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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地】震安全性评价—管理办?。法,
政府【令第144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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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!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!管理办?法已经?市政府批准现予公】布自2?010年2》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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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—
— , 二O?。一O年一月四日 !
第一条》 为加强》地震:安全性评价工—。作防御?和减:轻地震灾《害保护人民生命【和,财,产安全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!震减灾法、国—。务院地震安全—性评价管《理条例、《山东省防震减灾条】例、山东省地震安全!性评价管理办—法等有关规》定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条 】在本市行政区—域内进行《项目建设和从事地震!安全:性,评价活动的》单位和个《人应当遵守本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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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 市、县(》市、区)《。地震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地【震安全性《评,价管:理,工作泰?安市城市《市区内的地震安全性!评价由市地震—。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管【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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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?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】职责分工,做好【地震安全性评价和】抗震设防《要求相关的管理工】作
?第,四条 下》列建设项目》必须进行地震—安全性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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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公,路与铁?路,干,线,的,大型立?交桥单孔《跨径大?于100《米或:者多孔跨《径总:长度:大于500米的桥梁!;铁路干线的重要】。车站、铁《。路枢纽的《主要建筑项目;【高速公路、高速【铁,路、高架桥、城市】快速路、城市轻轨、!地下铁路《和长度?1000米以—上的隧道项目—等交通项《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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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Ⅰ级】水工建筑物和大中】型水:库的大坝;装机容量!100万千瓦以上】的热电项目》、20?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!目、:单机容量30万【千瓦以上《的火电项《目;50《万伏:以上的枢《。纽变电站项目;年产!90万吨以上—煤炭矿井的重—要建筑及设》施;原油《、天然气、》液化石油气的—接收、存储设施【,输油?气管:道及:管道:首末站、加压泵【站等水利和能源【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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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市以【上的广播中心、电】视中心的差转台、发!射台、?主机楼和办公—。楼;:县,级以:上的长途电信枢【纽、邮政枢》纽、卫星通信地【球站、程控电话【终端:局、本?地网汇接局、应【急通信用房等—邮政通信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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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城市供!。水、供热、贮油、】。燃气项?目的:主要设施;》大型粮油加》工厂和粮库》;30?。0,张床位以《。上医院的门诊—楼、病房楼、—医技楼、《重要医疗设备用房】以及中心血站等【。;城市污水处—理项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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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重要】军事设施;易产生】严重次生灾害的【易燃、易爆和剧毒】物质的项《。目等特殊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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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年产10《0万吨?以上炼铁、炼钢【、轧钢工业项目【以及年产50万吨以!上特殊钢工业项目】。、年产?200万吨》以上矿山项目和【其他大型有》色金属工业项目的重!要建筑及设施—;大中?型化工?和石油化工生产【企业的主要生—产装置及其控制【系统:的建筑;生产中有】剧毒、易燃、易【爆物:质的厂房及其控【制系统的《建筑;年产1—。00:万吨以上水》泥、10《。0万箱以上》玻,璃等建材工业项【目;国?家重点监视防—。御城:市内的坚硬、中硬场!地且高度超过—80米或者中—软、软弱场地内且】高度超过《60米的高》层建筑;设区的市各!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!和救灾物《资,储备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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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建筑面【积10?万,平方米以上的住【。宅小:区;大型影剧—院、体?。育场馆、商业服务】设施、80》00平方《米以上的教学楼和学!生公寓楼《以及:存放国家《一,、二级?珍贵文物的博物【馆等:公共建筑《
【。(八)位于地—。震动:参数区划分界—线两侧各4公里区】域内2万《平方: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!
(九)【其,他依:法应:当,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!。的建设?项目
《第五条 《 编制城市规划的地!区、位于地质条件】复杂区域的新建开】。发区和?大型厂矿企》业,、地震研究程度【和资料详细》程度较?差的地区该地区的】地震行政部门或【大型:厂矿企业的投—。资人应?当进行地震》小区划工作
【第六条 本办【法第四条规定—的建设工程项目应】当严格按照地震安】全性评价结果确定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】行抗震设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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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—第,。四条规定《。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!在完:成地震小区划工作】的城市或《者区域应当按照国】家批:准的地震小》区划结果确定—的抗震设防要求【进行抗震《。设防;在未开展地震!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!者,地区应当按照国家颁!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!图规定的抗震—设,防要求进行抗震设】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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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地震—安全性评价工作必】须纳入基本》建,。设管理程序并在建设!项目:。可行性研究阶段或】者规划选址阶段进行!
第八条 —。 地:震安全性评价工作】由建设单《位委托具《有,相应:。。。。资,质的地震安全性【评价单位承担并签订!书面合同
第九条! 从事地震安【全性评价的单位应】当依法取《。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!质证:书,并在其资质许可【的范围?内承揽业《务禁:止超越?资质许可的范围【或者:以其他?单位的名义承—揽业务禁止出借、】出租本单位》资质由其《他单位承担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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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在我:市从事地《震安全性评》价的单位《必须持营业执照、地!震安全性评价单【位资质?证书:等到地震行》政主管部门备—案
第十一条【 :地,震,安全性评《价单位应当严—格按照国家地震安】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确!保工作质《量评价工作完成后应!当编制地《震安全性评》。价,报告
地】震安全性《评价报告应当报【省以上地震安全【性评审组《织,进行技术评》审并由?。省地:震行政主管》部门审?定确定抗震设防要】求
第十》。二条 《地震安全性评价【所需费用列》入建设项目总投【资概算,由建设【单位承担《。
第十三条— ,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!告经评审未获通过的!。,评价单位》。应当重新进行评价,!费用:由评价单位承—担;给建《设单位?造成经济损》失的,应《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
第十四》条 在完成地【震小区划《的,城市和区《域不: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!评价的建设项—。目建设单位必须【在组:织工程设计前到地震!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抗!震,设防参数
第十五!条 县级以上发】展改:革等部门在审—批或者核准建设【项目时对可行性研】究报告或者项—目申请报告中缺少】抗震设防《要,。求的不?予,批准
第十六条 ! 规划、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在依法审】查建设项目》。规划设计、施—工图时地震》行,政主管部门参与【抗震设?防部分的会审—。抗震设防不符合规】定要求的规划—部门不得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手续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不得办》。理施工许可手续【
:第十七条 建设】项目:设计单位应当按【照抗震设防要求和】国家颁布的》抗震:设计规范进行抗【震设计?;施工?。单,。位、监理单位必须按!照抗震设计进行施】工,和监:理 : :
建设《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等,单位应当按》照各自职责对—建设工程抗震—设防质量负终身责】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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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建设!单位:在向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:门报送建《设工程档案时应【将工程中的结构设计!说明、有关抗—震设计的材料报送】地,。震行:政主管部《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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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市、县(市、区)】地震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对地震【安全性评价工—作和抗震设防—。要求执行情》况的监?督检查,确保—各类建设项目达【到,抗震设?防要求
》。第二十条 违反本!办法规?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。的,由地震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其》限期改正,依法给】予1万元以上—10:万元以下的罚款: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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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:)未依法进》行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的; 》
(二)未按照!审定的抗震设防【。要求进行《抗震设防的》
第?二,十一条 违反【本,办法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—, 由地震行—政主管部门责—。令其限期改正,【依,法没收非法所得【。,并处1万元—以上5?。。。万,元以下的罚》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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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未依法取得》地,震安全?性评:价资质,《擅自从事地震安全】性评价业务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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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超!越地震安全性评价资!质许可的范》围,承揽《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!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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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以其—他,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单位的—名义承揽地震安全】性评价业《务,的;
(】四)允?许其他单《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!地震安全性评价【业务的
第二十】二条 地震行政主!管部门或者其他【有关:部门及其《工作:。人员:在地震?安全:性评价管理工作中】,有下列《行为之?一的:,由有关部门对负】有直接责任》的主: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,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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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未按规定的程序!和期限,审批—抗震设防要求—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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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不依—法履行监督管—。理职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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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发现】违,法行为不《予查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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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有其他玩忽职守、!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行《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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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本!办法:自2010》年2月1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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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地震—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!(泰安市人民—政府令?第60号)同时废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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