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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《南市城市规划区村】庄建设规划编—制审批规《定
济【南市人民政》府关:于印发济南》市城市规划区村庄】建设规划《编制审批规定—的通知
济【政[2010]9】号
区人民【政,府,。市政府?各部门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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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!济南市城市规划区村!庄建设规《。划编制审批规定【印发给你们》望认真遵照执—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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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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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二〇一《〇年三月《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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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为规范和加强城市】规划区?内村庄建设规—划管:理促:进,社会主义新》农村:建设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、!济南市城乡规划【条例等法律法—。。规结合我市实际【制,定,本规定
》 第二条 本规定】适,用于本市《城市规划区规划城镇!。建设用地范围—以外城乡《规划确定保留村【庄的建设《规划编制与》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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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区人?民政府负责村庄【建设规划编制的领】导和协调工》作镇(乡)》。人民政府《(含街道办事处下】同)负责辖区内【村庄建设规划的组】织编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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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制定和实施村庄建设!规划应当以科—学发展观为指导按】照“生产《。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!风文明?、村容整洁、管理】。民主”的要求遵循】因地制宜、分—类,指,导、尊重民意、节】约土地?、集约发展和先规划!后建设的原则以【改善农村生》态环境和人居—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!强村容村《貌,、环境卫生》。建设保护历史文化】遗产、地方》特色、传《统风貌防止污染【和其他公害为—目标:符合防灾减灾要【。求,实现土地资源—。、水资源《等重要资源的合【理利用与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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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编制》村,庄建设规划应当依】据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《。展规划符合市—城市总体《规划和市区镇村【体系规划并与—土地利用总》。体规:划,相衔接与医疗、教育!、交通?、水利、消防等【。行业专项规划相【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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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条 镇《(乡)人民政—府组:织编制村庄建设规】划,前应当向市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!领村庄建《设规划编制要求【
第!七,条 镇(乡)人【民政府应当委托具】。备规划设计乙级以】上资质的单位—承担村庄建设—规,划编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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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编【。制,村,庄建设规划》应当具备国家规定】的勘:查、:测绘:、气象?、地震、水文、自然!、社会?。。、历史、人》口、土地资源—、环境保护、—水土保?持等基础资》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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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村庄!建设规划草案应当由!镇(乡)人民政【府依法?予以公?告并采?。取,论证会、听证会【或,其他方式征求专家】和公众意见公告时】间不得少《于30日《
【 第十条 村—。庄建设规划草—案应当经村》民会议或者村民【代表会议讨论同【意,后由镇(乡》)人民政府》报所:在区人民《政府审查;区人【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!镇(:。乡)人民政府报市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审】查
《 》市,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应当?组织市发改、公安】、国土资源、城乡】建设:、环保、水利等相】。关部门按照》各,自职责进《行,审查形成部门联合审!查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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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村庄!建设规划草》。案经镇(乡)人【民政府根据部门联】合审查意见修改完善!后由所在区人民【政府报市《人,。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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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二条 村庄建】设规划经市人民【政,。府批准后《由镇(乡)人民政府!依法:。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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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?镇(乡)人民政府应!当定期对村庄建【设规划的实施—情况进?。。行评估有《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镇(乡?)人民政《府可按照规定程序修!。改村庄建设规—划
— ?(一)?因,上位规划调整对【村庄布局和功能产生!重大影响的;—
【 ,(二)因实施涉及】公共利益的国家、省!、市重点《工程项目需要修【。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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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—)经镇?(,乡)人民《政府组织论证认为确!需,修,改,的,。;
? 《 (?四)法律、》法规:规定:。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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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本规定由市规—划,局负责解《释
】 第十五条 —本,规定自5月》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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