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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淄,。博,市,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!
淄博市国有!土地储备办法已经】。市政府?第36次常务会【议讨论?通过,?现予发布,自20】05年7《月1日起施》行
市 长 【。刘慧晏 》 :
《二○○五年》五月二十六日
! 第一《章 总?。 则
第》一条 为进一步规】范国:。有土地储备行—为,加?强政府对土地供应和!利用的?宏观:调控,优化配置土】地资源?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土地管理法、淄】博市:土地: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!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!,制定本《办,法
张东】伟,律师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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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, 本市行政区—域内的国有》土地储备适用本【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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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 市、】县土:地行政主管部—门(以下简称土【。地部门?。)负责本行政—。区域内的国有土【地储备?管理工作《。
》 —市土:地部门可以委托区】土地:部门负?责本区范围内的国有!土地储备《管理工作 》
《 ? 市、》区县土地储备机构具!体承担本行政—区,。域内的?。国有土地储》备工作,其中张店区!、,淄博高新《技术产业开发—区的国有土地储【备,工作由市土地储【备机构承担
】 :
: 第四条 国有土!地储备应当遵循【统一、有序、效【益、合?理,的原则?。
! 第五条 计划】、建:设、财政《、规划、房管等有关!部门,应当按照【各自职?责,协同做好土【地储:备的:相,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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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储备方】式方法
》第六条 国有土【地储备可以采—用依法征收、无偿】收回、有偿》收回、收购等方式】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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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根》据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确定的【城镇:发展需要使用—的集体土地,由【土地部门依法—征收:,直接纳入政府【土地:。储,备 《
】第,。八条 下《。列国有土地,经有】批准权的《人民政府批准后,由!土地部门依法—。无偿收?回土地使用权—,,。直接纳入政府土地储!备:
】 :(一:。)因单位《搬迁:、解散、撤销、【破产、产业结构调】整或:者其他原《因停止使用的原【。划拨土地; —
(!二)公?路、铁路、》机场、矿场等经【核准报废《的土地?;天下房地产法律】服务网
— 》 (三)《土,地出:。让等有偿使用—合同约定的土地使】用期限届《满,土地《使用者未申请—续期或者《虽申请续期但—未获批准的土地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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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(四)超过【土,。地出让?合同约定的动工开】发期限满二年未开发!的土地?;
【 (五)经【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!国有:建设用地连》续二年未使》用,的土地;
】 : ?(六)?法律法规规定可以】无,偿收回的其他土地】 ?
》
第九条 】下列国?有土地,经有批【准权的人民政府批】准后:,由土?地部门依法有偿收回!土地使用权》,纳入政府土地储】备:
》 (一【)政府为公共利【益,需要使用的土地【; :
— (二)》因实施城市规划【进行旧城《改造:调整使用的土地【;
— (三)土地!使用权人申请收回】的原划拨《土地;
》
《 (《。四)法律法规规【定应当有偿收回的其!他土:地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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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下列!。。。国有土地《,经有批准权的人】民政府?批准后,《。由土地储备机构依】法收购,《纳入政府土地储【备:
《。 —(一:)以出?让方式取《得,土地使用权后,没】有能:力按照合《同约定开发,又不具!备转让或《者租赁条件的土【地;
! (二)》土地使用权》转,让时,政府》依法享有优》先购买权《的土地;《
— ?(三)土地使—用权人依《法向政府申请收【。购的出让《土地;? ,
(!四)法律法规规定可!以收购的其他土地 !
】。
第《十一条 《土地征收《的程序按照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】的规:定执行
】 其他土!地的收回、》。收购应当按》照下列?程序进行:》
? (一)】确定地?块根据年《度土地?。储备:计划、政府指令或】者土地使用权—人的申请,确定拟收!回、收购的地块 】
— ? (二)权属调【查对拟储《。备土地的《权属、面积、四至范!围、土地《用途以及地上建筑物!的权属等情况进行】实,。地调查和审核—
! (三)征—询,意见根据实地—调查的情况,—向规划等有关部门】征求意见 —
!(四)测《算费用根据》土,地权属调查》、地籍测量结果和】补偿标准《测算土地补偿—费用
! (》五):制定方案根据补【偿费用测算》结果,提出土—地收回、收购的具体!方案,报《土地部门《审核 ?
】。。。 (?六)签订合同—根,据收回、收购方案】,由土地储备—机构与原《土地使用权人—签订国有土地使用】权收回、收购—合,同
【 : (七)政府】审批:土地储备机构将土】地收回、收购—等相关资料报经土】地部:门审核后,报政府审!批下发?收回、收购》土地使用《权批准文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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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: (八)实施—补偿:土地储备机构根据】国有土地使用权收】回、收购合》同的约定,向原土】。地使用权人支付土】地补偿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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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,。。。九)交付土地根据国!有,土地使用权收回、收!购合:同的约定,原土【地使用权人向土【地储备机构》交付土地以及地上】建筑物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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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土地收回》、收购时,土地使用!。权人应当提供下列】资料:?
》 (《一)土地《使,用权人?的身:份证明,土地使用权!人是法人的,—。应,。当提供法人资—格,。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!身份证?明;
》 《 (二)》土地使?用权:属证明?; :
— (三)地上建】筑物、其他附着【物的:产权证明;
【
(】四)宗?。地图;
】 , (《五)主管部门—意见;
》
— (六)依法需要】提交的其他》资料
】。 》 委托他人办—理的,还应》当提交授权》委托:书 ?
第三》。章 补 《偿
第十三条 !征收集体《土地的,《按照土地《。管,理有:关法律法规的规【定给予?补偿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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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无偿】收回土地使用权【的,,,对其地上建》筑物、其他附着【物可以依《法给予?补偿
【
—第十五条 有偿收】回土地使用权—的,其?补偿数额按照—房地产评估价格【的一定比例确—定,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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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—条 收购出让—土地使用《权的,?其收购价格》根据土?地使用权在出让【期内的?剩余使用《年限,?按照房地产的评估】价格确定 》
! 第十七条 土【地储备机构未按约】定给予原土地使【用权人补偿的,原土!地使用权《人可以?拒绝交付土地—,并可以依法—要,求赔偿
【
第四章 开发【与供应?
第十八》条 对纳入储备的】。土地,规《划部门应《当制定详细》规划,提出》规划条件并附图【 网:务服律?法产地房《下天 《
《
第》十九条 土地储【备机构可以在土地】储备期?间,临时利用储备地!。块但储备地块的临】时,利用不得影响城市规!划和市容环境,不得!修建永久《性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其他附着物
【
: 储备【土地在依法供应前】,土地储备机—构可以将储》备土地使用权单独或!者连同地上建—筑物出租、抵押或者!临时改变用途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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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土地部门应当】定期向社会公告储备!土地的供应计划,】并按计?划依法通过招标【、拍卖、挂牌等【方式供?应土地需《要前:期开发整理》的,由土地储备机】构负责实施》
】 第二?十,一条 城市规—划区范围内的建设】项目:使用国有土地—的,应当从政府储备!土地中依法取—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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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土地【储备资?金
第二十二【条 土地储备资金】可以通过以》下途径筹措:
】 《 (一)储备【土地收益《;
— : , (二)《。银行:贷款; 《
? , (》三)其他资金来源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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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。二十三?条 土?地储备?资金由财政部门【负责管理和监督【使用:,土地储备机—。构负责?资金:运营和会《计核算土地》储备资金必须专款】专用:,禁止挤占》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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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十:四条 ?储备土地运营—实现的收益,应当】按,照规定上《缴财政,《专项用于城市基础】设施建设、》土地开?发整理和充实—土地储备资金,其】中用于充《实土地储备资金比例!不得少于储》备土地收益的30】%,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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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!土地部门可以—从储备?土地收益中》提,取,2%的业务经费业】务经费的使用,【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预!算外资金管》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!。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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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六条? 土地储备》资金:管理、使用的有关】制度,?由市财政部门会同】市土地部门制订【
:第六章? 罚 则《
第二十七条【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,土地使用权!。。。人拒不交出依法收】回、收购《的土地的《,由土地部门责令】交出土地,并处【以每平方《米20元罚款— :
【 第二《十八条?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,?土地使用权符—合收购条件,—但土:地使用权人拒绝收】购并擅自转让的【,其转让《行为无效,由—土地:部门给?予警告,并》处以2万元罚款【原土地使用权—人未按?照合同约定交付土】地及地上建筑—。物,的,由土地部门责令!限期交付,》逾期不交付的,申】。请,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,并处以每—平方:米,20元罚款
】
第二十九!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!,,原土地使用权人未】按合同约定》。交付土地及地上建】筑物、其他附着【物的,由土地部门】责令限期《交付,逾期不交【付的:,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《执行,并处以每【平方米20》元罚款
】
第三十【条 :当事人对《土地部门做出—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!的,:可以依法申》请行政复议》,也可以直接向人】民法院起诉但当事】人认为?行政机关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!其依法取得的—土地所有权》或者使用权》的,应当先》申请行政复议;【对复:议决:定不服的,可以【依法:向人民法院起—诉逾期不《。申请复议,也不向】人民法院起》诉,又不《履行决定的,—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申!请人民?法院: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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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一条 土地部门和!。土地储备机构的【工作: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权、徇私舞—弊的,依法》给予行?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:,依法追究》刑事:责任
第七!章 附 则
第】三,十二条 本办—法自2005年7月!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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