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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【营市:。国有农用地和—未利用地使》用管理暂行办法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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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》东营市?人民政府令第—1,52号
】发文日期200【9-02-2—8
【第一条? ,为了加强《国有农用地和—未利用地使用管【。理,根据有关—法律规?定,结合本市实际】,制: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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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 国有农!用地:和未:利用地的使用,应】当符合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,有利于!改善生态环》境、防止水土流【。失和土地荒》漠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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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批【准,单位和个人可以!使用国有农用地和】未利用地,》从,。事种植业、林业、畜!牧业和渔业生—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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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土】地利:用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用—地规模范围内—,具体建设项—目使用国有农—用地和未利用地的】,必:。须按照有《关土地管理法律法】规办理农用》地,转用和建《设用:地审: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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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国有农用地和未】。利,用地的使用一般采】取租赁方式,租【赁使用权应当—通,过招标等竞价方式】。取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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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出】让、划拨《等方式取得国有农用!地和未?利用地使用权的,须!经市: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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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条? 国有农用地和未】利用地?的租赁期限一—般,不超过五年确需超过!五年的,须经市人】民,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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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利用!总体规?划确定的城镇—、工矿建设用地【预留区内的土—地租赁期限》不得超过两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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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第五?条, 租赁未确定使【用权的国有农用【地和未利《用地从事种植业、】林业:、畜牧业和》渔,。。业生:产,土地面积五【十公顷以《下的:,由县区人民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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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批》准;土地面积—五十公?顷以上的,由—市以上人民》政府: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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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条 ?国有农用地和未【利,。用地租赁合同由土地!所,在地的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!门与承租人签—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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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属国有!农场、自然保护【区,对外出租国》有农用地和未—利用地的《,分别由《农场、自然保护区】。管理局与承租人签订!租赁:合同,经《市国土资源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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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审核—后报市人《民政府批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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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签订国有农用地和未!利用地租赁合同,】应当使用由市—。国土:资源部门提供的合】同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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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农!用地和未利用地租赁!。。。合同及有《关批准文件》。应,当报市国土资源部】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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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。。承租人应《当按照?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未!经依法批准,不得改!变用途、《闲置荒芜或者—擅自转租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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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 承租人违】反合同?约定,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,出租】人可以解除租—赁合同,并可要求】违约赔偿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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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未经批准改变!土地用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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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未按合同约】定期限开发利用【土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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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连续!两年弃耕抛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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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,)未按合同约定【缴纳土地租》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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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未经批准转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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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条 国土资—源部门应当》加强对国有土地【使用:的管理和监督,对】违反:规定用途、闲置【荒,芜、擅自转租等【。行,为依法予以处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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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十一: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!。,出租人《可以提前收》回租赁土地,并按】照有关法律》政策规定给》。予承租人适当补【偿
! 承租人应当及】时交回土地,并【。配合办理有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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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行!政机关及《其工作人员违反【本办法规《定,:具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,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,《依法给予行》政,处
《 分;构成犯罪的,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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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】办理租赁审批手【续出:租土: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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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擅自】采用划?拨,、出让方式批准【用,地或:者应当以竞价—方式出?。。租而协议出租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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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无权【签订土地使》用合同的单》位或者个人违法【签订土地使》用合: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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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无权批准】使用土地《的单位或《者个人违法批准使用!土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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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超越批【准权限违法批—准,使用土地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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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,六):不按照土地利—用总:体规划确定用途批准!用地的;(七)违】反法律?政策规定的其他情】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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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三:条 :单,位或者个《人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,由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国土《资源部门依》法给予行政处罚【;构:成,犯罪的?,依:。法追:究刑事?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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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擅自在农用】地和:未利用地《上进行?非,农业:建设的?;
!。。 (二)擅—自,开垦国?有土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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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擅自在承租的—土地:上取土,《。破坏种植条件的;】
! (四)因开发土地!造成土地《荒漠化、盐渍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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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 本办法自—发布之日起施行【1,996年《1,0月11日市人民政!府发:布的: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!业综合开发招商引】资用地管理办法【(市政?府令第2《9号)和《1998《年7月?2日市人民》政,府,发布的东营市鼓【励中外客商》。。投资开发土地—后,备资:源若干?规定(市《政府令第38号)】同时废?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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