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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东营市国有农用地】和未:利,用地使?用管理暂行办法 】
文》号东营市人》民政府令《第15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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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《文日期20》09:-0: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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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,了加强国有》农用地?和未利用《地使用管理,根据有!关法律?规定,结合本市实】际,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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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条 国有农用地和】。未利用地的使用【,应:当符合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,有利—于改善生态环—境、:防止:水土流失和土地【荒漠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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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批》准,单位和个人【可以使用国有农用地!和未利用地,—。从,事种植业、林业【、畜牧业和渔业【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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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在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—确定的建设用—地规:。模范围?内,具体《建设:。项目使用国》有农用地和未—利用地的《,必须按照有关土地!管理:法律法规办理—农用地转用和—建设用地审》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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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。 国有农用地和未利!。用地的使用一般采取!租赁方式,租—赁使用?。权,应当通过招标—等竞价方式取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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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!出让、划《拨等:方式取得国有农用地!和未利?用地:使,用权的,须经市人】民政:府,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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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条 国有农用!地和未利《用地的租赁》期限:一般不?超过五年确》需,超过五?年的,须经》市人民政府》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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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!地利用?总体规划《确定的?城镇、?工,矿建设用地预—留区:内的:土地租赁《期限不得《超过两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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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租赁未确定使!用权:的国有农用地和未】利用地从事种植【业、:林,。业、畜牧业》和,。渔业生产,土地【面积五十公》顷以下的,》由县区?人民政
【府批准;《。土地面?积五十公顷》以上的,由市以上】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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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国有农用》地和未利用地租赁】合同由土地》所在地?的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国土资源】部门与承《租,人签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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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属国?有农场、《自然:保护区对外出租【国有农用地和未【利用地的,分—别由:农场、?自然保护区管理局】与承:。租人签订租赁合同,!经市国土资源部【
门审核【。后报市人民政—府批:。准
】
第】七条: 签订国有农用【地,和未利用地》租赁:合同,应当使用由市!国土资源部门提【供的合同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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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农—用地和未利用—地租赁合同及有关批!准文件应当报市【国,土,资源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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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?条 承租人应—当按照?规定用途使》用,土地未经依法—批准,不得改—变用途、闲置—。荒芜或者擅自转【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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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《承租:。人违:反合同约定》,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【,出租人可》以解除租赁合同【,并可要求违约赔】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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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,一)未经批》准,改,变土地用途》的;
》。 :
》(二)未按合—同,约定期限《开发利用土地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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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连续两年!弃耕抛荒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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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未按合同约—。定缴:纳土地租金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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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未!经批准转租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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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条 国》土资源部门应当加】强对国有土地使用的!管理和监督,—。。对违反规定》用途、闲置》荒芜、擅自》转租:等行:为依法予以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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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一条 因》公共利益需》要,出租人可以提前!收回租赁土地,【并按照有关法律政】策规定给予承租人适!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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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应】当及时交回土地,】并配:。合办理?有关手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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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行政机?关及其工作人—员违反本《办,法规定?,具有下列》。行为之一的》,对直接《负责的主《。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,?。。依法给予《行政处
》。 分?;构成犯罪的—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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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》。。未办理租《赁审批手续出租土地!的;
【。。
(二)】擅自:采用划拨、出让方】式批准用地或者应当!以竞价方式》出租而协议出—租的;
】。
《 (三?)无权?签订土地《使用合同的单位或】者个人违法签订【。土地使用合》同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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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无权】批准使用土地的单】位或者?个人:违法:批准使用《土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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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)?超越批准《权限违法批准—使用土地的》;
【
?。 (六)《不按照土地》利用总体《。规划确定用》途批准用地的;(】七)违反法律政【。策规定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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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三条 单位或者】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,由县《级以:。上人民政府国土资】源部:门依法给予行—政处罚;构》。成犯罪的《,依:法追:。究刑事责任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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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擅自在农用地【和未利用地上—进,行非农业建设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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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)擅自开垦国有!土,地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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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擅自在承租的】土地上?取土,破坏种植条件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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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因开发!土地造?成土地荒漠》化、盐渍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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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本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1996年10】月1:1日市人民政府【发,布的东营《。市黄河三角》洲农业综合开发招商!引资用?地管理办《法(市政府》令第29号》)和1?99:8年7月2日—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。东营:市鼓:励,中外客商投资—开发土地后备资源】若干:规定(市《政府:令第38号》)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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