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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 景 名 】胜 区 《。条 例 — (2006年!。9月:。19日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!74号公布 【 根》据,2016年2月【6日国务院》关,。于,修改部分行政—法规的?决定修订) 】 第一章 !。总则 《 第【一条: 为了加强对风景】名胜区的《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!利用:。风景名胜资源制定】。本条例 《 第二条 !。风景名胜区的—设立、规《划、保护、利—用和管理《适用:本条例 《 》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!区是指具有观赏、文!化或: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!、人文景观比较【集,中环境?优美可供《人们游览《或者进行科学、文化!活动的区《。域 《。 : ,第三条 国家对【风景名胜《区实行科学》规划、统一管理【、严格保护、永续】利用的原则 ! 第四条 风景】名胜区所在》地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设置的【风景名胜区》管理机构负》责风景名胜区—的保护、利》用和:统,一管理工《作 《。 第《五条 国《务院建?。设主管?部门负责全国—风景名胜区的监【督管理工作国—务院其他有关部门】按照国务院》规定的职《责分工负责》。风景名胜《区的:有关监督管理工作】。 —省、自治区人—民政府建设主管【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!。府风景名胜区主【管,。部门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风景【名胜区的监督管理】工作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市人民政府【其他有?关部门按照规—。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!景名胜区的有关【监督管理工作 【 《 第六?条 :任,。何单位?。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!名胜:资,源的义务并》有,权制止?、检举破坏风—景名:胜资源的《行为 】 第二章 —。设立 《 第【七,条 设立风景名胜区!应当有利于保护【和合理利用风景名】胜资源 !新设立的风景名【胜,区与:自然保护区不得重】合或者交叉》。;已设立的风—景名胜区与》自然保护《区重合或者交—叉的风景《名胜区规《划与自然保护—区规划应当相—。协调 【 第八条 风景名胜!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!。名胜区和省级—风景名胜区》 , 》自然景观和人文景】观能够反映重要自】然变化?过程和重大历史文】化发展?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!态或:者保持?历史原貌《具有:国,家代表性的》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!风景名胜区;具【有区域代《表性的可以申—请设立省《级风景名《胜区 】第九:条 申请设》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!交包含?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! ? ?。(一:。)风景名胜资—源的:基本状?况; 》 (二)—拟设立?。风,景名:胜区的?范围以及核》心景:区的范?。围;: 》 ,。。(三)拟《设立:风景名胜区的—性,质和保护目标;【 (四)!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!游览条件; ! (五《)与拟?设立风景《名胜区内的土地、森!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!等财产的所有权人、!使用:权人协商的内容【和结果 !第十条 设立国【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!、自治?区、直?辖市人民《政府提出《申,请,国务: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!国,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!。门、林业《主管:部门:、文物主管部门等有!关部门组织论证提】出审查意见报国务】。院,批准公布 — 设》立省级风景名—胜区由县《级人民政府》提出申请省、自治】区人民政府建设【主管部?门或者直辖市—人民:。政府风?景名:胜区主管部门会【同,其他有关部门组【织论证提出审查【。意见报省、自治区】、直辖市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! 《。 第十一条 风【景名胜区内的土地、!森林等自《然资源和房屋等财】产的:所有权人、使—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!法,律保护 《 申请【设立风景名胜区【的,人民政?府应当在报请—审批前与风景名胜】区内的土地、森林等!自然资源和》房屋等财《产的所有权人、【使用权人充分—协商 【。 因设立风景—名胜区对风景名【胜区内的土地—。、森林等《自然:资源和房屋等财产】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!人造成损失》的应:当,依法给予补》偿 】 第三章《。 规划 ! 第十二》条 风景名胜区【规划分为总体—规,划和详细规划— —第十三条《 风景名胜区—总体规划的编制【应,当体现人与自然和】。谐相:。处,、区域协调发展和】经济社?会全面进步的—要求坚?持保护优先、—开,发,服,从保护的原则—突出风?景名胜资《源,的自然特性》、文化内涵和地方特!色 风】景名胜区总体规划】应当包?括下列内容 】 (一》)风景资源评价;】。 (二)!生态资源保》护措施、《。重大:。建设项?目布局?、开发?利用强度; 【 (三)【风景名胜《。区的功?能结:构,。和空间布《局; 【 (四)《禁止开发和》限制开发的范围; ! (五【),风景名胜《区的游客容量; ! (六)【有关专项规划 ! ?第十四条 》风景:名胜区应当自—设立:。之日起2年内编制】完成总体规划总【体规:划的规?划期一?般,为20年 【 第十五条【 风景?名胜区详细规—划应当根据核心【景区和其他景—区的不同《要求编制确》定基础设施》、旅游设施、—文化:设施等建《设项目的选址、布】局与规?模并明确建》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!计条件 【 :风景名胜区》详细规?划应:当符合?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】划 》。 :。第十六条《 国家级风》景名胜区规划由省、!自治区人民政府【。建设主管部门—或者直辖市人—民政府风景名胜【区主管部门组—织,编制 ? 省级【风景名胜《区,规划由县《级人民政府组—织编:制 第】十七条 编制风景】名胜区规划应当采】用招标等公》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!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!位承担 !风景名胜区规划应】当按照经审定的风景!名胜区范围、性质】和保护目《标依照国家有关【法律、法《。规和技术规范编【制 《 第《十,八条 编制风景名胜!区规划应当广泛【征求有关部》门、公?众,和专家的意见—;必要时应当进【行听证? —风景名胜区规划报】送审批的材料应当】包括社会各界的意见!以,及意见采纳的情况和!未予采?纳的理由 》 第—十,九条 ?国家级风《景名胜区的》总体规划由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审查后报国】。务院审批 【 :。 ,。国家级风景名—胜区:的详细规划由省、自!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!管部门或《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!景名胜区主管部【门报国务《院建设主管部—门,审批 【 第二十条》 省级?风,。。景名胜区的总体【规划由省《、自治区《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!批报国?务院建设主》。管部门备案 ! 省级风景—名胜区?的详细规划由省【、自治区人民—政府:建设主管《部门或者《直辖市人民政府【风,景名胜区主》管部:门审批 》 第二十一条! ,风景名胜《区规划?经批准后应当向【社会:公布任何《组织:和个人有权查—阅 风景!名胜区?内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遵守经批准的风】。。景名胜区规划服【从规划管理》 : 风景名【。胜区: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!在风景?名,胜,。区内:进行:各类建设活动 【。 ? 第二十二条 】经批准的风景名胜】区规划不得》。擅自修改确》。。需,对,风,景名胜区总体规划】中的:风景名胜区范—。围、性质、保护目标!、生态资源保护【措施:、重大?建设项目布局—、,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!景名胜区的功能结】构,、空间?。布局、游客容量进】行修:改,的应当报原审批【机关批准;对其他内!容,进行修改《的应当报原审—批机关备案 — 》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!确需修?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!关批准 》 政府或【者政府部门》。修改风景名》胜区规划对公民、法!人或者?其他组织造成—财产损失的应当【依,法给:予补偿?。 第二十!。三条 风景名胜区】总体规?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!年规划的组织编【制机:。关应当组织专家【对规划进行评估【作出是否重新编制】规划的决《定在:新规划批准前原规划!继续有效《 —。 第四章》。 保护 《 : 第二十】四条 风景名胜区内!的景观和自然—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!发展:的,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!坏或者?。随,意改变 !风景名?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!立健:全风景?名胜资源保护的各】项管:理制度 》 , , 风景名胜区内】的居民和游览者【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!的景物、水体—、林草植被》、野生?。动物和各项设施 】。 第—二十五条 风—景,名胜区管理机构应】当对风景名胜区【内,的,重,要景观进《行调查、鉴定并【制定相应的》保护:措施 【 第二十六条— 在风景名》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!。活动: (【。一)开山、采石【、开矿、开荒、修】。坟立碑等破坏景观】、植被?和地形?。地貌的活动; !。 ?(二)修建储存爆炸!性,。、易:燃性、?放射性、毒》害性、腐蚀性物【品的设施;》 ,。 , (三—)在景物或者设【施上刻划、涂污;】 》 (四)乱扔垃圾】 , , ? 第二十七条— 禁止违反》。风景:名胜区规划在风景】名胜:区内设立各类开发】区和在核心景—区内:建设宾馆、》招待所、《培,训中:心,、,疗养院以及与风【景名胜?资,源保护无《关的:。其,他建筑物;》已,经建设的应当—按照风景名胜区规】划,。逐步:迁出: 《 :第二十八条 在风】景名胜区内》从事本?条例第二十六条【、第二十七条禁止范!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!当经:。风景名胜区》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!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!手续 【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!区内修建缆车、索道!等重大建设》工程项目的》。选址:方案应当报省、【自治区人民政—府建设主管部门和】直辖市?人民政府风》。景名胜区主管部门】核准 》 第二十九条 !在,风景名胜区内进【行下列?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!区,管,理机:构审核后依照—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报?有关主管部门批【准 《 (一)设置、!张贴商业《广告; 【。 (二)举—办大型游乐》等活动;《 (【三)改变水资源、】水环境自然状—态的活动;》 ,。 (—四)其他影响—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! : 第三十条【 风景名胜区内【的,建设项?目应:当符合风景名胜区】规划并与景观相【协调不得破》坏景观、污》染环境、妨碍游览】 》 在风景名胜—区内进?行建设活动的—建设:单位、?施工单位应当制【定污染防治和水土】保持:方,案并:采取有效措施保护】好周围景《物、水体《、林草植被、野生】。动物资源和》地形:地貌: 第三】十一条 《国家建立风》景名:胜区管?。理信息系统》对风景名胜区—。规划实施和资—源保护情况》。进行动态监》测, 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】。所在地的风》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!当每:年向国务院建设【主管部?门报送风景名胜区】规划实?施和土地、森林等】。自然资源保护的情】况;:国务院建设主—管部门应当》将,土地、?森林等自《然资:源保护的情况—及时抄送《。国务院有《关部门 ! 第五章 —利用和管理 — 【第三十二条 —风,景名胜区管理—机,构应当根据风—景名胜区的特点【保护民族民间传统】文化开展健康—有益的游览观光【和文化娱乐》活动普及历》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! 《 第三十三》条 风景名》胜,区管理机《构应当?根,据风景?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!风景名胜资》源改善交《通,、服务设施》和游:览条件 《 : 风景名胜【区管理机构应—当在风景名》胜区内?设置风景名胜—。区标志和路标—、安全警示等标【牌 【第三十四条 风【景名胜?区,内宗教活《。动场所的管理依照】国家有关宗教—活动场所管理的规】定执行 《 风景【。名胜区内涉及自然】资源保护、利用、管!理和文物保护以及自!然保护区管理—的还应当执》行国家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,规定 【 第三十《五条 国务》院建设主《管部门?应当对国家》级风景名胜区的规】。划实施情况、资源保!护状:况进行?监督检查《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!应当及时纠正、处】理 《 第三十六【条 风景名胜区管理!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安全保障制度加强】安全管理保障—游览安全并督促【风景名?。胜区内的《经营单?位接受有《关部门依据法律、】法规进行的监—督检查 】 禁止超过允许【容量接?纳游:客和在没《。有安:全,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!活动 【 第三十七条 进】入风:景名胜区的门票【由风景名胜区—管理机构负》责,出售门?票,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!法律、法规》的规:定执行 【 风景《名胜区内《的交通、服务等项目!应当由风景》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!有,关法律、法》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!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!的,。方式确定《经,营者 《。 , 风《景名胜区管理机构】应,当与经营者》。签订: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!权利义务经营—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!资,源有偿使用费 】 第三十八条! ,风景:名胜区的《门票收?入和风?景,名胜资?源有偿使用费实行】收支两?条线管理 !。 ,风景名胜区》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!胜资源有偿使用费】应当专门用于风【景,名胜资?源的保护和》。。管,理以及风景名—。胜区内?财产的所有权人【、使用权人损—失的:补偿具体《管理:办法由国务》院财政部门、价【格主:管部门会同国—务院建设主管部【门等有关部门制【定 — 第三十九条—。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!构,不得:从事以营利为目的】的经营活动》不得将规划、管【。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!。职能委托《给企:业或者个《人行使 》 风》景名胜区管理机【构的工作人员不得】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!业兼职 》 ?。 第六章— 法律责《任, ? , ? 第四?十条 违反本条例】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:由,。风景名胜《区管理?机构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、恢复原!状或者限期拆除没】收违法?所,得并处?50:万元以上100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【(一:)在风景名胜区【。内进:行开山、《采石、开矿等破【坏景观、植被、地】形,地貌:的活动的; — ? (二《。)在风景名胜区内】修建储存爆炸—性,、易燃性《、,。放射性、毒害性、】腐蚀性?物,。品的:设施的; ! (三)在核心景】区内建设宾馆、招待!所、培训中心—、疗养?。院以及与风景名【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!他建筑物的 】 ?。县级以?上地方?。人民政?府及:其有关主《管部门批准实施本条!第一款规定的行为】的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,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!。或者撤职的处—。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,追究刑事责任 【 第四十】一条 违《反,本条例的规定在【风景名胜区内从事】禁止:范围以外的建—设活动未经风景【名,胜区管理机构审核】的,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!构责令停《止建设、限期—拆除对个人处—2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?的罚款对单位处2】0万元?以上50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【 第《四十二?条 :违反:本条:例的规定在国家级】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!车、索道等重大建设!。工程项?目的:选址方案未》经省: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!设主管部门和直辖】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!区主管部门核—准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核发选址意【见书的对《直接:。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《给予处分《;构:成犯:罪的依?法,追究刑事《责任 ? 第四十三!条 违反《本,条例的规定个人在】风景名胜区》内进行开荒》、修坟?立碑等破坏景观【、植被、地形地貌】。的活动的由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!责令停止《违法:行为、限期恢—复原状或者采取【其他补救措施没收】违法所得并处—100?0元以上1》。万元以?下,的罚:款 — 第四十《四条 违反本条【例的规定《在景物、设施—上刻划、涂污—或者在风景名胜【区,内乱扔垃圾的由风】景名:胜区管?理机构责令》恢复原状或者采【。取,其他补救措施处50!元的罚款;》刻划、涂污或者以其!他方式故意》损,坏国家保护》的文物、名胜古【迹的按?照治:安管理处罚法的【有关规定《予以处罚《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第四十!五条: 违反本条例—的规:定未经风景名胜区】管理:。机构审核在风景【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!。动,的由风?景名胜?区,管,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!。。行为、限期恢复【原状或者《采取其?。他,补救措施没收违【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!上10万元以—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。重的并处1》0万元以上2—0,万元:。以下:的罚款 】 (一)设置、张贴!商业广告的; 【 ? (二)举办大型!游乐等活动的; 】。 : (三》)改变水资源、水】环境自然《状态的活动的; 】 , (四—)其:他影响?生态和景观的—活动 《 第四十【六条: 违反本《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!在,施工过程中对周围】景物、?水,体、林?。草植:被、: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!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!景名胜?区,管理:机构:责,令停止违法行为【。、限期恢复原状或】者采取其《。他补救措《施并:处2万?元,以上10万》元以:下的罚款;逾期未】恢,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!措施的由风景—名胜区管理》机构责令停止施工】 第【四十七条 违反本条!例的规定国务院【建设主管部门、县】。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及其有》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!。为之一?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》。人员依?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!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? (一)违】反风景名胜区规【划在风景《名胜区内《设立各类开发区的;! 》 ,(二)风景名—。胜区:。自设:立之:日起未在《2年内编《制完成?风景:名胜区总体》规划的?; 【(三:)选择?不具有相《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!。制风:景名胜区规划的;】 》 (四)《风景名胜区规划批】准前批准在风景名】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!的,; : (—。五)擅?自修改风景》名胜区规划的;【 : (六)不】依,法履行监《督管理职责的其【他行为 !。第四十八条 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风!。景名胜区管理机【构,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由设立】该,风,景名胜区管》理机构?的县级以《上地方?人民政府责令—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对直接》负,责,的主管?人,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给予降级或者撤职】的处分;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【 (一)超【。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!或,者在没有安全保障】的区域开展游—。。览活动的;》 (二)!未设置风景》名胜区标志和—路标、安全警示【等标牌的《;,。 ,。 (—三)从事以营利为目!的,的,经营活动的;— : (四)将规!划、:管理和?监督等行政管理职】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!人行使的; 【 , (五)—允许风景名胜区【管理机?构的工作人员—在风景名胜区内【的,企业兼职的; ! (六)审【核同意在风景名【胜区内进《行不符?。合风景名胜区规【。划的建设《活动的;《 (七】。),发现违法行为不【予查处的 【 第四十九【。条 本条例第—四十条第一款—、第四十《一条、第四十三【条,、第四十四》条、第?四,。十五条、第四十六】条规定的违法行【为依照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规的规定有】关部门已《经予以处罚的风景】名胜区?管理机构不再处罚】 : ? 第五十条 本条例!第四十条《第一款、第四十【。一条、第四十三条、!第,四十四条《、第四十五条、第】四十六条《规定的违法行为【侵害国家、集体或】者个人的财产的有关!单位或?者个人应当依法承】担民事责任 【 第五十【一条 依照本条例的!规定责?令限期拆《除在风景名胜区内】违,法建设的《建筑:物、构?筑物:或者其他设施的有关!单,位或者个人》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活!。动自行拆除;对【继续:进行建设的》作出责令《限期拆除决定的机】关有权制止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】对责令限期拆—除决定不《服的可以在》接到责令限期—拆除决定之日起【15日内向人民法】院起诉;《期满:不起诉又不自行拆】除的由作《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!的,机关依法申请人【民法院强制执行费】用由违法者承担 ! ? 第《七章: 附则 》 : 《第五十二条 本条】例自2006年12!月1日起施行198!5年6月7日国务】院发布的风景名胜】区管理暂《。行条例同时》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