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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《 , 淄《博市国有土地—储备办法 !。淄博:市国:有土地?。储备办法已经市【政府第36次—常务:会议讨论通过,【现予发布,自20】05年7月》。1日起施行 市】 长 刘慧》晏    — ?二○○五年五月二】十六日 《 《第一章 总 则 !第,一条 为进一—步规:范国有土地储备【行为,?加强政府《对,土地供应和利用的】宏观调控,优化【配置土地资源,根据!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】。。地管:理法、淄《博市土地管》理若干规定等法【律法:规,结合本市实际】。,制定本办法— 》张东伟?律师编?辑   — : 第二条— 本市行《政区域内的国有【土地储备适用—本办法    【。 — 第三条 市、【县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(以下简!称土地部《。门)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的》国有土地储备管理】工作   》    【 市土地部门可以】委托区土地部—门负责本区范围内的!国有土地储备管理】工作: ,     】。  :市、区县土》地储备机构具体承担!本行政区域》。内的国有土地储备】工作,其《中张店区、淄博【高,新技术产《业开发?区的国有土地储备工!作由市?土地:储备机构承担 】 《 : 第四条 国有土】地储备应《。当遵循统一、有【序、效益、》合理的?原,。则    】 第》五条 计划、—建设、财政、—规划、房《管等有?关部:门,应当按照各自职!责,协同做》好土地储《备的相关工》作    —第二:章 储备《。。方式:方法 《。第六条 《国有土地储备—可以采用《依法征收、》无偿收回、有偿收】回、收购等》方式   》 《 第七—条 根据土地利【用总体?规划确定的城—镇,发展需要使用的集】体土地,由》土地:部门依?法征收,直接纳【。入政府土地储备【。 ,   ! 第八条 下列【国有土地,经有批】准权:的人民政府批准后】。,由土地《部门依?。法无偿收回》土,地使:用权,直接纳—入政府土《地储备?:     !(一)因单位搬迁】、,解散、撤销、破产】、产业结构调整或者!其他原因停》止使:用的:原划拨土地; 】 ?    (二)【公路、铁路、机【场、:矿场等经核准报【废的土?地,;天下房地产—法律服务网 !   ?  (三)土—地出让等有偿使【用合同约定的土【地使用期限》届满,土地使—用者未申请》。续期:或者虽申请续—期但未获批准的土】地; 《     (】四,。)超过土地出让合】同约定?的动工开发期限满】二年未开发的土地;!     !(,五)经依法》办理审批手续的【国有建设《用地连续二年未使用!的土地; 】。   ?  :(六)法律法—规规定可以无偿【收回的?其他土地《   ? ? 第【九条 下列国—有,土地:,经有批《准权:的人民政府批准后,!由土地?部门依法有》偿收回土《地使用?权,纳入政》府土地储备:—   —  (?一)政?府为公共《利益:需要使用的土地【;   】  (二)因实施】城市规划进行旧城】改造:调整使用的土地;】  —   (三)—土地:使用权人申请收回】的原划拨土地—;    ! (四)《。法律法规规》定应当有偿收回【的其他?土地:  :  — 《第十条 下列—国,有土:地,:。经有批准权》的人民?政府批?准后,由土地—储备机构依法收购】,纳:入政府?。土地储备: 【   《  (一)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!使用权后《,没有?能力按照合》同约定开发,又不】。具,备转让或者租—赁条件的土地—;    ! (二?。)土地使用权转让】时,政?。府,依法享有优先购买】权的土地; 【。    — (三)土》地使用权人依—法向:政府:申请收?购的:出让土地;》     !(四)?法律法规规定—可以收?购的:。其他:土地 ?   】 第十一条 】。土地征收的程—序按照国家》。有关法律法》规的规定执行—。  :  ?    》 其他?土地的收回、收【购,应当按照《下列程?序进行: —     (一】)确定地块根据年度!土地:储,备,计划:、政府指令》或者土地使》用,权人:。的申请,确定—。拟收回、收购的地块!    —     (二)权!属调:查对拟?储备土地的权属、】面,积、四至范》围、土地用》。。途以: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属!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!和审核    【 , ,  : ,。  (三)》征询:意见:根,据实地调查的—情况,向规划等【有关部门征求意【。见     !   (四)测算】费用:根据土地权属—调查、?地,籍测量?结果和补偿标准测算!土地补偿《费用   》    【 (五)制定—方,案,根据:补偿费用测算结果,!提出:土地收回、收购的具!体,方案:,报土地部门审核】   ?。。     】(六)签订》合同根据《收回、收购方案【,由土?地储备机构与原土】地使用权人签—订国有土地》。使,用权收回、》收购合同  —    【  (?七)政府审批土地】储备机构将土地【收回、收购》等相关资料报经土】地部门审核后,【报政府审批下—发收回、《收购土地使》用权批准文件   ! 《    (八)实施!补偿土?地储备机构根据国】有土地使用权—收回、收购》合同的约《定,,向原土地使—用权人支付土地补】偿费:用    【     (九)】交付土地根据—国有土地使用—权收回、收》购合同的约》定,原土地使用权】人,向土地储备》机构交付土地以及地!上建筑物  —  — , 第十二条 土】地,收回、?收购时,土地—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下!列资料: —  ?   (一》)土地?使用权人的身—。份证明,土地使用】权人是法人的,应当!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!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!。明; —     (二)土!地使用权属证明; !    【 (三)地》上建筑物、其—。他,附着物的产权证明;! : ,     (【四):宗地图; !    (五)主管!部门意见; 】  ? ,  (六)依法需要!提交的其他》资,料    【 :    委托他人办!理的,还《应当提交授权—委托书 《  : 第三章 —补 偿 第【十三条 征收—集体土地的,—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!律,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!。    第十【四条 无偿收回土】地使用权的,—对其:地,上建:筑物、其他附着【物可以依法给予【补偿  《  — : 第十?五条 有偿收—回土:地使用权的》,其补偿数额按【。照房地产《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!确定    】 第十【六条 收购出让土地!使用权?的,其收购价格根】据,土地使用权在出让】期内的剩《余,使用年限,按—照房地产的》评估价格确定 【 ,。  】。 第十七条》 土地储备》机构未按约定—给予原土《地使用权人补偿的】。,原土地《使用权人可》以拒绝交付土地,】并可以依《法,要求赔偿 》   ? 第:四章 开发与供应】 第十八》条 对纳入》储,备,的土地?,规划部门应当【制定详细规》划,提出规划条件】并,附图 ?网务服律法产地房】下天   》 , 第十九!条 土地储备机构】可,以在:土地储备期间,临】时,。利用:储备地?块但储备地块的临时!利,用不得影响城市【规划:和市容环《境,不得《修建永久《性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其他:附,着物   !  储备土地在【依法供应前,土地储!备机:构可以将储备土地使!用权单独或者连同地!上建筑物出》租、抵?押或者临时改变用途!    【 第》。。二十条 土》地部门?应当定期向社—。会公告?储备土地的供应计】划,并按计划依【法通:过招:标、拍卖、挂—牌等:方式供应土》。地需要?。前期开?。发整理的《,,。由土地储备机—构负责实施 — 《 第二十一条! 城市规划区—范,围内的?建设:项目使用国有土地】。的,应当《从政府储备土地【中依法取得   】。 :第五章 土地储备资!金 第二十二条】 土地储《。。备资金可以》通过以下途径筹措:!   —。  (一)储—备土地收益;—    】 (二)银》行贷款; 》。     (!三):其他资?。金来源?    】 第二十三条! 土地储备资—金由财?政,部门负责管》理和监督《使用,?土地:储,备机构负《责资金运营和—。。会,计核算土《地储备资金必—须专款?专,用,禁止《挤占挪用   【 第!二十四?条 :储备土地运营实现的!收益:,应当按照规定【上缴财政,专项【用于城市基础设【。施建:设、土地《开发整理和充实土】地储备资金,其【中用于?充实土地储备资金比!例,。不得少于储备土地收!益的30%》。 》 《第二十五条 土地】部门:。可以从储备土地收】益中提取2》%的业?务经费业务》经费的?使用,按照行政事业!单位:预算外资金管—理的相关规》定执行    ! 》第二十六《条 土地《储备资金管理、使用!的有关制度,由【市财政部门会同【市土地部门制—订, 第六章 罚 则!。 第二十七条 】违反:本办法规定,—土,地使:用权人拒不》交出依法《收回、收购》的土地?的,:由土地部门》责令交出土》。地,并处以每平方米!20元?罚款:   ? : 第【二十:八条: 违:反,本办法规《定,土地《使用权符合收购【条件,但土地—使用权人拒绝收购并!擅自转让的,其【转让行?为无效,由土地部门!给予:警告,并处以2万】元,罚,款原土地使用—权人未按照合同约】定交:付土:地及地上建筑物【的,由土地》部门责令限期—交付:,逾:期不交?付的,申请人民法院!强制执行《,并处以每》平方米20》元罚款 》 《 第二《十九条?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,原土地使【用权人未按合—。同,约定交付土地及【地上建筑物》、其他附着物的,由!土地部门《责令限期交付,逾】。期不交?付的:,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,并处以】每平方米20元【罚款 【 《第,三十条 当事人对土!。地部门做出的具【体行政行为》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!直,接向人民《法院起?。诉但当事《人认: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!政行为侵《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!所,有权或?者使用权的》,应当先申》请行政复议;—对复议决《定不服的,可以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】。诉逾期不申请复议】,也:不向人民法院起诉,!又,不履:行决定的,》由作出决定的机【关申请人民法院【。强制:执行 《 ? 第三十一条 !土地:部门和土地储备【机,。构的:工作:人员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,依法给予》。行政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,?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《  : :第七章 附 则【 第三十二—条, ,本办法自200【5年7月1日起【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