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【1 : 为便于在执行本】规范条文《时区别对待对要【求严格程度不同【的,用词说明《如下
】 1)表示—很严格非这》样做:不可的
! 》。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!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!;
》
2》),表,。示严格在正常情况】。下均应这《样做的?
】。 正面词采用“!。应”反?。面词采用《“,不应”或“不得【”;
》
3)【表示允许稍有选择】在条件许可时首【先应这样做》的
—
: 《正面词采用“宜”】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!;
《
4)表】示有选择在一定【条件下可《以这样做的采用【“可”?。
2【 条文中《指明应按其他—有关标准执行—的写法?为“应符合……【的规定”或“应按…!…执行?”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