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【1 为便于在执】行本规范条》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!严格程度《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!
,
,
【 1)表示》很严格?非这样做不可—的
【 : 正面词》采用“必须”反【面词采用“》。严禁”?;
! 2)表示—严格在正常情—。况下均?应这样做的
!。
正面词!采用“应”反面词】采用“不应”或“】不得”;
》
】 3)表《示允许稍有选择在】条件许?可,时首先?。应这:样做的
】
, ? 正面词《。采,用“宜?”反面词采》用“不宜”;
【。。
【 4)表示有【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!以这样?做的采用《“,。可”
】2 :。 条文中《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!准执:行的写?法,为“应符合…—…的规定”或“应】按……执行”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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