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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山东省建筑工程!消防监督管理—办法 ?
《(,。20:0,0年5月《。23日山东省人民政!府,令第111号发布根!据2:004?年,7月1?5日山东《省人民政府令第17!2号修订)
【第一章 总则—
第一条 为【了加强建筑工程【消防:监督管理减》少和防止火灾危害】根据中?。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法、山】东省消防《条例等法《律、法规结合我省】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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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—省行政区域内新建、!。改建、扩建、内部】装修和?用途:变更:的工业与民用—建筑工程(以下简】。称建筑工程)的【消防设计《、施工?监督、消防验收以及!消,防设施施工、—监,理和消防产品采购】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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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!安,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负!责建:筑工程的消防监【督管:理工作
【第二章 消》防设计
第—四条 设《计单:位进行工程项目设计!必须执行国家—消防技术标准—和,工程建?设标准有关消—防设计的规》定并对所承》担的建筑《。工程消防设计项目】的设:计质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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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 第:五条 ?从事消防设施—。设计:应当:持有国家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核发的】消,防设施专项》设计资质证》书禁止未取得消防设!施专项设《。计资:质证书或者》超越资质等》级从事消防》设施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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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建!设单位?编制建筑《工程:可行性?研究报?告,。应当同时依据国家消!防,技术标准编制消防】设施设置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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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? 设:计单位进行建筑工】程,初步设计应当按【照国家?和省确定的计价方】法和计?价标:。准将消防设施所需经!费列入工程》概算 为国家和省重!。点建设工程、—高层建筑、地—下,工程及其他设置自】动消防?设施的建筑工程设】计单:位应当在初步设计】阶段编制消防设计专!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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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建筑工程】消,防设计的主要内【容包括
】 (一)总平面!布局和平面布置【中涉及消防安全的】防火间距、消防车】道、消防水源;
】
【(二)建筑的火灾危!险性类别和耐—火等级?;
】 (:三)建?筑防火防烟》分,区和构造《;
? (四】)安全?疏,散通道?和消:。防电梯;
! ? (五?)消防?给水和自《动灭火?系统;
》 》 (六)防烟、排】烟和:通,风、空调系》统的:防火设?计,;
— , :(七)消防电—。源及其配电;
】。。
《 (八)—火灾应急照明、【应急广播《。和疏散指示标志;】
》。 ?(九)火灾》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!控制室;
】 《(十)建筑》内部装修的》防火:设计;
— , (十一)】建筑灭火器配置;
!。
:。 (十二】),有爆:炸,危险:的甲、乙类厂房的】防爆设计;
【 : : (十三)国家】工程建?设标准中有关消防】设计的其他内—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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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需要》进行消防设计的【建筑:工程:建设单位在建筑【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其!消防设?计图纸和《有关资料报公—。安消防机构审—。。核未经审核或者经】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!政,。主管:部门不予核发—施工许可证建设和施!工单位?不得施工
】
第十—条 公?安,消防机构对申—报的:建筑工程消防设【计应当按下列规定期!限,审核符合规定的【签发建筑工程消防】设计审核意》见;不符合规定的】提出书面修改—意,见
— (一)一般】建筑工程《。10日;《
— (二)》编,制消防设计》专篇的建筑工程2】0日;
【 《 (:三)需组织专家【论证的?建筑工程3》。0日 对国家消【防技术标《准尚未规定的消【。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!。、,新技术、新工艺【有关的消防安—全问题省公》安消防机构》应当组?织有关专家进行【论证提出《建,筑消:防安全评估意见【作为消防《设计:审核的依据
【第三章 施》工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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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建【设和:施工单位必》须按照公安消防【机构核?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!工不得擅自变更;】消防设计《图纸:确需变更的须由【原,设计单位作出变更】报公安消防机构核】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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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。条 消防设施施【工、监理和消防【产品采?购应当?实行招标投标制度】
,。
【第十三条 建设【单位应?当委托具有》相,应法定资《格的:监,理单位对消防设施】施工进行《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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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《条 建设单》位应:当与消防设施安【装,、监理和检测单位】签,订消:防设施安装、监【理和:检测合同并报公安消!防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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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五条? 施工单位应当【建立健全施工现【场消防安《全规章制《度配:备专(兼)职—消防安全人员—落实:消防安全措施
】
第十六!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!应当选用《国家和省质量—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!定合格的消防产品、!建筑构件、建—筑材料?和装修?装饰材料 》公安消防机构—在实施建《筑工程施工》消防监督《。检,查时根据《具体情况可以—对消防产品质量、】建筑:构件、建《筑材料和装修装【饰材料的防火性【能实施随机抽样【检查或者送法定质】量检验机构检验【有关单位应》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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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章, 消防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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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条 消防设【施施:工监理单位应当【在工程竣工验收【前向:建,设单位?。出具消防设施施工监!理评定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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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,条 :安装自动《消防:设施的建筑工程在】验收前必须经法定的!检测机构进行系统】功能检测;未经检测!或者检?测,不合:格的公安消防—机构不予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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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九条 建筑工!程竣:工后建设单位应当】向公安消防机—构,提出消防验收申【请未:经公:安消防机《构,消防验收《或者验收《不合:格的施工单》位不:得交付建设单—位或者管理单—位不得接收使用 建!筑工程消防验—收纳:入,。工程竣?工综合验收不单【独进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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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》。条 消防设》施安装单位应当按照!规定建立消防设施施!。。工技术?档案并?报公安消《防机构备案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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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一条 】安装自动消防—设施的建《筑工程?验收合格后其管【理或者使用单位应】当建立消防设施管理!制度落实操作—。人员并在保修期【届满时与具备—消,防设施维护保养条】件的单位签订维护】保养合同定期进行维!护,保养保证《消防设施正常运行】
第?五,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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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 违反—本办法有下》列行为之一》的,由公安消防》机构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限?期,改正:;逾:期不: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!或者:停止使用并处—1万: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
— 》 ,(一)建筑工程消】防设计未经审核或者!审核不合格擅自【施工的?;
【 , , (二?),。建筑工程未经消防】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!投入使用《的;
》。 (三)!选用未经国家和省】质量技术监》督管理?。部门认?定合格的消防产品、!建筑构件、》建筑材?料和装修装饰材料施!工的
】 第二十三—条 违?反本办法有下列行】为之一导致》消防:设施不能正常开【。通运行的由公安消】防机构?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,改正的处300【。0元以?上3万元《以,。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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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一》)消防设施施工【质量低劣的;—
?。 , :。 (二》。)监:理、检测、维护保养!单位弄虚作假或者】不履:行职责的;》。
? 《 (三)消防—设施:管理或者使用单位不!按规定维护》保,。养消防设施的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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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四条 违反—本,办法未经核准擅自】变,更,建筑工程消》防设计?进行施工的由公安】消防机构责令—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正》的,处3万元《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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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?十五条 违反本【办法:第十五条规定的由】公安消防机构责【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?的处以警告或者责】令停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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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六条 单位违!反本办法《的除对单位依法处罚!外对其直接》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!告或者500—元以上?5000《元以下?罚,款,
【 第:二十七条 公安消】防机构及其工—作人员?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、玩忽职守给】国家和人《民利益造成损失【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!给予行?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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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,章 :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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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,八条 本《办法自?2,。000年6月—1日起施《行,1995年》3月8日山东省人】民,政府发布的山—东省建筑《工程消防监》督管理办法同时废】止,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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