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27-2012 建标库

6  公用工程

6.1  总平面布置及运输工程

6.1.1  厂址选择应综合地理位置、用地规划、土地面积、地形地貌、工程地质、原料供应、电源水源、防洪排涝、交通运输、消防安全、社会协作等建厂要素,应具备建设刨花板项目所要求的基本条件,并应远离学校与医院。

6.1.2  总平面布置应与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,应节约并合理使用土地。

6.1.3  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》GB50187的有关规定。

6.1.4  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、建筑朝向、交通运输、消防、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、环境保护、行政管理等要求结合厂区特征合理安排,应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和安全,并应使生产作业线短捷、方便,应避免交叉干扰。

6.1.5  刨花板生产线宜布置在生活区的下风向。

6.1.6  原料堆场、热源、电源、水源、仓库等应靠近刨花板生产线,但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。

6.1.7  主要生产车间建筑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。

6.1.8  改建、扩建的刨花板生产线应与原企业的总体布置相协调,并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。

6.1.9  厂区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厂矿道路设计规范》GBJ22的有关规定,路面宜采用混凝土或块石铺砌。

6.1.10  原料堆场地面宜采用混凝土浇筑或毛石、条石铺砌。

6.1.11  原料堆场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.005;当受条件限制时,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.003。

6.1.12  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绿化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