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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章? ,监,督,管理
第【三十七?条 公?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!下列行为之》一的,解除租赁【。合同:,收回其承》租的公共租赁住房:!
】(一)采用虚报隐】瞒户籍、家》庭人口、收入以及】住房等?欺骗方式取得公共】租赁住房的;
【
(二【)不符合公共租赁】住房申请条件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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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三)根据租》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!律规定应《当收:回,公共租?赁住房?的 ?。
有前款第—。(一)项行》为的,责令其按同】。区域:。同类住?房的市场租金—补交房租《,3年内不得申请】住房保障
第三十!。八条 承《租人在延长期—届满后仍不退—出承租住房的,【按合同约定处理
!第三十九条 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!作人员违反规—定,存?在玩忽职《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《弊及其它侵害公【共租赁住《房申请人、》承租人?合法权益的,—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上级主管部门给】予处:分;构成犯罪,依】法追:究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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