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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《安市:城镇廉租住房保【障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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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令第1—3,5号
泰安】市城镇廉《租住房保障办法已】。经市政府批》准现予公《。布自公布《之日:起施行
市 】长 ? 》 :。
二OO八【年十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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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 : ,则
第一条 为促!进廉租住房制—度建设逐《步解决城市》低收入家庭》。的住房困《难根据?国家和省《。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—。 第二条 泰—安市城市规划区泰山!区、岱岳《区、市高新区—。和泰山景区》范围内城镇低收【入住房?困难家庭的廉租住】房保障及其》监督管理适用于本】办法
】本办法所称城—镇,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《。是指家庭收》入、住房《状况等条《件符合规定》要求的家庭
—
第三条》 市?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低!收入家?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!工,作,
》 泰山?区、:岱岳:区房产?管理部门和高新区、!泰山:景区有关机》构,分别负责本区域内】城,市低收入《家庭廉租住房保【障,具,体工作
》 街道—办事处(乡镇政府】)负责本辖区内廉】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受!理、初审等有关工】作
《 市》发展改革、》民,政、财政《。、建设、《。规划、国土资—源、统计、物—价、监察等》部门按照职责—分工:负责:廉租:住房保障的》相关工作
— 第二?章 : 保:障方式
第四条! 廉租住房保障】采取货币补贴—和实物?。配租相结合的方式】
》 货币补《贴是指按照规定标】准向符?合条件的《申,请人:发放:租,赁住房补贴增强其】承租住房的能力【。由其自行承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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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物配】租是指向符合条件】的申请人《提供住房《并,按照规定标》准收取租金实物配】租房源主要》通过新建和收购等】方式提供
第】五条 廉租住房保!障面积标准根据家庭!平均住房水》平、财政承受—能力以及低收—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!数量、结构》等因素以户为单位】确,定,
—(一)2人》以下(含2人)家庭!的保:障面积?标准:为建筑面《积30?平方米;
! ,(二)?3人以上(含3人】)家庭的保障—面积标准《为建筑面《积50平《方米
《 ? 廉租住房》保障面积标准、【货,币补贴?标准应当根据经【济社会发展》及时调整由市房产】管理部?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!制定经市《政府批准后公—布
? 第六条 采—。取货币补贴》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!低收:入住房?困难家庭现住房面】积与:保,障面积标准的差额、!。每平方米租》赁住房补贴》标准确定
— 《对,最低:。生,活保:障家庭目前》按,照市场?平均租金《。每平:方米4.5元补【贴;对其《他低收?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!每平:方米3.1元(市场!平均租金的70【%)补贴
— 对》低收入?家庭中?的无房户应先确【定,。租赁房源再》申,请货:币补贴
》 第七条 采—取实物配租》方式的配租面积【。。为低收入住房困【难,家庭现住房面积与】保障面?积标准的《差额
【 实物配《租的住房租金—。标准实行政府定价】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!管理部门制》定最低生《活保障家庭免收保】障,面积标准内的—。租金
第三章】 廉租住房保障】资,。金和房屋
【第八条 廉》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!多,种渠道筹措主—要包括?
(一】)年度财政预算【安排的廉租住房保】障资金;《
》 (二)提取贷【款风险?准备金和管理—费用后的住房公积】金增值收《益余额;
— ? (三)土地出让净!。收益中安排的廉【租住:房保障资金;
】 , (《四,)上级?财,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!房保障补助》资金;
【 (五)社会捐赠!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!金;
(!六)政府廉租住房的!租金收入
》
第九条 廉租住!房,保障资金实行专【户管理?、分账核算、—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!租住:房保障开《支包括收《购、改建和新建廉】。租,住房:开支:以及符?合廉租住房》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!。庭发放?租赁补贴开》支不得用于其—他开支
【 提取贷款—风险准备金》。和管理费用后的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】益余:额应当全部用—于购买和建》设廉租住房
】 土《地出让净收益用【于廉:租住房保《障资金按照》不低于10》%的比例划》入廉租住《房保障资金专户【。
? 廉租住—房租金收入按—。照,国家财政预算支出】和财务制度的—有,关规: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!理专项用于廉租住】房的维护和》管理
《 第十条 实物】配租:的廉租住《房,来源主?要包括
】。。 (一)政府组织】新建、收购的住房;!。
—(二)腾《退的公有住房;
! (三)【社会捐赠的住房;】
(四)!其他渠道《筹集的住房》
第十》一条 廉租》住房建?。。设用地在《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!安排采取划拨方式】供,。应
?
》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!规划布局应当考虑】城市:低收入?住房:困,难家庭?居,住和就业的》便利
【 廉租住房应当符!合国家质量》安全标准廉租住【房建设应当坚—持经济、《适用的原则提—高规划设计水平满】足基本使用功能按】照发展?节能:省地环保型》住宅的?要求推广新材料、新!技术、新工艺
!第十二条 》新,建廉租?住房采取配套建【设与相对《。集中建设相结合的】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!住房、普《通商品?。住房项目中配套【建,设
— 新建廉租》住房单套建筑面【积控制在50—平方:米以内并根据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庭的居】住需要合理》确定套型结构
】
? 经济《。适用: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!项目中?配套建设廉租—。住房的应当在用地规!划、国有土地—划拨决定书或者国】有土地?使用权出让合同中】。明确配套建设的【廉租住房总建—筑面积、套数、【套型以及建》成后的无偿移交或】。。按约定价《格回购等事》项
第十三【条 廉租《住房:建设免?征行政事业性—收费和政府性—基金经?营服务?。性收费?按最低收费标准【的30%收取
】 鼓励社会捐!赠住房作为廉—租,住,房房源或捐》赠用于?廉租住?房的资?金政府或《经政府认定的单位】新建、购买、改【建住房作为廉租【住房以及《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!房源、资金按照国家!规定的有《关税收政《。策执行,并》由市政府给予表【彰奖励
第四】章 申请与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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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四条 同时符【合下列条件的—。。家庭或?年满35周岁—的单:身人员可以申请【。。廉租:住房保障
【 (一)在泰山!区、岱岳区》、高新?区和:泰山景区范围内【有城镇常住户口【。。(非农村经济组织】成员);
【 (《二)无房户或自有】住房人均建筑—面积低于10平【方米(包括10平方!米)的住房困难户】。;
(】。三)家庭人均年实际!。收入低?于500《0元(包《括5000》元):;
(四!)规定的其他条【件,。
住【房建筑面积以房【屋所:有,权证的记载为准;无!房屋所有权证的以】。实地测量的建筑【面积为准
】。 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的收入标准】、住房困《。难,标准:根据经?济社会发展情—况及时调整
【 第十五《条 申请廉租住【房,。保障:应当提供下列材【料
— , (一)家庭收入】情况的证明材料【;
《 (二)【家庭住?房状况的证明材料】;
【 (三)家庭成员身!份证和户口簿;【
》 (四)》婚姻状况证明;【。
【(五)?。。其,他,证明材料
第】十六条 《申请廉?租住房?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!理
?。 (一)【由申请?家庭的户主向—户口所在地街道【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!政府提出《书面申?请;
【 , (二)街道办事处!或乡镇人《民政:府自受理申》请之日起30日内就!申请人的家庭收【入,、家庭?住房状况是否—符合规定条件进行】审核提出初审意见】后,在申请人—所在社区、村—张榜公示《公,示结束后一并将初审!意,见和申请材料—报送泰山区、岱【岳区房产管理—部门和高新》区、泰山《景区有关《机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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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三:。)泰山区、》岱,岳区房产《管理:部门和高新》区、泰?山景区有关机—构自收到申请材【料之日起1》5,日,内就申?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!是否符合规定—条,件提出审《核意见?并,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!的申请材《料转同级民政部【门;
】 (四)民政部【门自收到申》。请材料之日起—15日内就》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!否符合规定条件提】出审:核意见并反馈泰山】区、:岱岳区房产管理部】门和高?新,区、泰山景区有【关机构;《
?。 , (五》)泰:山区、岱岳》区房产管《理部门和高新—区、泰?山景区有关机—构自收到民政部【门反:馈的材料5日内报市!房产管理局经审核家!庭收入、家庭住房状!况等符合规》定条件的由市房产】管理部?门在新闻媒体、【政府网?站上予以公示公示】期,限为15日;对经公!示无异议或者异【议不成立的作—为廉租住房保障对】象予以?登记并?向社会公开登记结】果经审核《不符合规定》条件的书面》通知申请《。人说明理由
第!。十七条 房产管理】、民政等有关部门以!及街道办《事处:、镇人?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!调查、邻里访问【。以及信函索证等方】式对申请人的—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!等进行?核实申请人及有关】单位和个人应当【。。予以配合《如实提供《有关情况
— 第:十,八条 ?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将!当年度?实物:。配租的房源和廉【租住房补贴计划向】。社,会公布由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自行选择!保障方式当申请保障!家庭多于保障计划时!优先面向已经登【记为廉租住房保障】对象的孤、老、病】、残等特《殊困难家庭及最低生!活保障家庭;对其】他家庭由《市房产管理部门采】取公开摇号的方式】确定
第十九条! 对已确定的低收入!。住房困难《。家庭市房《产管理部门》应,。按照已?确定的保障方式【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!贴协议或《。。。者廉:租住:房租赁合同予以发】。放租赁住房补—贴或者配租廉租住】。房
? 发放租赁住!。房,补贴: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!果应当予《以公布
第【二十条 租赁住【房补:贴协议应《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!额度、停《止,发放租赁住房—补贴的情形等—内容
?
《。 廉租住房租赁合】同应当明确》下,列内容
! (:一)房屋的位置、】朝向、面积、结【构、附属《设施和设备状—况;
》 (二)—租金及其支付方式】;:
,
(三)】房屋用途和使—用要求;《。
? ? ,(四)租赁》期限;
》
(五)房!屋维修责任;【
(六)!。停止实物配》租的情形包括承租】人已不符合规—定条件将所承—租的廉租《住房转借、》转租或者改变—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!6个月以《上,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!房居住或无正当【理由累?计6个月《以上未交纳》廉租住房租金等;】
: , ?(七:)违约责任及争议】解决办法包》括退回廉租》住,房、调整租金—。、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:处理等;
! , (:八)其?他约定
第【五,章 监督》。管理
第二十一!条, 市:房产管理部》门,应当将?城镇低收《入住房困难》家庭:。年度廉租住房保障】情况报市政府—同意后向社会公【布接受?社会监督
第】二十二?条 市、区房—产,。管理部?门及高新《区、泰山景区相关机!构应当按《户建立廉《租住房档案并采【取定期走访、—抽查等方式》。及时掌握低收入【住房困难《家庭的人口》、收入?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!况
第二十【三条:。。 城市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廉【租,。住房保障对象—应当按?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!事处或?者镇:人民政府如》实申报家庭》人口、?收入及住房等变动】情况
— 街道》办,事处:或者镇人民》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!进行核实、张—榜公布报区房产管】理部门和高新区、】泰山景区《相关机构;区房产】管理部门《和高新区、泰山【景区相关机构应当】将审查情《况报市房《产管理部门—
市房产!管,理部门应当根据城】市低收?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!、收入、《住房等变化情况相】应调:整租赁住房补贴额】度或实物配租—面积、租《。金等;对不》再,符合规定条件的停止!发放租赁住房—补贴或者由承租人】按照合同约定退【回廉租住房
第!二十:四条 低收入住【房困:难家:庭不得?将,所承租的廉租住房】转借、?转租或?者改变用途;—违反规定的应当退】回廉租住房》
《 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未按照—本办法规定或—合同约定《退回廉租住》房的市房产》管理部门应当责【令,其限期?。退回;逾期未—退回的?可以:按照合同约定采取】调整:租金:等方式处理
】 城市低【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。拒绝接受前》款规: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市!房产管理部门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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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章《 法律责任—
第二十五条! ,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隐,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!虚假材料申》请廉租住房》保,障的市?、区房产管理部门及!高新区、泰山景【区相关机构不予受】理并给予警告—
第二十—六条 对以欺骗等不!。正当手?段取得审核》。同意或者《获得廉租住房保障】。的由房产《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!理
— (一)对已—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!租住房保障》。的取消其《登记;
—。 (二)对已】经获得廉《租住房保障的—责令:其退还?已领取的租赁—住房补?贴或者退出实物【配租的?住房并按市场—价格补交以》前,房租
第二【十七条? 对:。廉租住房年度保障计!划不落实《、保障资金不到【位、专款《。不专用的部门给予通!报批评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
在!收取廉租住》房租:金时对违反》。本,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!规定的?廉租住房租金标【。准的: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!查处
第二【十八条 对房产【管理等部门及其【工作:人员:违,反本:办法规定在》廉租住?房保:障工作?中滥用职《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舞弊的依法—给予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,究刑事责任
第!七章 附 则】
第二十—九条 对承租政【府直管公有》住房或?承,租,单,位自:管公有住房》的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参照【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!实行实?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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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十条 各—。县(:市)可参照本办法】制定具体的实施办】法
第》三十一条《 本办?法自公布之日起【施,行泰安市人民政府】2006年11【月2日发《布的泰安《市城镇?最,低收入家庭廉租【住,房管理办法同—时,停,止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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