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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潍坊:市人民政府关于【印,发经济适用住房【价格管理办法—的通知? : 发文》单位潍坊《市人民政府 【 颁布日期—2012-07【-07   执】行日期201—。2-08-01 】 第一条为》加强:经济适用住》房价格管《理,规范经济适【用住房价格行为,根!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价格法及国【家经济适用住房价】格管理?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!,制定本办》法 : 第:二条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内经?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! , ,第三:条本办法所称—经济适用住》房,,,是指:政府提供政策优惠】,限定套型面积、销!售,价格,按照合理【。标准建设面向城【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!庭供应具有保障【性质的政策性—住房 第》四条市、县(市【。、区)人民政府价格!主管部?门,是经济?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!部门:,依法?对本地区经济—适用住?房,。价格实施管理  】 建设《、财政、国土资源、!规划等部门》协同价格主管部门做!好经济适用》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! 第五条 经—济适用住《房销售?基准价格《实,行政府指导价—并实行分级》。管理 ?  : 奎文、潍城—行政区划《范围内经济适—用,住房销售基准价格,!由市: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!经济适用住房主管】部门、财政部门提出!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!公布执行;其他【县市:区行政区划范围【内经济适《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!格,由所在地—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!济适:用住:。房主:管部门、财政部门确!定,,经当地政府—批准,报市价格主】管部门?备案后公布执行【 第六条》 经:济适用住房》销售基准价格由【开发成本、税金和】利润三部分构成: ! ,    (一)!开发成本   】 1.《按照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!迁补: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!拆迁安置补偿费【。;    — 2:.开发项《目前期工作所—发生的工程勘察、】规划及建《筑设计、《施工通水、通—电、通?气、通路及平整【场地等?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!费;    【 3:。.列:入施工图预》(决)算《项目的主《体房屋建筑》安装工程《费,,包括房屋主体部】分的土?建(含桩基)—工程费、《。水,暖,电气:。。安装工程费》及附属工程费; !   4》.在小区《用地规划《红线以内,与住【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!。宅小区基础设施建】设费,以及按政府】批准的小《。区规划要求》建,设的:不能有偿转》让的非营《业性公共配》套设施?建设费;   】 5.管》理,费按照不超》过本条(一》)项1?。至4目费用之和的2!%计算?; ?  : 6.贷》。款利息按照经济【适用:住房开发《企业为住房建设【筹措资金所发生【的银行贷款》利息计算(利息支】出计算基数不得超】过本款所《列前四目《成本之和,其中【多层住房计息—时间不得超过—18个月高层住【房建筑高度50【米以下的计》息时:间不得超过》24个月建筑高【度50米以》上的,计息时间不得!超过:36个月)》; ?   ? 7.行政事业性收!。费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计收】    》 (二)税金—    》 依:照国家?规定的?税目和?税率计算 —   《(三)利润按照不】超过本条(一)项1!至4目费用之和【的3%计算》 ?。 第七?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!经济适用住房价格】:    — (一?)住宅小《。区内经营性设施的】建设费用;》。 ,    《 (二)开发经【。营企业留《用的办公用房、【经营用房的》建筑安装《。费用及应分摊的各】种费用;   】 , (三?)各种?与住房?开发经营《无关的集资、赞助】、捐赠和其他费用】;    — (四)各种赔偿】金、违约金、滞【纳金和?罚款;    !(五)按《。规定已经《减,免及其他《。不应计?入价格的费》用 第八【。条经:济适:用住房开发企业申报!经济适用住房—销售基准价格—。。时,应?提供下?列资料: 》    《 (:一,)经济适用》住房价格申》报表: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!表;  》  : (:二)经济适用—住房:建设项目的立项、】用地批文及》规划:。、拆迁、施工许可证!复印件; — ,  (《三)建筑安装—工程预?(,决,),。算书及工《程设计、监理、施】工合:同复印件;  【 (四)价—格主管部《门规定的《其他应提供的材【料 第九》条价:格主管部门在接到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】企业的定价》申,请,后,应会同经济适】用住:房主管部《门按照?。有关规定《审核成?本费用,《核定销售基》。准价格?申报:手续、资料齐全的】,应在接到定价申请!。后,。30个工《作日内作《出制定或调整价【格,的决:定 第《十条 经济适—用住:房销售基准价格【。。以小区为单位审批,!分,期,。建设的按期审批经审!批的销?售基准价格为同【一,期工程开发住—房的销售基准价【。格 第十一—条, 经济?适用住房开发—经营企业出售—经济:适,用住房时,》可按价格主管部门】批准的销《售,基准价格上浮3%】,确定?具,体销售价《格楼层、朝向差价按!整单元增减》的代数和为零的【原则自行确定,但】平,均销:售价格?不得高?于按价格《主管部?门批准的销售基准价!格上:浮3%?计算的价格》(,计算公式:平均销】售价格=销》售基准?价格×?〔1+3%〕)各】楼层具体销售—价格按本办法第【五条规定的审—批权限报价格主管】部门备?案, , 第:十二条 经》济适用住房开发【企业销?售经济适用住房【,除政府规定的代收!费用外,《不得在?批准:的房价外《加收任何费用或【强行推销及搭—售商品,也不得在】经济:适用住房交付使【用时委托物业管理企!业加:收房价以外的任【何费用凡未按规定报!批经济适用住房【销售基准价格的,经!济适用住房主—管部门不予》核发销售(预—售)许可证》 第十三条 经济!适用:住房销售实行明【码标:价制度经济适用住房!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!所公布价格》。。主,管部门批准的销【售基准价格、—。批准:文件及?政府对该小区实际】落实:的优惠政策、每平】方米实际《减免的各种税费【和本办法第六条【规定的内容》,并公布每》套住房的座落位置】、结构、建筑面【积、朝?。向、楼层《、售价?等,按照政府规》定在经济适用住房销!售,价格外收取的代收】费用及其批准文【件也应当依法—公示 第十四【。条 建?立经济适《用住:房开发企业》缴费登记卡制度【。凡涉及经济适用住房!开发:企业:的建设项《目收费,收费—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规!定在企业缴费登【记卡上如实填写【收,费项目、标准、收】费依据、执收单【位等内?容,并加盖单—位公章拒绝填写或】不按规定《要求填写的,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】。企业有权拒缴—,并向价格主管部】门举报 》第十五条 价格【主管部门应》加强:对经济适《用住房价格的—监,督,检查经济适》用住房开发企业违反!价格法律、》法,规规定的,由价格】主管部门依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!格法和价格》。违法行为行》政处罚规定予以【处罚 《第十六条《 距离城区较远【的独立工矿企业和】住房:。困难户?。较多的企业在符合】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、城市规划【、住房建设规—划,的前提下经市、县人!民政府批准可以利】用单位自《用土:地进行集资合作【建房其建设标准、优!。。惠政策、供应对【象、产权关》系、:价,格管:理等均按照经—济适用住房》的,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!  单位集资合】作建房原则》上不:收取:管理:费用不得《有利润 第十【七条本办法自201!2年:8月:。1日起施行》有效:期至201》7年7月31日原】潍坊市?经济适用《住房:价格管理暂行办法(!。潍政办发〔2—008〕13号)】同,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