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本规:。范用:词说:明
:
?
》 1 为便于在执!行本规范条》文时区别《对待:。。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!的用词?说明如下《
,
【 1)】表,示很: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!
?
? 《 , 《 正面《词采用“必须”【反面词?采用“?严禁”?。。;
【 ? :。 : 2:)表示?严格在正常》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!
! 《 正面词采】。用,“应”反面》词,采,用“不应”或“不】得”;
—
《 3)!表示允?许稍有选择在—条件许可时首先应】这样做的
】
,
! , :正面:。词采用“宜”反面词!采用“不宜”;
!
! , 4)表示有选择!在一:。定条件下《可以这样做》的采用“可”
】
— 2 条文中指!明应按其《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!法为“应符合—…,…的规?定”或“应按……执!行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