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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泰安市促进散【装水泥发展》规定
政】。府令第152号【
泰安】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!规定已经市政府【。批准现予《公布自2010年1!2,。月1日?起施行
市长 】 ?
二】〇一〇年十月—二,十七日
第—一,条 ?为了促?。进散装水泥的—应用:和发:。展节约资源和—能源促进《。节,。能减排,保》护和:改善环境《提,高经:济、社会和环境效益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循环:经济促进法、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清洁生产—促进法、散装水泥管!理办法、山东省促进!散装水泥发展规定】。。等有:关规定结合我市【实,际制定?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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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 本市行《政区域内《从事水泥(》含粉磨站下同)、】。预拌混凝土和—预拌砂?浆等生产、经营、】。运输、使用》和,管理的?均须:遵守本规定》
【 ,第三条 《 本规?定所称散装水泥是指!不用包装直接通【过,专用设备出厂—、运输、《储,存和使用的水泥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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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所称【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!泥、集料、水以【及所需?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!在搅拌站按一定【比例:计量、?拌制后通过专用设】备运输、《使用的?拌合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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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所称预【拌砂:。浆是指由水泥、砂】以及所?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!等在搅拌站按—一定比例计量、拌制!后,通过专用《设,备运:输、:使用的拌合》物预拌砂浆》包括干混砂浆—和湿拌砂浆 【。
《第四条 水泥生】产和使用应》坚持“限制袋装鼓】励散装”《。的方针进一步—提高水泥散》装率推广《。应用预拌混凝土和】预拌砂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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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。市、县(市》、,区)政府应》。加强对发展散装水】泥,工作:的领:导将其纳《入当地国民》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规划并—制,定相应的工作目【标,和措施促进散装【水泥的发展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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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散装水泥、!推广使用《预拌: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!节能减排的重要【技术措施应把发展散!装水:泥的散装量、散【装率列入节》能减排考核内—。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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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《 :市、县(市、—区)经济《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散装水—泥管理工作所属的散!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!具体:管理工作其》。工作经?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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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》展改革、住房城乡】建设:、财政?、交:通、公安《、质量技术监督、】环境保护、统计等】部门按照职》责分工?配合:做好散装水泥管【。理和发展的》有关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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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在推广使《用散装水泥、预拌混!凝土和?预,拌砂浆工作中做出】。显著成绩的单—位和个人由市、【。县(:市、区)政》府给予表彰奖—励
第】八,条 经济》和信息化行政主【管部门根据》当地国民经济—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!发展:改革、?住房城乡建设、财】。政、环?境保护等行政—主管部门编制—本行政?区域:内散:装水泥、预》拌混凝?土和预拌砂》浆发展规划》 并由散装水泥管理!机构组织实施—和监督检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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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各级—各有关部门要加【大宣传力度》通过不同的》形,式宣:传发:展,散装水泥、预—拌,混凝土和预拌—。砂浆对节能》减排、环境保护、】提高建?筑施工质《量和效?率的重要意》义提高城市城区使】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!砂浆及农村》使用:散装水泥的积极【性和主动《性营造良好》的社会氛围》
第十条! 鼓励发展预拌混!凝,土和预拌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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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新建:。、,改建和扩建散—装水泥、预拌混【凝土和预拌砂浆【等项目发展改革、】。经济和信《息化、财政、土地等!有,关主管部门》应,。在用地、《资,金,等方面优先》安,排重点扶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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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主管部门【应加大扶《。持,。力度引导利用—工业废?渣生产?。预拌混凝土和预【拌砂浆的企业享【受资源综合》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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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新:建预拌混凝土和【预拌砂浆生产—企业应符合规划相】。关情况报散装水泥】管,理机:构备案 》
预拌】混凝土?、预拌砂浆》和水泥制《品生产企业必须【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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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二条 》新建:、扩建和《改建的水泥》生,产企业应《符合国家产业政【。策并按散装》水泥比例70%【以上发放《能力:的要求进《。行设:计和同步建设—有关部门组织—验收时散装水泥管理!机构应?参加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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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已建成水《泥生产企业的技术改!造应提高散装—水泥:发放能力《逐步达?到50%以上—或,者符合国家、省规】定的比例散》。装水泥?管理机构《参加技术改造计划实!施的监督管理 【
第十三】条 :。 水:泥生产企业、预拌】混凝土、预拌砂【浆和水泥制》。品生产企业应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!系,按照国家有关标准】组,织生产并保证散装】水泥、预拌混凝【土和预拌砂浆的质】量符合国家》标准要求《
第十四!条, 泰?安市城市市区范围】内的建?设工程必须使—用,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!浆禁止现场搅—拌混:凝土和?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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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市城区禁止!。现场搅拌混》凝土和砂浆的具体】时限由?本级政府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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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— 住房城乡建设部!门应将“禁现”工】作纳入日常的执法检!查范围?在建筑?设计、项目》招标、工程》验收:。等环节加强监管【对未按规《定使用预拌混凝土】和预拌砂《浆的建设单位依法】予以处?罚该工程不得参加有!关工程评奖活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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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泥管理】机构应加强对“【禁现”工作的监督】检查对不按规定使】用预: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!的,建设单位会同住【房城乡建设部—。门予以通《报批评依法予以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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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六条? , 散装水泥》、预拌混凝土、预拌!。砂浆的?运输应使用》专用车辆《并保持车况良—好、车貌整》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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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载散装水!泥,、预拌混《凝,土,、预拌砂浆的专用】车辆和混《凝土泵车需》要进入城市市区的应!凭当:地散装水泥管理机】。构开具的证明持机动!车行驶证事先—到当地?公,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办理特定时间和!路线:行驶的通行手—续并严格按照指定】。时间和路《线,行驶遵守道路—交通安全法规公【。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。门应及时办》理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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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?载预拌?混凝土、预拌砂浆】的专用车辆和—混凝土泵车》发生交通《违,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?部门应及《时,处理处理《。时间需要1》小时:以上的应先予—记录:放行待卸载后再行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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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市、县】(市、区)政府【应加大农村推广散装!水泥工作力度—经济和?信息化行政》主管部?门会同有关部门制】定专门规划合—理布局农村》散装水泥《销售网点建立完善】农村散装水泥现【代物流配送体系【逐步提高农村—散装水?泥使用率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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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》泥,专项资金向农村【推广散装《水泥倾斜加》大对:建设农村销售—网点、购置》散装:水泥设施设备的【扶,持力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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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 水泥、预拌混凝】土、预拌砂浆—生产企业《和水泥制品企—业应按照《统,计法律?。。法规:和国:家、省对散装水【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向!散装水?泥管理机构及时【报送散?装水泥生产和使用】统计报表不得拒报】、,虚报和瞒报并保【证报表的真实—。、完:。整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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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 市、—县(市、区)散装水!泥,。管理机构《对本行政区域内【散装水泥、预拌【。。混凝土?。和预拌砂浆的生产、!经销、运《输,、,使用情况《进行监督检查被检】查单位和《有关人员应予—以配合接受》检查并提供相关文件!和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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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。。门应将建设工程【使用散装《水泥、?预拌混?。凝土和预拌砂浆【情况纳入监督检【。查内容并将检查情】况,抄送散装水泥行政】。主管:部门:
—第二十条 水泥生!产企业和使用单【位必须按照国家、省!有关规定缴纳散【装水泥专项资—金其征收、》管理和使用》按国家?规定执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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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违反《规定擅自减免—或批准缓缴散装【水泥专项资金不【得改:变散装?水泥专项资金征【收对象或者提—高征收?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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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【泥专项资金属于政】府性基金纳入—同级财?。政预算实行》“票款分离”其【征收、票据、—监督按照政府—非税收?入有关规定进—行管:理散:装水泥专项》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散!装水泥?事业任?何单位和个》人,。不得截留、坐支【、平调或者挪用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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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一条 散装水泥!专项资金《由经:济和信息化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!。收也可委托其他部门!。、,。单位:征收进入《。公共行政服务—中心建设项目审批联!办件程序在领取施工!许可证前《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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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二条 《违,反本规?。定的行?为,按,山东省促进》散装:水泥发展规定等有关!规定由经济》和信息化《行政主?管部门或有关—部门依法《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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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和信息化【行政主管部门可【以,委托其?所属的散装》水泥管理机构依【法查:处,。有,关违法行《为
【第二十三条 经济!和信息化行政主【管部门、《有关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在散装水泥!监督管理工作中滥】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《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《 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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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四条》 本规定》自2010年12】月1日起施行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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