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济南市?城市规?划区村庄建》设规划?编制审批《规定
济南!市人民政府关于印】发济南市城市规划区!村庄建设规划编制】审批规定的通知 】
济政[》2010《]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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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: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部门
【 现—将济南市城》市规划区《村,庄,。。建设规划编》制审批规定印发【给你:们望认真遵照执【行
济南市—人民政府
【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!日
第一条 为规!范和加?强城市规划区—。内村庄建设规划管】理促:进社会主《。义新农村建设—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》。法、济南《市城乡?规划:条例:等法律法规结合我】市实际?制定本规定
【。 第二条《。 本规定适用于本】市,城市:规划区?。规划城镇建》设用:地,范,围以:外城乡规划确定保】留村庄的建设规划】编,制与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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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?条 区?人民:政府负责村》庄建设规划编制的领!。导和协调工》作镇(乡)》人民政府(含街道办!事处下同)》负责:辖区内村庄》建设规划的组织编制!工作
】 第?四条 制定和实施村!庄建设规划应当以】科学发展观》为指:导按照“生产发展】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!明、村容整》洁、管理民主”的要!求遵循因《地制宜、《分类指导《、,尊重民?意、:节,约土地、集约—发,展和先规《划后建设的原则【以改善农村》。生态环境《和人居环境》促进经济发》。展加:强村容村貌》、环:境卫生建设保护【历史文化遗产、地】。方特:色、:传统风貌防止污染】和其:他公害为目标符合防!灾减灾?要求实现土地资源】、水资源等重要资源!的合理利用》与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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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编制村】。庄建设规划》应当依据国民经济】和,社会:发展规划符合市城】市总体规划和市区】。。镇,村体系?规划:并与土地《利用总?体规划相衔接与医疗!、教:育、交通、》水利、?消防:等,行业专项规划—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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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镇(乡)》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!庄建:设规划?前应:当向市城《乡规:划主管部门申领【村庄建设规划—编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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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,七条: 镇(乡《)人民政府应当委托!具备规划设计乙【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!。担村庄建设规划编制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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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编制村庄建—设规划?应当具备国家—规定的勘《查、:测绘、气《象,、地:震、水文、》自然、?社会、历史、人口、!土地资源、环—境保:护、水土保持—等基础资料》
【 第九条 》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应!当由镇(乡)—人民政府依》法予以公告并采取】论证会、听证会或】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!。公众意见《。公告时间不得少于】30:日
】 第十条 》村,庄建设规划草案应当!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!代,表会议讨论》。同意后由镇(—。乡)人民政府报所在!区人:民政府审查》;区人民《政府审查同意后由】镇(乡)人民政【府报:市城乡规划》。主管部门审查
】 ?。 ?。市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!。组织市发改、公【安、国土《资源、城乡》建设、环保、水利等!相,关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进行审查形】成部门?。联,合审查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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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一,。条 村庄建》。设规划草案》经镇(乡)人民政府!根据部?。门联合?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!由,所在区人民政府【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】。
第!十二条 村庄建设规!划经市人民政府【批,。准后由镇(乡)【人民政府依法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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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镇(》。。乡)人民政府应当】定期对村庄建—设规划的实施情【。况进行评估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》镇(乡?)人民政府可按照】规定程序修改村庄】建设规划
】 (一)因】上位规划调整对村庄!布局和功能产生重】大,影响的;
! (二)因实施!涉及公共利益—的国家、省、市【重点:工程项目需要修改】的,;,
【 (三)经镇(乡)!人民政府组织—论证认为确需修改】。的;:
—。 :(四)法律、法规规!。定的其他《情,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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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?条, 本规定由市—规划局负《。责,。。解释
】 第?十五条 本规定自5!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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