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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淄博市城市管线工!程档案管《理,办法 发】布,部,门,淄博市政《。府 发布【日期1999年1】1月20日》 实》施日期1999年1!1月:20日 第一条 !为加强城《市,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!据中华?。人民:共和国城《市规划法及山东【省档案条《例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》本办法 》    】 第》二条 本办》法所称城《市管线工程档案【。是指城市市区内新建!、改:建、扩建的各—种地上杆线、地下】。管线以及相》关的地下工程中直接!形成的?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!存价值的《文,字、图?纸、图?表、声像等各种载体!。。的文件材料 【    》 , : ? 第三条 本—。市城市?市区内管《线建设工程的档【案管理适用》本办法 —    — 》第,四条 ?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主管全《。市城市管线工程档案!管理工?作市城建档案—。馆具体?负责城市《管线工程档案业【务工作?    ! 各—。专,业管线管理部—门应当按《照各自职责协同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做好?城市管线工》程档案管理工—作 : :  :  ? ?。 ?第五条 在城市【道路、各《种管线?及其附近地段进行】施工、挖掘》、爆破、钻探等活】动建设单位在办理工!程,开工手续前必须【。到城建档案》馆查清该施工地【段的管线情况并与】城建档案馆签—订建设?。工程竣工档案移【交保证?书未签订建设—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保!证,书的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不予办理工【程,开工手续  !  : 第】六条 城市管线【工程的建设、—。施工:单位应当按照—批准的?。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!更设计的应当按规】定办理变更设—计手续并如实反【映在竣工《图上:   — ? 第七条 !地下管线工程覆【土前建设《单位必须委》托持有国家统一【。颁发的测绘资格证】书的:单位按市统》。一坐标系统进行【。竣,工测量  】  【 , 第八条 管线工】程竣工?。验,收时必须《通知城建档案馆【参加对重要的管【线工程城建档案馆】应当进行《现场核验建设单【位及有关部门—应当给予《配合 ?    ! 第九条 管!线工程?竣工:验收后六个月内建】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!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!料   【 ? (一)建》设工程计划、规【划、设计、用地、】开工批准《文件及其《他审:批材料;  !  : (二)管线】测,量,精度分析《、测绘成果及竣工】测,量数:据; 《    (!三,。)管线工程》施,工技术文件材料和竣!工验收?文件材?料;   】 (》四,)工程竣《工图; 【   ? (五)其他有!关档案资料 【   《 》 第十条 【管线:的改:建、废弃以及重要部!位的维?修建设单《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!据实:际变动情况修改原】竣工图并于》竣工后?三个月内向城建档】案,馆报送修改部分【。的竣工档案 】    ! 第十一条 管】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!完,整、:准确、真实》、清晰反《映现状并由》编制单位技》术负责人签名盖章 ! ,   《 《 第》十二:条 不符《。合要求?的管线?工程竣工档案城建档!案,馆不予接收建设单位!应当重新测制重新】测制仍不合》格的由城建档—案馆组织测制测制费!用,由建设单位负担【。    ! 《 第十?三条 ?符合要求的管线工程!档案由城《建,档案馆核发山东省】建设:工程:档案:合格证书无山东省】建设工程档案合【格证书?的有关部《门不予?通过工程《竣工验收 【  :  ? 第十】四条 市城建档案】馆应当依据接收【进馆的?管,线工程档案和—各专业管线管理部门!的专业管线图及时修!改全市?管线综合图》对城:市管线档《案实行动态管—理 《    》 测绘单》位应当向市城建【档,案馆汇交《有,关,城市管线工》程的1500地【。形,图,、控制?成果和管线》测量成?果, , ,    】专业管线《管,理,部门应当向市—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!管线:图和:有关资料《并,及时报送《更改、报废、漏【测部分的现状图 !    】 , ?第十五条 城市【管线普查由市、县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组?织所:需,探测:、测:。量经费由管线产【权单:位承担办公及综合图!绘制:费用从?城市维护费中—列支: 《 ,  》 : :第十六条《 应当保密的管线】工程档案城建档【案馆必须按照国家有!关,规定进行管理—。 ,。。 ?。。   【 第《十七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定的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依照有关法规—给予:处罚   】。 】第十八条 本市【行政:。区,域内城镇《管线:工程档?案管理参照本办法】执行:    !。 ?。 第十九条 本】办法自发《。布之日起施》行 : ,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