—秘密
《 第五条 列【入跟踪?审计、结(》决)算审计计—划,的政府投《资建:设项目实行工程结】(决:)算:审计制度合》同双方约定以审计】。机关的审计》结果为依据审—计完:成后方可《结清工程全部资金】并,以审计结《果,作为工程结算、【竣,工财务决《算和办理资产移【。。交的依据
】对未列入年》度审计?计,划的政府投资建设】项,目由建?设单位或《项目法人按合同【约定:执,行单项工《程合同价在》200万元以上的】结(决)算结—。果报审计《机,关备案?依法接受《审计监督
— 审计《机关对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的【审,计结果建设、—施,工和:。其他:与,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直,接有关?的单位应《当执行?
第六条 】。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审计所需经—费列入本级财政【专,项支出预算
】。 第:二章 ?审计范围与方—式
》 第七条 》凡使用政府性—资金的新建、改【建、:扩建、?装修等的建》设项目应《当按规?定接受审计监督
! 本办法所—。称政:。。府性资金《包括
》。 (:一)财?政,预算安排《的建设?资金:;
《 (二)《政府融资资金;【
(三)【外国政府、》国际金融组织—和社会捐(》援)助或赠》送款用于公共、公】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!;
》(四)国家、—省财政?投资资金;》
(五)其】他政府性资》金
》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!主,要包括?全,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!者政府性《资金占项目总—投资的比例超—过50%(含—50:%)以及政府性资金!虽然在50%以下但!政府拥有项目建设、!运营实际控》制,权的:建设项目《
: 本办法所称建】设项目主要》指城市基础设施建】设项目、社会公益】性建设项目交通【、能源、《水,利、:农业、?林业、环《保建设?项,。目土:地开发项目以及【其他建设项目(包】括,建设项?目的拆迁、勘察、设!。计、施工、》监理、设施设备和网!络,。安装、装饰装修、】绿化以?及材料等)》
第》八条 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审《计主要采《用审计调《查、跟踪审计、工】程结:。算审计、工程竣工财!务决算审计四—。种模式?进行审计监督
!。 审计机关可—以,对投:资政策?措施的执行》情况:、政府投资为主【的重:。点建设?项目进行跟踪审计】
? 第九条《 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的建设单位或】项目法人《为被审计单位
】。 建设《项目主管部门、被审!计单位应积》极支持?配合审计机关的审】计工作及时、准确、!全面提供与审计事项!有关:的资料不得拒绝【、阻:碍审计人员依法【履,行,职责
第十条!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审计时可!以对直接有关的土】地征收、房屋拆【迁、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、采购【、供:。货、招标代理、【项目管?理和咨询等单位【。取得建设项》。目资金?的真实性、》合,法性进行调》查
第十一】。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!。目按照财政》隶属关?系或者?国有:资产管?理关系?确定审计《机关
》 (一)《中央、省级直接投资!的建:设项目由上级审计】机关安排《审计;
》 (二)市级投】。资及市级与》上,级共同投资的建【设项目?按,上级:要求审计或》者由市审计机关审】计;
《 (三)上级、】市级与县级财政性资!金投:。资的:建设项?目,市级投资为主导的由!市审计机关负责审】计或者?授权县(市》、区)负《责审计;
— (?四)县级及以下财政!性资金投资的—建设:项目由县(市、区】)审计机关负责审】计
(五)】对采用PPP—投资模式或其—它投资模式的按【相关规定进行—审,计监督
第十!二条 政府投资【建设:项目由审计机—关或其所属的政府投!资审计?机构进行审计当【审计力量《不足时可根据工作】需要聘请《具有特?殊专:业知识和技》能的:人员参与
— , 对审计计划以外结!(决)算的》政,府投资?建设项目需要—审计时审计机关可】以采取政府采购【服务方式或者采【取从“造价咨询【机构备案库”中随机!抽取方式《选定社会中介机【构参与审计机关审计!并签订服务合同【服,务,费用列入政》府预算并由审计机关!根据:考核情况支付—
第三章 】审计程?序
第十三!。条 审计机关应【当根据相关规定和本!级政府的要求以及】上级审计机关的工】作安排按照》全面审计《、突出重点、—合理安排、》确保:质量的原则确—定年度政府投资【审,计项目计划编—制年:度政府投《。资审计项目计划将投!资规模大《、建设周期长、群】众关注度高的项目确!定为年度审计工作】重点
审计机!关在确定《。计划前?应当:与建设单位或—项目法人进行—。对接下达计划时一并!告知:建设单位或》项目法人》。
建设》单位或项目法—。人在下达计划前已经!签订:合同的?应通:过合同约定或补充】协议落实《结(:决)算审计制度
!。 第十《四条 ?审计机关《应,根据审计计划—确定的?审计事项《。组,成审计组并应当在】实施审计《三日前向建设单【位或项目法》人送达?审计通知书
【。 第十五》条 :项目法人《应当:在建设项目竣—工后三个月》内将竣工结(—决)算编制完毕并】。向审计机关提请实施!工程:结算或竣工》财务决算审计具【。备工程结《算或:财,务决:算审计条件的建【设项:目审:计机关应及时安排】审计:并按照审计规范程序!。和时限要求》实施审计
】第十六条 审计【人,员应:按照审?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!计准则规定》通过:审查建?设项:目工程资料、财务】会计资料以及其【他资料等《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!材料
—第十七条 》。审计机关对建设【项,目实施审计后审计】报告应?当,征求建?设单:位或项目法人—的意:见建设单位》或项目法人》对审计报告中的问】题有异议的应当【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!起十日内《将,书,面意见报送审—计机关
第】十八条 审计机【关对建设项目实施】审计后应当对—建设项?。目作出评《价依法应当处理【、处:罚的作?出审计?决定书或者审计移】送处理书
】审计机关可以—将审计结果向—本级政府或上一【级审计机关》报告提出审计意【见和:建,议经本级政府批【准可以将《审计结果向社会公】示
第—十,九条 ?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!审计决?定书或者审计—移送:处理书?被审计单位以—及相:关部门?应当认真执行并【将执行落实情况书】面报:审,计机关
第四】章 责任追究
】 第二十条 被审】计单位违《。反规定拒绝、拖延提!供与:审计事项《有关的资料或者【提供的资料不真实、!不,完整或者拒绝、阻碍!检查的由《审计机关责令改【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!警告;拒不改正的对!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!万元以下《的罚款
被】审计:单位在建《设项目中违反国家有!。关,法,。律、法规规定的审计!机关依法予以处【理、处罚;》构成犯罪的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】 第二十》一条 被《审计单位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?审计机?关应:当作出审《计移送处理书建议】有关部?门予以调查和—处理
—。(一:)违反规划、—土地、招投标管理】、环境保护等—法律法规的;【
?(二)?勘察、?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!。单位不具备相—应资质在建设项目】中承揽工程的;【
(三)【因决策?。。、规划、设》计、施工、监理等】原因:造,成投:资失误?、国家和人民财产遭!受损失浪费的;【
(》四)未有效》实施工程质量—。管理的;
(!五)其他由有关部】门处理的违法行为】
: 第二十二条 审!计机关进行审计或】者专项审《计调:查时:。有权:对,社会审计《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!进行核查对》社会审计机构存在】。违反法律、法—规或者执业准—则等情况的应当移】送有关主《管机关处理
】 第二十三条 审】计人员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《、玩忽职守的依法给!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移送: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第】五,章 附 则
【 第二十四—条 政?。府,投资其他项目的审】计参照本办》法执行市审计机【关可根据本办法制】定具体的监督内容、!规程和实施细则【
第二十五】条 本办法》自2016年—。2月1日起施—行有效?期至2021年1】。月31日20—06年2月10日泰!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!泰安市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审计监—督,办法(市政府第10!5号令)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