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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东营市国有农用地】和未利用地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!
文号东营市!。人民政府令》。。第152号
】。 发文日》。期2:009-02—-2: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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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一条 为了—加强国有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】使用:管理,根据有关法】律规:定,结?合本市实际,制定】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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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国有—农用地和未利用【地的使用,应当符】合土地利《用总:体规划?,有利于改善生态】环境、防止水土流】。失和土?。地荒:。漠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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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经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批准,】单位和个人可以【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!利,用地,从事》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!。业和渔业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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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土地【利用总体规划确【定的建设用地—规,模范围内,具体【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!用地和未《利用地的《,必须?按照有关土地管理】法,律法规办理农用地】转用和?建设用地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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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《条 国有农》用,地和未利用地的使】。用,一般:采取租赁方式,租】赁使用?权应当通过招—标等:竞,价方式取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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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以出让、划拨—等方式取得国有【农用地和未利—用,地,使用权的,须经市】人民政府批准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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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》国有农?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租!赁期限一般不超【过五年确《需超过五年的,须】经市人民《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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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利【用总体规划》确,定的城?镇、工矿建设用地】预留区内的土—地租赁期《限不得超过两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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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条 租赁未确定】使,用权:。的国有?农用:地和未利用地—从事:种植业?、林业、《畜牧:业和渔业生产—,土地面《积五十公顷以下【的,由县区》人民政?
府批准【;土:地面积五十》公顷以?上的,由市》以,上人民政府批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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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六条 国有农用地】和未利用地》租赁合同由土—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国土资【源部门与承》租人签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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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属?国有:农场、自然保—护区对外《出租国有农用地和】未利用地的,—分,别,由农:。场,、自然?保护区管理局与承】租人签订租》赁合同,经市国土资!源部:
? 门审核《。后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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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。 签订国有农用【地和未?利用地租《赁合同,应当使用】由市国土资源部【门提:供的合同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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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有农用地和未利】。用地租赁合同及有关!批准文件《应当报市国》。土资源部门》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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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条 承租人》应当按?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!未,。经依法批《准,:不得改变用途—、闲置荒《芜或者擅自》转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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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?条 承租人》违反合同约定—,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?,出租人《。可以:解除:租赁合同,》并可要求违约赔偿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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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未—经批:准改变土地用途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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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未按】合同:约定期限开发利用土!地的;
】
(三【)连续两年弃耕抛】荒,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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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未》按合同约《定缴纳土地租—。金的: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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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五)未经批准—转,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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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! 国土资源》部门应当加强—对国有土地使用【的,管理和监督,对【违反:规定用?途、闲置《荒芜、擅自》转,租等行为《依法予?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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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一条— 因公共利益需要,!。出,租人:可以提前收回—租赁土地,并按照】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给!予承租人适当补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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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—租人应当及时交回】土地,并配合办理】有关手?。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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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二: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!作,人员:违反本办《。法规定,具》有下列行为》之,。一,的,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,依【法给予行《政处
《 分?;构成犯罪的,【依法追究刑》。。事,责,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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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未办《理租赁审批手续出】租,土地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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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擅自采》用,划拨、出让方式【批准用地或者应【当以竞?价方式出租》。而协议出租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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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无权签订】土地使用合同的【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签!订土地使《用合同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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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无权》批准使用《土地的单位或者【个人违法批准使用】土,地的;
【
》 (五)《。超越:批准权限《违,法批准使用土地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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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不按照土《地利用?总体规划确定—用途批准用地—的;(七)违反【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!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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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— 单位?或者个人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,由县【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!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!罚;构成犯罪的,依!法追究刑事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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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—)擅自在农用—地和未利用地上进行!非农业建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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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擅自开》垦国有土地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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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擅【自在承租的土地上】取,土,破坏种》。植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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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因—开发土地造》成土地?荒漠化、盐渍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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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四条《 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施行1—996年10月11!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!东营市黄河》三,角洲农业综合开【发招商?引资用地管理—办法(市政府令【第29号)和—1998年7月【2日市人民政府【发布的东营》。市鼓励中外客商【投资开发土地后【备资:源若干规定(市【政府令第38号)】同时废止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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