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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《 : 潍坊市人!民政府关于印—发经济适用住房【价格:。管,理办法的通知 】 : 发文单位潍坊市人!民政府 — 颁布?日期2012-0】7-07   【 执行日期2—012-08-0】1 第一条为【加强经?济适用住房价—格管理,规范经【济适用住房价—格行: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!法及国家《经,济,适用住房价格管理】规,。定,结合本市实际】,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《本办法适用》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!济适用住房》价格管理《 第三条本—办法所称《。经济:适,用住:房,是指政府提供政!策优惠,《限定套型面》积、销售《价格:,,按照合理标准—建设面向城市低收】入住房?困难家庭《供应具?有保障性质的政【。策性住房《 第四条市、【县(市?。、区)人民政府价格!主管部?门是经济适用—住,房,价格的主管部门,】依法对本地区经济适!用住房?价格实施管理  】 , 建设?。、财政、国土资源、!规划等部门》协同价格《主管部门做》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!管理工作 》 第五条《 经济适用住房销】售基准价格实行【政府指导价并实行】分级管理  — 奎文《、潍:城行政区《划范围?。内经济适用住房【销售基准价格,由市!。价格主管部门会【同市经?济适用住《房,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!提出意见《。报市政府批准后【公布执行;》其他县市区行—政,区划范围《。内经济?适用住房的销售【基准价?格,由所在地价格】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!用住:。房主管部门、财政部!门确:定,经当《地政:。府批准,报市—价,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!布执行 第六【条 经济适》用住房销售基准价】格由开发成》本、税金和利润三】。部分构成:》    【 (一)《开发成?本   》。 1.按照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用于【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!等所:支付的征地和—拆迁安置《补偿费; — ,  2.》。开发项目前》期,工作所发生》的工程勘察、规划】。及建筑设《计、施工通水、通】电,、,通气:、通路?及,。。平整场地等勘察【设计和前期》工程费; 》    3.列入!施工图预(决)【。算项目的主体房屋】建筑安装工》程费,?包,括房:屋主:体部分?的,土建(含桩基—)工程费、》。。水暖电气《安装工程费及—附属工程费;  !  4.在小【。。。区,用地规划红线以内】,与住?房同:步配:套建设的住宅小【区基础设施建设【费,以及按政—府批准的小区规划】要求建设《。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!营业性公共配—套设施?建设费;《 ,    5.管理!费按照不超过本【条(一?)项1至4目—费用之和的2%计】。算;   — 6.贷》款利息按照》经,济适:用住房开发企业【为住房建《。。设筹措资金》所发生的银》行贷款利息计算(利!息支出计算基—数不:得超过本款》所列前?。四目成本《之和,其《中多层住房》计息时间不》得超过18个月【高层住房建》筑高度50米—以下的?计息时间不得—超过24个月建筑高!度50米《。以上的,计息时间不!得超过36个月【); ? ,。 ,  7.行政【事业性收费按—照,国家有关《规定计收    ! (:二)税金  【  依《照国家规定》的税目?和税率计算 —    (—三):利润按照不超—过本条(一)—项1至4目费—用之和的3%计算 ! , :第七条下列》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!。用住房价格:  !  (一)住【宅小区内经》营性设施的建设费】用;    (!。。二)开发经营企业】留,用的办公用房、【经营用房的建—。筑安装费用及应分】摊的各种费用—;    (三!)各种与住房开发经!营无关的集》资、:赞助、捐赠和其【他费:。用;:    —。(四)各种赔—偿金、违约金、滞】纳金和?罚款:;    【(五:)按规定已经减免及!其他不应《计,入价格的费用— 第八条【经济适?用住房开发企业申报!经,济适:用住房销售基准【价格时?,应提供下列—资料::    (一!)经济适用住房价格!申,报表和价格构成【项目审核表;  !  (二)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!目的立项、用—地批文及规划、拆迁!、施工许可证复印】件;    【。 (三)建筑—。安装工程预》(,决,)算书及工程设【计、监理、施工【。合同复印件;   ! (四)价格主管】部门:规定的其他应提供的!材料: 第九条价格主管!部门在接到经—。济适用?。。住房开发企业的定价!申请后?。,应会同经济适【。用住房主《。管部门?按照有关规定—审核成本费用,【核定销售基》准价格申报手续、资!料齐全的,》应在接到《定价申请后3—。0个:工作日?内作出制定或调整价!。格的决定 第十条! 经济适用》住房销售基准—价格以?。小区为单位审批【,分:期建设的按》。。期审批经审批的销售!基准: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!发住房的销售基准】价格 第十一条】 经济适用住房【开发经营企业—出售经?济适用住《房时,可按价格【主,管部门?批,准的:销售基?准价格上浮3%,】确定具体销售—价格楼层、》朝向差价按整—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!零的原则《自行确定,但—平均销?售价格不得高于按价!。格主管?部门批准的销—售基准价格上—浮3%计算的—价格(?计,算公式:平》均销售?价格=销售》基准价格×〔1【+3:。%〕)各楼层具【体销售价格按—本办法第五条规定】的审批权《限报价格主管部门】备案 第十二条】 经: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!销售经济适用—住房,除《政府规?定的代收费用外,不!得在:。批准的房价外加【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!销,及搭售商品》,也不?得在经济适用住房交!付使用时委托物业管!理企业加收房价以】外的任何《。费用凡未按规定报批!经济适用住房—销,售基准价格》的,经济适》。用住房主管》部门不予《。核发销售(预售)】许可证 第十三】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!售实行明码标价【制度经济《适用住房开》发企业应在销售【场,所公布价格主管部门!批准的?销售基准价格、批准!文件及?政府对该小区实【际落实的《优惠:政策、每《平方米实际减—免的:。各种税费《和本办?。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!,,并公布每套住房【的座落位《置、:结构、建筑面—积、朝向、楼层【、售价等《按照政府规定—在经济适用住房销】售价格外收取的代】收费用及其批准文】件也应当《依,法公示 第十四】条, 建立经济适—用住房开发企业缴费!登记卡制度》凡涉及经济适用【住房开发企业的建设!项目收费《,收费部门》和单位必须按规【定在:企,业缴费登记卡上如实!。填写收费项目、标准!、收费依据、执【收单位等内》。容,并加盖单位【公章拒绝填写或【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!,经济适用住房【开发企业有权拒缴,!。并向价?。格主管部《门举报 》第十五条 价格【主,管部门应《加强对经济适用住】。。房价格的监督—检查经济《适用住房开发—。企业违反价格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—。,由价格主》管部门依据中—。华,。人民共和国价格【法和价格违法—行为行政《处罚规定予以处罚】 :第十六条 距离城】区,较远的独立工—矿企:。业,和住房困难》户较多的企业—在符合土《地利用?总体规划《、城市规划、—住房建设《规划的?前提下经《市,、县人民政府批准】可以利用《单位自用《土,地进行集资》合,。作建房其建设—标准、优《惠,政策、供应对象、产!权关系、价格管理等!均按:照经济?适用住房的有关【。规定严格执行  】 单位集资合作】建房原则上不—收取管理费用—不得有?利润 第十七条】本办法自2》012?。年8月1《日起施行《有效:期至2017—年7月31日原潍】坊,市经济适用住房【价格管理暂行办【法(潍政办发〔20!08〕13号)同时!废止: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