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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【潍坊市人民》政,府关于印发经济【适用住房价》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! 发文单【位,潍坊:市人:民政府 《 颁布》日期201》2-07-0—7   》执行日期《2012-08【-01 第一【条为加强经》济适用住房价格【管理:,规:范经:济适用住房价格【行为,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价,格,法及:。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!。格管理?规定,结合本—市实际,制定—本办法 》。第二条本办法适用】于本市行政区域【内经:济,。适用住房价格管理 ! 第三?条,。本办法所称经—济适用住《。房,:。是指政府《提供政?策优惠,限》。定套型面积》、销:售价格,《。按照合理标准建设】面向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供—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!策,性住房? 第?四条: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!。门是经济《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!部门,依法对本地区!经济适?用住房价格》实,施管:理   建设、】财政、国土》资源、规划等—。部门协同价格—。主管部门做好经济适!。用住房价《格管理工作 【第五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销售基—。准价:格实行政府》指导价并实行分【级管理   奎】文、潍?城行政区《。划范围内经济适【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!,由市价格主管部】门会同市经济适用】住房主管部门、【财政部门《。提出意见报市政府】批,准后公布《执行;其他县市区行!政区划范围内经济适!用住房的销售基准】价格:,由所在《地价格主管部门会】同经济适《用住房主管部门、】财,政部门确定,—经当地政府批准,报!市,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!公布执行 —第六条 《经济: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!格由开发成本、税】金和利润三部分构】成,:,    (!。一,)开发成本》    1.】按照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用于征用土【地和:拆迁:。补,偿等所支付的征地】和拆迁安置补偿费;!    2【.开发项目前期工】作所发生的工程勘】察、规划及建筑设】计、施工通水、通】电、通气、通路【及平: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!前期:工程费;   】 , 3.列入》。施工:图预(决《)算项目的》主体房屋建》筑,安装工程费,包括房!屋主体部分的土建(!含桩基?。)工程费、水暖电】气安装工程费及【附属工程费; 【    》4,.在小区用地规【划红线以内,—与住房同步配套建】设的住宅小》区基础设施建设【费,: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!区规划要求建设的】不能有偿转让—的非营?。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!。设费;    】 ,5.管理费按照【不超:过本条(一)项1至!4目费用之和的2%!计算;    】 6.贷款》利息按?照经济适用住房【开发企业为住—房建设筹措资金所】发,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!算(利息支》出计算基数不得【超过本款所列前四目!成,本,之和:,其中多层住—房计息时间》不得超?过18?个月:高层住?房建筑?。高度5?0米以下的计息时】间,不得超过《24:个月建筑高度50】。米以:上的,?计息时间不得—超过36个月)【;    【7.行政事业性【收费按照国》家有关?规定计收    ! ,(二)税金 【   依》照国家?规定的税《。目和税率计算— ,    (三)利!润按照不超过本【条(一)《项1:至4目费用之和【的3%?计算 第七条!下列费用不得—计入经济适用—住房价格: 【 ,  (一》)住宅小区》内经:营性设施的建—设费:用;    (!二)开?发经营企《业留:用的办公《用房、?经营用房的》。建筑:安装费用《及,应分摊的各》种费用;  【  (三)各种与!住房开发经营—无关的?集,资、赞助、捐赠和其!他费用; 》    《 (四)《各种赔偿金、违【约金、滞《纳金和罚款;  !  (五)按【。规,定已经减免及其他不!应计入价《格的费用 】第八条?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!。业申:报经济?。适用住房销售—基准价?格时,应提供下【列资料: 》 ,   《。(一:),经济适?用住房价格申报表】和价格构成项—目,审核表;  【  ?(二)经济》适用住房建设—项,目的立项、用地批】文及:规划、拆迁、施工】许可证复《印件; 》   ? (:三)建筑安装—工程预(决》)算书及《。工,程设计、《监理、施《工合同复印件—;   》(四)价格主—管部门规定的其【他应:提供的材料 第九!条价格?。主管部门在接—到,经济适用住房开发】企业的?定,价申请后《,应会同经济适【用住房主管部—门按照有《关规定审核成本费】用,:核定销售基准价格申!报手续、《资,料,齐,全的,应在接到定】价申请后《30个?工作日内《作出制定或调整价】格的决定 —第十: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!售基准价格以小区为!单位审批《。,分期建设》的,按期审批经审—批的:销售基准价格为【同一期工程开发住】房的销售基准价格】 第十一》条 经济适用住【房开发经营企—业,出,售经济适用住房时】,可按价格主管部】门批准的销售基准价!。格上:浮3%,确定具体销!售价格楼层》。、朝向差《价按整单《元增减的代》数和为零的原则自行!确定,但平均销售】价格不得高于—按价格主管部门批】准,。的销售基准价格上浮!3%计算的价格(】计算公式《:平均销售价格【=销售?基准:价格×〔1》+3%〕)各楼层】具体销售价》格按本办法》。第五条规定的—审批权限报价—格主管部《门备案 《 第十二条 —经济:适用住房《开发企业销》售经济适用住房,除!政府规定的代—。。收费用?外,不?得在批准的》房,价外加收任》何费用或强行—推销及搭《售,商品,也不得在经济!适用住房交付—使用时委托》物业管理企业加【收房价以外的任何】费用凡未按规定【报批经?济适用住《房销售基准价—格的,?经,济适用住房主—管部门?不予核发《销售(预《售)许可证 第】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!。房销:售实行明码》标,价制:度经:济适用住《房开发企业应在销售!场所公布价格主【。管部门批《准的销售基准价【。格、批准文件及政府!对,。该小区实《际,落实的优惠政策、每!平,方米实际减免—的各种税费和—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!内容,并公布每套】。住房的座落位置、结!构、建筑面》积、朝向《、楼层?、售价等按照—政府规定在经济适用!住房销售价格外收取!的代收费用及其【批,准文件也应》当依法公《示 第十四条 】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开!发企业缴费登记【卡制度?。凡涉及经济适用住】。房开发企业的—建设项目收费,收费!部门和单位必—须按规定在》企业缴?。费登记卡上》如实填写收费项目、!标准、?收费依据《、执收单位等内【容,:并加盖?单位公?章拒绝填写或—不,按规定?要求填写的,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!业有权拒缴》。。,并向价《。格主管部门举报 !第十五条《 价格主管部门【应,加强对经《济适用住《房价格的监》。督检查经济适用住】房开发企业》违反:价格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,由?价格主?管部:门依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价】格法和价格违法【行为行政处罚—规定予以《。处罚 第十六条】 ,。距,离城区较远的独立】工矿企?业和住房困难户【较,多的:。企业在符合土—地利用总《体规划、城市—规划、住房建—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!、县人?民政府?批准可以《利用单位自用土地】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其!建设标准、优惠【政策、?供应对象、产权关】。系、价格管理等【均按照经济适用【。住房的有《关规定严格》执行   单【位集资?合作建房《。。。原则:上不收取管理—费用不得有利润 !第十七条本》。办法自2012年】8月1日起施行有】效期至201—7年7月3》1日原潍坊市—经济适用《住房价格管理暂【行办法(潍政—办发:。〔200《8〕:13号)同时废【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