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— 废气污《染防治
《
《
4—。.1 一般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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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.1:.1 散发有【毒有害废气的工艺】生产:。设备: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!;储:存有毒有害》。工艺气?体、易挥《。发,液,体原料、化学品的库!房和配送站应设置】全室通风和事故【排,风系统
—。
?4.1.2》 符合下列条件之!一时:应设置气体》净化设施和排气【筒
》
: 1》 含有有毒有害】物质污?染源的局部排风【系统;?
! 2 《含有:剧毒物?质污染?。源,的事故排风》系统
《
《4.1.3 【废气排气筒的平【面布置与设》置高:度除:环境影响《报告书(表)已【有明确?要求外应《符合下列规定
!
》 1 废气排气!筒,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工!程总体设计和工艺布!置要求;《
》
? 2 工艺废气!。排,。气筒的最低高—度不应低于15【m;:
【 3 排【放氯气、《氰化氢、《光,气的排气《筒以及事《故排风系统的排气】。筒不:应低于25》m且排气筒的最低高!度应高出周》围20?0m半径范围内的】建筑物5m以上【
》
4.1.4 】废气净化设施和排】气筒的采样孔及【。采样:平台的?设置应?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】固定污染源》排气中颗粒物测【定与气态污染—物采样方《法G:B/T 16—。157的有关规定】;排放口标志牌的设!置标志应符》合现行国家标准【环境保?护图形标志GB 】155?62.1《的,。。有关规定
【
4《.1.5《。。 , 排:风系统设计应—符合:下列规定
】。
: 《1 ?。易燃易爆的》气体蒸汽体积—浓度不应超过—其爆炸下限浓度【的25?%粉尘浓度不应超】过其爆炸下》限浓度的《5,0%;
》
】。2 ?废气净化装置—应设置在通》风良好?的场所并应有—安全疏散通道;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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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】设置在?有爆炸性气》体环境中的废气【净化装置应》采,取防爆措施并—应符合?现,行国家标准爆炸【和火灾危险环境【。电力装?置设:计规:范GB 500【58、防止静电事】故通用?导则GB 12【15:8,的有关规定;
!
? 《4 :。 含有腐蚀性物质】的排风系统应采取防!腐措施并应符合【现行行业标》准工业?设备、?管道防?腐蚀工程施工及【验,收规:。范HGJ 229的!有关:规,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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