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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山东省《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!理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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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2000年—5月23日》山东省人民政府【。。令第1?11号发布》根据20《04年?7月:1,5日山东省人民政】府令第?172号修》订)
《第一章?。。 总则?。
第一条 为了加!强建:筑工程消防监督管】理减:少和:防止火灾危害—。根据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消防法—、山东省《消防条例《等法律、《法,规,结合我省实》。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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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省《行政区域《内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、内部装修和用途!变更: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!程(以下简称建筑】。工程)?的消防设计、—施工监督、消防验】收以及?消防设施施工、监理!。和消防产《品采:购适用本《办法
【
第《三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?府公安?机关及其消防机构】负责建筑《工程的消防监—督管理工作 【
第二章 消【防设计?
:第四条? 设计单位进行工】程项目?。设计: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!术标准和工》。程建:设标准有关》消防:设计的?规定并对所》承担的建筑工程【消防设计项目的设计!质,量负: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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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五条 从事消防】设施设计应当—持有国家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核》发的:消防设施《。专项设计资质—证书禁?止未:取得消防《设施:专项设计资》质证书或者超越资】质等级从事消防设施!设计
】 第六条》 建设?单位编制建筑—工,程可行性研究报告】应,当同:时依:据国:家消防技《术标准编制消防【设施设置计》划
】 第:七条 设《计单:位进行?建筑工?程初步?设计应当按照国【家和省确定的计价方!法和计价标准将消】防设施所需经费列】入工程概算 为国】家和省重点建设工】程、高层建筑、地下!工程及其他设—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!。。筑工程设计单位应】当在初步设计阶【段编制消防设计【专,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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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筑!工程消防设计的主】要内:容,包括
— 《(一)总平面—布局和?平面布置中涉及【消防安全的防—火间距、《消防车道、消防【。水源;
】 : (二)建筑的火灾!危险:性类别和耐》火,等级;
】 (三)建【筑防火防《烟分区和构造;
】
: (四)安!全疏散通《道和:消,防,电梯;
》。
(】五)消防给水—和自动灭火系—统;
》 ?。 , (六)防烟—、排:烟和:通风、空调》。系统:的防火?设计:;
》 , (七)消【防,电源及其配》电;:
— ?(八)火灾应急照明!、应急广《。。播和:疏,散指:示标志;《
,
, 》 (九)火灾—。自动报警《系统和?消防控制室;
! (十)建!筑,内部装修的防火设】计;
】 (十一》),建筑灭?火器配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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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!二)有爆炸危险【的甲、乙类厂房的】防,爆设计;《。。
】(,十三)?国家工程建设标【。准中有?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!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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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九条 需要进行消】防设计?的建筑工程建设单】位在建筑工程—开工前必须将—其消:防,设计图纸和有关【资料报公安消防机】构审:核未经审《核或者?经审核不合格的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不予核发施工【。许可证建《。设和施工单》位不:得,。。施,工
—
第《十条 公安消—防机构对申报—的建:筑工程消防》设计应当按下列规定!期,限审核?符合规定的签发建】筑工程消防设计【审核意见;不符合】规定的提出》书面修改意见
! : (一》)一般建筑工程【10日?;
》 (二)编】制消防设计》专篇的建筑》工程20《日;
》。。 (三】)需组织专家论证的!建筑工程《30:日 对国家消防技术!标准尚未规定的【消防设?计内容和新材料【。、,新技术、新》工艺有关《的消防安全》问题:省公:安消:。防机构应当组织有关!。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建!筑消防安全》评估意见作》为消防设计审核的】依据
第三章 施!工监督
》第十一条 建设和】施工单位《必须:按照公安消》防,。机,构核准的消防—设,计图纸施工不—。得擅自变更;消【防,设计图纸确需变更】的须由原设计单位作!出变更报公》安消防机构核准【
第!。十二条 消防设施施!工、:监理和消防产品【采购应?当实行招标》投标: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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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》。 建设单位》应当委?。托具有相《应法定资格的—监,理单:。位,对消防设施施工进】行,监理
《
第【十四条? 建设单位》应当:与消防设施》安装、监理和检测单!。。位签订消《防设施安装、监【理和检测合》同并报公安消防【。机构:。备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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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 施工【单位应当《建立健全施》工现场消防安—全规章制度配—备专(?兼)职消防安全人员!落实消?防安全措《施
【 第十六条— 建设和《施工单位应当—。选用国家和省质量】技术监督管》理部门认定》合格的消《防产品、建筑构【件、:建筑材料和装修【装饰材料 》公安消防机》构在实施《建筑工程施工—消防监督检查时【根据具体情况可【以对:消防产品《质量、?建,筑,构件、建《筑材料和装修装饰】材,料的防火性能实【施随机抽样检查或】者,送法定质量检—验机:构检验?有关:单位应当《予以配?合
?。第,四章 消防》验收
第十七条】 消防设《施施工监理单位【应当在工程竣—工验收?前向建?设单位出具》消,防设施施工监理评定!。意见
! 第十八条 安装自!动消防设施》的建筑工程在—验收前必须经法定】。的检测机构》进行系统功》能检测;未经检测或!者检测不合格的【公安消防机构不予验!收,
【 第十?九条 建筑工程【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!防机构提《出,消,防,验收申请未经—公安消防机》构消:防验收或《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!单位不得交》付建设单《位或者管理单位【。不得:接收使用 建筑工程!消防验收纳入工【程竣工综合验收【不,单独进行
【
第二【十条 消防设—施安装?单位应?当按照规定建立【消防设施施工技术】。档案并?报公安消防》机构备案
【
第二【十一条 《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!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!其管理或《。。者使用单位应当【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!度落实?操作人?员并:在保:修期届满时与具备】消防设施《。维护保养条件的【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!同定期进行》。维护保?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!运,行
第五章 法律!责任
第二十【二条 ?违,反本办法有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由?公安消防机构—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限【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:正,的责令停止》施工或者停止使用】并处1万元以—上,10万元以下罚款】。
【 (一)建筑工】程消防设《计未经审核》或者审?核不合格《擅自施工的;
】
—。 ,(二)建筑工程未】经消防验收》或者验?收不合格投入使【用的:;
! ,(,三)选用未经国家和!省质量?技术监?督管理部门认—定合格的消防产【品,、建筑构《件、建筑材》料和装修装》饰材料?施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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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: 违反本《办,法有下?列行:为之一?导致消防《设施:不能正常开通运行的!由公安消防机—构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正的处【30:00元以《上3万?元以:下罚款?
》 (一)消防设!施施工质量》低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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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二)监》理、检测、维—护,保,养单位?。弄虚作假或者不履】行职责的;
】 》(,。三)消防设施管理】或者使用《单位不?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!设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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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》四条 违反本办法未!经,核准:擅自变更《建筑工程消防—设计进?行施:工的由公安消防【机构:责令:。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3万: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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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五条 违【反,本办:法,第十:五,条规定的由公安【消防:机构责令限》期改: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处以警告或者责!令停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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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。 第二十六条 【单位违?反本办法的除对单】。位依法处罚外对其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处以警告—或者500元以【上5000》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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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七条【 公:安,消防机构及其工作】人员:滥用职?权、徇私舞》弊、玩忽《职守给国家和人【。民利益造成》损失:。尚,不构成犯罪的—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!第六: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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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:本办法?自200《0年6月1日起【施行1?995?年3月8《日山东省《人民政府发》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!。消防监?督管理办《法同时废《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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