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【
泰安》市,城镇廉租住房保【。障,办法
《
?政府令第1》35号
》 泰安市城镇廉租!住房保障《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!现予公?布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
》市 长 ! , :
二OO【八年十?月十四日
】第一章? 总 《 则
《。第一条 《为促进廉租》。住房制度建设逐步】解决城市低收入【家庭的住房困—难根据国家和—省规定结合我—市实: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—条 泰安市城市规】划区泰山区、岱【岳区、?。市高新区和泰山景】区,范围:内城镇低收入住【房困难?家庭的廉租》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!。。理适用于本办法
】
》本办法所称城镇低】收入:住房困难家庭是【指家庭收入、住房状!况,等条件符合规定【要求:。的家庭
—第三条 市房产管!理部门?负责低收入家庭【廉租住房保障管【理工作?
泰山】区、:。。岱岳区房产管理部门!和,高新区?、泰山景区有关机构!分别负责本区—域内城市低》收入家庭廉租住【。房保障具体工作【
,
《 街道办《事处(乡《镇政府)负责本辖区!内廉租住房保障的申!请,受理、初审等有【关工作?
市发!展改革?、民政、《财政、建设、规划、!国土资源、》统计、物价、监【察等部门按照职【责,分工负责《廉租住?房保障的相》关工作?
第二》章 ?保障方式
第】。四,条 廉租住房【保障: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!配租相结合的—方,式,。。
,
》货,币补贴是指》按照规?定标准向符合条【件的申请人》发放租赁住》房补贴增《强其承?租住房的能力由【其自行承租》住房
实!物配租是指》向符合条件的—申请:人提供住房》。并按照?规定标准收》取租金?实物配租房》源,主要通过新建—和收购?等方式提供
】第五:条 廉租住房保障!面积标准根据家庭】平均住房水平、【财政承受能力以【及低: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人口数量!、结构等《因,素以户为单》位确定
》 , (一)—2人以下(含2人)!家庭的保障面积【。标准为建筑面积30!平,方米;
》 , , (二)》3人以上(含—3,人,)家庭的保障面【积标准为《建筑面积50—平方米
》 《廉租住房保》障面:积标准、《货币补贴标》准应当根据》经济社会发展及【时调整由市房产【管理部门会》同有关部《门,研究制定经市政府批!。准后公布《
第六条—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!的补贴额度按照低收!入住房困难家庭【现住房面积与—保障面积标》准的差额、》每,平方米租《赁住房补贴标准确】定
【。对最低?生,活保障家庭》目前按照市场—平均租金《每平方米4.5元】补贴:;对其他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按照—。每平方?米3.1元(—。市场平?。均租金?的70%《)补贴
— ?对,。。。低,收入:家庭中的无房户应先!确定租赁房源再申】请,货币补贴
第七!条 采?。取实物配《租方式的配租面【积为低收《入住:房困难家庭》现,住房面积与保障面】。积标:准的差额
【 , 实物配租的住】房租金标准实—行政府定价由—物价:部门会同房产—管理:部门制定《最低:生活保障家庭—免收保障面积标【准内的租《金
第》三章 廉租住房保!障资:金,和房屋
《
第八《条 廉租《。住,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!渠道筹?措主要包括
! (一)年度财政!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!保障资金;
—
, 《(,二)提取贷》款风险准备金—。和管理费《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!值收:益余额;《
》。 (三?)土地出让净—收益中安排的—廉租住房保障资【金;
— (?四)上级财政预算安!排,的廉租住《房保障补助资金;
!
《 (五)社会捐【赠及其他《方式筹集的》资金:;
》 , (六)《政府廉租住房—的租金收入
【 第:。九,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!。。。金实行专《户,。。管理、分账核算【、专款专用专项用】于廉租住《房,保障开?支包括收《购、:改建和新建廉—租住房开支》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!障条件的低收入【家庭:发放:。租赁补?贴,开,支不得用于其他【开支
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】金和管理费用后的】住房公积金增值【收益余额应当全【部用于购买和建【设廉租?住房
《 土地—出让净收益用于【廉租住房保》障资:金按照不低》。于10%《的比例划入廉租住房!保障资金专户
【
廉租住】。房租金收《入按照国家财政预】。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!有关规定实行收【。支两条线管理专【项用于廉租》住房的维护和管理】
第十条 】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!来源主要包括—
(一)!政府组织新建、收购!的住房;
— : , ,。。(二)腾退的公【有住房;
】 (三)社会捐赠!的住房;
】 (四《),其他渠?道筹集的《住房
第十【一条 廉租住房【建设用?地在土?地供应计划》中,优先安排采取划【拨方式供应
】 廉租住【房建设用地的规划】。布局应当考虑—。城,市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》居住和就业的便【。利
— 廉?租住房应当符合国】家质量安全标准【廉租:住房建设应当坚【持经济、适用的【原则提高规划设【计水平?满足基本使》用功能按照发展节能!省地:环保型住《宅的要求推广—新材料、新技术【、新:工艺
第十二】。条 新建廉》租住房采取》配,套建设与相对集中】建设:相结合的方式主要】在经济适用》住房、?普,通商品?。住房项目中》配套建?设
? , 新《建廉租住《。房单套建筑面—积控制在50平方米!以内并根据》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的居住—需要合理确定套【型结构
【 , 经济适用住房】和普通商品》住房项目《中配套建《设廉租住房的应当】在用地规划、国【有土地?划拨决定《。书,或者国有土地使用】权出让合同中明确】。。配套: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!筑面积、套》数、套?型以及建成后的【无偿移交或按约定】价格:回购等事项
—
,。 ,第十三条 廉租【住房建设免征—行政事业性收费和】政府性基金》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!低收费标准的30%!收取
《。 , 鼓励社会捐赠!。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!源或捐赠用于廉【租住房的资》金政府?或,经政府认定的单位】新建:、购买、改建住房作!为廉租住房》以及社会捐赠—的廉租住房房源、资!金按照国家》规定的有关税收【政策执行,并—。由市政?府给予表彰奖励
! 第四章 申请与!核准
第十四】条, 同时?符合下?列条:。。件的家庭或》年满35周岁的单身!人,员可:以申请廉《租住房保障
】 (一)在泰山!。区、:岱岳区、高新区和泰!山景区范围内有城】镇常住户口(非【农村经济《组织成员);
【
《 (二)《无,房户或自《有住房人均》建筑面积低于10】。平,方米(包括10平方!米)的住房困难户;!
—(三)家《。庭人:均年实际收入低【于5000元—(包括50》00元)《;
《 : (四)规》定的其他条件
! , 住房建筑面【。积以房屋所有权证】。的记载为准》;无房屋所》有权证的以实—地,测量的建筑》面积为准
》
: 低《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的:收入标准、住房困难!标准根据经济社【会发:展情况及时调整
! 第十?。五,条 申请廉》。租住房保障应当【提供下列材料—
:
》(一)家《庭收入情《况的证?明,材,料;
》 : (?二)家?庭住房状况的—证明材料;
【
》(三)家庭成—员身:份证和户口簿;【。
(】四)婚姻状况证【明;
】。 (五?)其他证明材—料
第十—六条: 申:请,廉租住房保障按照】下列程序办理
! :。。 (一)《由申:请家庭的户主向户口!所在:地街道办事处—或,者乡镇人《民,政府提出书面申请;!
《 (二)街道办!事处或乡镇》。人民政府《自受理申《请之日起30日【内就申请人的家【庭收入、《家庭住房《状,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!进行审核提出初审】意见:后,:在申请人所在社【区、村张榜公示【公,示结束后一并将初】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!送泰山区、岱—岳区房?产,管理部?门和高新区、—泰山景?区有关?机构;
【。。 (三)泰山区!、岱岳区《房产管理部门—和高新区、泰山景】区有关机构》自收到申《。请材料之日起—15日内就申请【人的家庭住房状况】是否符合《。规定条件提》出审核意见并将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】。的申请材料》转同级民政部门;!
(【四)民政《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!。之日起15》日内:就申:请,人的家庭收入是否】符,合规定?条,。。件提出审核意见【并反馈?泰山区、岱》岳区房产管理部【门和高?新区、泰山景区有关!机构;
— (五)【泰山区、岱岳区【。房产管?。理部门和《高新区、泰》山景区有关机构【自收到?民政部门反》馈的材料5》日内报市房产管【理局经?审核家庭收入、家庭!住房状况等符—合,规定条件的由市房】产管理部门在新闻媒!体、政府《网站上予以公—示公示?期限为15》日;对经公示无异议!或者:异议不成立的—作为廉租住房保【障对象予《以登记?并,向,。社会公开登记结【果经审核不符—合规: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!请人说明理由
【
第十七条 房】产管理、民政—等有关部《门以及街道办事【处、镇人民政府【可以通?过入户调《查、邻里访问—以及信函索证等方】式对申?请人的家庭收入【。和,住房:状况等进行核实【申请人及有关单位】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!如实提?供有关?情况:
第十八条【 市房产管理部门】应将当年度实物【配租:。的房:源和廉租住房—补贴:计划向社《会公布由低收入住】房,困,。难家庭自行选择保】障方:式,当申请保《障家庭多于保障【计划时优先面向已】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!。障对象?的孤、老《、病:。、残等?特殊:困难家庭及最低生】活保障家《庭;:对其他家庭由市房】产管理?部门采取公开摇号的!方式确定
— 第十九条 对已确!。定的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:庭市房产管理—部门应按照》已确定的保障方【式与:其,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!议,或者廉租住》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!租赁: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!租住房
》 《发,放租赁住《房补贴?和,配租廉租《住房的?结果应当予》以公:布
第二十【条 租赁住房补贴协!议应当明确租赁【住房补贴额度、【停止:。发放租赁住房补贴】的,情形等?内容
廉!租住:房租:赁合:同,应当明?确下:列内容
】 , (一)房》。屋的位置《、朝向?、面积、结构、附属!设施和设备状况;
!
(二)】租金及其支付方式】;
— (三)房屋用】途和使用要求—;
》 (四》)租赁期限;—
? (五)房屋!维修责任;
】 (》。六)停止《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!承租人已不符合规】定条件?将所承租《的廉租住房转—借、转?租或者改变用途【无正:当,。。。理由连?续6个?月以上未在所承租】的廉租住《房居住或无正当【理由累?。计6个月以上未交】纳廉租住房租金等;!
? (《七)违约责任及争议!解决办法包》括退回廉租住房、】调整租金《、依照有关法—律法规规定处理等;!
:
: (八)其他】约,定
? ,第五章 监—督管理
—。第二十一条 市【房产管理部》门,应当将城镇》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年度》廉租住房保障情况】报市政府同》意后:向,社会公布接受社【会监督
第二十!二条: 市、区房》产管理部《门及:高新区、泰》山景区相关》机构应?当按户建《立廉租住房档案并】采取定期走访、抽】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低!。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的人口、!收入及住房变动等】有关:情况
第二十】三条 城市低收入住!房,困,难家庭廉租住房【保障对象应当—按年度向所在—地街道办《事处或者镇人—民政府?如实申报家庭—人口、收入及住房等!变,动情况
! 街道办事》处或:者镇人民政府可以】。。对申报情况进—行核实?、张榜公布报区房产!管理部门和高新【区、泰山景区—相关:机构:;,区房产管理部门和】高新区、泰山—。景区:相关机构应当将【审查情况报市—房产管理部》门
— :。市房产管理》部,门应当根据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。难家庭人口》、收:入、住房等变化情况!相应调整《租赁住?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!租面:积、租金等;对【不再:符合规?定条件的停止发放租!赁,住房补贴或者由承】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!回,廉租住房
》
第二十四条 低!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不《得将所承租的廉【租住房转借、转租】或者改变用》。途;违反规定的应当!退回:廉租住房
》
? :低,收入:住房困难家庭未按】照本办法《规定或合同约定退】回廉租?住房的?市房产管理》部门应当责令其【限期退回;逾期【未退回的可以按照】合同:约定采取调整—租金等方式处理
!
城市低】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!绝接受前款规定的】处理方式的》由市房产管理部【门依照有关法律【法,规规定处理》
第六章— 法律责任—。
,
,。 , 第二十五条 低收!入住:房困难家庭隐瞒有】关情况或者》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!租住房保障的—市、区房产管理部门!及高新区《、泰山景《区相关?机构不予受》理并给予警》告
第二—十六条 对以欺骗】等,不正当手段取—得审:核,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!房保障的由房产【管,理,部门给予以下处【理
【(一)对已》经,登记但尚未》获得廉租住房—保障:的取消其《登记;
【 , (二?)对已?经获得廉租住房【保障的责令》。其退还已领取—的租赁住房补—贴或: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!房并按市场》价格补?交,以前:房租:
第《二十七条 对廉【租住房年度》。保障计划不落实、】保障资金不到位、专!款不:专用:。的部门给予通报【批评责令限》。。期改正;逾期不【。改正的?依,。法给予行政处—分
? , :。 在收取廉》租住房租金》时对违反本》办法规定《不执行政府规—定的廉租住房租【金标准的由》价格主管部门依法】查处
》第二十八条》 对房?产管理等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违【。反本:办法规定在》廉租住房保障工【作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,职守: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!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第七章】 :附 则
— 第二?十九:条 对承租》政府直管公有住房】。或承:租单位自管公有【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!难家庭参《照本办?法规定进行》管理实行实物—配租方式予》以保障
》 第三十条 各县(!市)可参照本办法制!定具体的《实施办法
— ,第三:十一: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!日起施行《泰安市人民政府2】006年《。11月2日发布的泰!。安市城镇最低—收入家庭《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】同时停止执》行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