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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》市无障碍设施建设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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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无障碍设施!建设管理办》法业经市政府批【准现予?发布施行
— 市长刘国》信
二〇〇四【年十二月六日
第!一条为了加强—无障碍设施建设和】管理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残疾人?保障法、《山东省实施〈—中华人?。民共: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】〉,办法及?有,关规定结合》本市: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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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本市行政区域内】新建、改建》、,扩建公共建筑、城市!道路、居《。住建筑、居住区【等,建设工程(以—下统称建设项目)配!套建设无障碍设【施及相关《管,。理活动适用》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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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本办法!所称:无障碍设施是—指,为保障残疾人—、老年人及其—他行动不便者—的安全通行和使【用便利,《在建设项目中配套】。建设的服务》设施无障碍设施主】。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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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坡道、缘石》。坡道、盲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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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《无障碍垂直电梯、升!降台等升降装—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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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警示!信号、提示》音响、指示装置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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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低】位装置、专用停车位!、专用观《众席、安全扶手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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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—无障:碍厕所、厕位—; :
(】六):无障碍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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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《)其他便于残—疾人、老年人及其他!行,动不:便者使用的》。设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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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条市、县《(区)人《民政:府将无障碍设施建设!纳入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—。计划保障无障碍【设施建?设与经济和》社会发展相适应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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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市、】县(:区)人民《政府对无障碍设【施建设和管理工作】实行:统一: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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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、建设、!市政:、公安、交通—、城市管《理行政执法等有【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!职责共同做好无障】碍设: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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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条新:建、:扩,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必!须按照国家城—市道路和建筑物【无,障,碍设:。计规范(以下简称设!计规范)的要求建】设无:障碍设?。施,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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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【的无障碍设施必须】与主体?工程同?时设计?、同时施工》、同时交付使用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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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建设!。无障碍设施应当遵】循,安全、可达、—可用、便利的原则符!合下:列要求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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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人【行步:道、公共建》。筑的地面平》整、防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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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铺!。设盲道保《持连续盲《。道上不得有电—线杆、拉线、地下】检查井、树》木等障碍物并与周】边,。。的公共交通停靠站】、过街天桥、地下】通道、公共》。建筑的?无障碍设施》相连:。接; 《
(三)!人行:步道、公共建筑的出!。入口设置缘石坡道】。或者坡道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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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四:)公共交通停靠站】设置盲文站牌的【盲文站牌《的位置、《高度、颜色》、形式和内》容方便视力残疾者使!。用;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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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》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区!域或:者场所设置服—务,台、电话的同时【设置低位服务台【、低位电话; 】
(六)!公共建筑的玻璃门】、玻璃墙《、楼梯口《。、电梯口、通道【等处设置警》示性标志《或者:提示性设施;—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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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无障碍设施!颜,色鲜:明与周围《环境有明《。显区别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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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八)有无障碍设施的!在显著位置设置符】合,规范要求的无障【碍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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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!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和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在核发建设工程】规划:许可:。证和建?。设工程?施工许可证前应【。当将配套《建设无障碍设施【的内容列入审—查,范围:;对不按《照规定设计》、建造无障碍设【。施的:不予审查通过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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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九条在《组织建设《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!同时对无障碍—设施:进行验?。收未经验收》或者验收不合—格,的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不得办理竣》工验收备案手—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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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十条对?本办法施《行前已经建成的建设!项目未建设无障【碍设:施或者无障碍设【施不符合设计规范要!求的:应,当按:照设计规范进—行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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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》建设项目所有权【人或者经营管理者】负,责无障碍设施的【养护和维修确保【。无障碍设施正—常使用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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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任—何单位和个人应当】。。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得!损毁、违法占用或】者改变其用途— ,
!第十三条残疾—人联合?会、老龄工作委员】会、妇女联》合会等组织或—者个人有权对—无障碍设施的建设】、维护?。和管理实施监督对】发现的?。问题:可以向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反映【;有关行政》主管部门接到情【况反映后应当及时】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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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十四条违反本—办法规定擅自占用或!者,。损坏属于《市政设施的无障【碍设施的由城市管】理行政?执法:部门按照山》东省城市《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!四条规定《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!原状并可处以1【万元:以,上10万元》以下的罚款;造成】损失的应《。当承担赔偿责任【 ,
【破坏无障《碍,设施:的由公安《机,。关依法给予行—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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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行政】机关及其《工作人员违反—本,。办法规定《不履行法定职—责或者滥用职—权的由上级行政【机关或者有》关部:门责:令改正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责任人员》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《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
!第十六条本办法自】发布之?日起施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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