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《泰安市城《镇廉租住房保障办】法
—政府:令第135》号,。。
《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!保障办法已》经市:。政府批准现》予公布自公布之日】起,施行
市 长】 !
二《OO八年《十月十四日
!第一章 总— 则
第一条 !为促:进廉租住房制度【建设逐步解决城【市低收?入家庭?的住房困难》根据:国家:和省规定结》合我市实际制—定本办法《
?第二条 泰安—。市城市规划》区,泰山区、岱岳区【、市高新区》和泰:山景区范围内—城镇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!住房保障及其监督】管理适用于本—办法:
,
, : 本办法所称【城镇低?收入:住房困难家》庭是指家庭收入【、住房状况等条件】符合规定《要求的家《庭
第三条【 市房产管理部】门负责低收入家【庭廉租住房》保,障管理工作
【 泰山区、岱!岳区房产管理—部门和高新》区,、泰:山,景区:有关机构分别负【责本区域内城—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!房保障具体工作【。
《 :街道办事处(乡镇】。政,府,)负责?。本辖区内《廉租:住房保?障的申请受理、初审!等有关工作》
【市发展改革》。、民政?、财政、建设、规】划、国土资源、统】计、物价、监—察等部门按》照职责分工负责【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!工作:
,。
第二章 保障!。。方式
第四条 ! 廉租住房保障【采取货?币补贴和实物配租】相结合的方式
【
《 ,货币补贴是指—按照规定标准—向符合条件的申【请人发放租》赁,住,房补贴?增强其承租住房【的能:力由其自行承—租住房
》 《实物配租是指—向,符合条件《的申请人提供住【房,。并按照规定》标准收取租金—实物配?租房源主要》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!。式提:供
:
第五条 廉租!住房保障《面积标准根》。据,家庭平均住房水平】、财政?承受能?力以及低《收入住房困难—。家庭:人口数量《、结构?等因素以《户为:。单位确定《
《 (一《)2人以《下(含2人)家庭的!保障面积标》准为建筑面积30平!方米:;
【(,二)3人以上(【含3人)家庭的保】。障面积标准为建【筑面积50平方【米
? 廉租住房保!障,面积标准、货币补】贴标:准应:当根据经济》社会发展及时调【整,由市:房产管理部门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】制定经市政府—批准后公布
】第六条 采》取,货币:补,贴方式的补》贴额度按《照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现住【房面积与保障面积】。标准的差额、每平方!米租赁住房补—贴标准确定
【 ? 对最低生活—保障家庭目》前按照市场》平均租?金每平方米4.5】元补贴?;对其他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》按照:每平方米3》。.1元(市场平【均租金的70%)补!贴
【对低:收入:家庭:中的无房户应先【确定:租赁房?源再:。申请货币补》贴
第七条【 采取实《物配:租,方式的配租面—。积,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!庭现住房面》积与保障《面积:。标准的差额
—
实—物配租?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!政府定?。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房!产管理部门制定最低!生活保障家庭—免,收保障面积标准【内的租金
》
第三章 廉】租住房保障》资金和房屋
—
第八条 廉【租,住房保?障资金采《取,多种渠道筹措—主要包括
! (一)年度财政】预算安排的廉租住】房保障资金;—
: : (二)》。提取贷款风险—准备金和《管理费?用后的住房公积【金增值收益余—额;
— (三)》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!排的廉租住房保障】资金;
!(四:)上: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!租住房保障补—助资金;
— (五)【社会捐?赠,及其他?方式筹集《的资金;
【 :。。 (六)《政府廉租住房的【租金收入
第】九条 廉《租住房?保,障资金实行专户管】理、分账《核算、专款专用专项!。用于廉租住房—保障开支《包括收购、改建【和,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!及,符合廉租住房保障】条件的?低收入家《庭,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!得用于其他》。开,支,
提取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】。管,理费用后的住—房公积金增值收益】余,额应当?全部用于购买—和建:设廉租住房
】 土地出—让净收益《用于廉租住》房保障资金按照不】低于10《%的比例划入廉【租,住房保障资金专户】
廉租住!房租:金收入按照国家财政!预,算支:出和:财务制度的》有关规?定实行收支两条线】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!房,的维护和管理
】 第十条 —实物配租的廉—租住:房来源主《要包:括
【(一)?政府:组,织新建、收》。购,的住房;
!。 (二)腾》退的公?有住房;
】 (三)》社会捐赠的住—房,;
? , : (四)其他渠道筹!集的住房
第】十一条 廉租住【房建设用地在土地】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!。采取划拨方》式供应?
《 廉《租住房?建设: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!考虑:。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难家庭居—住和就业《的便利
】 廉租住房应【当符合?国,家质量安全标准廉】租住:房,建设应当坚持—经,济、适用《的原:则提:。高规划设《计水平满足》基本使用《功能按?照发展节能》省地环保《型住宅的要求推广】新材料?、新:技术、新工艺—
: 第十二条 —新建廉租住房—采取配套建》设与相对集中建设】相结合的方式—主,要在经济适用住房】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!。中配套建设
【 新》建廉租?住房单套建筑面积】控制在50平方【米以内并根据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》庭的居住需要合【理确:定套型结构
】。。 , 经《济适用住房和普通】商品住房项目—中配套建设》廉租住房的应当在】用地规划《、,国有土地划拨决【。定书或者国有—土,地,使用权出《让合:同中明确配套—建设的?。。廉租住房总建—筑面:积、:套数、?套型以及建成后的无!偿,移交或按约》定价格回购》等事项
》 第十三条 廉租住!房,建,设免征?行政事业性》收,费和政府性》基金:经营服务性收—费,。按最:低收费?标准的30%收取】
: 鼓励—社会捐赠住房作为】廉租:住房房源或捐赠【用于:廉租住房的资金【政府或经政府认定】的单位?新,建、购买、改建住】房作为廉《租住房以及社会【捐赠的廉租住房房源!、,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!有关税收《政策执行,并由市政!府给予?表彰奖励
第】四,章 申请》与核准
第十四!条 同?时符合下列》。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!。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!以申:请廉租住房保障
! (一)【在泰:山区、岱《岳区、高新区和泰山!景区范围内有—城,镇常住户口(非农村!经济组织成员);】
: (二)无】房,户或自有住房人均】建筑面积低于10平!方米(包《括,10平?方米)的住》。房困难户;
【 (三—。)家庭人均年实际收!入低于5《000元(包—括5000元)【;
— (四)规》定的其他条件
【
住—房建筑?面积以房屋所有【权证的记载为准;】。无,房,屋,所有权?。证的以实《地测量的建筑面【积为准
》 ,。。。 低收入—。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!标准、住《房困难标准根—据经济?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!整
:
第十五》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!障应当提供下列材】料
【 (一)家庭收【入,情况的证明材料;!
—(,二,)家庭住房状况的证!。明材:料;
【 (三)家庭【成员身?份证和户口簿;
!。
》(四)婚姻状—况证明;
!。 (五)其他证明!材料
第十六】条 申请《廉租住房保障—。按照下列程序—办理
》 ?。(一)由申请家庭的!户主向户口所在地】街道办事处或—者乡镇人民》政府:提出:书面申请《;
》 (二)街道】办事处或《乡,镇人民?。。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!起30日内就申【请人的家庭收入、家!庭住房?状况是否符》合规定条《件进行审核》提出初审意见后,】在申:请人:所在社区《、村张榜公示公示结!束后一并将初审意见!和申请?材,料,报送泰?。山区、岱岳区房产】管,。理部:门和高新区、—泰山:景区有关《。机构;《
》 (三)泰山—区,、岱岳区房产管理】部门和高新区—、泰山景区有关机构!自收到申请材料之】日起15《日内就申请人的家】庭,住房:。状况是否符合规定】条件提出《。审核意见并》将符合条《。件的申?请人的?申,请材料?转同级民政部—门,;,
》 (四)民政部】。门自收到申请材【料,之日起15日—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!入是否符合》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!。见并:。反馈泰?山区、岱岳区房【。产,管理部门和高新区】、泰山?。。。。景区有关机构—;
(!五)泰山区、—岱,岳区:房,产管理部门和高【新区、?泰,山景区有关机构自收!。到民政部门反馈【的,。材料5日内报市【房产管理局经—审核家庭收入—、家庭住房》状况等?符合规定《条件的由市房产管】理部门在《新闻媒体、政府网】站上予以公》。示公:示期:限,为1:。5日;对经公—。示,无异议或者》异议:不,成,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!障对象?予以登记并向社会】公开登记结果经审】核不符合规》定条件的书面通知】申请:人说明理由
第!十七条 房产—管理、民政等—。有关部门《以及:街道办事处、—镇人民政府》可以通过入户—调查、邻里》访,问,以,及,信,。函索证等方式对申】请人的家庭》收,入,和住:。房状况等进行—核实申请人及—有关单位和个人【应当予以配合—如实提供有》关情况
—第,十八条 市》房产管理部门—应将:当年度实物配—租的房源和》廉租住房补》贴计划向《社会公布由低—收,入住房困难家庭【。自行选?择,保障方?式当申请保》障家庭多《。。。于保障计划时优先】面向已?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!障对:象的孤、《老、病、残等特【殊困难家庭及最低生!活保障家庭;对其他!。家庭由市房产管理部!门采:取公开摇号的方【式确定
—。第十九条《。 对已确定的低收】入住房困难家庭市】房产管理部》门应按照已》确定的保障方—式与其签订租赁【住房补?贴协议或者廉—租住房租赁合同【予,以发放租赁住房【补,贴或者配租廉—。租住:房
【发放租赁住房—补贴和配租》廉租住房的结果【应当予以公布
【
第二十条— 租赁住《房补贴协议应当明】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!、停止发放》租赁住房补》贴的情?形等内容
— 廉租住房租!。赁合同?应当明?确下列内容
【
? (一)房屋【的位置、朝》向、面积、》结构、附《属设施和《设,。备状:况;
》 ?(二)租金及其支付!方式;
】 (?。三)房屋用途和【使用要求;》,
,
: (四)—租赁期限《;
《 (五)房屋!维修责任;—
(六)!。停止实?物配租的情形包【括承租人已不符【合规定条件将所【承租的廉租住房【转借、转《租或者改《变用途?无正:当理由连续6—个,月,。以上未在所承—租的廉租住房居【住或无正《当理由累计6个月】以上未交纳》廉租住房租金等;
!
(七【),违约责?任及争议解决办法】包括退?回廉租住房、调整】租,。。金、依照有关法律】法规规?定处理等;—
(八】)其他约定》
?第五章 监督管】理
:
第二《十一条 市房产管】理部门应当》将城镇低《收入住?。房困难家庭年度【廉,租住房?。。保障情况报》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!。公布接受社》会监督
《
第二十二—条, 市、区房产管理部!。门及高新区、泰山】景区相关《机构应当按户建立廉!租住房档案并—采取定?期走访?、抽查等《方式及时掌握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!、收入?及住房变动等—有关情况
【第二十三条 城市】低收入住《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!。。保障对象应》当按年?。度向所在地》街道办事处或者【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!家庭人口、收入【。及住房等变》动,情况
】 街道办事处或【者镇:人民:政府可?以对申报《情况进行核实、【张榜公布《。报区房产管理部门和!高新区、泰山景区相!关,。机构;区房产—管理部门和高新【区,。、泰山景《区相关?机构应当将审查【情况报市《。房产管理部》门
《 , 市房产管理】部门应当根据城市】低收入住《房,困难家庭人》口,、收入、住》房等变化情况相应】调,整租赁住房补—贴额:度或实物配租面【积,、租金?等;对?。。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!。停,止发放租《赁住房?补贴或者《由承租人按照合【同约定退回》廉租住房
第】二十四?条 低收入住房【困难家庭不得将【所承租的廉租住【房转借、转租或【者,改变用途;违反规】。定的应当退》回廉租住房》
? : 低收入《住房困难家庭未按】照本办?法规:定或合同约定退回】。廉租住房的》市房产?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!。。限期退回;逾期【未退回?的,可以按照合》同约定?采取调整租金等【方式处理《
? 城市—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拒绝—接受前款规定的【处理方式的由市【房,产管理部《门依照有关法律法】规,规定处理
第六!。章 法律责任
】
第二十五【条 低收入住房【困难家庭隐瞒有【关情况或《者提:供虚假材料申请【廉,租住房保《障的市、《区房:产管:理部门及高新区、泰!山景:区相关机构不予【。受理并?给予警告
》
第二十》六条 对以》欺骗等?。不正:当手段取得审—核同意或者获得【廉租住房保障的由】。房产管理部》门,给予以?下,处理
?
? (一)对已经】登记:但尚: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!的取消其登记—;
【(二:)对已经获》得廉租住房保—。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!取的租?赁住房?补贴或者退出实【物配租的住》。房,并,按市场?价格补交以》前房租
《
第二十七条【 对廉租住房年【度保障计划》。。不落实、保障—资金:不,。。到位、?专款不专用的部门给!予通报批评责令限】。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依法给《。予行政处分
【 在收取廉】租住房?租金时对违反本办法!规定不执行政府【。规定:的廉:租住房租《。金标准的由》价格主管部》。门依:法查处
第【二十八条 对房【产管理等部门及其工!作,人员违反本》办法规定在廉租【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!职权、玩忽》。。职守、徇《私舞弊的依》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《任
《第七章 附— 则
》 第二十九》。条 对承《租政府直《管公:有住房或承》。租单位自管公有【住房:的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参照本》办法规定进》行管理实行实物【配租方式予》以保障
第三十!条 各县(市)可】参照本办法》制定:具体的实施办法
! 第三十一条 本办!法自公布《之日起施行泰安【市,人,民政府2006年】11:月2日发布》的,。泰安市城镇最低【收入家庭廉租住房】管理办法同时停止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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