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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东营市中》心城村居改造建设用!地,管理暂行办法 】 东政发[【2008《]11号 二○○!八年四月二十—四日 ? 第一条 为规范】市中心城村》。居改造?建设用地《管理:,改善城市居民居住!环境,提高城市【。居民生活质量,【根据有关法律政策】规,定,结?合本市实际,制【。。。定本办法 【。 : 第二条 【本,办,法所称村居》改造建?设,用,地是指中心城规【划区范?。。围内村居现状—用地和经批》准确需易地建设的】新增用?地 》 ,   ?本办法所称村—居现状?。用地:是指村居改》造前:村(居)民的居住及!生,活,设,。施用地和公益设施】用地 【 第三条— 村居改造建设用地!应当遵循《统一规划、》合理布局、分—期供应?的原则 《 第四!条 市?国,土资:源局负?。责村居现状用地【范围:的界定、用地—规模的核定》和土地的《统一储备《、统一出让等工作】   — , 市发展改革—、,建设、财《政、规划、市—政、房产管理、公安!、劳动保障等—部,门和东营区政府应当!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!村居改造建设用【地管理的相》关工:作 《 第—。五条: 村居改造建设【用,地按照下列程—序办理:《 ?  :   (一)改造】村居的村(居)民委!员会编制《村居改造《建设实施方案,【并征得三分》之二以上村(—居)民同意,经【所在街道办》事处初审后,报东营!区,政府审查;》 : :。    (二)改造!村居持市《规划局出具的规划】设计条件和村居改】造建设?实,施方案及《东营区政府审查意】见,向市国土资【源局东?营分局提出》申请; 》 :    (三—)市国?土,资源:局东营分局核算【各项用地《控制规?模,审核相》关资:料,出具《书面意见,并报市】国土资源局;— ? , ,   (四)—。市国土资源局审核】后,报?市政府审批; 】 ,     (五)】市国土资源局依【据市政府批准文件】,按照改造建—。。设进度?。办理供地手续— , , 第六条! 村居?。改造:建设实施方案主【要包括下列内容: !     【(一)本村居概况】,包括本村居土地】总面积,《农用地、建设用【地及未利用土地面积!,村居现状用地面积!,,人口,户数,年龄结!构,人口自然增长分!析及人?均,收入等情况; 【  《 ,  (二)改造【目,标及运作模式; 】   》  (?三)用地规模—、规划情况、资【金来源?。及使用、《改造方法及》步骤:;  —   (四)居【民安置及拆迁措施;! ,     (】五)居民对村居改造!建,设,方案的意见》。 —。 第七条 村居】改造应该利用本村】居现状建《。。设用地实施;确需易!地建设的,应当进行!土地置换,置换后的!净地纳入政府储【。备村:居改:造的:单一住宅小区居【住规模?不少于?。500户《 【 第八条 村居改造!建,设用地由村(—居)民?自用住?宅用地、生活保障用!地、公益设施用地】、其他用《地和:融资用地组成— :    》 自用住宅用地【及生活保《障用地适用于在【本村居享有土地【承包权和《收,益权的现户籍—管理:。在册村(居》)民,其资》格须经本村》居三分之二以—上村(居)》民同意,并经公【示无异议 】 , 第九》条 村居改造建【设,用,地规:模按下列标准—确定:   ! , (一)村》(,居,)民:自用住宅用》地,按照人均建【筑面积?不高于50》平方米和《规划用地《容积率确定; 】   《。  (二)村(居)!民生:活保障?用,地,属于居住用【地的,按《照人均建筑面—积,不高于40平—方米和规划用地容】积率:确定;属于经营性用!地的:,按照人均建—筑面积不高于30】平,方米和?规划用地《容积率确定;既【有居住用地又有经】营性用地的》,按照人均建筑面】积不高于35平方米!和规划用地》。容积率确定》;    】 ,(三)村居的办公室!、,。学校、幼儿园、卫生!所、老年《公,寓等公益设施—用地,按《照城市规划要求【。在村居改造》建设:用地范?围内确定; !    (四)其】他用:地,按照村居现状】用地:扣除:。本条第(一》)、(?。二)、(三)项用地!后,剩余部分的》20%确《。定;:    【。 ,(五)融资》用地,为《村,居现状用地》扣除本条第(一【)、(?二)、(三》。。)、(?四)项?用地后?的剩余土地 ! 《第十条 村》居改造应当》。优先保证自用—住宅用地、生—活保障用地和公益】设施:用地村居自愿要求】自用住宅人均—建筑面积低》。。于50平方米的【,所节余的相应土】地面积可以根据【村居意见转为—本村:。。居的生?活保障用地或—者融资用地 】 第十一】条 村?居改造分期》实施的,首》期供地面积不高【于,本办法第九条第(一!),。、(二)、(三【。)项用地之和—的50% ! 第十二条 】自用住宅用地、生活!保障用地和》。公益:设施用地,采取划拨!或协议出让方式【供地;其他用地【和融资用地》必须纳入《政府储备,采取【招标、拍卖》、挂牌方式公—开出让? 《 , ?第十:三条 生活保—障用地及公益设【施用地的使用—权一般不得转让【;确需转让的—,,须,。。征得三分之二以上】村(居)民》同意,并按》照规定?。补,交土地出让金和城市!基础设施配套费,】不得再申请新—的用地死亡、—迁出人口的生活保障!用地、公益设施【用地的?使用权及房屋,应由!村,(居:)民委员会按照建设!时的综合成本价收】。。回,用于保障本村】居新增居民》 第!十四条 村居—改造对旧房》屋的拆迁《由村(居)民委员会!按照:村,居改造?建设实?施方案实施分期或者!易,地改造建设的,首期!改造完成后,应当】按,。照,规定进度将应—拆迁的房《屋全部拆除;未【按规定拆除》的,停止后期用【地手续审《批;最后《一期供地《前,:必须将村居现状【用地范围内》的房屋拆除》完毕 【 ?。第十五条 因城市规!划,等原:因确需跨村》居进行改造的,经】相关村居协商,报】区政府同意,—可以:采取等价值土—地置换的办法调【剂村:居改:造用地 ! 第十六条— 村居改《。。造,用地涉及农用地【转,用和土地征收—的,依?照有关?法律规定报批 【 《 :。 ,第,十七条 利用本【村居现状用》地实施村居》。改造,基础设施比】较,完备的,应当一【次性完成改造— 》 , 第?。十,。八条 纳入改造【范围的村《居,在实施改《造前,不得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的建【筑物一律不》予补偿?,其用地面积不计入!村,(居)改《造建设用地规—模 】 第十九《。条 村居改造—用地的土地出让【收入在扣《。除征地和拆迁补偿】支,出、土地开发—(整:。理)支出《、土地出让业—务费以及《按规定提《。取农业土《。地开发资《金、国?有土地收益》基金等?费用:后,通过财政体【制,结算返?还东营?区,:由东:营区提取廉租—住房保障金、被征】地农民社《会保障支出》补助等费用后,专】项,用于村居改》造支出其中》,本办法第》九条第(四)—。项,用地所得收》益,专项用于市【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!项目建设《,由东?营,区政:。府按:项目统一组》。织实施   !  易?地建设?用,地需缴纳的新增【建设用地土地有偿】使用费、耕》。地开垦费、土地【管理费等,由—用地村居承担 !。 ? 第二十条—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!工作人员和村(居】)干部?在村居改造建设中徇!私舞弊、玩》忽职守的,给予行】政处分;《构成犯?罪,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》 ? 第二?十一条 本办法自】印发:之,日,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