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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《安市促进《散装水泥发展规【定
政【府令第1《。。5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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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》安市促进散装水泥】发展规?定已经市政府—批准:现予公布自201】0年12月1日起施!行
市长》。 【
二〇一〇年!十月二十七日—
:第一条 为了促】进散装水泥的应用和!发展节约资》源和能源《促进节能减排—,,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!经济、?社会:和环境效益根据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循—。环经济?促进: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清洁生产促进—法、散装水泥管理办!法、:山东省促进》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!有关规定结合—我市实际《制定本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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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本市行政区!域内从事水泥(【含粉磨站下同)、预!拌混凝土和预拌砂】。浆等生产、经营、】运输、使用和—管理的均须》遵守:本规定?
【 第三条 本规定!所,称,散装水?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!通过:专用设备出厂、运输!、,储存和使用》的水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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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—定所称?预拌混凝土是指由】水泥、集料、—水,以及:所需:的外加剂和》。掺合料等在搅拌站】按一:定比例计量、拌制】后,通过专?用设备运《输、使用的拌合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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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,规定所称预拌砂【浆是指由水泥—、砂以及所需—的外加?剂,和掺合?料等在搅《拌站按一定比例计】量、:拌制后通《过专:用设备运输、使【用的:拌合物预拌砂浆【。包括干?混砂浆?和,湿,拌砂浆
!第四条 》水泥生产《。和使:用应坚持《“限制袋装》鼓,励散装”的方针进一!步提高水泥散装【率推广应用预拌混】。凝土和预拌砂浆 !
《。第五条 市、县】。(市、区)政府应加!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!作的领导将其—纳入当?地国民经济和—社会发展《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工!。作目标和措施促进】散,装水泥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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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散装水【泥,、推广使用》预拌混凝土和—预拌:砂浆是节能减—排的重要《技术措施应把发展】散装水泥的散—装,量、散装《。率列入?节能减排《考核:内容: :
第六条 !市、县(市、区)经!济和信息《化行政?主管部门《负责散装水泥管理】工作:。所属的散《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!具体管?理工作?其工作经费列—。入同级财政预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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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革、住【房城:乡建设、财政、交】通、公安、质量技】术监督?、环境保护》、统计等《部门按照《。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散!装,水,泥管理和《发展的有关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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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》 在推广使用散】装水泥、预拌—混,凝土:和预拌砂浆》工作中做出显著【成绩的?单位:和个:人由市、县》(市、区)政府给】予表彰奖励 —。
》。第,八条 经济和【信息:化行政主管部—门,根据当地《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规划会】同发展?改革、住房》。城乡:建设、财《政、环境保护—等,行政主管部门—编制本行政区域内】散装水?泥、预拌混凝土和】预拌砂浆发》展规划 并由散装水!泥管理机构组织实】施和监督检》查,
第九条! 各级各有关部门!要加大宣传》力度通过不》同的形式宣传发展】散装水泥、预拌【混凝土和预拌砂【浆对节?能减排、环》境保护、提高建筑施!工质量和效率的重要!意义提高《城,市城区使用预拌混凝!土和预拌砂》浆,及农村?使用散装水泥的【积极性和主动性【营造良好的社会【氛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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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 鼓励发展】预拌混凝土》和,预拌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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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、改建!和扩建?散装:水泥、预拌混凝土和!预,拌砂:浆,等,项目发展改革、【经,济和信息化、财政】、土地等有关主管部!。门应在用地、—资金等方面优先【安排重点扶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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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主》管部门应加大扶【持力度引导利—用工业废渣》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!拌砂浆的企业享受】资源综合利用—的税:收,。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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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 新建《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!浆生产?企业应符合规划相关!情况报散装水泥【管理机构《备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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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拌混凝土】、预拌砂浆和—水泥:。制品:生产企?业必:须全部使《用散装水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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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新建、扩建和改建】的水泥生产企业应】符合国?家产业政策并按散】装水泥比例》70%?。以上发放《能力的要求》进行设计和同步【建设有关部门组织验!收时:散装水?泥管理机《构应:参,加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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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建成》。水泥生产企业的技术!改造应?提高散装水》。泥发放能力逐步【。达到5?0%以上《或者符合国家、【省规定的比》例散装水《泥管理机构参加【技术改造《计划实施的监督管理!
第十三!条 水泥生产【企业、预拌混—凝土、预拌砂浆【。和水泥制品生产企】业应建立健全—质量管理体系按【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!生产并保证》散装水泥、预拌混凝!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!符合国家《标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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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泰安市城市市区!范围:内的建?设工程必须使用预】拌混凝土和预拌【砂浆:禁止现场搅》拌混凝?土和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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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—县、市城区禁止现】场搅: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具!体时:限由本级政府确定 ! ,
第十五条 ! 住房城《乡建设?部门应将《“禁现”工作纳【入日常的执法—检查范?围在建筑设计、项】目招标、工程验【收等环节《加,强监管对《。。未按规定使用预拌】混凝土和预》拌砂浆?的建设单位依法予】以处罚该工程不【得参加?。有关工程评奖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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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泥管理【机构应?加强对?“禁现”工作的监】督,检查:对不按规定使—用预拌混凝土和【预拌砂浆《的建设单位会同住房!城乡建?。设部门予《以,通报批评依》法予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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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散】装水泥、预》拌,混凝土?。。、预拌?砂浆的运输应使【用专用车辆并保持】车况良?好、车貌整洁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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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载散装水—泥,。、预拌混凝土、【预拌砂浆的》。专用车?辆和混凝土泵车需】要,进入城市市区—。的应凭当地散装【水泥管理机构—开具的证明》持机动车行驶—。证事先?到当地公《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。门办理特《定时间和《路线行驶《的通行手续并严【格按照?指定时间和路—线行:。驶,遵守道?路交通安全法规公】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应及时办理【
装!载预:拌混:。凝土、预拌砂—浆的专用车》辆和混凝《土泵车发生》交通违法《行为的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!。处理处理时间—需要1?小时以上的》应先予记录放行【待卸载后再行处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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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 市、县(市、区)!政府应加大农村推广!。散装:水泥工作力度—经济和?信息化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!关部门制定专门【规划:合理布局农村—散装水泥销售网【点建立完善农村【散装水?。泥现代物流配—送体:系逐步?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!用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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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泥专】项资金向《农村推广散》装水泥倾斜加大对建!设农村销售网点【、购置散装》水泥设施设备—的扶持力度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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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 水泥?、预拌?混凝土、预拌砂浆生!产企业和水泥制品企!业应按照统计法律】法规和国家、省【对散装水泥统计的有!。关规定向散》装水泥管理机构【及时:报送散装水泥—生产和使用统—计报:表不得拒报、虚【报和瞒报并保证报表!的真:实、完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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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九条 市、—县(市?、区)?散装水泥管理机【构对本行政区—。域内散装水》泥、预拌《。混凝土和预》拌,砂浆的生产、—经销、运输、—使用情况进行—。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!和有:关人员应予以配合】接受检查并提供【相关文件《和资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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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应《将建:设工程使用散装【水泥、?预,拌混凝土和预拌【砂浆:情况纳入监督检查】内,容并将检查》情况抄送《。散装水泥行政—主管:部门
第!二十条? 水?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!位必须按照》国家、?。省有关规定缴—。纳散装水泥》专项资?金其征收、》管,理和使用《按国家?规定执?行
!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《违反:规定擅自减免或批】准缓缴散装水泥【。专项资金不得改变】散装水泥专项资【金征收对象或者提】高征收标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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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属于政府】性基金纳入同—级财政预算》实行“票款分离【”,其征收、票据、监督!按照政府非税收【入有关规定进—行管理散《装水:泥专项资金专项用】于,发,展散装水泥事业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截留、坐支—、平调或者挪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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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】散装水泥专项—资金:由经济和信》息化:。行,政主管部门》负责:征,收也可委托其他【部门、单位》征收:进,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!建设项目审批联办件!程序在领《取施工许可证前缴】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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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【 , 违反本《规,定的行为按》。山东:省促进?散装水泥发展—规定等有关》。规,定,。由经:济和信息化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或有《关部门?依法给予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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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济和信息化行—政主管部门可—以委托其所属—的散装水泥管理机】构依法查处有关违法!行为
第!二十三条 —经,济和:信息化行政》主管部门、有关【。。部门及其《工作人员《在散装水《泥监督管理工—作中滥用职》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舞弊的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《; 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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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—条 本《。规定自20》10年12》月1日起施》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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