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27-2012 建标库

4.5  设备配置与选型

4.5.1  在削片机前设置金属探测仪应根据原料确定。

4.5.2  木片输送宜选择皮带运输机、螺旋运输机、斗式提升机、刮板运输机等机械运输方式。

4.5.3  木片贮存可选择封闭式或开敞式仓体形式,材性差异大的软、硬材木片宜分仓贮存。木片仓的容积应适应连续生产的要求,木片仓出料装置的出料量应可调节。

4.5.4  小径木宜选用长材刨片方式生产刨花,枝丫材、板皮、板条等原料可采用削片与环式刨片组合方式生产刨花。

4.5.5  外来木片宜配备分选与净化设备处理。

4.5.6  外来工厂刨花宜配备筛选、净化与再碎设备生产适用刨花。

4.5.7  外来锯屑宜配备筛选与净化设备处理。

4.5.8  回收木材作为原料时,应根据洁净程度选择配备除铁磁性金属、非磁性金属、砂石、混凝土块、玻璃、塑料等异物的设备。

4.5.9  刨花运输可采用皮带运输机、刮板运输机、螺旋运输机和斗式提升机等机械运输方式,也可采用气力输送系统。

4.5.10  刨片机停机换刀期间,湿刨花仓的贮存量应保证连续生产供料,其贮存量宜大于1h的生产用量。

4.5.11  长材刨片刨花、环式刨片刨花以及其他种类刨花宜分仓贮存。湿刨花仓应密封,出料装置的出料量应可调节。

4.5.12  刨花干燥的热媒宜选用热烟气,也可选用有机热载体或蒸汽。

4.5.13  刨花干燥设备应配备温度控制装备。

4.5.14  依据原料的含水率以及环境温度确定刨花干燥机生产能力时,宜适度留有余量。

4.5.15  表层和芯层干刨花应分别贮存,干刨花仓应密封,出料装置的出料量应可调节。

4.5.16  干刨花仓贮存量宜大于1h的生产用量,且应满足生产不同厚度成品板材时调节表层、芯层刨花量的要求。仓体宜采取保温或隔热措施。

4.5.17  刨花施胶可选择在线施胶技术,也可采用固化剂单独施加技术。

4.5.18  刨花施胶设备应满足表层和芯层刨花分别施胶的需要,拌胶机选型应满足生产不同厚度成品板材时最大用量的要求。

4.5.19  板坯铺装机铺装头的数量和形式应适应成品板材结构的要求,铺装能力应与热压机的最大生产能力相适应。

4.5.20  选用连续压机时,板坯运输线上宜设除铁器、金属探测仪、板坯秤、含水率检测仪等板坯质量控制与检测装置。

4.5.21  选用多层压机或连续压机时宜配置预压机。

4.5.22  生产能力小于400m3/d的生产线宜选用单层压机、多层压机或连续辊压机,生产能力大于600m3/d的生产线宜选用连续平压机或多层压机。

4.5.23  热压机的热媒应选用有机热载体,也可选用蒸汽。

4.5.24  生产能力大于600m3/d的连续平压生产线,毛板贮存宜采用机械化自动贮存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