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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济南市《新建住宅《。。工程初装《修竣工验收暂行规】定 》 关于印发济—南,市,新建住宅《。工程初装修竣工验收!暂行规定的通—知 各建》设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:理等单位建设—管理有关《部门 《  ?   现将济南市新!建,住宅工程初装修竣】工验收暂行规定印】发给你们望认—真贯彻执行本规定】自二OO五年七月一!日起:施,行 二OO—五年五月十八日 !。。第一条 《 为加强对新—建住:宅工程竣《工验收的管理满足购!房人对新建住宅工】程居室装《。修的不同需要—确保住?宅工程质《量制定本《规定 【 第二条— 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新建住《宅,工程初?装修竣工验收及监】督活动均《应遵守本规定 !    《 经:济适:用住:房、廉租住房、拆】。迁安置住房不—适用于本《。规定 》 《。 第三条 本规定!所称:住宅工程初装修竣】工验收(《简称初装修验收【)是指住宅工—程分户门以》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!阶段按?照设计?要求只完成初步【装修 ? 《 第四条 初!装修:竣工验收后购房人进!行再装修按城市【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执!行 : , 》。 第五条 提倡建!设单位?。新,建,住宅工程时将家居】装修连同住宅主【体结构一体》设计、施工》到位组织竣工验收】。 ?     建设【单位也?可,。以在预售《中向购房人提—供装修?菜单及样《板间展示服务—按,购房人家居》装修的意愿连同住宅!结构一体设计、施】工到位后组织竣工验!收 】 第六条 —建设单位在新建【。住宅:工程时?下列项目《应一体设计、施工、!安装到?位不允许《甩项及?初装修 —     》(一)作为家—居装:修部位的设施、【设备; 【    (二)楼梯!间、:。电,梯间、分户门等户】门以外公共部位的】装修; —     》(三)屋面工—程及外墙(含外【墙,保温)?、外窗、外立面【装修等公用设施;】 , ? ,。。   (四)电气】、通信、消》防等公用设》备、设施; 【     (五)!户门及以内厨房、】。卫生间、浴室—等有防水、防—潮要求的房间及【。设施; —  :   (六)户门以!内的给排《水及卫生洁具—、采暖、通风—与空调(含机组)】、电气工程(照【明灯可按简易灯具安!装) 】。 第七条》 住宅工程—初装修的项》目及技?术要求、做》法(含面层》的预留量)应—在设:计文:件中予以《明确建设单位—应,与施工单位通过施】工合:同确定?具体内容并》实,施且初?装修项目应在售房】(含:预售)合同中明确 ! 【第八条 》住,宅工程可初装修的】项目及要《求 ? :    (》一)户门以》内(第六《。条第:五项规定的部位【除外)的楼地面可只!完成地面基层(找】平层:)留出面层》余量:墙面及顶《。棚做至基《底刮腻子 》    — (二)户内跃层楼!梯,。做至:基层:护,栏可不安装但—必须设?临,时安全防护措—。施;  【 ,  (?三)户内《内,门、:内窗(不《含阳台门窗)—可不安装但内门【至少留出门口和门框!埋件并标清》埋件位置; 】 ,  :  (四)》室内轻?质隔断及壁》柜,、吊柜?、,窗帘盒等《细木:装修可不安装; 】 ,     (【五)厨?。房设计组合橱柜的组!合橱柜?及洗涤盆可不安装】。只做至给水嘴及排水!口; — 第九—条 : 初装修验收程【序及要求 】 , ,  :(一)初装修—验收办法和程序【仍按房屋建筑工【程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《竣工:验收暂行规定执行;!。    【 (二)初装修验】收,项目:必须达到设计要求】; 《     (—三)初装《修项:目施:工质量应严格按【照现行国家施工【质,量验收规《范及:有关标准规定进行】验收其中楼地面找平!层及墙面、》顶棚:刮腻子项《目观感质量应符合下!列规定 【    1》、楼地面《基层(找平层)与下!。一层应结合》牢固不得空鼓—;表面应《密实:、平整无裂纹、【脱皮、起砂》等现象评《。定为:优良等级的》应同时达到搓毛【均匀、墙根部顺【直,、,。无堆灰的要求 【   》  2、墙》面、顶?棚腻子?应,平,整、坚实《、牢固无粉化、起】皮和裂缝颜色基【本均匀评定为优良】等级的同时要达到线!角顺直的要》。求 !第十:条 本规定由【济南:市建设委员会负【责解释 》