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!。 第七章 奖【惩 第四十】。四条 因监理单位提!出合理化建议使【。。。建设单位获得经济】利益建设单位—应当按合《同规定给予》奖励 】 第四十!五条 建设》单位:违反本?。办法规定工程建【设项目应当实行建】。设监:理而:。未实:行监理或《者未经总监理工【程师签字认可—即拨付工程款的由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责:令其限期改正处【以5000元以【上,2000《0元以下罚款 】。。 — 第四十六条! 监理单位违反本】办法规定未经工【商注册登记擅—自从事监理经营活动!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依法予以》处罚 ! 第【四十七条 监理【单位不?按照:委托监理合同的【约定履?行,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!检查的项《目不检查或》。者不按照规定—检查由?建设:行政主?管,部,门责令?改正给予警告—;给建设单位造【成损失的应当承【担相应的赔》偿责任 — : ? 《 第四十八条 【。监理单?位与建设单》位或者?被,监理单位串通弄【虚作假降低》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!处以30000元以!下罚款降《低资质等级》或者吊销《资质证书《;有违法所得—的,予以没收;造成损失!的承担?。连带赔?偿责任?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》 》 》 :第四十九条 监【理,单位:。违,反本办法规定有下】列行为?之一的由建》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处以警告】可,以并处5000元】以上20000元以!下罚款; 】 ?   《  (一)未—取得监理资质—等级证书擅自承揽监!理,。业务的; — 》  ?  :。。 ,(二)申报》资质等级时隐瞒真】。实情况、弄虚作假】的; 】     (三!)伪造?、涂改、出租、【出借、转让资质等】级证书?的; —。     !(四)擅自》超越资质《等,级证:书,核定的?业务范围从》事监理?活动的; !     】(五)转让监理业务!的; 》。  【   (六》)监理单位与被【监理单位及经营【建筑材料、构配件和!建筑机械、设备【的单:位有隶属《关系或者利》害关系的 】 】 第:。。五十条 《建设单位、监—理单位未按国—家规定?收取、支付监理费的!由物价管理部门依】法予:以处罚 》 , ?。 , —第五十一条》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市外监理单—位未经市建设行政主!管,部门:审查批准擅自在【本市:从事监理业务的由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责令其限《期改正处以200】00元以下的罚款】 》 第!五十二条 监—理人员?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!。列行为?。之一的由市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收缴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!处以1000元【以上5000元以】下,罚款 ? ?   【  (一)假借【监,理工程师名义—从事监理工作—的; !     (二】)转让、出借—、涂改、伪造监理工!程师:岗位证书的; 【 —     —(三)在影》响公正执行监理业】。务的单位兼职或者从!事其他影响公—正执行监理》业务活动的》。。。; : 》     (四!)个:人以监?理,单位的名义》承揽监理业务的; !。 》    — (五?)故意刁难被—监理单位并造成【损,失的 !。 第【五十三条 当—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!不服的可以依法申】请行政复议》或者提起《行,政诉讼当事人逾期】不申请复议也不【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!履行处罚决定的【由,作出处罚决定—的行政机关申请人】民法:院强制执行 — 【 第五十】四,条 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工作—人员在建设》监理管理工》作中玩忽《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私【。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!处,分;: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