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827-2012 建标库

4.3  工艺流程与设备布置

4.3.1  刨花板生产线可分为下列工段:

  1  木片生产与分选净化工段,包括削片、木片分选与净化等工序。

  2  刨花生产工段,包括木片贮存与计量、刨片等工序。

  3  刨花干燥与分选工段,包括湿刨花贮存与计量、刨花干燥、刨花分选、粗大刨花打磨等工序。

  4  刨花施胶工段,包括原胶贮存、胶液计量输送、防水剂制备与计量输送、固化剂制备与计量输送、甲醛捕捉剂制备与计量输送、缓冲剂计量输送、颜料及其他添加剂计量输送、干刨花贮存与计量及刨花拌胶等工序。

  5  铺装与热压工段,包括板坯铺装、板坯输送、板坯检测、板坯预压、板坯横截、废板坯回收、热压等工序。

  6  毛板加工工段,包括毛板检测、齐边、分割、冷却、垛板、中间贮存等工序。

  7  砂光与裁板工段,包括砂光、裁板、检验、分等、垛板、打包等工序。

4.3.2  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条件、场地条件和产品要求设计。

4.3.3  工艺流程应具有适当的凋节能力,并应保证在改变产品品种的情况下能连续稳定生产。

4.3.4  工艺流程应做到简捷顺畅,应满足优质、高产、低耗、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。

4.3.5  刨花板生产线工艺设备及工艺管道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。

4.3.6  刨花板生产车间内应设有宽度不小于2.5m的纵向通道,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横向通道或过桥。

4.3.7  生产车间内设备布置应紧凑,但应满足操作、设备安装、检修及安全生产的要求。设备布置间距宜符合表4.3.7的规定。

表4.3.7设备布置间距

4.3.8  生产车间厂房跨度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1  应满足生产线的实际布置宽度、操作距离及检修通道的要求。

  2  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。

4.3.9  生产车间厂房高度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1  应根据设备布置的实际高度确定,并应满足安装、检修空间的要求。

  2  当车间内设置吊车或其他起重设备时,应保证足够的起吊空间。

  3  宜按生产设备要求分段确定,不宜因局部要求提高整个厂房高度。

4.3.10  原料进入生产线采用人工辅助上料时,上料运输机的上料段宜置于地下,上料段长度应按原料量确定。

4.3.11  削片机宜布置在削片间内。

4.3.12  刨片机宜布置在刨片间内。

4.3.13  刨花干燥与分选工段应与刨花板车间隔开。刨花干燥设备宜选择在棚内或室外布置。刨花分选宜将木粉排出。

4.3.14  干刨花仓必须室外布置。

4.3.15  板坯铺装至毛板冷却设备应直线布置,以热压机为基准,分别向板坯铺装与毛板冷却两个方向布置,构成连续的生产线。当生产线工作面高度大于1.4m时,两侧宜设工作平台。

4.3.16  采用热烟气、有机热载体作热媒时,供热设备宜布置在用热设备附近。

4.3.17  热压机液压泵组宜布置在单独房间内。

4.3.18  热压机有机热载体二次循环泵组宜布置在单独房间内。

4.3.19  砂光前应留有毛板贮存区,贮存时间应大于48h。

4.3.20  生产能力大于400m3/d的生产线宜采用先砂光后裁板技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