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?
?
淄博市散装!水泥管理办》法
?
?(2003》年1月26日淄博】市人民?政府令第31号【公布: 自2003—年3月1日起施【行):
第一《条 为发展》。散装:水泥事业减少环境】污染:节约:资源规范水泥—生产、?流通和?使用行为《提高社会《经济效益根据有【关法律法规结—。。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办法
【
第二?条 本市《行政区域内的—水泥生产、销—售、:运输、使《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!办,法
第三条 散装!水泥:管理应当《坚持全面《规划、?统,一,管,理的原则
发!展散装水泥应当【以市:场为导?向科学规划限制袋装!鼓,励散装提高水泥散】装率发展商品—。混凝土推广应—。用商品砂浆
第】四条 市散装—水泥行政管理机构】负责全市散装水泥】的行政?管理工?作区县散装》水泥:行政管?理机构按照》管理权限负责本【行政:区域内散装水—泥的行?政管理工作业—务上接?受市散装水泥行政管!理,机构的领导
】
计划、建设、财政!、环:保、物?价、质量技》术监督、统计—、公安?等部门应当按照【。各自职责做好散装】水泥:管理的相关》。工作
第五—条 各级人民—政府应?。当把发展《。散装水泥《纳,入,国民经济与社会发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】
第六条 市【散装水泥行》政,管理机构《应当依照全》。市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编制散装水泥】发展规划《和,年度计划报市—政府批准后组织【实施
第》。七条: 水泥生《产企业(包》括水:泥粉磨站下同—。)应当配置散装【水泥发放设》。施和运输设备—提高生?产和供?应,散装水?泥的综合《。配套能力其散装【水,泥发放能《力不得低于》水泥生产能力的70!%新建、《改建和扩建水泥生】产,。项目其散装》水泥发放《设施应当与生—产项目同时》设计同时建》设、同时投入使用 !
市散》装水泥行《政管理机《构应当按照前款规】定对新建、改建和扩!建散装水泥》项目的散装水泥发】放,能力进行审查未经】。。审,查同意有关部门不】予批:准建设
第八【。条 水泥生》产企业?应当保证《其生产?的散装水泥》符合国?。。家规定的质量标【准
生—产、装?卸、:运,输、储存、》。。使用散装水》泥的设施、设—备应当符合环境保】护要求
第九条】 市散装水泥行【政管理机《构应当根据》全市发展散》装水泥规划分年度向!水泥生产企业下达生!产散装水泥》指导性计《划并为散装水泥生产!、使用?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和!协调服务
第十条! 商:品混凝土《生产企业、水泥制】品生:。产,企业以?及,区县城?区范围?内,的建设?工,程应当全部使—用散装水泥其他建设!工程:使用散装水泥率应当!达到80%以上 !
三级资》质,及其以上《施工企业应当配置】相应的?。散装水泥储存、使】用设备
第十一条! 水泥生《产企业和散装—水泥使用单位应当】按照有关规》定,向散装?水泥行政管理机【构报送散《装水泥生产、使用统!计报表不得虚报【
第十二条 【设有商品混凝土搅】拌站的区县城区范围!内的建?设工程?不得现场搅拌—混凝土 》
商品《混凝土?供,应单位?不得拒?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!凝土
?
第十三条》。 在规定范围内使】用商品混凝土的【工程项目其》商品混凝《土,的结算价格应当按】照市建设《行,政管理部门公布【的价格执行
【第十四?条 运送散装水【泥和:商品混凝土的专【用车辆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应【当按照特种车—辆予:以管理专用》车,辆需要进入市区禁行!、,禁停路段的应当到】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办理?专用运输车辆通行】证
第十五条【 生产袋装水—泥企业以及》使,用袋装水泥的—建设单位和》。。个人应当按》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范!围和标准向散装水泥!行政管理机》构缴纳散装水—泥专项资金散装水】泥行政?管理机构可以按照】国家和省有关—规定委托其他—部门代?征并支付代征业【务,费
》征收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应当—使用省财政部—门印制的山东省【行政事业性收费【、政府性《。基金缴款通知—书实行票款分离办】法纳入财政预算【。基金:管,理按照国家规定【的用途专款》专用任何单》。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】、挪用
第十【六,条 :散装水泥专项—资金使用范围是【。
》
(一)散【装水泥设施设备【建,设、购买《及维:修;
《
(》二)散装水泥—的,。科研与技术开发;
!
《
(三)散装水泥项!目贷款贴息;
【
》。(四)代征业务费】。开支:;
《
(五)《散装水泥行政管【理机构的工作—经费:。及宣传、技术—培训、表《。。彰奖励?。等与散装水泥有关】的其他开支》
,。
第十七条 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】用,于散装水泥设—施、:设备建设或》者改造项目》。的按下列程序—办理
—。。。 ,。
?(一)使用》单位提出书》面申请和项目—建,设可行性报告;
!。
(二)散装!水泥行政《管理机构对项—目进行可行性审查;!
》
(三)报财—政部门审批;
【。
,
(四)财】政部门根据项目预】算拨付资金 【
前款规定的项目!竣工:后散装水泥行—政管理机《构应当参与验收并对!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!督
第十八条 财!政、审计等有—。关部门应当按—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对散装水泥专—项资金?的征收、解缴、管】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!督检查
第十九条! 违反本《办法规?定水泥生产企业和散!装水泥使用单位虚报!。散装水泥生产—、使用量的由散装水!泥行政管理机构【。按虚报?量每吨五元处以罚款!
第二十条 违】反本:办法规定未》按规定比《例使:用,散装水?泥的:由散装水泥行政管】理机构按其低于【。规定比例的数—量每吨十元处—以罚:款
?。第二:十一条 《违反本办法规定设有!商品混凝土》搅拌站的区县—城区范围内的—建设工程现场搅【拌混凝土的》由建设行政管理【部门责令改正并对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!位按其现场搅—拌的:混凝土?量每立方米五十元】处以罚?款
第二十—二条 生产袋装水泥!。的企业?、使用袋《装,水泥的建设单位【和个人未《。按规定缴纳散—装,水泥:专项资金《的由散装水泥行【政管理?机构责令限期缴【纳逾期不缴纳的【按日加收千》分之二滞纳金—
第?。二十三条 截留【、挪用?散装:水泥专项资》。金的由财政、审【计部门?依法:予以处理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》 超标准】、超范围征收—。散装水泥专项—资,金的由财政、物价部!门依法予以处—理,
第二十四—条 拒绝、》阻碍散装水》。泥行政管理》工作人员依》法,。执行公务的》由,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!理处罚条例予—以处罚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?事责任
第二十】五条 散装水—泥行政管理机构及】其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?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《的依: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?事责任
第二【十六条 当事人【认为行政机关—的具体行政》行为侵犯其合法权】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!政复议或《者提起行政诉讼【
第二十》七,条 :本办法自20—03年3月1日起施!行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