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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泰安市》城,。市排水?。管理办法 【 政府令第13】8号 ? 泰安市城市排水管!理办法已经》市政府批准现—予公布?自2009》年6月1日起施【行 市  长  !    二!OO:九年:四月二?十七日 《 :   第》一章 总 —则 第一条 为】加强城市排水—管,理保护城市》排水设施《保障城市排水畅通优!化城市环《境根据山东》省城市建设管理【条例、山东》省水污染防治—条例、建《设,部城市排水许—可管理办《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!市,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》第二条 泰》安市城市规划区范】围内的城市》。排水设施的》规划、建设和—管理以及直接或【间接向城市排—水设施排水的—单位和个人应当遵】。守本办法 】   【。 本《办,法所称城市排水【是指对城市的雨水】、污:水的排放《、接纳、《汇集、输送》。、处理、利用及处置!的行为;所称城市】排水设施是指排放】城市:雨水、污水的管【道、沟?(河)渠、泵站【及其相?关,。设施 第三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是城市排水管】理的行?政主管部门》其所属的城市—排水管理机构具体】负责城市排水—的日常?管理工作 【   — 市规划、—环保、财政等—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!共同做?好城市排水的有【关管理工《作  【。   市高】新区范围内的排水由!市,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有!关规定进行管理【接受市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的指导监【督 ? 第四条 城市排!水设:施应坚持统一规划】、配套建设》、集中管理的原则】推行雨污分流支持】。。污水、中水以—及雨水等的综合利】用, :第二章? 规划与建设【。 第五条 市【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,门应会同市规划、】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!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】展状况编制城市排水!专项:规划报?。市政府批准》。后,实施城市排水—专项:规划应当统筹安排污!水(雨水)》管网、泵站、城【。市污水处理厂及其】他,附属设施的选址和】建设等  】成片开发、新区(包!括工:业,园区)建设、—旧城区改造》详细规划应当包括】城市排水《专,。项,规划详?细规划?。在批准前城市排水】专项规划《应经排水管理机构审!查 第《六条 在城市建设!中有:关部门应当》按规划对雨水污【水管网、《。排水泵站《、,附属设施等城市排水!设施:的规划用地予以预】。。留和控制 第七条! 城:市排水设《施年度?建设、改造计划应根!据城市排水专—项规划和城市年度建!设,改造计?划确定?所需资金一并列入】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!划 《   排水】管理机构应按计【划组织?城,市,排,水设施建设和改【造市财政部门—根据年度预算和工程!实施情况审核拨付】资金:。;城市排《水设:施纳入市城市—重点建设项》目的按重点工—程有关规定》执行排水管理—机,。构参:。加排水设施的组织建!设  泰【山区、岱岳区、高】新区、泰山景区【及成片开发建设单位!必须:按照城市排》水专项规划的要求】组织建设相应区【域内的排水设施及】。时,与排水管理机—构对接确保城市排】水管网相互联接【、,正常运行 第【八条: 城市?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!符合城?市,排水:专业规划遵》守有关建《设规:范和技术标准—并办理规划建—设手续城市排水设】施,建设项目的设计【、施工?应当按有关规—定公开选择有相【应资质?的单位承《担 : ? 新建、扩【建、改建《排水设施《。应当实行雨》水、:污水分?。流雨水管道和污水管!道不得混接现—有排水设施未实行雨!水污水?分流的应当按照雨污!分流原则逐步进行】改造 第九—条 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的建设项目应当【附属建设《排水设?施的市?规划部门在核发【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前应当征】。求市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门的意【见  》 建设项目附属排水!设施应当《与该项?目同时设计、同时施!工、同?时投入使《用由建设单位按照批!准的规划《设计投?资建设 第—。十,条 排?水设施?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!应当通知市规划【部门、市《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!收排水管理机—构对:排水设施建设情况进!行专项验收未—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!格的排水设施不得】交付使用  公!。共排水设施验收合】格后建设单位—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纳!入城:市排水系统进—行统一管理》 第三章 排水许!可 : 第十一条— 在城市《排水管网及》其附属?设施覆盖范围—内排水户必须按照】城市排?水,规划等有《关要: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!水管网?  排—。水户应当按有—关规定?。。缴纳:污水处理费 第十!二条 从事制造【、建筑、《。电力和燃《气生产?、,科研、卫生、住宿】餐饮、娱《乐经营、居民—服务和其他服务等】活动向城《市排水管网及其附】属设施?排放污水的单位【和,个体经营者应当申领!城市排水许可—证  》。 其他?排水户(居民—个人除外)》应当到排《水管理机构办—。理备案排水手续【 :第十三条 》申领:排水许可证的—排,水户应当向排—水管:。理机构提《出申:请排水?管,理机构审查后报市建!设行政主管》。部门;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应《在规定的期限—内作出决定符合【许,。可条件的予以发放】城市排水许可证;不!符合许可条件的【应当告知排水—户整改  》 本办法实施前!已向城市排水管网】及其附?属设: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!应当按照《前款规?定申请办理城—市排水许可证书 !第十:四条: 城市排水许可证书!的有效期为5年【有效期满需继续排】水的应当在》有效期?届满:30日前申请换证排!水户在许可》证有效期内》需要变更排》水许可内《容的应?当提前申请办理【。变更手续 】因建设施工等临时】排放污水的城市排】水许可证书的—有效期?由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根》据工程情况确定一般!不超过两年》 第十五条— 排水户《应当按照许可—规,定的:排水种类、总量、时!限、排放口位置【和数:量、排放的污—染物种类和浓度等】排放污水水质应【符合污水排》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!准(CJ3082)!等有关标准和—规定 第十—六条 重点排—水户应当按规定要求!建,设,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!;排放污水》易对城市排》水管网及其附—属设:施,正常运行造》成危害的重》。点排污工业》企业应在排》放口安装能够—对水量、pH、CO!D,c,。r(或TOC—。)进行检测的—在线检测装置—;其他重点排污【工业企?业和重点排水户应】具备对水《。量、pH、》CODcr、SS和!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!力,和相应的水量、水质!检测制度  【 重点排污工【业企业?和重点排水户由市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!。并向社会公布 第!十,七条 污《水,处理:。厂进:。水水质超过》处理能力的排水【管理机构应对重【点排污工业》企业和重点排水户排!水水质进行》检测:发现排放污》水的水?质不符合排水—许可要求的市—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责令其【限,期改正;逾期—仍不符?。合排水许可要求的】撤回城市排水许可】证书禁?止,其向城市《。排,水管网及其附—属,设施排放污》水,并将有关情况—。及处理结果告知同】级环:。。保,部,门 第十八—。条, 在汛期《或者发生其他特殊】情况时排水》。户应当服《从排水管理部门的】统一调度《按,照要求排放污水 !第四章 养护与管】理 第十九条 】 公:共,排水设?施养护维修由市【建设行?政主:管部门依法委托【的单位?负责自?建排水设《施的养护维修由【产权单?位或使用单位负【责 第二十—条 养护维修单】位应当制定排水【设施养护维修—计划建立排水设【。施养护维《修安全生产制度【。制订应急预案对【排水设施《进行日常《巡查按照有》关技术标《准及时清疏》和维修?确保:排水设施完好、畅通!和安全运行》 第?二十一条 发生【排水管道断裂、【冒水或者井盖—、雨水篦子丢失等事!故时:养护维修单位—应当在事故发生或】者接到?举报:投诉后及时向—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报告并组【织现场抢《修施工现场应当设】置明显标《志和采取安全—。防护措施有关部门】应当积极《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阻?。挠 : 《城市排水设施发生需!紧急:处理的事故养护维】修单位不履行责任】的市:。。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应当指定单位!进行抢修维护其费用!由原养护单位承担】 , 第二十二条 养】护维修?单,位抢:。修排水设《施或者?。进行特殊维护—。作业需要暂停排【。水时养护维修单位】应报: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后通知沿线排—。水单位和个人—暂停排水《沿线: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!。按照通知要求暂停】。排,水,不得强行排》放 : 》 对生产《、生活环境可能造】成严重影响》的大范围暂》停排:水养护维修》单位应?当及时向市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报告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及时?发布:公告:。并采取相应的应急】措施 ?    】 第二十三—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!拆迁、移动》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!应当:事先征得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的:同意并?承,担重建、改建费用】  ? 在城市排水【设施管理范围内埋】。设其它管线》的必须征得市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同?意并按照城市地下管!线规划管理规定进行!施,工 第五章 监!督检查 第二【。十四条 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应组织排水—管理机构加大执法】检查力度对排水【户,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】、法:规和本办法的情况以!及排:。水设施管理》责任单位履行—责,任的情况进行—监督检?查 : 第二十五条 排!水管理机构》应委托?具有:相应:资质的排水》监测:机构按规定对排【水,户排放?。污水的水质、水量】进行检测并建立【排水监测档案定【期向社会公》开,检,测结果  排!。水户:应当接受《排水监测机》。。。构的监测和检查【如实反映情》况提供必要资料 !。第二:十六:条 在城市—排水设施管理—中任何单位或—个,人不得有《下列行为《   】 (:一)未?取得城市《排,水许可证书、—或者超过城市排【水许可证书有效期】限、或?者违:反城市排《水许可证书》规定的?内容向城《市排:水管网排放污—。水;   】 (二)《擅自占压《、拆卸?、,移动和穿《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!附属:设施或者未经—排水设施管理责任单!。位同意?在排:。水管网覆盖》面,取土、植树等;【  ? (三—)在已实施雨水【、污水分流的区【域私:自将雨水、污水管混!接的:; :   (【四)向城市》排,水管网及《其附属设施排—放剧毒物质、易【。。燃易爆物质》和有害气体、油【污等;   【 (五)堵塞城!。市排水管网或—者向城市排水管网】及其附?属设:施内倾倒《垃圾、渣土、—施工泥浆等易堵【塞物; 《 , ,(六)破坏、盗窃】、非法收《购雨篦、井》盖,、管道等; — (七)其他!损害城?市排水管网》及其附属《设施:正,常运行的《行为违反上述规定】的由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给予警告【。责,。令限期?改正并依法给—予罚款?的处罚造成排水设】施,损坏的依法承担【赔偿责任 —第二十七条 【排水管?理机构履《行监督检查职责时】有权:采取下列措》施   【 (一》)进入现《场开:。展,检查; 》  《。 (:二):要求:被检查排水户出【示城市排水许可证书!;,。   《 (三》)查阅、《复制有关文》件和材料; —。   》 (四)要求被【。检查:的单位就有关问题】做出说明《;   】(五)对拒》不缴纳污水处理费】的依法采取相应【的限:制措施;  【 (?六)纠正违反有关法!律、法?规和本办法》规定的行为 — 第二十八条 市!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和排》水管:理机构及《其,工作人员未依—法履行职《责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的由所【在机关或上级主管】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;构成《犯罪的移交司法【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第六—章  附 则  ! 第二十—九条: 泰山风景名胜【区范:。围内的排水管—理由泰山管》委会同?市建设等《。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!法 第三》十条:  本办法自—二00九年六月一日!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