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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济南!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!率规划管《理暂行规定》 文 【号济规政[2005!]6:2号   》发文日期2005】-,12-15  【 第一条 为】科学、节约》、集约利用土地与】空间资源规范建【设,用地容积率》的规划管《理,。根据有关法律—、法规?和规范本着公开、公!平、公正的原则结】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规定 】第二条 在本市城!市规划?。。区内进行各项规【划建设活《动涉:及容积率规划管理的!均适:用本规定《 第三条》 市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?。门,负,责建设用地容积率规!划管理工《作, :第四条 建设用】地容积?率按地上容积—率和地下容积率【分别核定 —第,五,条 ?建设用地按其主【要用途参照城—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!设用地标准(—G,BJ137-90)!。进行分类 第六条! 建设《用地面积大于3公】顷的建?设用:地必须编制》修建性详细规—划经批准后实—施须:编制修建性》详细规划的》。。成片居住类用地应】按上层次《规划及?本规定成片》居住类用地地—上,容积率指标表(以下!简称表一)》的规定核定地上【容积率?指标 《第七条 建—设用地?面积小于3公顷的】居,住类用地和商—业类用地其》地上容积率指标在】经批准的详细规划】中已经确《。定的:应按批准的规划【执,。行须编制修建性详细!规划的居住类—用地:和商业类用地其【地上容?积,率,。指,标应按本《规定小?于3:公顷建?。。设用地地上容积率指!标表(以《下简:称,表二)的《规定执行其中建【设用地面积小于0.!5公顷的居住类【用地和商《。业类用地应按—表二的规定相应【折减 第八条【 建设用地—地下容积率指标在满!足地下停车、—地下市政、地下【人防:等配套设施》和满足保护地—下泉脉的《条件下根据功—能需要合理确定 】 第九?条, :临城市道路》、,广场的建《设项目在自身功能】需要以?外,能为社会提供广【场、屋顶平台、通】道、绿地《等公共开放空—。间的在符合周—围环境及规划—要求:。并满足消防、卫生、!交通等有关规定的】前提下可按下列【规定相应增加建【筑面积? 《   《(一:)核定容积率小于】等于2时每提—。供1平方米开放空】间允许?增加建筑面》积1:.5平方米》;    (二!)核定容积率大于2!小,于,等于4时每提供【1平:方米开放空间—允许增加建筑—面积2平方》米;   (三)!核定容积率大于4时!每,提供:1平方米开放—。空间允许增》加建:筑面积2.5—平方米 《 第十条 建设】。项目征地范围—内代征或代拆城【市道路、公共绿地】或,其它城市公共用地在!核定容积率指—标,时可:按下列?公式的计《算方:法,。。增加容积率 —  《 , :公式一FAR2【=,。 ,(S2/《 S1) 》×F:AR1 ×0.2 ! ,   公》式二FA《R2= (》S3/ S1)【。 ×F?AR1 《×0:.,5 :    其中FA!R1-核定容积【率;   — FAR》2-容?积,率增加值;》    —S1-建设用地面积!;,    》 S2-《。代,征城市?公共用地面积;【   S3-【。代拆城市《公共用?地面积? 第十一条 】。危旧房改《造和重点建》设项目拆迁安置用】房、经济适用房建】设项目其容积—率指:标可按表一、表【二和本规定》第十条的规定适【当增加 《 第:十,二条 市》级,商业中心、地—区级商业中心—。、城市标志地段等】特殊功能区内的各】类建设?项目其容积率指【标参照本规定—在,编制详?细规划?和城市?设计:中确定   — 特殊地《区的具体范围和管】理规定应根据城市】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!等,有关规划确定 【 ,第十三条 在老城!区、历史文》化保护?区、特色风貌保护】区、风景《名,胜区、城市生—态保护区、机场【净空保护区等保护区!内的各类建设项目】。其容积率指标应在】符合所在区域—。保护要?求的前提《下确定 《  保护》区的具体范》围和:保护要求应根据城】市总体规《划、分区《规划、历《史文化?名城保护规划等有关!规,划,确定 第十四条 ! 未列入表一—、表:二的行政办公、教育!科研、医疗卫生、】文化、体育、工业、!仓储等类型的建【设,用地容积率指—标应按有关规划要求!及规定执《行, , 第十五条 建】设,用地有下列》情况之?一的不允许》调整增加容》积率 》 ,   《(一)?建设用地《原有容积率已—超出本规《定核定?容积率的《;,    (二)!建设用地内》的建设项《。目已全部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?的;  》。。  (三)以【招标、?拍卖:、挂牌方式取得【国有土地使》。用权的?;,   (四)建设!用地内?有违法建设行为的 ! ,第十六条 建【设用地?所在区域有》。下列情况《之一:的可按本规定调整】审批程?序进行?容积率调整》但容:。积率增加须符合【周围环?境要求且满足消防、!卫,生、交通等有—。关规定及周围设【施所能承担的条件 ! :    》(一)国家、省或】市重:大政策发生变化的】;    【(二)建设用地原】有建设?限制:条件发?生重大变《。化的:;    (】三)城市规划调【整,或重大项目》对建设用《地所在?区,域的功能、环境【、交通等条件—产生较大影响—的,。; :。 , , (:四)为满《足公共利益需要而】建设市政配套—或基础设施的 第!十七条 容积率】调整:审批程序《 ? ,   (一)【建设单位《向市城市规》。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调,整,容积率申请说明【调整理由和具体调整!意向并附调》整后的规划设计方】案;   — , (二)非经营【性建设用地》增加:容积率的或》经营性建设用地增】加地上容积率—不,超过核定容积—率10%的以—及增加地下容—积率:。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审》定; 《  : (三)经营性建!设用地增加》地上容积率超—过,核定容?积率10%》的经市城市规划【行,政主管部门初—审后报市城市建【。设项目审批小组审】定;  《。 (四)》经营性?建设用地增》加容:积,。率的应到市国土【资源:行政主管《部门补交土地出让】金, 第十《。八条 本规定【名词解?释及计算规则按附录!。名词解释、》计算规则执行 【 第十九条》 本规定由济南市!。规,划局负责《解释 第二十条】 , 本规定自200】。6年1月1日起施行!。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