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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潍坊:市人民政府》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!房,价格管理办》法的通?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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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单位》。潍坊市人民政府【
《。颁布日期2》01:。2-07-07【 :
执行日期20】12-08-01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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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为加强经济适】用住房?价格管理,》规范经济适用住房】价格行为,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价格?法及国家《经济适用住房价格】管理规定,结合【本市实际《,,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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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本办法适用!于本:市,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!住房价格《管理
第三条本办!法所称经《济,适用:住房,是指政—府提供政策优—惠,限定套型面【积、销售价格,按照!合,理标准建设面向【城,市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庭供应具有【保障性质的政—策性住房
第四条!。市、县(《市、:区)人?民政:府价格主管部门【是经济适用住房【价格:。的,主管部门,依法对本!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!格实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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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、财政、国】土资源?、规划等部门协同】价格主管部》门做好?经济适?用住房价格管理工】作
第五条—。 经济适用》住房销售基准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!。并实行分级管理 】
奎《文、潍城行政—区划:。。范围内经济适用住】房销:售基准价格,—由市价格《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!适用住房主管部门】、财政部门提—出意见报市政府【批准:后公:。。布执行;其他—县市区行政区划【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!的,销售基准价格,由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!会同经济适用—住房主管《部门、?财政部门确定,经】当地:政府批准,报市价格!主管部门备案后公】布执行
》第六条 《经济: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!格由开?发成本、税金—和利润三部分构成】:,
(!。一)开发成》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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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】照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用于征用土地和【拆迁补偿等所支【付的征地和》拆迁安置补偿—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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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开发项!目前期工作》所发生的工程勘察、!规划:及,建筑设计、施工【通水、通电、—通气、通路及—平整场地等勘—察设计和前期—工程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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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列【入施工图预(—决)算项《目的主?体房屋?建筑安装工程费,】包括房屋主体部分】的土建(含桩—基):工程费、水暖电气安!装工程费及附属【工程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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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在小区用地规!划红线以内,与住房!。同步配套建设的住】宅小区基础设施【建设费,以及按政】府,批准的小区规划要】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!让的非?营业性公共配—套设:。施,建设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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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管理费按!照不:超过本条《(一:。)项1至4》目费用之《和的:2%计算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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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贷款利息【按照经济适用住【房开发企业为住【房建设筹措资金【所发生的银》行贷:款利息计算》(利息支出计算【基数不得超过本款】所列前四目成—本之和,其》中多层住房计息【时间不得超过18个!月高层住房建筑高】度50米以下的计】息,时间不得超过2【4个月?建筑高度50米以】上,的,:计息时间不得—超,过36个月);【
7.行!政事业性《收费按照《国家有关规》定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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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税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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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国家—规定的税《目和税?。率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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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利【润按照?不超过本条(—一)项?1至4?目,费用之?和的3%《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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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下列:费用不?得计入经济适用【住房价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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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住—宅小:。区,内经营性设施—。的建设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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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【。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!办公用?房、经营用房的建】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!的各:种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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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各种与住《房,开发经营无》关的集资、》赞助、捐《赠和其他《费用;
!(四:。)各种赔《偿金、违约》金、滞纳金和罚款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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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五)按规定—已经减免及其他不】。应计:入价格?的费用
第】八条经济适用住房】。开发企业《申报经济适用—住房销售基准—价格时,应提—供下列?资料:
!(一)?经济适?用住:。房价格申报表—和价格构成项目审】核表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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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经济适用】。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!、用地批文及—规划、拆迁、—施工:许可:证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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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建筑安装》工程预(决)算【书及工程设计、监理!、施工合同复印件】。;,
(四)价格!主管部门规》定,的,其他应提供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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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价格主【管部门在接到经【济适用住房开—发企:业的定价申请后【。,应:会同经济适用住房】主管部门《按照有关规》定,审核成本《费用,核定》销售基准价格申报】手续、?资料:齐全的,应在接到定!价,申请后3《0,个工作?日内作出制定或调整!。价格的决定
【第十:条 经?济适用住房》销,售基准价格以小区】为单位审批,—分期:建,设,的按期?审批经审《。批的销售《基准价格为同—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!销售基准价》格
第十一条 经!济适用住《房开发?经,营企业出《售经济?适用住?房时,可按价格主管!部门批准的销售【基准价格上浮3%,!。确定具体《销售价格楼层—、朝向差价按整单元!增减的代数》和为零的原则自行】确定,但平均销【售价格不得高于按】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!销售基?准价格上《浮,3%计算的价格(计!算公式:平均销【售价格?。=销售?基,准价格×《〔1:+3%〕)各楼【层具:体销:售价格按本办法第】五条: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价!格主管部门》备案
第十二条 !经济适?用住房开发企业销售!经济适用住房,除政!府规定的代》收费用外《,不得在批准的房价!外加收任何费—用或强行推销及搭】售商品,《也不:得在经济适用住【房交付使用》时委托?物业管理企业—加收房价以外—的任何费用》凡,未按规定报批经济】适用住房《销售基准价》格的,经济适用【住房主管《部门不予核发销售(!预,售)许可证》
第十《三,条 经济适用住【房,销售实行明码标价】制度经济适用—住房开发企业—应在:销售场所公布价格】主管部门批》。准的销?售基准价格、批准文!件及政府对该—。小,区实际落实》的优惠政策》、,每平方米《实际减免的各种税】费和本办法第六条规!定,的内容,并》公布每套住房—的座落位置、结【构、建?筑面积、朝》。向,、楼层、售价等按照!政府规定在经济适用!住房销售价格外【。。收取的代收费用【及其批准文件也应】当依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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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—建立经济适》用,住房开?发企业缴费》。登记卡制度凡—涉及:经,济适:用住房?开发企业《的建:设项目收费,收费】部门和单位必须按】规定在企业缴费【登记卡上如实—填写收费项》。目,、标准、《。收费依?。据、:执收单位等内—容,并加盖单—位,公章拒绝填》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!写的,经济适—用住房?开发:企业有权拒缴,并】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!
第十五条— 价:格主管部门》应加强对《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!监督检查《经济适用住》房,开,发企业违反》价格法律、法规规定!。。的,由价格主管部门!依据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价格法和价格【违法行为行政—处罚:规定予以处》罚,。。
第十六条 距】离城区较《远的独立《工矿企业和住—房困:难户较多的企—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!体,规划、城《市规划、住房建设规!划的:前提下经市》、,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!利用: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!资合作建房》其建:设标准、优惠政策、!供应对象、产—权关系、价格管【理等均按照》。经济适用住房—的有关规定》。严格执行 —
单位集资—合作建房原则—上不收?取管理费《用,不得有利《润
第十七—条本办法自2—012年《8月1日起施行有】效期:至2017》年,7月31《日原潍坊《市,经济适用住房价【格管理暂《行办:法(潍政《办发〔2008【〕13号《)同:。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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