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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政《府投资建《设项:目审计监督》。办法   第一】章 总 则》   第一条 【为加强政府》投资建设项目—的,审计监督规》范政府投《资行为保障建设资】金,运用合法《有效提?。高投资效益》根据:中华人?民共和?国审计法、山东【省审计?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!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   】第二条? 我:市行政区域内—政府投资的建设【项目应当按规定接受!审计机?关的审计《监督   第三】条 :市,、县(市《、区)审《计机关是政》府投资?建设项目审计—的行政主管机关其】所属的政《府投资审计机—构负责具体审计工作!   第四条 】。。审计机关依》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!权不:受其他行政》机关、社会》团体:和,个人的干涉 【  审计机关和审】计人员进行》建,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!公正:实事求是《廉洁奉公保守秘密】   第五条 】列入:跟,踪审计、结(决)算!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!建设项目实行工程】结(:决)算审计制度合】同双方约定以—。审计机关的审计结】果为依据审计完【成后方可《结清:工程全部资金并【。。以审计结果作为工】程结算?、竣工财务决—算和办理资产移【交的依据《  ? 对未列入年度审】计计:划的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《由建:设单位或项目法人】按合:同约定执行》单,项,。工程合同价》在200《万元以上的结(【决)算结果报审计机!。关,备案:。依法接受审》计监督 》  审计机关—对政府投资》建设项目的审计【结果建设、》施,工和其他与》。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!接有关的单位应当】。执行 《  第六条 政府】投资建?设项目审计所—需经费?列入本级《。。财政专?项支出预《算   第二【章 审计范围—与方式?   第—七条 ?凡使:用,政府性资金的新建】、,改建、扩《建、装修等的建【设项目应当按规定接!受审计监督  】 ,本办法所称政府【性资金包括  】 (一)财政预算安!。排的建?设资:金; 《  :(二)?政府融资资金; ! , (三)外》国政府、《国际:金融组织和社会【捐(援)助或赠【送,。款用:于,公共、公益性项目建!设的资金;  】 (四)《国家、省财政投资】资金;   (】五)其?他政府性资金 】  :使用政府性资金【项目主?要包括?全部使用政》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!资金: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!超过50《%(含5《0%)以及政府性资!金虽然在50—%,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!建设、运《营实:际控制?权的建设项》目   本办【法所称建设项目主】要指城市基础设施建!设,项目、社《会公:益性建设项目交【通、能源、水—利、农业、林业【、,环保建设项目土地】开发项目《。以及:。其他建?设项:目(包括《建设项目的拆迁、勘!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、设—施设备和网》络安:装、:装饰:装修:、绿:化以及?材,料,等) 《  第八条 —。政府投?资,建设项目《审计主要采用审计调!查,、跟:。踪审计、工程—结算审计、工程竣】工财:。。务决算审计四种模式!进行审?计监督   【审计机关可以—对投资政策措施【的执行情况、政【。府投资?为主的重点建设【项目进行跟踪审计】,   第九条— 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的建设单位】或项:。目法人?为被审计单》位   》建设项目主管部【门、:被审计单《位应积极支持配【合,审计机关的》审计工作《。及,时、准确、全面提】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!资料不得拒绝、阻】碍审计?人员:依,法履行?职责   第十】条 审计机》关对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?审计时可《以对直接《有关:的土:地征收、《房屋拆迁、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采购:、供:。。货、招?标代:理、项目管理—和咨:询等单位取得建设】项目资金《的真实性、》合法性进行》。调查?   第十一—条 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按照《财政隶属关系或【。者国有资产管理关】系确定审《计机关《   (一》)中央?、省级直接》投资的建设》项目:由,上级:审计机关安排审计;!,   ?(,二)市级投资及【市,级与上级共同投【。资的建设项目按上】级要求审计或—者由市审计》机关审计; 【  (三)上级、市!级与县?级财政性资金投资】的建:设项目市级投资为主!导的由市审计机【。关负责审计或者【授权县(市、—区)负责审计;】   (《四)县?级,及以下财《政性资金投资的建】设项目由县(市【、区)审计机关【负责审计》   (五)对【。采用PP《P投资模式或其它投!资模式的按相关规定!进行:审计:监督?   ?第,十二条 政府投资】建设项目由审计【机关或其所》属,的政府投资》审,计机构进《行,审计当审计力量【。不足时可根据—工作需要聘请具有】特殊:专业知?识和技能的人—。员参与   【。。对审:计计划?。以外结?(决)?算的政府投资建设】项目需要《审计:时审计机关可以采取!政府采?购服务方式》。或者采取从》“造价咨《询机构备案库”中】随机抽取方式选定社!会中介机构参与审】计机:关审计?并签订服务合同【服务费用列入政府预!算并由审计机关根据!考核情况支付—   第三章 审!计程序  【 第十三条 审计】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!定和本级政府的要】求,以及上?级审计机关的工作】安排按照全》面,审计、?。突出重点、合理【安排、确保质量【的原则确《定年:度政:。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!编制年度政》府投资审计项目【计,划将投资规模大、建!设,周期长、《群众关?注度高的《项目确定为年度【审计工作重点【   ?审计:机,关在:确定计划前应—。当与建设单位—或项目法《人进行对接下达计划!时一并告知建—设,单位或项目》法人  》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!人在下达计划前已经!签订:合同的?。应,通过合同《。。约定或补充协—。议落实结《(决)算审计制度!   第十四条【 审计机关应根【据审计计划确定【的审计事《项组成审计》组并应当在实—施审计三日》。前向:建设单位或项目法】人,送达审计通知书】。   第十五—条 项目法人应当】在建设项目竣工后】三个:月内将竣《工结(决)算编【制完毕并向审计机关!提请:实施:。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!决,算审:计具备?工程结?算或财务决算审【计条件?的建设项目审—。计机关应及时安【排审计并按照审【计规:范程序和时限要求】实施审计 —  第十六》条, 审计人《。员应按照《审计法律法规和【。。国家审计准》。则规定通《过审查建设项—目,工程资料、财务会】计资:料以:及其他资料》等进行审计并取【得证明材料》   第十七【条 审计机关对建】设项目?实施:审计后?审计:报告应?当征求建设单位或项!目法:人,。的意见?建设单?位或项目法人对审计!报告:中的问题有异议【的应当?自接到?审计报告之日起十】日内将书面意见【报送审计机》关   第十八条! 审计机关对建设】项目实施审》计后:应当对建设项目作】出评价依法应—当处理、处罚—的作出审《计决定?书或者审计移送【处理:。书   审计【机,关可以将审计结【果,向本级政府或上一】级,审计机关报告提出】审,计意见和建议经本】级政府批准可以将】审计结果向社会公】示  《 第十九条 —。审计机关依法作【出的审计决定书或者!。审计移送处理书被审!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!应当认真执行—并将执行落实情况书!。面报审计机关 【  第四章 责任追!究   第二十【。条 被审《计单位违反》规定拒绝、拖—延提供与《审计事项有关的资】料或者?提供的资料不真【实、不?完整或者拒绝—、阻碍检查的由【审计机关《责令改正可》以通报批《评给:。予警告;拒不—改正的对被审—计,。单,位可以处5》万元以下的罚款】   被审计单位在!建设项目中违—反国家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审计机】关依法予以处—。理、处罚;构成【犯罪的移《送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   第二】十一条 被审—计单位?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《审计机关应当作出审!计移送处理》书建议有关部门【予以调?查和处理《   (一)违反!规划、土地》、招投标《管理、环《境保护等法律法【规的; 》  (?二)勘?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等单位不具!备相应资质在—建设项目中》承揽工程的;—   (》三)因决策、规划、!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!原因造成《投资失误《、,国家和?人民财产遭受损失】浪费的?;   》(四:)未有效实施—工程质量管》理的;   【(,五):其,他由有关《部门处理《的,违法行为《。,   第二十二条 !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!者,。专项审计调查—时有权对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】的相关报告进行核】查对社会审计—机构存?。在违反法律、法【规或者执《业准则等《情况的应当》。移送有关主》。管机关处理》   第》二十三条 审计人员!滥用:职权、徇私舞弊、】玩,忽职守的依法给予】处分:。;构成犯《罪的移送司》法机:关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 》  第五章 附 】。则  《 第二?十,四条 政府投—资其他项《目的审计参》照本办法执行市【审计机关可》根据本?办法制定具》体的监督内容、规程!和实施细则—   第二十五条】 本办法自2—016?年2月1日起施行】有,效期至2021年】1月31《日2:006年2月1【0,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!布,的泰安?市政府?投资建?设项目?审计监督《办法(市政府第10!5号令)同时废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