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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第—八章 法律责任 】 第四十四条】 ,违反:农村公共供水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】,未经批准,擅自建!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!的,由水行政—主,。管部门责令》停止建?设对符?合,供水发展《规划:。的,责?令补办?有关手续;不符合】。供水发展规划的,责!令限期?拆除:逾,。期不拆除的,—强,行,拆除,所需》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!个人:。承担,?并可处以2》000?0元以下的》罚款 ? 第四十五条 违反!农村公共《供水有关法律法规规!定,有第三十七条】规定行为之一—的,由?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!。采取补救措施—;,情节:严重的,可处以【20:0元以上5000】元以下的罚款 】第四十六条 违反】农村公共供水有【。关法律法《规规定,擅自改动】、拆除?公共供水设施或者】擅自在公共》供水管网上接—水,的,:由水行?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,采—取,补救措施;情—节严重的,可—处以10《00元以上2000!0元以下的罚款 !第四:十七条? 违反农村公共供水!。有关法律《。法规规定,》有第三十《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!,由:水,。行,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正》的,处以5》00元以上3000!。。。0元以?。下的:罚款 第四十八】条 在?。供水工程《的沉淀池、》蓄水池、《泵站外围5》0米范?围内:修建畜禽饲养场、渗!水厕所、渗水—坑、污水沟》道以及其他生活生】产设施,或者堆放垃!圾的,由水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,并处以20】0元以上《2000元以—下的罚?款 第四十九条 !违反:农,村公共?供水有关法律法规】规定,供水》单,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,?由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改正,并可处】以3000元以上】10:000元以下的【罚款::,    (!。一)擅自停止供水】或者未履《行停水通知义务【的;    】(二)未按照规【定检: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!设施:发生故障后未及【时组织抢修的—;   (三)发!生水:质污:染未及时上报—的供水单位擅自【向用水单位和个【人加:价收取水费的—,,用水单位和个—人有权拒绝》交纳;情节严重的,!由价格?主管部门依法予【以处罚 第五十条! 违反农《。村公共供水有关【法律:。法规规定,除依【法给予行政处罚外】,属于违反治安管】理规定的,由公【安机关依法》给,予治安管理》处,罚;构成《犯罪的,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《;给他人造成—损失的,应当依法】承担赔偿责》任 第五十一条】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,及其有关部》门的工作《人员在农村》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中!,玩忽?职守、滥用》职权、徇私舞弊的】,,。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:的,,依:。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