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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济南市城【市规划区村庄建【设规划编制审批规】定, ? 济南市人民【政府关于印发—济南市城市》。规划区村庄建—设规划?编制审批规定—。的通知 《 :济政[?2,01:0]9号 【区人民政府市政府】各部门  】   现将济南市城!市规划?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!审批规定印发给你】们望认真遵照执行】。 济南市人民政府! ? 二:〇一〇年三》月一日 第一条 !为规范和加强城【市规划?区内村庄《建设规划管理—促进:社会:主义新?农村建?设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规划法、济!南市城?乡规划条例等—法律法规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规定 第二【条 本规定适—用于本市城市规【划区:规划城镇《建设用地范》围以外城《。乡,规划确定保留村【庄的建设《规划编制与审批 ! ? 第《三条 区人民政【府负责村庄建—设规:划编制的领导和协】调,工作镇(《乡)人民政府(含】街道办事处下同【。)负责辖区》。内村庄建设规划的组!织编制工作 ! 《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!村庄建设规划应当以!科学发展观》为指导按照“生【产发展、《生活宽裕、乡风文】明,、村容整《洁,。、管理民主”的【要求遵循因地制宜、!分类指导《、尊重民意、—节,约土地、集约发【展和:先规划?后建设的原则以改善!农村生态环境和人】居环境促进》经,济发展加强村容【村貌、环境》卫生建设《。保,。护历史文化遗—产、:地方:特色、传统》风貌防止污染—和其他公害为目标符!合,防灾:减,灾要求实现土地【资源、水资》源等重要《资源的?合理利?用与保护《 ,。 , 第五条! 编:制村庄建设规—划应:当依:据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规划符合市城!。市总体规划和市区】镇村体系规划并【与,。土地:利用总体《规划相衔接与医【。疗、教育、交通【、水利、消防等行业!专项规划相协调【 : ? 第六》条 镇(《乡)人民政府组织】编制村庄建》设规划前应》当向市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申》领村庄建设》规划:编制要求 — 》 第七条 》镇(:。乡)人民政府应当委!托具备规《划设计?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!承担村庄《建设规划编》制工作 —。 《 ,第,八条 编《。制村庄建设规—划应:当具备国家》规定的勘查》、测绘、《气象、地震、水【文、自然、社会、】历史、人《口、土地资源、【环境保护、水土【保持等基础资—料 【 第九条 村庄建!设规划草《案应当由镇》(乡)人民政—。府依法予以》公告并采《取论证会、听证会或!其他方?式征求专家和公众】意见公告时间—不得少于《30日 ! :第十条 村庄建【设规划草案应—当经村民《。会议或者村民代【表会议讨《。论同意后由镇(【乡)人民政府报所】在区:人民政府审查;【区,人,民政府审查同意【后由镇?(乡)人民政—府,报市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审查 — :     》市,城,乡规划主《管部门?应当组织市》发改、公安、—国土资源《、城乡建设、—环保、水利等相关】部门按照各自—。职责进行审查—形,。成,部门联合审查意见 ! — 第十一条 村庄建!设规:划草案经镇(—乡):人民政府根》据部:门联合审查意见修】改完善后由所在区人!民政府报《市人民政府审—批 》 第十二【条 村庄建设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由镇(乡)【人民政府依法—公布 【 第十》三条 镇(》乡)人民政府应当定!期对村庄建设规【划的:实施情况进行评【估有下列情》。。形之一的镇》(乡)人民政—府可按照《规定程序修改村庄建!设规划 【  :  (一)因上【位规划调整》对村庄布局和功能】产生重大《影响的; 》 :     》(二)因实施涉及】公共利益的》国家、省《、,。市重点工程项目需】要修改的; ! ,   (三)经【镇(:乡)人民政府组织论!证认为确《需修改的《; 》    (四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!形 — 第《十,四条: 本规定由》市规划局负责—解释: 《 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!5月1?。日,起,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