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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—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!办法
东】。营市无障碍设—施建设?。管理办法业经市政】府批准现予》发布施行
【。。。市长:刘国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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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〇〇四年十二【月,六日
第》一条为了加强无障碍!设施建?设和管?理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残疾人保【障法、山东省实【施〈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残疾《人保障法〉办法及有!关规定结合本—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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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本市行—政区域内《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公共—建筑、城市道路、】居住建筑、居住区等!建设工程(》以下统称建设—项目)配套建—设无障碍设》施及相?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!法
!第三条本《办法:所称无障碍设施是】指为保障残》疾人、老年人及其】他行:动不便者的》。安全:通行和使用便利,在!建设项目中配—套建设的服》务设施无障碍设施】主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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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坡【道,、缘石坡道、盲道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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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)无障》碍垂:直电梯、升降台【等升降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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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警示信号、】。提,示音:响、指示《装置; 《
(四!),低位装置、专用停】。车位、专用观—众席、安全扶—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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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无障碍【厕所、厕位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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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六)无障碍标志;】 ,
(七!。)其他便于残疾人】、老年人及》其他行动不便者使】。用,的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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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条市、县(区)人!民政府将无障碍设施!。建设纳入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计划保障无障碍】设施建设与经济【。和,社会发展相适应【 ,。
!第五条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府对无】障,碍,设施建设和管理工】作实:行统:一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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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、【建设、市政、公安、!交通、城市管理行】政,执法等?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!自职责共同》做好:无,障碍:设施建设和》管理工?作 :
!第六条新建、扩建和!改,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!国,。家城市道路和—建筑物?无障碍设计规范(】以下简称设计—。。规范:。)的要?求建设无障碍设【施,
建!设项目的无障碍【设施必须与主体工】程同时设计、同时】施,工,、同时交付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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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建设无【障碍设施《应当遵循安全、可】达、可用、》便利的原则符合下列!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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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人行》步道、公共建筑的】地面:。平整、防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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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铺设【盲道保持连续盲道上!不得有?电线杆、拉线、【。地,下检查井、树木等障!碍,物并与周边》。的公共?交通停靠站、过【街天桥、《地下通道《、公共建筑的无障】碍设施相连接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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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人—行步:道,、公共建《筑的出?入口设置缘石坡【道或者坡道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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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—),公,共交通停靠站—设置:盲文站牌的盲文站】牌的位置、》高度、颜色、形式】。和,内容方便视力残疾】者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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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)为?公众提供服务的区】域或:者场所?设置服务《台、电话的》同时设置低位服【。务,。台、低位《电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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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公《共建筑的玻璃门、玻!璃墙、楼梯口、电】梯口、?通道等处设置—警示性标志》或者:提示性设施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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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】无障碍设施颜色鲜明!与周围环境有明显】区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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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》)有:无障碍设施的—在显著?位置设置符合规【范要求的无障碍标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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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规?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和建设行政】主,管部门在核发建设】工,程规划许可证和【建设工程《施工许可证》前,应当将配套建设【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!入审查范围;—对不按?照规定设计》、建造无障碍设施的!不予审查通过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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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在【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时应当同时对无】。障碍设?施进行验《收未经验收或—。者验收不合》格的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不【得办理?竣工验收备》案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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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十条:对本办法施行前已】经建成的《建设项目《未,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!无障碍设施不—符合:设计规范要求的应】当按:照,设计规范进行改【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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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:条建设项目所—有权人或者》经营管理者负责无障!碍设施的养》护和维?修确保无障》碍设施正常使—用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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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任何单位和个【人应当爱护无障【碍,设施不得损毁、【违法占用或者改变】其用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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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残疾人联!合会、老《龄工作委员会—、妇女联合会等组】织或者?个人有权对无障【碍设施的建设、维护!和管理?。实施监督对》发现的?问题可以向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反映;】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,接,到情况反映后应当】及时调查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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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四,条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擅》自占用或者损—坏属:于,市政:设,施的无障碍设施的由!。城,市管理?行政执法部门按照】山东省城市建设【管理条例第五十【四,条规定责令》其限期改正恢复原】状并:可,处以1万元》。以上10万》元,以下的罚款;造成】损失的?应当承担《赔,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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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—坏无障?。。碍设施的由公安机】关依法给予行政处】罚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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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】及其工作《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!不履行?。。。。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!权的由上级》。行政机关《或者有关部门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!的,主管人员和其他责】任人员依《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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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本办【法,自发: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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