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? 淄博市城市管线】工程档案管理—办法
》
发布《部门:淄博市政《府
》发布日期《。199?9年11《月20日
】实施日期1999】年11月《20日
《
第一条《 为加强城市管线】工程档案管》理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市规划法及—山东省档案》条例:结合本?市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:
,
!
第二》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!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城!。市市区内新建、改】建,、扩建的各种地上杆!。线、地下管线以【。及,相关的地《。下工程中直》接形成?的对国家和》社会具有《保存价值的文—字、图纸、图表、】声像等各《。种载体?的文件?。材料
》
】
第三条— 本:市城市?市,区内管线建设工【。程的档?案管理适用》本办法
!
,
?
? 第四条 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主—管全市城《市管线工《程档案管理工作【市城建档案馆具【体负责?城市管线工程档【案业务工作
【 , :
—
各专业管线】管,理部门?应当按照各自—职责协同市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做好城—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!工作
《。
》
【第五条 在城—市道路、各》种管线?及,其,附近地段进》行施工、挖》掘、:爆,。破、钻探等活—动建:。设单位在办》理工程开工手—续前必须到》城建档案馆查—清该施工地段的管】。线情况并与》。城建档案馆签订【建设:工程竣工档》案移交保证书—未签订建设工程【竣工档案移》交保证书的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不予办《理工程开工手续
!
!
, 第六条 城【市管线工程的建【设,、施工单《位,应当按照批准—的设:计图纸施工》。确需变更《设计的应当按规定】办理变更《设,计手续并如实—反映在?竣工图上《。
:
—
第七条!。 地下管线工—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!须委:托持有国家统一【颁发的测《绘资格?证书的单位按市统一!坐标系统进行竣【工测量
—
【
,
第八条 【。管线:工程竣工验收时必】须通知城《。建档案馆《参,加对重要的管线【工程城建档案馆应当!。进行:现场核验《。建设单位及》有,关部:门应:当给予配《合,
:
!
, , 第九条 管线工】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!内建设单位应—当向城建档案馆【移交:下列档?案资料
【
?
(一)建【设工程计划、—规划、设计、用【。地、开?工批准文件》。。及其他审批材料;】
》 ,。
(二—)管线测量精度【分析、测绘成果及】竣工测量数据—;
】
: (三)管线工【程施工技术》文件:材料和竣工验—收文件材料;
】
【 (四)工程竣工图!;,
! (五)其》他有关档《案资料
【
】 第十《条, 管线的改建—、废弃以及》重要部位的维修【建设单?位和施工单》位应当根据实际【变动情况修改—原竣:工图并于《竣工:后三个月内向城【建档案馆报送修【。改部分的《竣,工,档案
!
第】。十一条 管》线工:程,竣,工档案必须完整【、准确、真实、清晰!反,映现:状并由编制》单位技术《负责人签名盖—章,
—
【 第十二条 不符合!要求的管线工程竣工!档案:。城建档?案馆不?予接收建设》。单位:应当重新测制重新】测制仍?。。不合格的由城建档】案馆组织测制—测制费用由建设单】位负担
《
《
】 第十三条 符合】要求的管线工程档】案由城建档案馆核】发山东省建》设工程?。档案合格《证书无山《东省建设《。工程档案合格证【书的有关部门不予】通,过,。工,程竣工验《收
! ,
第—十四条 市》城建档案《馆应当依《。据接:收进馆的管线工【程档案和各专—业管线管理部门的专!业管:线图及时修改—全市管线综合图【。对,城市:管线档案实行动态】管理
】。
《测绘单位应当向市】。城建档案馆汇交有关!城市管线工程的1】。。500地《。形,图、控制成果和管线!。测量成果
【 ,
专业管!线管理?部门应当向市城【建档案?馆提供?专业管线《图和有关资料并及】时报:送更改、报废—、漏测?部分的现状》图,
】
?
第十五—条 城市管线—普查由市、县建设行!政主:管部:门,。组,织,所需探测、测量【经费由管线产—权单位?承担办公《及综合图绘》制费:用从城市维护—费中列支
【
】
第十》六条 应《当保密的管线工程】档案城建档案馆【必须按照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!理
《
《
, , ,
第十—七条 违《反本办法规定—的由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依照有关法规【给予处?罚
:
—
【第十八条 》。本市行政区域内【城镇:。管线工程档案—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!
!
:
第十九条 本!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