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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 景 名【 胜 区 条— 例 — (20》06年9《月19日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国务院令第4—74:号公布 》 根据201!6年2月6日国务院!关于修改《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!修订) 》 ? 第一章 总则! : 第【一条 为了加—强对风?景名胜区的管理有】效保护和《合理利?用风景?名,胜资源制定本条【例 》 , 第二?条 风景名》胜区:的设立、规》划、保护《、利用和管理—适,用本条例 】。 本条《。例所称风景名—。胜区是?指,具有观赏、文化或者!科学价值自然景观】、人文景观》比较:集中环?。境优美可供人们游】。。览或者进行科学【、文:化活动的区域 ! : 第三?条, 国: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!科学规划、统一管理!、严格保护》、永续利用的原则 ! 第四条 !风景名胜区所—在地县?。级以:上地方?人民政府设》置的风景名胜区管】理机构负责风景名】胜区的保护、—。利用和?统一管理《工作: ? 第《五条 国务院—建设主管《部,。门负责全《国风景名《胜,区的监督管理工【作,国务院其他有关【部门按照国务院规】定的职责《分工负责风景名胜】区,的,有关监督管理—工作 》 省《、,自治区?人民政府建》设主管部门》。。和直辖市人》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!管部: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风景【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!作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。其他有关部门按【照规定的职责—分工负责《风景名胜区的有【关监督管《理工作 《 》第六条 《任何单位和》个人都有保护风景】名胜资源《的义务并《。。有权制止、检—举破坏风《景名胜资《源的行为 】 第二章 设!。立 !第七条 设立风景名!。胜区应当《有,利于保护和》合理利用《风,景名胜资源 【。 : :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!与自然?保,护区不得《重合或者交叉—;已设立的风景名胜!。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!或者交叉的风—景名胜区规划与自】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!协调 — 第八条》 风景名胜》区划分为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!省级风景名》胜区 自!然景观?和,人文景观能》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!。过程和重大历史【文化发展过》。程基本处于》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!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!性的可?以申请设立国家【级风景名《胜区;具有区—域代:表性的可以》申请设立省级—风景名胜区 ! , 第九条 申请【设立风景《名胜区应当提交【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!材料 ? , (一)风景!名胜资?源的基本状况; 】 (—。二)拟设立》风景名胜区的—范围以及核心景【区的范围; 【。 (三—。)拟设?立风景?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!目标; — ?。(四)拟设立风景名!胜区的?游,览条件;《。 : (五)与拟!设立风景名胜区内】。的土地?、,森林等自然资源和】房屋等?财产的所有》权人、使用》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!果 第】十,条, 设立国家级风景名!胜区由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人《民政府提出申请【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!会同国务院环境【保护主管部》门、林业主管—部门、文物》主管部?门等有关部》门组:织,论,证提出审查意—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!。。 》 设立?省级风景名胜—区由县级人民—政府:提出申请省》、自:治区人民政》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!直辖市人民政府【风,景名胜区《主管部门《会同其他有》关部门组织论证【提出审查《意见报?省,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人民政—府,批准公布 【 第《十一条 风景—名胜区内《的土地、《森林等自《然,。资源和房屋等—财产的所有权—人、使用权》人的合法《权益受法律保护 】 ? 申请设立风景】名胜区的人》民政府?应当在报请审批【前与风景名胜区内】的土地、《森林等自《然资源和房屋等【财产的所有权人、】使用权人充》。分协商 !。因设立风景》名胜区对风景—名胜区内的土地、】森林等自然》资源和房《屋等财产《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!人造成损失的应【当依法给予补偿 】 第三!章 :规划 【。 , 第十二》条 风?景,名胜区规划》。分为总体规》划和:详细规划 ! 第十三条 风景】。名胜区总《体规划的编制—应,当体现人与自—然和谐相处、区域协!调发展和经济—社,会全面?进步的要求》坚持保?护优先、开》发服从?保护的原则突出【风,景,。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!、文化内涵》和地方特色 ! 风景名胜—。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!下列内容 】 (?一)风景资源评价;! 《 (二)生态【资源保护措施、重大!。建设项?目布局、开发利用】强度; — (三)风【景名胜区的功能结】。构和空间布局;【 : : (四)禁止开】发,和限制开发的范【围; (!五,)风景名胜区的【游客容量;》 , 》(六)有关专项规划! ?。 第十》四条 风景名—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!起2: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!划总体规划》的规划期一般为2】0年 【 第十五条 风【景名胜区详》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!景,区和其?他,景区的不同》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!施、旅游设》施、文化设施等建设!。项目的选《址、布局与规模【并明确建设用地【范围和规划设计【条件 【 风景名胜区详细】规,划应当符合风景【。名胜区总体规划 】 第十【六条 国家级风景】名胜区规划由省【、自治区人民—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】或,者直辖市人民—政府风景名》胜区主管部门组织】编制 》 省级风景名】胜区规划由》县级人民《政府:组织:编制 》 第十七—。条 :编制风景名》胜区规划应》当采用招标》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!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!的单:位承担 】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!当,按照经?审定的风景名胜区】范围、性质和保【护目标依照国家【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技!术规范编制 ! 第十八条— 编:制风景名胜》区规:划应当?广泛征?求有关?。部,门、公众和》专家的意见》;必:要时:应当进行《听证 》 : 风景名胜》区规划报送审批【的材料应当包括社】会各:界的:意见:以及意见采纳的情】况和未予采纳—的理由 【。 :第十九条 》国,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!体规划由省、自治】。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审》查后报国务院—。。审批 ? 国—家级风景名胜区的】详细:规划由省《、自治?区人民?政府建?。设主管部门》或者直辖市》人民政府风景—名,胜区主?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!主管部门审批 ! 第二十—条 省级风景名【胜区的?总体规划《由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人民政》府审批?报,国务院建设主管部】门备案 !省级:风景名胜区的详【细规划由《省、自治区人—民政府建设主管【部门或者直辖市【人民政府风》景名:胜,。。。区主管部门审批【 第二】十一条 《风景:名胜区规划经—批准后应《当向社会公布—任何组织和个人有】。权查阅 》 风景名胜】区,内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遵守经批准的【风景名?胜区规划服从—规,划管理 【 风?景名胜区规划未【经批准?的不得在风》景,名胜区内进行—各类建设活动 ! 第《二十二条 经批准】的风景名胜区规【。划不得擅自修改确】需对: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!中的风景名胜区范】围、性质、保—。护目标、《生态资源保护措施、!重大建设项目—布局、开发利用强】度以及风景名胜区】的功能结《构、空间布局、游客!容量进行修改的应】当报原审批机关【批准;对其他内容进!行修改?的应当报原审批【机关备案 ! 风景名《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!改,的应当报《原审批机关批—准 : 政—府,或者政府部门修【改风景名胜区规【划对公?民、: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造成财产损】失的应当依法给【予补:偿 ? 第二十三条! 风:景名:胜区总体规划的【规划期届满前2年】规划的组织编—制机关应当》组织专家对规划进】行评估作《出是:否重新编《制规划的决定—在新规划《批准前原规划继【续有效 》 —第四章 保护 ! ? , 第二十四条— 风景名胜区内【的景:观和自然环境—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!的原则严格保护不】得破坏或者随—意,改变: —风景名?胜区管理机》构,应当建立健全—风景名?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!。理制度 》 : 风景名胜—区内:的居民和游览—者应当保护》风,。景名:胜区的景《物、水?。体、林草植被、野】生动物和各项—设施 — 第二十》五条 风景名—胜区管理机》构应当对风》景名胜区内的—重要景观进行—调查、?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!护,措施 《 : :第,二十六条 在—风景名?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!。活动 【 (一)《。开山、采石、—开矿、开荒、—修坟立碑等破坏景】。观、:。植被和地形》地貌的活动;— ? ?(,二)修建《储存爆炸性、易燃性!、放射性、毒—。害性、腐蚀》性,物品的设施; 】 : (三《),在景物?或者设施《上刻划、涂污; 】 ? :。(四)?乱扔垃圾 ! 第二十七》条 禁?止违:反风景?名胜区规划》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!各类开发区和在核】心景区内建设宾【馆、招待《所、:培训中心、疗—。养院以及与风—景名胜资源》保护无关的其他建】筑物;?已经建设的应当按】照风:景名胜区规》划逐步迁出 — 第二【十八条 在风景名】胜,区内从事《。本条例第二十六条、!第二十?七条:。禁止范围以外的【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!。名胜:区管理机构审核【后依照有关法律、】。法规的规定办理审】。批手续 《 在—国,家级风景名胜区【内修建缆车、索【道等重大建》设工程项目的—选址方?案应当报省》、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建设主管部—门和直辖《市人民政《。府风景名《胜区主管部门—核,准 — ,第二十九条 在风】景名:胜区内进行下—列活动应当》经风景名胜区—管理机构审核—后依照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的规定报有》关主管部门批准 】 (一)】设置、张贴商业【广告; 【 (二)》举办大型游乐等【活动; 】 (三)改变水资】源、水环境》自然状态的活动; !。 (—四)其他影响生态】和景观的活动 【 ? 第三十条— 风景名胜区—内的建设项》目应: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!划并与景观》相协调不得》破坏景观、污—染,环境、妨碍游览 】。 在风景】名胜区内进行建【。设活动的建》设,。单位:。、施工单位》应当制定污染—。防治和水土保持方】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!护好周围景物—、,水体、林草植—被,、,野生动物资源—和地形地貌》 第三十!一条 国家》建立: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!。系,统对风景《名胜区规《。划实施?和资:源保护情况》进行动态监测 ! 国《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!地,的风景名胜区管【。理机构应当每年向】。国务院建《设主管部门报送风】景名:胜区规划实施—和土地、森林—等自然资源保护【的情况;国》务院建设主管—部门应当将土地、】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!的情况?及时抄送《国务院有关》部门 ?。 : 《 ,第五章 《利用和管理 ! 第》三十二条 风景名】。胜,区管理机《构应当根《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!保护民族《民间传统文化开【。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!光,和文:化娱乐活动》。普,及历史?文化和科学知—识 ? : 第三十》三条 风景名胜区】管理机构应当—根,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!理利用风景名胜【。资源改善交》通、服务《设施和游览条—件 — 风景名胜区—管理机构应》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!置风景名《胜区标志和路—标、安全警示等【。标牌: : 第三十四】。条 风景名胜区内】宗教活动场所的【。管,理,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!动场:所管理的规定执行】 风景名!胜区内涉及自然资】源保护、利用、管】理和:文物保护《以及自然保护区【管理:的还应当执行国家】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? ?。。 ?第三:十五条 国务—院建设?。主管部门《应当对?国家级?风景名?。胜区的?规划实施《情况、资源保护状况!进行监督检查和评】估,对发现的问题应当】及时纠正、处—。理 : 》第三十六条 风【景名胜区管理机【构应当建立健全安】全保:障制度加强》安全管理保障游【览安全并《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!经营单位接受有关】部门依据法律—、法规进行的监督】检查 《。 禁止超过】允许容?量接纳游客和在【没有安全保》障的区域开展游览】活动 】第三十七条 进【入风景名胜》区的门票由风—景名胜区管》理机构负责出售【门票价格依照有关】价格的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执行 】 风?景名胜区内的交【通、服?。务等项?目,应当由风《景名胜?区管理机构依—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《和风景名胜区规划】采用招?。标等公平《竞争的方《式确定经营者 【 : 风景名胜区管!理机构应《。当与经营《者签订合《同依:法确定各自的权【利,义务经营《。者,应当:。缴纳风?景名胜资源》有偿使用费 】。 , 第三《十八条 风》景名胜区的》门票收?入和风景名》胜资源有偿》使用费实行收支【两条:线,。管理 》 风景名胜【。区,的门票收入和风【景名胜资《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!门用于风《景名胜资源的保【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!胜区内?。财产:的,所有权人、使—用权人损《失的:补偿具?体管理?。办法:由国务院《。财政:。部,门、价格主管—部门会同国务—院建设主管部门等】有关部门制》定 — ,第,三十九条 风景【名胜区管理机—构不得从事以营【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!不得将规划、管理和!监督等行《政管理职能委—托给企业《或,者,个,人行使 】 风景?名胜区?管理机构《的工作人员不—。得在风?景名胜?区内的企业兼职 】。 【。第六章 法律—责任 【。 第四十—条 违反本条例【的规:定有下列行》为,之一:的,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!构责令停《止违法行《为、恢复原状或者】限期拆除没》收违:法所得并处50万元!以上100万元【以下的罚款》 , ? (一)在风景名!胜区内进《行开山、采石—、开矿等破坏景【观、:。植被、地形地貌的】活动:的; ? ? , (二)在风景名胜!区内修建储存—爆,炸,性、易燃性、放射】性、毒害性、腐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】;, 》 (三)在核心景区!内建设宾馆、招待】所、培训中心—、疗养院《以及与风景名胜资】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!筑物的 【 县级《以,上地方人《。民政府及《其有关主管部—门批准实施本—条第一款规定的【行为的?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《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降【级或者撤职的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【 第四十一【条 违反《本条例的规定在风】景名胜区内从事【禁止范围《以外的?建,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!区管理?机构审核的》由风景名《。胜区管理机构责令】停止:建设、限期拆除对个!人处2?万元:以上5?万,元以下的罚款对单】位处:20万元以上—50万?元以下的罚款 ! ?第四十二条 违【反本条例《的规定在国家级风景!名胜区?内修建缆车、索道等!重大建设工程项【目的选址方案未经省!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!设主管部门和直辖】市人民政府风—景名胜?。区主管部门核准县级!。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有关?部,。。门核:发选址意见书—的对直接负》责,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,。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处分;构】。成犯罪的《依,法,追究刑事责任 ! 第《四十三条 违—反本条例的规定个】人在:风景名胜区》内进行开《荒、修坟立碑等【破坏景观《。、植被、地形地貌的!活动的由风》景名胜区管》理机:构责令?停止:违法行?为、限期恢》复,原状或者采》取其:他补救措施没收【违法所得并处—10:00元?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!款 : 第四十】四条 ?。违反本条例的规定】在景物?、设施上刻》划、:涂,污或者在风》景名胜区《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!。名胜区管理机—构责令恢复》原状:或者采取其他补【救措施处50—元的罚款;》刻划、涂污》或者以?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!家保护的文物、【名,胜古迹的按》照治安管理》处罚法?的有关规定予—以处罚;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? 《第四:十五条? 违反本条例—的规定未《经风景?名,胜区管理机》。构审核?。在风景名胜区内【进行下列活动的由】风景名?胜区管理《机构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、限期恢!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!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!。得并处5万元以【上1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情》节严重?的,并处:10万元以》上20?。万元以下的罚款 ! ? (一)设置、张贴!商业广告的; 】。 《(二)举办大型游】乐等活?动的; !(三)改变水资源】、水环境《自然状态《。的活动的;》。 (四】)其他影响生态和景!观的:活,。动 第】四十六条 违—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!单位:在施工过程中—对周围景物、—水体、林草植被【、野生动物资—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!坏的由风《景,名胜区管理机构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、限期恢复》原,。。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!措施并处2万元以】上10万元以下的罚!款;逾期未恢—复原: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!。的由风景《名胜区管理机—构责令停止施工【 : 第》四十七条《 违: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!院建设主《管部:门,、县: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及【其,有关主管《部门有下列行为【之,一的对?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 ! (一)【。违反风景《名,胜区规划《在风景名胜区—内设立各类开发【区的; 】 (二)风景名【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!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!景名胜区总》。体规划的;》 : , ?(三)选择》不具有?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!编制风景名胜—区规划?的; 【 (四?)风:景名胜区《规划批准前批准在】风景名胜《区内进?行建设活动的; 】 , : (五)擅自修】改风景名胜区—规划的; — , (六》)不:依法履行监督管【理职责的其》他行为 》 第》四十八条 违反本条!例的:规定风景名》胜,。区管理机构有下列】行为:之一的由设》立该:。风,景名胜区《管理:机构的县《级以:。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!。改正;情节严重【的对: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给予降】级或者撤职的—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】。 (一)—超,过允许容量接纳【游客或者在没有【安全保?障,的区域开《展游览活动》的; 】。(二)?。未,设置风景名胜区标】志和路标、》。安,全警示?等标牌?的;: (三)!从事以营《利为:目的的经营活动【的; 】(四:。)将规划、管理和监!督等行政《管理职能委托给企】业或者个《人行使的; — (五)允!许风:景名胜区管理机构】的,工作:人员在?风,景,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!的; 【 (:六)审核同意在风景!名胜区内进行不【符合风景名胜—区,规划的建设》活动的?; 【(七)发现》违法行为《不,予查处的 》 , : 第四十九条 】。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!款,。、第四十《。一条、第四十三条、!第四十四条》、第四十五条—。、第四十六条规定】。的违法行《为依照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规的规定【有关:部,门已经?予,以,处罚:。的,。风景名胜《区管理机构不—再处罚 — ?。第五十条 》本条例第《四,十条第一款》、第:四,十一条、《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!四,条、第四《十五条、第四—十六条?规定的违《。法行为侵害》国家:、集体或者》个人的财产的有关单!位或者个人应当依】法承担民事责任【 : 第五十一条! 依: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!限,期拆除在风》。景名胜区内违法建】设,的建筑物、》构筑物或者其他设】施的有关《单位或者个》人必须立《即,停止建设活动—自行拆除;对继【续进行建设》的,作出责令限期拆【除决定?的机:。关有权制止有关单】位或者个《人对责令限期拆除】决定不服的可以在】。接到责令限》期拆除决定之日【起15日内向人民法!院起诉;期满不【起诉又不自行拆【除的由作出责—令限期拆除决定的】机关依法申》请人:民,法院强?制执行费用由—违,法者承担 — 第七】章 附则 》 》 :第五十二条 本【条例自2006年1!2月1日起施行1】985年6月7日国!务院发布的》。风景名胜区管理【暂,行条例?同时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