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》泰安市地震安全性评!价管理?办法 — 政:府令第?144号《。 【  : ?。 ,。泰安市?。地震安全《性评价管理办—法,已经市政府批—准现予公布》自2010年—2,月1日起施行 【 市  长 【   ? 二O—。。一O年一《月四日  第】一条 ? 为加?强,地震安全《性,评价工?作防御和减》轻地震灾害保护【人民生命和财产【安全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防震减灾《法,、国务院地震安全性!评价管理条例、山东!省防震减《灾条:例、山东省》地震安全性评—。价管理办法等有关】规定结?。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条 】在本市行政》区域内进行项目建】设和从事地震安全】性评价活动的—单位和个《。人应:当遵守?本办法 第三条 ! 市、县(市、【区)地震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本行》政区:域内地震安全—性评价管理工作泰】安市城市市区内的地!震安全?性评价由《市地震行政主管部】门负:责管理  — 其他有》关部门应当按照职】责分工,《做,好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和抗震设《防要求相关的管理】工作 第四条 】 下列建设》。。项目必须进》行地:震安全性评价 【   — (一)公路与】。铁路干线的大型立】交桥单孔跨径—大,。于,10:0米或者多孔跨径总!长度大于500米】。的桥梁;铁路干线】的重要车站、铁【路,枢纽的主要》建筑项目;高速公路!、高:速铁路、高架—桥,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!。轻轨、?地下铁路《和长度10》00米以上》的隧道项《目等交通项》目  《 (二—)Ⅰ级水工建筑物】。和大中型水库的大坝!;装机容量100】万千:。瓦以上?的热电项目》、2:0,万千瓦以上》的水电?项目、单机》容量30《万千:瓦以上的火电项目】;50万伏以—。上的枢纽变电站【。。项目;年产90万】吨以上煤炭矿井的】重,要建筑及设施;原】油、天然气》、液化石《油气的接收、—存储:。设施,输油气—管道及管《道首末站、加压【泵站等水利》和,能源项目   】。 (三)市以上!的广播中心》。、电:视中心?的差转台、发射台、!主机楼和办》公楼;县级》以上的长途》电信枢纽、》邮政枢纽、卫星通】信,地球站、程控电【话终端局、本地网汇!接局、?应急通信用房等邮】政通信项《目   》 (四)城市供!水,、供热、贮油、【。燃气项目的主—要设施;大型—粮油加工厂和粮【库;:3,00张床《。位以上医院的—。门诊楼?、病房楼《、医技楼、重要【医疗设备用房—以及中心血》站等;城市污—水处理项目等 【   (【五)重要军事设施】;易产?生严重次生》灾害:。的易燃、易》爆和剧毒《物质的项目》等,特殊项?目   — :(六)年产100万!吨,以上炼铁、炼钢【、轧:钢工业项目以及年产!50万吨以上特殊】钢工业?项目、年产》2,00万吨以上矿山】。项目和其《他大型有色金属工】业项目的《重要建筑及》设施;大中型化【。工和石?油化工生产企业的】主,要生产装置及—其控制系统的建筑】;,生产中有剧毒、易】燃、:易爆物质的厂房【及其控制系》。统的:建筑;年产10【0万吨以上水泥、1!0,0万箱以《上玻璃等《建,材工:业项目;国家重【点监视防《御城市内的坚硬【、中硬场地且—高度:超过:80米或者》。中软、?。软弱场地《内且高度超过—。60米的高层—建筑;设《区的市各类救灾应】急指挥设《施和救灾《物资储备库》。。   (】。七,)建筑?面积1?0万:平方米以《上的住宅小区;大】型影剧院、体育场】。馆、商业《服务设?施、:。8000平方—米以上的教学—楼,和学生公寓楼以及存!放国家?一、二?。级珍贵文《物,的博物?馆等公共建筑  ! (八)位于!地震动参数》区划:分,界线两侧各4—。公里区域内2万平】。方米:以上的建设项目 】 ? (九)其》他依法?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!。评,价,的建设项目》。。 :第五条 编制城】市规划的地区—、位于地质条件复】杂区:域的新?建开发区和》大,型厂矿企业、地【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!细程度较《差的地区该地区的地!震行政部门或大型】厂矿企?业的投?资人应当进行—地,震小区划工作— , 第六条 本办法!第四条规定》的建:。设,工程:。项目应当严格按【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!果确定?的,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!震设防   !。 ?本办法第四条—规,定以外的建设工程项!目在完成《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!市或者?区域应当按》照国家批准的地【震小区?划结果?确定的?抗震设?防要求进行抗震【。设防;在未》开展地震《。小区划工《作的城?市,或者地区《。应当按照国家颁【布的地震《动参数区划》图,规定的抗震》设防要求进》行抗震设防 】 第七条 》。 地震安《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!入基本建设》管理程序并在—建设:项目可行性研—究阶段或者规—划选址阶段进行【 第八条 【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工作由建设】单位委托具有相应】资质的地震安全【性评价单位承担并】签订书面合同 第!九条 ? 从事地震安全【性评价的《单位应当依法取得】地,震安全性《评价资质证》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!范围内承揽业务禁】止超越资质许—可的范?围或者以《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!业务禁止出借、出】租本单位资质由【。其他单位承担业务】 第十条 在】我市:从事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单位《必,须持营?业执:照、地震安全性【评价单?位资质证书等到【地震行政主》管部门备案 — 第十一条 — ,。地震安全性评—价单位应当严—格按照国家地震安】全性评价技术规范】。确保工作质量评价工!作完成后《应当编制地》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!。 地震安【。全性评价报告应当】报省:以上地震安全性【评审组织进行技术】。评审并由《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!。审定确定《抗震设防要求 第!十二条 《 ,地震安全《性,评,价所需费用列入【建设项目总投—资概算,由建设单位!承担: , 第十三《条 ?地震安全性评价报】告经:。评审未获通过的,】评价单位应当重新进!行评价,费用由评】价单位?承担;给建设—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!,应当依《法承担赔《偿责:任 第《十四条 》在完成地震小—区划的城市和区域不!需要进行地》震安:全性评价的建设【项,目建设单位必—须在组织工程设【计,前到地震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取得抗震设防参数】 第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发展改【革等部门在审批或者!核准建设项目时对可!行性研究报告或【者项目申请报—告中缺少抗震—设防要求的》不予批?准 第十》六条 规划、建】设,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在依法审—查建设项目规划【设计、施工图时地震!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参,与抗震设防部分【的会审抗震》设,防不符合规定要【求的规划《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!程规划?许可:手续建设行政—。。主管部?门不得办《。理施工许可手续 !第十七条 —建设项目设计单【。位应当按照抗—震设防要求和国家】颁布的抗震设—计规范进行抗震设】计,;,。施工单?位、监理单位必【须按照抗震设—计进行施工》和监理  】建设、设计、施【工,、监理等单位应当按!照各自?职,责对:建设工程抗》震,设防质量《负终身责任 【第十:八条 ? 建设单位在向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报送建《设工程档案时应【将工程中《的,结构设计说明、有关!抗震设计的材料报送!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 第《十九条 市、县(】市、区)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《。对地震安全性—。评价:工作和抗震设—防要求执行情况【的监督检查,确保】各类建?设项目达到抗震设防!要求 《第,二十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》,由地震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其】限期改正,依—法给予?。1万元以上10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: 》  (—一)未?依法进行地》震安全性评》价的;  】(二)未按照审【定的抗震设防要【求,进行抗震设防的 】 第:二十一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定》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的, 由地》震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其》。限期改正,依法没收!非法所得《。,并处1万》元以上5万》元以下的《罚款: 】  《 (一)《未依法取得》地,震,安全性评价资质,】擅自从事地》震安全?。性评价业《务的;   】 , (:二)超越地震安全性!评价资质许》可的:范围:,承:揽地震安全性—评价业务的; 】  《 ,(,三):。以其他地震安全【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!揽地震安全性评价】业,务的;  》。 (四)允许】其,他单位以本单—位名义承《揽地震?安,全性评价业务的 !第二十二条 【地震行政《主管:部门:或者其?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!人员在地震安全【性评价?管理:工,作中,有《下列:行为之一的,由有】关部门?对负有直接责任的】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《任人:员依:法给予?行,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,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:【,  》 ?。。 (一)未按—规定的程《序,。和期:限,审批抗》震设:防要求的;》 :  (二【),不依法履行》监督管理职责—的; 《  (三【)发现违《法行为不予查处的;!  (四【)有其他玩忽职【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行为的》 :第二:。十三条 本办法】自2010年2月】1日起?施行  《 泰安》市,地震安全性评价管】理规定(泰安—市人民政府令—第60?号)同时废止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