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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《泰安:。市城镇廉租住房保】障办法 政!府令第13》5号 泰安市!城镇廉租住房保【障,办法已经市政—府批准现予公—布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 《 ,市 长  —    《   ?  二OO八【。年十月?十四日 》 第一章 总 ! 则 第一条 】为促:进廉租住房》制度建设逐步—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!的住房困难根据国】。家和省规定结—合,。。我市实?际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 —泰安市城市规—。划,区泰:山,区、岱?岳区、市高新区和】泰山:景,区,范围内城镇低—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的廉《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!管理适?用于本办法 【  :。  本办法所称城】镇低收入住》房困难?家庭是指家庭收【入、住?房状:况等条件符合—。规定要求的家—庭 《第三条 》市房产管理部—门负责低收》入,家庭廉租《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】 :    泰山—区、岱岳区房产【管理:部,。门和高新区、—泰,山景区?。有关机?构分别负《责,本区域?内城市?低收入家庭廉租【住房保障具体工作 !    《 ,街道:办事处(乡镇政府】)负责本辖区—内廉租住房保障的】申请受理、初—审,等有关工作—  ?   市发展—改革、民政》、财政、建》设、规划《、,国土资源《。。、,统计、物《价、监察等部门按】照职责分工负—责廉租住《房保障的相关工【作 第二—。章, 保?障方式 —第四条 》。廉租:住房保障采取货币】补贴和实物配—租相结合的方—式 :     货币【补贴是指按照规定标!准向符合条件—的申请人发放租【赁,住,房补贴增强》其承租住房的能【力由其自行承租住房!    》 实物配租是指向】符合条件的》申,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!。规定标?准,收取:租,金实物配租房源主】要通过新建和收【购等方式提》供 : 第五条 — 廉租住房保—障面积?标准根据家》庭,平均住?房水平、《财政承受能力—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人口数量、结】构等因素以户为单】位确定  — ,  (一《)2人?以下(?含2人)家庭的【保,障面积标准为建【筑面积30平方【。米;:     —(,二)3人以上—(含3人《)家庭的保障面【。积标准为建筑—面积50《平方米    】 廉租住房》保,障面积标准、—货币补贴标准应当根!。据经济社会发展及】时调整由市房—产管理部《门会同有《关部门研究》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!公布 第六条】 采取货币补贴【方式:的补贴?额度按照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!积与保障面积标【准的差额、每平方米!租赁住房《补贴标准确定 【     对最低生!活保障家庭目前按】照市:场平均租《。金,每平方米4.5元】补贴;对其他—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?。按照每平方》。米3.?1元(市《场平均租《金的70《%)补?贴  《 ,  对低收入家【庭中的?无,房,户应先?确定租赁房源再申请!货币补贴 第七!条 采?取实物配租方—式的配租面积为【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—。现,住房面积与保—障面积?标准的差《额  《。   实物配—租的住房租金标【准实行政府定价【由物价部门会同房】产管:理部门制定最低生】活保障?家庭免收保障—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! 第三章 廉】租住房?保障资金《和房屋 《 第八《条 廉?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!多种渠道筹措—主要包括 — ,。 ,  :(一)年度》。财政预算安排的廉】。租住房?保障资金;》     (二)!提取贷款风险—准,。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!住房:公积金增值收益【余额; 《     (三)土!地出让净收》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!保障:。资金:。;  《  : (:四)上级财政预算】安,排的廉租住房—保,障补助资金;  !   (五)—社会捐?赠及其他《方式筹集的资金; !    《 ,(六)政府廉租【住房的租金收入 ! ,第九条 廉》租住房保障资金实】行专户管理、分【账核:算、专款专用—专项用?于廉租住房》保,障开支包括收—购、改建和新建廉租!。住,房开支以及符合【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!。低收入家庭发放租】赁,补,贴开支不得用于【其他开支 》 ,  :  提取贷款风险】准备金和管理费【用后的住房公积【金增值收《益余额应当全—部用于购买》和建设?廉租住?房 :  :   土地》出让净收益用于【廉租住房保障—资金:按照不低于》10%的比例划【入廉租住房保障资】金专户    】 廉租住房租金【收入按照国家—财政预算《支出和财务制度【的,有关规定实行收支】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!廉租住房《的维护?。和管理? 第十条 实!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!源主要包《括     (一!)政:府组织新建、收购的!住房;     !(二)腾《退,的公有住房; 【     (三)社!会捐赠的住房; 】   ?  (四)其—他渠道筹集的住房】 第十》一条 廉租住房建设!用地:在土地供应计划中】优先安?排采取?划拨方?式供应    ! 廉租住房建设【用地的规划》布局应当考虑城【。市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居住和就】业的便利》 : ,  :。 廉租?住房:应,当符合国家质量【安全标?准廉:租住房建设》应当:坚持经济、适—用,的原则提高规划【设计水平满足基本】使,用,功能按?照发:。展节:能省地环保》型住宅的要求推【广新材料、新技术、!新工艺 —。第十二条 新—建廉租住《房采取配套》建设与相对集中建】设相结?合的方式主要—在经济适用住—房、普通商》品住房项目中配【套建设 》   ? 新建?廉租住房单》套建筑面《积,控制在50平方米】以内并根据》低收入住房困难【。家庭的居住需—要合理确定套型结】构     经!济适用住房和—普通商品住》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!租住房?的应当在用地—规划、国有》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!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合同》中,明确配套建设—的廉:租住房总《建筑面?积、套数、套型以】及建成后《的无:偿移交或按约—。定价格回购等—。事项 ? 第十三条 【廉租住房建设免征】行政事业性收费【和政府性基金经营】服务性收费按最低】收费标准《。的30%收取  !   鼓励社会捐】。赠,住房作为廉租—住房房源或捐赠用】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!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!位新建、购买、改建!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以!及,社会捐赠的》廉,。租住:房房源、资金按【照国家?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!执行,并由市政府】给予表彰奖励 !第,四章 申》请与核?准 第十—四,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!件的:家庭或年满35周】岁,的单身人员》可以申请廉租住房】保障   —  (一)》在泰山区、岱—岳区、高新》区和:泰山景区范》。围内有城镇常住户】口(非农《村经济组织成员)】;  《  : (二)无房户【或自有住房人均建】筑,面积低于10平方】米(包?括10平方》米,)的住房《困难户;   】。  (三《)家庭人均年实际收!入低于5《000元《(包括?。5000元);【    》 ,(四)规定的其【他条件? ,    《 住房建筑面积以房!屋所有权证》的记载为《准;无房屋所有权证!的,以实:地,测量的?建,筑面积为准 —  :   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的【。。收入标准、住房困难!标准:。根,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!及时调整 — ,第十五条 申—。请廉租住房保障应】当提:。供,下列材料   !  (一)家—庭收入情况的证【明材料;   !  (二)》家庭住房《状,况的证?明材料;  】   (三》。),家庭成员身份—证和户口簿;— :  :  : (四)婚姻状【况证明;》     (五)!其他证明材料— 第十六—条 申请廉租住房】保障按照下列程【序,办理:     (【一)由申请家庭的】户主向户口所在地】街道办事《处,或者乡镇人民政府】提出:。书面申请《; 《    (二)街道!办事:处,或乡镇?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!之日起30日内【。就申请人的家庭【。收入、家庭住房状况!是否:。符合规定条件进行】审核提出《初审意见后,在申】。请人所在社区—、,村张榜公《示公:示结束后一并将初】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!送泰山区、岱岳【区房产?管理部门和高—新区、?泰山景区《有关机构《; 《 ,   (三)泰山区!、岱岳区房产—管,理部门和高新区、】泰山景?区有关机构自收到申!请材料之日起—15: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!住房状况是否符合】规定条件提》出,审核意见并将—符合: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!材料转同级民政【部门;    ! (四)《民政部门自》。收,到,申请材料之》日,起15日内就—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!否符合规定》条件提出审核意【见并反馈泰山—区、岱岳区》房产:管理部门和高—新区、?泰山景区有关机构】。;   —  (五)泰山区】。。、岱岳区房产管理部!门和高新《区、泰山《景,区有关机构自—收到民政部门反【馈的材料5日—内报:市房产管理》局经审?核家庭收入、家庭住!房状况等《。符合规定条件的由】市房产?管理部门在新闻媒体!、政府网站上予【。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!5日:;对经公《示无异?议或者异议不成立】的作为廉租住—房保障对《象予以登记》并向社会公开登记】结果经审核不符合】规定条件的书面通】知,申请:人说明理由 第!十七条 房产管理、!民政等?有关部门以及—街道办事处、—镇人民政府可以【。通过入户调查、邻里!访问以及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!请人的家庭收—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!核实申请《人及有关单位和【个,人应:当予以配合如实【提供有关情况 !第十八条 市房产管!理部:门应将当年度—实物配租的房源和廉!租住房补贴计划【向社会公布由—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自》行选择保障方式【当申请保障家庭【。多于保障计划时优】先面向已经登记为】廉租住房《保障对象《的,。孤、老、《病、残等特殊—困难:家庭及最低生—活保:障家庭;对其他【家,庭由市房产》管理:部门采取公开摇【号的方?式确定 《 第十九条 对已!确定:的低收?入,住房困难家庭市房】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已!确定的保障方式与】其签订租赁住—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!住,房租赁合同予以【。。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!者配:租廉租住房  】   发放》租,赁,住房补贴和》配租:廉租住房的结—果应当予以公布【 第二》十条 租《赁住:房补贴协议应当【明确租赁《住房补贴《额度、?停止发放《租赁住房补贴的情】形,等,内容     】廉租住房《租赁合同应当明【确下列内容 【     (一)房!屋的位置、》朝向、面积》、结构、《。附属设?施和设备状况; ! ,   (二》)租:金及其支付》方式;?。,    》 (三)房屋用途】和,使用:要求; 》     (四【)租赁期限;—   》 , (五?),房屋维修责任—;   —  (六)停止实】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!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!件,将所承租的廉租【。住房转借、转租【或,者改变用途无—。正当理由连续6个】月以上未在所—承租的?廉租住房居住—或无:正当理由累计6【个月以上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!等,; ?  :  :(七)?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!办法包括退回—廉租住房、调整租金!。。、依照?有关法?律,法规:规定处?理等; —。  :  (八)其—。他约定 第【五章: :。监督管理 第二!十一条 市房产【管理部?门应当将城》镇,。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年度】廉租住房保障—情况报市《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!布接受?社会监督《 第二十—二条 市、》区房产管理部门及高!新区、泰山》景区相关机构应当】。按户建立廉租—住房档案并采取【定期:走访、抽查等方式】及时掌握低》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的人【口、收入及住—。。房变动等《有关:情况 第二十三!。条 :城市低?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廉租住—。房保障对象应当按】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!事处或者镇人民【政府如实申》报家庭人口、—收入及住房等变【动情况?。,   《  街道办事处【或者镇人民政—府可以对申》报情况进行核实、张!榜公:布报区房产管—理部门?和高新区、泰山【景区相关机构;区】房产管理部门和【高新:区、泰?山景区相《关机构?应当将审查情况【报市:房产:。管理:部,门:     市房产!管理部?门应当根据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!。家庭人口、收入、住!房等:变化情况相》应,调整:租赁:住房补贴额度—或,实物:配租面积《、租金等;对不再符!合规:定条件的停止—发放租赁《住房补贴或者由承】租人按照合》同约定退回廉租【住房 第二十】四条 低收入住【房困难家庭》不得将所《承租的?廉租住房转借、【转租或者《改变用途《;违:反规定的应当退【回廉租住房   ! , 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: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!或合同约定退回廉租!住,房的市房产管—理,部,门应当责令其—限期退回;》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!照合同约定采取【调整租?。金等方?式处理?     城市!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拒绝】接受:前款规定的处理【方式:的由市房《产管理部门依照【有关法律《法规规定处理— 第六章— 法律《责,任 第二【十五条 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隐》瞒有关情况或—。者提供虚假》材,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!的市、?区房产管理》部门及高新区、【泰山景区相关机【构不予受《。理并给?予警告 第【二十六条 对以【欺,骗等:不正当手《。段取得审核》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!房保障的由房产管】理部门给予以—下处理 《     》(一)对已经登记】但尚:未获得廉《租住房保障》。的取消其登记—;     (二!)对已经获得廉租住!房保障的责》令其退还《。已领取?的租赁住房》补,贴或者?退出实物配》租的住房并按市场】。价格补交以》前房:租, , 第二十七条 对!廉租住房年度保【障计划不落》实、保?。。障,。资金不到位、—专款不专用的部门给!予通报批评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?的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    】 在收取廉租住房租!金时对违反本办【法,规定不执《。行政府规定的廉【租住房?租金标准的由—价格主管部门依【法查处 —第二:十八条 对房产【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!。人员违反本办法规】定,在廉:租住房?保障工作中滥用【职权、?玩忽职守、徇私【。舞弊的依法给予【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第七章【 附 》则 第二十九】条, 对承租政府直【管公有住房》或承租单位自管公】有住房的低收—入住房困难家—庭参照本办法规定】进行管?理实行实《物配租方式予以【保,障 ? 第三十条》。 各县(市)可【参照本办法制—定具体的实施办法】 ?第三: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!布之日起施行泰【安市人民政府2【006?年11月2日—发布的泰安市—城镇最?低,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!。理办法同《时停止执行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