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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泰安?市城镇廉租住房保】。。障,办法: ,
《政府令第135【号
泰—。安,市城镇廉租住房【保障办法已经市政】府批:准,现予公布自公布【之日起施《。行
市《 长 《 《 《
二OO—八年十月十》四日
第一章! 总 则
【。
,第一条? 为促?进廉租?住房:制度建设逐步解【决城:市低收入家》庭的住?房困难根据国—家和省规定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!
: 第二条 泰安【市城:市规:划,区泰山区《、岱岳区、市—高新:区和泰山景区—。范围内城镇低—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。的廉租住《房保障及其监督【管理适用于本办法
!
《 本办法《所称城镇《低,收入住房《。困难:家庭是?指家庭?收入、住房状况【等条件符合规定要】。求的家庭
》
第三条 — 市房产管理部门】负,责低收入家庭—。廉租:住房保障管理工【作,
,
《。 泰山?区、岱岳区》房产管?理,部门和高新区—、泰山景《区有关?机构分别负责本区】。域内城?。市低收入家庭廉租】住,房保障具体工—作
》 , 街道办事》处(乡镇政府)负】责本辖区内廉租住房!保障的?申请受理、初—审等有关工》作
—。 :市发展改革》、,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!规,划、国土资源、统计!、物价、监察等【部门: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!租住房保《障的相关工作
【
第二章 保障!方式
第—四,条 廉租住—房保障采取货币补】贴和实物《配租相结合的方式
!。
, 货币—补贴是指按照规定标!。。准向符合条》。件的:申请人?发放:租,赁住房补《贴增强其承租住房】的能力由其自行承】租住房?
实物】配,租是指?向符合?条件的申请人—。提供住房并按—照规定标准收取【租金实物配租房源】主要通过新建—和收购等方式提供】
第五》条 廉租》住房保?障,面,积标准根据家庭平均!住房水平、财—政承受能《力以及低收》入住房?困难:家庭人口《数,量、结构《等,因素以户为单位【确定
?。
(一)】。2人以下(含2人)!。家庭:的保:障面积标准》为建筑面积》。30平?。方米;
》 (二)3】。人以上?(,含3人)家庭的保障!面积标准为》建筑面积50平方】米,。
,
廉租【住房保障《面积标?。准、货币补贴—标准应当根据经【济社:会发展及时调整由市!房产管理部》门会:同有:关部门研究制—。定经市政府批—准后公布
第六!条 采取货》币补:贴,方式的补贴额—度按照低收》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!房面积?与保障面《积标准的差额、每平!方米租赁《住房:。补贴标准确定
! 对《最低生活保障—家庭目前按照市场】平均:。租金每平方米4【.5:元补贴;对》其他低收入住—房困:难家庭按照每—平方米3.1元(】市场平?均,租金的70%)补】贴
【对低:收,。入家庭中的无房【户应:先确定?租赁:房源再申请货—币补贴
》 第七条《 采:取实物配《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!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》庭现住房《面积与保障面—积标:准的差额《
实物配!租的住?。房租金标准实—行政府?定价由物《价部门会《同房产管理部门制】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!免收保障面》积标准内的租金
】
:第三章 廉租【住房保障资》金和房屋
— 第八条 廉租【住房保?障,资金采?取多种渠道筹措【。主要包?括
:
(—一)年度财》政预算安《排的廉租住房保障】资金;
》 ? (二)提取贷【款风:险,。准备金和管理费【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!值收益?余额:;
》 (三)土地【出让:净收益中安排的【廉租住房保》障资金?;,
(【四):上级财政《预算安排的廉租住】房保障?补助资金;
—
: : (:五)社会捐》赠及其?他方式筹集》的,资金;
《
, (六)政】府廉租住房》的租金收入
第!九条 廉租》住,房保障?资金实行专户—管理:。、分账核算、—专款专?用专项用于》廉租住房保障开【支包括收《。购、改建和新建廉租!住房开支以》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!。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!放租赁?。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!他,开支
— 提取贷》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!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!增值收益余》额应当?全部用?于,购买和建设廉租住】房
? 土地出让净!收益用于廉租住【房保障资金按照不】低于10%的比例划!入,廉租住房保障资金】专,。户
《 :。 ,廉租住房《租金收入按照国家】财,政预算支出》和财务制度的有关】规定实行收》支,两条线管《理专项用于廉租住】房的维护和管理【
第十》条 实物配租【的廉租住房来源主】要包括
》 ? (一)政府—组织新建、收—购的住房;
—
: , (二)腾退【的公有住《房;
《 ?。 (三)社》会捐赠的住房;
】
: (四)其他】渠道筹?集的住房
》
第十一条 【廉,租住房建设》用,地,在土地供应计划【中优先安排采取划拨!方式供应》
廉【。租住房?建设用地的》规,划布:局,应,当考虑城市》低收入住《房困难家《庭居住?和就业的便利
】
廉租住房!应当符合国家质量】安全标准《。廉租住?房建设应当坚持经】济、适用的》原则:提高规划设计水【平满足基本使用功】能按照发展节—能省地环保》型住:宅的要求推广新【材料、新技》术、新?工艺
《 ,第十二条 新建廉租!住房采取配套建【。设与相对集》中,建设相结《合的方式主要在经】济适用?住,房、普通商品住房项!目中配套《建设:
新【建廉租?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!制在50平方米【以内并根据低收入】住房困?。难,家庭的居住需要合】理确定套型结构
!
《 经:。济,适用住房和普—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!套建设廉租住房的】应当在用《地规划、国有—土地划拨决定书【或,者国:有土地使《用权出让合同—中明确配套建设【的廉租住《房总建筑面积、【。套,数、套型以及建成后!的无偿移交或按【约定价格回购—等事项
第十】三条 廉《租,住房建?设免征行政》事业性收费》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!务性:收费:按最:低收费?标准的30%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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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鼓励社会【捐赠住房《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!捐赠用于廉租住【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!府认定的《单位新建、购买【、改:建住房作为廉租【住,房以及社会》捐赠的廉租住房房】源、资?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!关税收政《策执行,并》。。由市政府给予表彰】奖励:
第四章 】申请与核《准
第》。十四条? 同时符《合下列?条件的家《庭或年?满35周《岁的单身人员可以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
!
》(一)?在泰山区、岱岳区、!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!围内有城镇常住【户口:(非:农村经济组》织成员);
! (?。二)无?房户或自有住—房人均建《筑面:积低于10》平方米(包》括10平方米—)的:住房:困难户;
》
(三【)家庭人《均年实?际收入低于5000!元(包括5000元!);
《 《(,四):规定的其他条件
! : :住房建筑面》积以房?。。屋所有权《证的记载为准;无】房屋所有权证的以】实地测量的建筑面】积为:准
:
》低收入住《房,困难家?庭的收入标准、住房!困,难标准根据经济【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!整
第十五【条 :申请廉租住房—保障应?当提供下列材料【
(一!)家庭收入情—况的证明材料;
!
(二【)家庭住房状况【的证明材料;【
《 (三)家庭【成员身?份证和户口簿;】
,。。
: (四》。)婚姻状况证明;】
? 《(五:)其他证明》材料
第十六】条 申请廉租住房】保障按照下列程【序办理
》 (》一):由申请家《庭的户?主向:。户口所在地》街道:办事处或者乡—镇,人民政?府提出书面》。。。申请;
】 (二)》街,道办事处或》。乡镇人?民政府自受理申请】之日起30日内就申!请,人的家庭收入、家庭!住房状况是否符合】规定条件进行审核】提出:初,审意:。见后,在申请人【所在:社,区、:村张榜公《示公示结束后一并将!初审意见《和,申请材料报送泰山】区、岱岳区》房产管理部门和高】新区、?泰,山,景区有关机》构;
】 (三?)泰山?区、岱?。岳区房产管理部【门和高?新区、泰山景区【有关:机构自收到申—请材料?之日:起15?日内就?申,请人的?。家庭住房《。状况是否符合—规定:条件提出审核意见】并将符合条件的申】请人的申请材—料转同级民政部门】。;
(!四)民政部门自【收到申请《材料之日起》15日内《就申请人的家庭收】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!提出审?。核意见并《反馈泰山区、岱岳】区房产管理部门【和高:新区:、泰山景《区有关机构》;
(!五)泰山区》、,岱岳区房产管理【。部门和高新区、【泰山景区有关—机,构自收到民政部【门反馈的材料5日内!。报市房产管》理局:经审核家庭收入、家!庭住房状况》等符合规定条件【的由市房《产管理部门在新闻媒!体、政府网站上【予以公示公》示期:限为15日;—对,经公示无《异议:。或者异?议不成立的作—为廉租住房》保障:对象:予以登记并向社会】公开:登记结果经审—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!书面:通知申请人》说,。明,。理由:
第十七条 】房产管理、》民政等有关部门以】及街道办《。事,处、镇人民政府可以!通,过入户?调查:、邻里访问》以及信函索证等方】式对申?请人:的家庭?收入和住房状况【等进行核《。实申请人《。及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应当《予以配合如实提【供有:关情况?
第十》八条 市房产管理部!门应将?当年:度实物?配租的房源和廉租住!房补贴计划》向社会公《布由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自行选择保障】方式当申请保—障家庭多于》保障计划时优先面】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!房保:障对象的孤、老【、病、残《等特殊困难家庭及最!低生活保障家庭;对!其他:家庭由?市房产?管理部门采取—公开摇号的方式确】定
第十九条】 对已确定的—。低收入住房困难【。家庭市房产管—理部门?应按照已确定的保】障方式与其签—订,租赁住房《补,贴协议或者廉—租住房租赁合同予】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!或者配?租廉租住房
! 发?放租赁?住房补?贴和配租廉租住【房,的结果应当予—。以公:布
:
, 第二十《条 租赁住房补【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!住房补贴额度、停止!发放:租赁:住房补贴《的情形等《内容
— 廉租住房租赁】合同应当明确下列】内容?
? (一》)房屋的位置、朝】向、面积、结构、附!属设施和设备—状况;
《。。
》。(二)租金及—其支付?方式;
!。 (三?),房屋用途和使—用要求;
! (四)租赁期限!;
《 (五)房】屋维修责《任;
!。(六)停止实物【配,租的:情形包括承租人已】不,符合规定《条件:将所承租《。。。的廉租住房转借、】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!正当: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!未在所承租的—廉,租,住房居住或无—正当理由《累,计6个月以》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!金,等;
(!七)违?约责任及争议解【决办法包括退回【廉租住房、调整租金!、依照?有关法律法》规规定处理等;】
》 (八)其他约【定,
第五》章, , 监督管理
】。第二十一条 市【房,产管:理部门应当将城镇低!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!度廉租住《房,保障情况《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!会公:布接:受社会监督
—
第二十二条 】市、区房产》管理部门及高新区、!泰,山景:。区相关机构应当按户!建立廉租住房档案】并采取定期走访【、抽查等方》式及时掌《握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《的,人口、?收入:。及住房变《动等有关情》。况
? 第二十三》条 城市低收—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!住房:保障对象应当按年度!向所:在地街道办》事,处或者?镇人民政府如实【申报家庭人口、【收,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!。。
街】。道办:。事处: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!对申报?情,况进行核实、—张榜公布报区—房产管理部》门和高新区、泰【山,景区相关机构;区房!产管理?部门和高新》区、泰山景区相【关机:构应当?将审:查情况报市房产管】理部门
! 市房产管理部门】应当:根据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?家庭人口、收入【、住房?等变化情况相应调】整租赁住房补贴【额度或实物》配租面积、》租,金等:;对不再《。符,合规定条《件的停止发放租【赁住房?补贴:或者由承《租人按?照合同约定退—回廉租住《房
《第二十四《条,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!庭不: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!房转借、转租或者】改变用途;违—反规定的应当退【回廉:租住房
】 ,。低收:入住房困难家庭未】按照: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!定退回?廉租住房的市房产管!。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!期退回;逾期—未退回的可以按照】合同约定采》取调整?租金等?方式处?理
《。。 ? 城市低收入—住房:困难家庭拒绝接【受前款规《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市!房产管理部门—依照有关《法律法规规定—处理
第六章】 法律责任
【
第二十五条】 低收入《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!关情况或者》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!租,住房:保障的市、区房产】。管理:部,门及高新《区、泰山景区—相关机构不》予受理并给予警告】
第二》十六条 对》以欺骗等不正—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!或者获得廉租—住房保?障的由房产管—理部门给予以下【处理
(!一):对已经登记但尚未】获得廉?租住房保障的取【消其登记;
! (二)》对已经获得》廉租住房保障的【。责令:。其退:还已领取的租赁住】。房补贴?或,。者退出实物》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!价格补交以前房【租,
: 第二十七条— 对:廉租住房年度—保障计?。划不落实、保障【资金不到位、专【款,不专用?的部:门给予通报批—。评责: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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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在收取廉租住房【租金时对《违反本?办法规?定不执行《政府规定的廉—租住房租金标—准的由价格》主管:部门依法查处
【
第二十》八条 对房产管【理等部门及其工【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!定在廉租住房保【。障工:作,中,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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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 ! 则
第二十】九条 对承》租政府直管公有住】房或承租单位自【管公有?住房的?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参照本—办法规定《。进行管理实行实【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!
: 第三十条 各县】。(市)可参照—本办法制定》具体的实《。施办法
》 第三十一》条 本办法》自公布之日起施【行泰安?市人:民政府2006【年11月2日—发布的?泰安市?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!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!停止执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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