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—。2 型《式检验
》
8【.,2.:1 有下列—情况之?一,时,应进行型《式检验
—。
,。
》 a)产品试—制定型鉴《定时;
》
》 b《),正,式生产?后如结?构、材料、工艺【改变影响产品性能】时;
】 : , c)停产一—年以上?。恢复生产时;
!
d】)出: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!式,检,验有较大《差异:时;
【
, : e)发生—重大质量事故—或对产品质量有【重,大争议时;
—
,
— f)质量监督机!。构提出?要,求时;
】
: , g?)正常?批量生产《时每三年进行一【。。次检验
》。
8.—。2.2? 型式检验项目】分别见表6、—表7检验顺》序按:要,求规定?的顺序进行
【。
表6 】防火阀、排烟防【火阀型式检验项【。目
—
:。
》表7 排烟阀—型式:检验项目
—
】
8.2.3 !检验数量及判定规则!
【 8.2.【3.1 应在【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!中抽取3《台作为样品抽—。样的基数不得少【于15台样》品的尺寸应是该批产!品中尺寸最大—的试验时任选1台】按要求规定的顺【序逐项进行》。检验若表8所列【检验项目不含A类不!。合格B?类和C类不合格【之和不?大于4项《且B类不合格—项不大?于2项该批产品判】为型式检验》合格否则该批产品判!为型式检《验不合格需用另外】两台样品对不合格】项进行复检若复检全!部,合格该?批产品除首次检验】不合格的样品外判】为型式检验合格【如复检中《仍,有一台不合格该批】。产品判为型式检验不!合,格,
】 8?.2.3.2 】对防火阀《和排烟防火》阀中的温《感器应从同一批产品!中进行?抽样样品数量—为15件《
,
》 : , ? , 从15件温感器中!任选5件进行温【感器不动作和—动作温度试验对不动!作温度试验若有【80%以上的样品不!动作判不《动作温度《试验合格否则需对】剩余的10件—样品:进行:复检复检合格判【不动:作温度?试验合格否则判不】动作:温度试?验不合格
】。
!。 温感器《。不动作温度试验合】格后进行《温感器?动作温度试验若【全,部动作?判动作温度试—验合格否则需—。。对剩余的样品进行】复检若?复检合?格,判动作温《度试验合格否则判】动作温度试验不合】格
?
》 温】感,器不动作和动作【温度试验检验—流程如?下,
?
:
表8! 检:验项目?及,不合格分类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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